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服穿着的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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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服的穿着,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校服穿着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的需要;
2. 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3. 简约大方,便于学生活动;
4.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禁标识。
第二章校服的种类及要求
第四条校服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种。
第五条校服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校服图案、颜色应简洁大方,不得使用过于鲜艳、花哨的设计;
2. 校服款式应适合学生活动,便于运动;
3. 校服材质应选用透气、舒适、易于洗涤的面料;
4. 校服规格应适应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型,确保穿着舒适。
第六条校服的具体款式和颜色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应穿着规定的校服,不得随意更换。
第三章校服的购买与发放
第八条校服的购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招标或比选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九条校服的购买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校服购买档案,记录校服的采购、验收、发放等情况。
第十一条学生购买校服的费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可由家长代为支付。
第十二条学校应根据学生身高、体型等情况,免费为学生发放校服。
第四章校服的穿着与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应穿着规定的校服,不得穿着与校服款式、颜色不符的服装。
第十四条学生穿着校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校服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污渍、破损;
2. 校服纽扣应齐全,不得随意拆解;
3. 校服口袋不得外露,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
4. 校服不得随意修改、染色或加装装饰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校服穿着检查制度,定期对学生校服穿着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对违反校服穿着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1. 第一次违反,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2. 第二次违反,给予严重警告,并责令改正;
3. 第三次违反,给予记过,并责令改正;
4. 第四次违反,给予留校察看,并责令改正;
5. 第五次违反,给予开除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家长对校服穿着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应在接
到申诉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的,由学校给予相
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教育宣传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校服穿着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和自
律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可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1. 举办校服穿着规范讲座,让学生了解校服穿着的重要性;
2. 制作宣传海报、标语,张贴在校园内;
3. 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4. 组织学生参与校服穿着规范主题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服穿着规范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
彰和奖励。
第八章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如需修订,由学校提出修订意见,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
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废止前,学校应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过渡。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校服穿着,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提高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
队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校服是学校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穿着校服是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展
现学校风貌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服管理部门,负责校服的采购、发放、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二章校服的采购与发放
第五条校服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合法途径进行。
第六条校服的设计应结合学校特色,注重美观大方、实用耐穿,符合学生年龄特点。
第七条校服的款式、颜色、面料等由学校校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确定。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校服进行采购,确保学生校服的及时更换。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校服的发放工作。
第十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由学校校服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校服的接收、更换或归还手续。
第三章校服的穿着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不得随意脱下或更换。
第十二条学生穿着校服时,应保持整洁、得体,不得有破损、污渍、涂鸦等。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擅自改变校服的款式、颜色、面料等。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将校服借给他人穿着,不得出售或转让校服。
第十五条学生应爱护校服,不得故意损坏或丢弃。
第十六条学生如有校服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统一
向校服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更换。
第十七条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穿着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奖惩与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校服穿着评比活动,对穿着校服整洁、得体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停课;
4. 暂停参加学校活动;
5. 其他处罚。
第二十条学校校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校服穿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学校校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校服穿着,提高学生的整体形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管理原则
1. 规范性原则:确保校服穿着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 教育性原则:通过校服穿着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集体荣誉感。
3. 实用性原则:校服的设计应注重实用性、舒适性和耐久性。
第二章校服的种类与款式
一、校服种类
1. 春秋装:适合春秋季节穿着,款式以长袖衬衫、短裙或裤子为主。
2. 夏装:适合夏季穿着,款式以短袖衬衫、短裙或短裤为主。
3. 冬装:适合冬季穿着,款式以长袖衬衫、长裤或校服套装为主。
二、校服款式
1. 校服套装:包括上衣、裤子或裙子,颜色以蓝色、白色等为主。
2. 单件校服:包括上衣、裤子或裙子,颜色以蓝色、白色等为主。
第三章校服的采购与发放
一、采购
1. 学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合格的校服供应商。
2. 校服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二、发放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校服的发放工作。
2.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由学校负责办理校服的接收、更换或归还手续。
第四章校服的穿着与管理
一、穿着要求
1.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不得随意脱下或更换。
2. 校服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破损、污渍、涂鸦等。
3. 校服穿着应符合学校规定的款式和颜色。
二、管理措施
1. 学校设立校服管理小组,负责校服的采购、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校服穿着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校服穿着情况。
3. 学校定期对校服穿着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
一、奖励
1. 对校服穿着整洁、得体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班级给予表彰。
二、惩罚
1. 对违反校服穿着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2. 对破坏校服、随意脱下校服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三、监督
1. 学校设立校服穿着举报箱,鼓励学生举报违反校服穿着规定的行为。
2. 学校定期对校服穿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六章附则
一、本管理规定由学校校服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校服管理小组负责修订。
三、本管理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校服穿着,提升学校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
专业学校等。
第三条学生校服穿着应遵循统一、规范、整洁、舒适的原则,体现学校特色和时代精神。
第二章校服种类及要求
第四条学校校服分为夏季校服和冬季校服,具体款式和颜色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意见确定。
第五条夏季校服应选择透气性好、吸湿排汗的面料,颜色搭配要简洁大方,款式应便于学生活动。
第六条冬季校服应选择保暖性强的面料,款式应便于穿着和脱卸,颜色搭配要协调。
第七条校服款式设计应充分考虑学生身高、体型差异,确保穿着舒适。
第八条校服上应统一印有学校标识,包括校名、校徽等,以增强学校凝聚力。
第三章校服发放与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学生人数、年级和性别等因素,合理规划校服数量,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及时领到校服。
第十条校服发放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学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领取校服。
第十一条学生领取校服时,应仔细检查校服的款式、颜色、尺寸和标识等,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不得随意更换或损坏校服。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在校服上随意涂鸦、剪裁或添加其他物品,不得在校服上挂挂饰等。
第十四条学生如需在校服上添加特殊标识(如班级标识、社团标识等),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校服维修点,负责学生校服的修补和清洗工作。
第四章校服穿着规范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规定穿着校服,不得穿其他服装代替校服。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在校服上随意脱卸任何部分,如袖子、领子等。
第十八条学生不得在校服上佩戴任何非学校规定的饰品。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在校服上涂鸦、剪裁或添加其他物品,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
没收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校服(如活动、节日等),需经
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违反本规定,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停课
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校服上涂鸦、剪裁或添加其他物品,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并
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三条学生损坏校服,应按学校规定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校服选购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校服选购,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确保校
服质量。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校服供应商的监督管理,确保校服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校服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学生应妥善保管校服,避免损坏和丢失。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校服穿着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
第八章教师责任
第三十一条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校服穿着的监督,发现学生违反规定,应及时制止
并教育。
第三十二条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穿着校服,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校服管理工作,为提升学校形象贡献力量。
第三十四条教师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应公平公正,不得滥用职权。
第九章家长责任
第三十五条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遵守本规定,正确穿着校服。
第三十六条家长应关注子女的校服穿着情况,发现子女违反规定,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七条家长应支持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章监督与反馈
第三十八条学校设立校服穿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学校定期对校服穿着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十条学校应设立校服穿着反馈渠道,收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校服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校服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