北京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21•【字号】京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七有”“五性”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
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21日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1.新增幼儿园学位3万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缓解“入园难”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2.建成运营1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1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提高运营质量,为老年人就近提供短期托管、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3.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建设运营5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中心),组织100名心理服务人员,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疏导与干预等专业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各区政府4.建成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
开展100场残疾人庭院式普法活动,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京兴政办发[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07〕38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大兴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区政府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保证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政府决策公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客观真实,重点明确,稳步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决策。
凡制定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全局工作的重大决策,应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对直接关系群众利益或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要公开报道。
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重大决策事项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重大决策事项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决策公开的内容第五条重大决策公开工作要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4〕20号)要求,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深化。
第六条区政府与政府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规划类: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或调整、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的制定或调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折子工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京兴政办发[2010]35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0〕3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大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大兴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向区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第三条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2.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及其落实情况;3.行政行为监督情况,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4.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5.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6.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安全稳定情况;7.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情况;8.上级部门年度部署的其他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1月15日前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后报区政府法制办。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将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区政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京兴政办发[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07〕37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体制,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部门,是指本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权利。
拥有或保存政府信息的政府机关是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和及时更新的原则。
第五条区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政府部门应当指定行政办公室为处理政务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的事宜;(二)受理和处理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三)督促本部门有关机构保管、维护、更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四)组织编制本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和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兴政发〔2020〕16号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第8次区委深改委会议、第6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0年8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京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构建高精尖产业体系,实施精准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精尖企业,加快形成产业聚集。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支持对象第二条本办法支持的高精尖企业包括:在北京市大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的《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范围内企业;符合《大兴区“高精尖”企业指数标准》的企业及所在产业园区的运营单位;由大兴区高精尖产业专班认定的优质企业。
第三章支持方式第三条支持优势产业主体快速发展。
(一)支持重点企业、优质项目入区。
对新注册在大兴区,且注册后三年内任意一个年度区域综合贡献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高精尖企业,按照上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总额的40%,给予享受政策年度起连续三年的支持资金。
(二)支持高精尖产业聚集发展。
对在经认定的区内创新中心、加速器、孵化器、标准厂房租赁500平方米(含)以上面积生产用房、办公用房的高精尖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房租总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三年的支持资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已经2017年1月5日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17年1月17日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制定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和《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政府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包括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政府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以及涉密和依法不对外公布的文件。
本办法所称工作部门,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和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凡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办法。
以下起草单位是指代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单位。
第四条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
第五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时,不得擅自规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性收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符合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政府法定职责权限;遵守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
2020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解读】
2020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解读】从2020年1月开始,全国各地将进入地方两会时间。
南方财富网小编特别整理了2020年北京两会时间、具体会议安排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会议时间:2020年1月14日开始会议地点:北京会议名称: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入口:2020北京两会解读2020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位置最好自住房建工动力港在2020年元旦到来之前交房入住。
360户业主将在新居过新春。
北京晨报记者李木易/摄2020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报告指出,2020年社会民生不断改善,但仍有许多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如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均衡并存等。
