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中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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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一、部门岗位职责
1、工程管理中心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所属项目的生产、技术、安全、形象管理等各项工作。
2、负责各种指标的制订、贯彻和考核工作,下达生产指令,制订与调整生产计划;
3、负责人、财、物的配置和调动,负责机械设备和材料的管理与控制;
4、负责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后勤、企业形象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5、审核项目生产进度报表,制订作业标准,拟订成本控制措施;
6、负责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7、负责监督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
8、监督按公司制度实施的各种罚款是否到位。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10、负责协助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各级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11、负责与人事部一起合理安排项目管理人员配比,并依据工程进度适时安排工种、物料调拨,及时跟踪生产过程中闲置的人财物并负责调拨,最经济地发挥作用;
12、负责制订项目生产管理的考核细则,辅导、检查、考核项目工程进度、现场文明施工、企业形象及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督促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如期竣工;
1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和完善安全管理条例,并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坚决处罚;
14、组织解决项目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
15、组织编制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部编制的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6、协助采购中心编制招投标书,审核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7、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质量改进措施;
18、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对质量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出处理意见;
19、审批一般不合格的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
20、负责应用和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审查技术改进奖励方案;
2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对各项目IS0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贯彻实施进行检查和辅导。
22、负责对各项目的每月一次综合检查评比,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二、安全设备管理
1、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所安全设备等各项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改进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对公司安全、机电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督促安全、机电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4、对公司安全、机电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及时指出项目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根据有关制度对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5、每季度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比活动,根据评比结果实施奖罚,促进各级安全管理者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逐步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6、根据企业的有关制度,研究制定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惩罚方案,并监督落实情况;
7、严格按照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资料和档案体系,抓好本系统的贯标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更好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工程项目的目标管理,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规定;提高公司内部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有序的开展,编制了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所属项目部遵照执行。
公司不定期检查公司所属项目部检查项目部管理工作,对检查结果有批评、有通报、有处罚。
项目部拒不执行管理细则的,公司将做出人事调整、解除合同等管理手段。
1.2 、各项目部在目标管理实施中必须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规定:
1.2.1、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建筑施工规范;
1.2.2、合同法,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合同条款,甲方下达的通知要求,
监理相关指令,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要求);
1.2.3、劳动法,与劳务工程队签订的劳务合同,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
1.2.4、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各种图集要求;
1.2.5、地方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会审记要;
1.2.6、公司管理制度、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各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所列本条各款规定的将处罚500-2000 元。
特别严重的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讨论处罚决定。
1.3、各项目部在执行管理细则过程中要认真领会,严格实施,规范验收、检查,根据公司、项目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
本条要求项目部要拿出对管理细则的实施办法,项目部内部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检查时项目部要求有实施记录。
1.4、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主管是执行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将细则的实施责任,逐级分解落实。