今年要继续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办好重要民生实事,确保首都和谐稳定。
2020年任务服务建百个一刻钟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建设提升1000个便民商业网点,推动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社区协商,建设1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
就业实现新增36万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帮扶,做好相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保障实施精准救助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精准救助,加大救急难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积极做好留守儿童保障工作。
推进医养结合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住房致力购租并举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措并举,探索建立符合国情市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07年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07年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9•【字号】京兴政办发[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07年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07〕2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2007年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九日大兴区2007年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我区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务公开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为民服务职能的表现形式。
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是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营造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为职能、许可、服务、决策、法规文件和工作动态等六大类。
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包括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服务范围和责任分工。
许可类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
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责办理的各种不属于法定许可类的服务项目。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政府工作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政府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大兴区西红门镇镇长赵传富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新年伊始,我们就遭遇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面对机遇与困难并存的局面,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依法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聚焦高质量发展,着眼新市镇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政府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镇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我镇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经过全镇上下艰苦努力,遏制住了因疫情严重影响造成的经济下滑趋势,经济形势逐步向好。
2020年,全镇财政收入完成3.6亿元,税收达14.42亿元,基本完成财政年度任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2元,同比增长4.8%。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一)集中“全员+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西红门镇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党建引领,群防群治。
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第一时间闻令而动,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聚集带动各方力量,组建3000余人抗疫作战队,成立24个专项工作组,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抗疫长城,精准有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室的一角,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梳理这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政务公开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我们细致入微地去规划和执行。
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目标1.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提升用户体验。
3.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进行分解,以便更好地执行和落实。
1.政务信息公开(1)梳理政务信息目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2)定期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时效性。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防止信息泄露。
2.政务公开平台优化(1)优化政务公开网站,提高网站访问速度和用户体验。
(2)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3.政务公开制度建设(1)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三、政务公开工作细化方案1.政务信息公开细化方案(1)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
(2)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细化方案(1)开展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升级,提高网站性能。
(2)制定政务公开新媒体运营方案,提高政务公开影响力。
(3)建立政务公开平台运维团队,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3.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细化方案(1)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2.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16年9月13日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1日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新区加快转型创新、推动协同开放、深化改革攻坚、实现生态宜居的关键之年。
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6〕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6号)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强化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达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效果。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区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编制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6•【字号】京兴政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京兴政发〔2018〕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2018年3月29日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26日大兴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加快建成"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宜居宜业和谐"的智慧大兴,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要求,结合智慧大兴顶层设计和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等成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程全时便捷多元的公共服务体验之城,建立平战结合精细共治的城市治理之城,打造绿色低碳环保的高品质宜居之城,形成智慧引领的高端制造与产业服务之城,建成绿色集约安全智能的感知之城。
(一)打造全程全时便捷多元的公共服务体验之城依托已建成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项梳理优化,打造"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新模式。
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80%,市民办事"少跑腿、就近办、随行办"。
全面推广"北京通",提供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端、自助机等多渠道的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整合生活缴费、出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提供"一门式"的市民服务;完善医疗卫计信息化共享水平,到2020年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超过80%,区卫生计生综合信息平台与系统内机构互联互通率大于90%;推进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智慧社区建成率80%以上。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京兴政务公开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区政务公开各单位:《北京市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第5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12日北京市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认真落实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修订政务公开全清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协调发展,进一步查清信息底数;加强政府信息不公开情况监督,文件公开比率提升10%;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主动推送信息比率达到30%;改变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形式,行政规范性文件预公开比率提升20%;推进实施简明问答解读形式,新出台政策配发问答比率达到60%;强化政务咨询管理,基本消除“僵尸留言板”和“僵尸电话”;政民互动常态化开展,区政府及部门会议开放比率提升20%;加强政务公开平台集约建设,规范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二、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让信息公开助力各行业发展(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围绕“三区一门户”功能定位,完善与经开区协同发展机制,推动规划落地、产业发展、社会事务建设等政府信息公开(区发改委负责)。
适时公开6个试点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及5个重点片区规划工作信息。
推进区域综合交通、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区规自分局负责)。
(二)推进高质量经济、产业发展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新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20年政务开放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20年政务开放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京兴政务公开办发〔2020〕 9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正文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20年政务开放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前期充分征集社会公众和各行政机关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大兴区2020年政务开放日工作总体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9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大兴区2020年政务开放日工作总体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根据《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民意连接”和“民声回应”为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组织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着眼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新型城市形态、保障改善民生、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和森林城市创建、抗击新冠疫情、促进复工复产、践行垃圾分类、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题,认真开展2020年开放日活动,宣传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建设、建设美丽家园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坚持“请群众看”和“听群众说”并重、“现场参观”和“亲身体验”并重、“线上直播“和”线下宣传”并重、“大事看进度”和“小事看效果”并重,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开放活动,向公众汇报工作成效,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促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勤政务实、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06•【字号】京兴政办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20〕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经第50次区政府常务会、第101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区政府对全区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完善机制流程,具体到人、细化到岗,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
区政府办将《分工方案》列为全年重点督办事项,全程跟踪、挂账督办。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运行调度,做好分析研判,强化过程管理,准确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刚性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6日2020年大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共计108项)一、主要调控指标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5%左右。
牵头领导:高念东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7%。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6.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新媒体基地管委会:为全面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职责、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情况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通知》,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5日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为全面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6〕24号)要求,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组织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邵恒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李达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区委宣传部孙明星副部长区编办张艳副主任区保密局杨志兴副局长区政府办相培育副主任区发改委刘洪波副书记区住建委王伟荣工会主席区经信委赵常山副主任区教委石凤玲党组成员区科委王培凤纪检组长区市政市容委邹长青工会主席区民委路志学副主任区农委刘振明副主任区商务委沈建民副主任区旅游委马兵副主任区文化委郝泽宏副主任区卫计委金鹏副主任区国资委李琦副主任区民政局杨朝宗副书记区司法局宋国立副局长区财政局周放副局长区人力社保局方桂东副局长区审计局王亚男总审计师区环保局杜琳副局长区交通局李允利副局长区水务局刘玉忠副局长区园林绿化局王金星副书记区城管局高双虎副局长区民防局郭巍副局长区安监局李长龙副调研员区统计局苗保东副局长区体育局崔红梅副局长区社会办李洋副主任区金融办张雪飞副主任区法制办苑媛副主任区信访办陆红杰副主任区网格办肖翠玲副主任区行政服务中心田颖超副主任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董翠副总经理新媒体管委会田世平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李达同志兼任。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
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3.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加快推动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现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前,与区政府同步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实施的权力清单事项及权力运行流程。
公布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
二、各单位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以外实施其他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原则,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设权力事项。
三、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调整情况要在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报区审改办备案。
四、各单位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切实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
1、北京市大兴区政府工作部门“7+X”权力清单
2、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通用责任清单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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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全面建设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
为认真落实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工作目标修订政务公开全清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进一步查清信息底数;加强政府信息不公开情况监督,文件公开比率提升10%;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主动推送信息比率达到30%;改变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形式,行政规范性文件预公开比率提升20%;推进实施简明问答解读形式,新出台政策配发问答比率达到60%;强化政务咨询管理,“僵尸留言板”和“僵尸电话”基本消除;政民互动常态化开展,区政府及部门会议开放比率提升20%;加强政务公开平台集约建设,规范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二、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让信息公开助力各行业发展(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围绕“三区一门户”功能定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格局下,完善与经开区协同发展机制,推动规划落地、产业发展、社会事务建设等政府信息公开。
(区发改委负责落实)做好区域控规编制和城乡建设用地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北京中轴线南延地区(大兴段)规划研究和永定河产业带发展战略及空间规划、6个试点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及5个重点片区规划进展信息。
结合控规编制和镇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区域综合交通、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区规自分局负责落实)结合分区规划,完成全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的信息公开工作。
(区产促中心、区规自分局负责落实)(二)推进高质量经济、产业发展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新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
加强开放创新、区域合作、科技扶贫等方面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征集、立项、验收等信息公开。