公司将检查项目部会议记录,项目经理对制度不落实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
1.5、公司将不定期的检查各项目部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出检查、通知、整改、评比、通报、奖罚等管理措施。
检查结果将全公司通报,并作为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处罚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管副总签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工程付款时一并扣除。
第二章项目部内部管理
2.1、项目部由公司发文成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公司派驻工地第一负责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部成员的工作情况有考核权、处罚权、建议人事调动权、建议辞退权。
2.2、项目部内部应制定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对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十分完善的,检查时对项目经理通报,并处罚500元。
2.3、项目部必须坚持例会制度,每周有总结,有计划,并做好记录检查有一次未开例会并无记录的(特殊情况除外)处罚项目部500元。
2.4、项目部必须坚持值班制度。
由项目经理排班。
项目部无值班安排的,人员不到位的处罚项目部500元每次。
2.5、项目部成员(除特殊情况)工作日中午严禁喝酒。
本条对当事人处罚100元每次。
2.6、项目部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效力。
项目部成员工作消极,态度不端正的,项目经理反映后,公司将单独谈话,不能明显改观的将通报批评直至辞退。
2.7、项目部努力搞好与工程各参建方的协调关系。
由我方原因与参建各方搞不好关系的,公司将通报批评直至人事调整。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1、安全资料。
检查时,安全资料未及时做好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不能限期整改的处责任人半月工资额度的处罚。
3.1.1、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监督施工承包人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基础施工安全方案等各项专项施工方案。
并要通过监理审核后实施。
此条未做到的对项目部处1000元处罚。
3.1.2、按标段或楼号做好、做齐安全管理合帐,主管安全部门安全检查时必须要有农民工手册,并填好内容。
此条未做到的对责任人处500元处罚。
3.1.3、每项工序施工前必须有安全交底,并经相应方签字后存档,特别时在下列工序施工前:
A、深基坑开挖与支护;
B、大型机械拆装;
C、脚手架搭拆施工;
D、大跨度梁板,悬挑结构,浇砼前、拆模前;
E、斜屋面施工,钢屋面吊装,大型设备安装;
F、脚手架拆除后外墙整改,修补,清理时;
G、大雨,大风,大幅度降温后复工时;
H、夜晚加班且有一定的危险性时;
此条未做到的每项对项目部处500元处罚。
3.1.4、项目部要有安全会议并记录,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定期检查并存记录。
检查时未按规定执行的处责任人200-500元处罚,并及时完善
3.1.5、对监理下发的安全通知单要定期整改,及时回复。
3.1.6、项目部要留存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有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名册。
3.2、现场管理
3.2.1临时用电
A、统一规划,按平面布置图实施,三项五线制,空开要一级箱>二级箱>三级箱.能起到逐级控制;
B、配电箱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要固定固牢;
C、做好接地,(配电箱,施工固定机械,脚手架,塔吊)特别是脚手架四角设置接地。
塔吊对角设置接地,二根之间距离不小于2.5m,电阻值为4欧,接地不用螺纹钢。
D、因加班临时拉结线路,加班结束后立即拆除。
E、用电现场看不到散布的鸡爪状的接线头或导线裸露现象。
F、电瓶车充电项目部立即统一按排指定地点。
G、电箱前、机械用具四周要硬化。
H、不准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开关要灵敏可靠,使用按扭开关,不得倒开倒顺开关。
I、危险场所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J、电工要有巡视(维修)记录。
检查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处责任人100-200元处罚,处项目部200-10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3.2.2施工机械
A、大型机械拆装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B、塔吊基础必须资料齐全,基坑土质不满足要求必须加固处理。
基础要有排水措施。
C、木工电锯要有月牙罩及挡板,并符合要求,木工场地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
D、镝灯安装要牢固,下部镇流器,要固定防雨。
E、塔吊各种限位器要安全可靠,吊钩要有保险,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F、搅拌机要有防护棚,并双层顶,一层防雨,一层防坠物,机体安装平稳,坚实,固定人员操作料斗钢丝绳最少保持三圈,并经常检查是否更换。
G、手持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检查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处责任人100-200元处罚,处项目部200-10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3.2.3、脚手架
A、悬挑架,高度>24米的落地式脚手架,要经计算,,审批后实施.
B、脚手架加强脚手架施工的合同管理,必须及时保安全的赶上施工进度要求.
C、基础要硬化,有垫木,有排水沟.
D、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高度大于24米的必须采用钢性连墙件,低于24米的墙件必须保证有拉件,也有回撑.
E、搭设时各种间距尺寸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架要有验收牌,有警示牌,有公司宣传标语,安全网必须在沿路口,大门口,明显部位使用新的国标网,并张拉紧,底层笆要求满铺.
F、标化评优工程,脚手架,防护架外立面必须按要求新刷油漆.
G、悬挑架,平台必须经验收后使用.检查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处责任人200-1000元处罚,处项目部200-20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3.2.4、深基坑工程
A、深基坑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执行。
B、深基坑开挖后必须有排措施,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措施。
C、合理设置上下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坡比为1:3为宜,并设置防滑措施。
D、夜晚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和红色警示灯,特别是施工现场围护不到位的。
E、基坑边1.5米不得堆土,停放机械,堆料。
F、对周边建筑物、管沟的安全状况要充分考虑。
未按规范和方案执行的需要返工的返工,需整改的整改,并处项目部500以上处罚。
3.2.5模板工程
A、立杆底不得用脆性材料垫高,如砖头,石块等。
高度超过4米的要设置剪力撑。
B、搭设好排架要检查稳定性及扣件紧丝,大跨度梁板起拱要达到千分子1-4
的要求。
C、模板拆除必须有项目部书面拆模通知。
D、浇筑砼时要考虑到天气不正常情况下的加固措施,特别是一层。
E、无法做到在规范允许地方的留设施工缝时。
及时与建设,管理,设计部门联系,在砼施工缝处加抗剪筋,并派专人能做好砼的临时收头工作。