(区科委负责落实)(三)推进新农村建设信息公开。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做好政策解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积极公开农地农用、“村地区管”工作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经管站分别负责落实)及时公开后野厂等3个村宅基地改革异地迁建项目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信息。
(安定镇负责落实)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主动公开庞各庄、长子营2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相关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庞各庄镇、长子营镇分别负责落实)积极研究庞采路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做好庞采田园休闲带优化提升的信息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庞各庄镇、魏善庄镇、安定镇、长子营镇、采育镇分别负责落实)全面公开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闲置农宅盘活,以及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的工作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负责落实)(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公开。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开展扬尘治理和重型柴油车执法等信息公开。
根据排污口溯源,更新入河排污口台账等信息,推进区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的相关信息公开。
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制度,加强土壤污染风险地块环境管理相关信息公开。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发挥河长制统筹作用,主动公开巡河问题和整改工作信息。
及时公开永定河平原南段(大兴区)河道治理,永兴河、小龙河综合治理等工作信息。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降雨消纳和利用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镇级再生水厂建设工作信息。
(区水务局及相关镇分别负责落实)(五)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做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三批学前教育计划、义务教育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中高考招生、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引进优化教育资源等信息及时公开。
(区教委负责落实)做好就业扶持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信息公开。
(区人保局负责落实)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度公开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和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全区临时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布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深化养老服务、公益服务信息公开,开设养老机构信用查询专栏,公开慈善组织认定名单。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持续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障政策等扶助救困的信息公开。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负责落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进度信息公开。
(区住建委负责落实)推进健康、控烟、国家卫生区及卫生镇创建工作公示。
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新医院建设信息公开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落实)做好文化旅游建设信息公开,适时公开南海子、文博馆、精品民宿等的建设信息。
(区文旅局负责落实)按照季度公开体育特色镇、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采育镇冰雪项目建设信息。
(区体育局负责落实)(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信息公开。
加强集租房、共有产权房项目建设,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和集体建设用地落地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的信息公开公示。
及时公开镇级土地联营公司法人治理有关信息。
(区试点办、区规自分局、区产促中心、区经管站分别负责落实)(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提升营商环境等信息公开。
做好推行“一网通办”、实施告知承诺、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建设的信息及政务延时服务、区域通办等信息的全方位公开,真正让群众有获得感。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落实)深化公开改善税收环境、产权保护、法治保障等重点领域营商环境措施的工作信息。
(区发改委负责落实)逐步将整合重组、清理僵尸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调整薪酬考核等信息公开公示,协同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和综合竞争力。
(区国资委负责落实)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凡使用政府资金且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发布中介服务交易信息公告。
(区政府服务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信息公开。
做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发展夜间经济等信息公开。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信息公开。
(区城管委负责落实)做好城市慢行系统、公交线路调整、城市疏堵工程进展情况公开工作。
(区交通委负责落实)推进低收入帮扶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公开。
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进展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城市休闲公园建设、增加城市绿地等信息公开。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推进预算项目库编制向镇街延伸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使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建立涉金融字样企业入区管控工作机制,持续公开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金融安全宣传教育等信息。
(区金融办负责落实)(九)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
政府有关部门应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探索编制简洁化、导引式办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易读易懂。
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详细审查标准,提供审查标准、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十)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职责和义务,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做法、数据等信息,及时通报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详情,有效扼制因信息公开不及时造成的各种社会谣言和传言。
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把好政治关、舆情关、法律关和准确关,掌握信息公开的影响尺度,正面引导社会舆情。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公开疫情信息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确保统一口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
(区卫健委、区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三、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协助搭建更优营商环境(一)健全决策公开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重大民生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
对于部门代拟区政府文件情形的,由承办部门负责做好预公开工作。
建立并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二)深化执行公开制度。
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任务的执行情况。
(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
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
(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三)提升解读深度和实效。
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
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要以简明问答为主,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其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和易懂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
不得简单转发媒体报道或以相关工作总结作为解读材料。
建立重大政策吹风机制,在政策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即开展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
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区政府办、区政府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四)增强精准发布推送。
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系统与融媒体平台的协发和区分发布,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重点优先在新媒体予以广泛发布,向相关企业和市民精准推送,增强信息的有效宣传和推广度。
建立政策公开答疑机制,组织现场互动答疑和更新答疑知识库等多种形式的政策答疑活动,搭建政府及其部门与企业群众的沟通平台,送政策公开服务进企业商会、协会和基层社区。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融媒中心牵头,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五)强化政务咨询力度。
健全完善以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为支撑的政务咨询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