F、对砼施工时,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的值班人员,项目部在施工日记中应记录姓名,值班时间,处理问题事项。
G、突然停电情况下,临时施工缝要留成凹凸形状并做好按头工作,利用现场搅拌机临时拌制砼,防止出现冷结头,调整砼浇筑路线。
所例各条未执行的,每条每处每次处罚责任人(项目部或工程队200-1000元处罚。
3.2.6现场防护
A、安全帽人人正确配戴。
一人次未戴安全帽的处50元罚款。
B、洞口临边根据施工进度要有防护。
C、高空作业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
D、所有防护栏杆必须涂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E、在塔吊旋转范围内的高压线,临时建筑必须要求防护。
B、C、D条发现每处每次罚责任人50-500元。
E条未执行的停工整改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处罚。
3.3、文明施工
3.3.1、评优的工程必须编制文明工地组织设计,安全员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文明工地要有实体,有资料。
3.3.2、门卫值班项目部要负责监督检查。
有门卫无人值班的处100元每次罚款。
3.3.3、施工明显部位,大门口要每天保持卫生清洁,大门、牌语、办公室布置必须按公司统一要求实施,办公室整洁有序,桌椅摆放整齐。
未按公司要求布置此项内容的要求整改,并处罚项目部500-2000元罚款。
3.3.4、食堂用具要清洁达标,食品要鲜、卫生。
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提出整改,不整改的处每项50-300元罚款。
3.3.5、厕所要有水冲洗设备并正常有效,指定人员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
3.3.6、材料堆放或垛或方,一头齐,有标识,小件登记入库存放。
3.3.7、临时设施保证结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现场排水通畅。
3.3.8、工地围墙在主次干道不低于2.5米。
其它不低于1.8米。
如砖砌的、要粉刷或广告牌挡住。
3.3.9、工地现场注意防火,特别是电焊,烟头等,设置消防组织网络。
3.3.10、施工当日下班前,施工部位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严格有落脚灰不清理、有隔夜不处理、砼散落不回收的现象。
钢筋工严禁短小钢筋、箍筋随意到处乱扔乱放,木工严禁脚下有朝天钉,钢管,木方,模板不用时及时清理成堆,统一管理。
以上数条(3.3.5-10)违反的对责任人处100-1000元处罚。
3.3.11、对有要求的工地,必须统一配戴胸卡,统一安全帽,统一着装。
3.3.12、施工现场使用文明用语,诚信交流,不顶撞,辱骂。
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作业。
情形严重的,违反治安条例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章质量技术管理
4.1、质量管理应遵循分级控制,分级监督,统一申报的原则。
严格执引“三检制”和“监理验收”程序。
加强通病防治措施管理。
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目标。
谁施工谁负责。
未执行管理程序的处项目部500元以上处罚。
4.2、工程资料
4.2.1、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要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追溯性。
4.2.2、工程开工前要编制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通病防治方案,保温节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等前期资料。
公司审批报监理审核后实施。
4.2.3、工程工序报验资料必须在工序验收前送至监理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必须将相关资料申报表报监理、质监站。
4.2.4、两块送检必须分清标养与同养,控制好送样时间。
4.2.5、收集好原材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原件资料。
4.2.6、施工日记必须记录准确,详细,项目经理要不定期检查记录情况(不得出现写回忆录现象)。
4.2.7、注意变更、签证的及时性。
4.2.8、沉降观测,方案、记录要齐全。
在一层钢筋验收前,要布置好沉降观测点。
4.2.9、资料上人员签字要齐全,有质检员签字栏的,必须加盖质检员章。
4.2.10、资料上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合同中的全称。
楼层填写采用汉字。
4.2.11、轴线数字或字母之间的分隔号应采用“~”不应使用“-”。
4.2.12、资料上的单位采用英文字母时,必须采用国际通用度、量、衡单位。
例如:长度单位“m”cm”不得记为”M”CM”质量单位“kg”不得记录为:”KG”。
质量单位”t”不得记录为“T”等。
4.2.13、资料上的时间填写必须交圈工作。
特别是“砼浇灌申请书”“试块报告”等作为重点注意。
4.2.14、资料装订前必须经档案部门检查无意见后装订成册。
工程资料不及时,不规范或申报不通过的处负责人50 元处罚,弄虚作假的追究责任。
4.3、图纸会审
4.3.1、会审前准备: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组织项目技术员、预算员、质量员、钢筋翻样及专业负责人进行图纸内审,各自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研究,统一意见,整理成文以便在三方会审时提出。
4.3.2、会审程序: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后,监理单位提出设计中存在问题,然后施工单位(一般技术负责人作为代表)提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或疑问,设计单位汇总所提问题,一一确认,并给予初步解答。
4.3.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
1、我方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图纸会审记录,请与会方签字并盖章,并存档保留;
2、图纸会审记录必须写明工程名称、会审地点、时间、参与单位及会审人员姓名,会审的详细内容。
3、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涉及到需要补充和修改施工图纸的,在设计单位给出书面答复或修改图纸后,方可实施。
4、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上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监理(或总包)提出,由监理单位(或总包方)负责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现场人员不得擅自施工。
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质量事故罚技术负责3000元,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本条由
生产管理部行使处罚权。
4.4、施工组织设计
4.4.1、每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五大员及工长,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的策划。
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质量要求,结合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公司质量体系和合同要求,确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资源配置及重要分项施工工艺等。
4.4.2、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接到正式图纸二十天内编制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
对主要分项工程或特殊工艺,在施工前还要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实行全过程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每拖延一天罚技术负责50元。
由检查组、技术质检科长行使处罚权。
4.4.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核规定:
(1)、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分公司总工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质检科审核、总工审批。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交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审核、总工审批,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否则发现一次罚技术负责人500元,由检查组、总工、技术质检科长行使处罚权。
4.4.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项且质量计划经审批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必须召集工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施工方案交底。
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交底,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罚款500元,由检查组行使处罚权。
4.4.5、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项目质量计划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特别要把材料采购、验收、复试、计量、分承包的控
制作为重点。
4.4.6、项目经理是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实施的第一监督者,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的主要领导者,对任何擅自更改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的行为,检查组、项目经理有权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4.4.7、每项工程开工都要编制符合实际要求的施工形象进度计划,施工前必须编制总控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作业计划,必须在计划中详细标明施工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编制人、审批人。
4.4.8、项目总控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计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日作业计划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编制,日作业计划要在生产例会上进行部署。
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由检查组行使处罚权。
4.4.9、条施工组织设计执行规定
A、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在项目接到正式图纸二十天内完成编制;
B、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作分项交底,如交底不及时,罚款50元;因未交底而影响生产的,罚款200元;由项目经理行使处罚权。
、
C、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后,项目部要统一按分工要求积极组织供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任务。
4.5、技术交底
4.5.1、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操作步骤及质量标准向作业班组作详细交底,交底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
严禁未作技术交底就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工长100元、组长50元,技术人员不主动及时交底,每次罚技术负责人100元。
4.5.2、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规定:
A、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法、程序、操作要求,工种之间交叉
配合、工序搭接;
B、各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C、混凝土实际配合比、外加剂掺量、特殊材料(如粘接剂、防水砂浆、保温砂浆等)实际配合比现场计量与控制;
D、施工图中必须注意的问题及设计变更或应注意的有关部位;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特殊工程的技术要求;
F、具体实施的技术和降低成本的措施;
G、文明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5.3、技术人员要深入现场,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
现场不按交底要求操作,技术负责人有权罚工长和组长100—200元。
4.5.4、未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到位造成返工,罚技术负责300元,由项目经理行使处罚权。
4.6、技术复核
4.6.1、技术复核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避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程序或特殊部位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复核和校正。
4.6.2、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过程(如测量放线、配合比、计量、重要预留预埋等)必须进行技术复核,如缺一次技术交底或复核罚100元,由检查组、总工、技术质检科长行使处罚权。
4.6.3、须进行技术复核的内容有:
A、建筑物的定位;
B、测量定位的基准轴线、桩位、水准点、标高、沉降观察点;
C、建筑物基础及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
D、重要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
E、大样图:钢筋砼屋架、吊车梁、钢结构及特殊屋架等大样的形状尺寸;
F、管道:给排水、采暖等管道及化粪池、检查井的标高、位置及坡度;
G、电气:电缆沟、配电箱的位置、标高、高低压进出方向;
H、其它:根据各工程实际情况拟定复核内容。
4.6.4、技术复核应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技术负责人不及时进行技术复核而影响正常施工的,罚技术负责人300~500元。
4.6.5、技术复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技术助理及工长一起进行,对于重要结构部位应邀请分公司技术质检科、总工参加复核。
4.6.6、建筑红线、现场控制点引测、基坑验槽、室外配套工程等技术复核应当邀请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参加复核和验收。
4.6.7、技术复核后,复核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必要时附图),参加复核人员必须签字。
4.6.8、对于在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纠正,然后再次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6.9、技术复核中有些项目可以与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一起进行,但应根据重点的不同而分别填写技术复核单和质量评定表。
4.6.10、技术负责、技术员要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认真复核,将漏算、错算的工程量提供给预算员,并在预决算书上签字。
如以后发现漏算,技术负责罚该部分损失额的5%,预算员罚损失额的15%,如存在错算罚预算员损失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