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资料: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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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1.重点掌握:“五步退税法”、“七步退税法”。
2.其次掌握:营改增涉及的零税率服务的“免抵退”计算、外贸企业“免退税”计算。
3.再次掌握:出口退税的政策规定。
4.熟悉了解:出口退税的管理规定。
【提示】理论和实务上非常难,应试上不难。
本节内容的基本策略:“抓大放小”。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一、基本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2.视同出口货物的范围
注意适用的条件及内容。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4.融资租赁货物。
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5.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跨境应税行为
【解释】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征税方法:
(1)简易计税方法:免征。
(2)一般计税方法:
①生产企业免抵退;
②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
③外贸企业外购研发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方法。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税办法: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的74家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还;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
(多关注营改增的新内容)
2.免退税办法:
(1)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除另有规定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2.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免抵退税方式:
按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确定。
免退税方式:
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重点掌握:生产企业适用的“五步退税法”、“七步退税法”。
其次掌握:营改增涉及的零税率服务的“免抵退”计算、外贸企业“免退税”计算。
【解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生产企业分三种类型:全内销生产企业;全外销生产企业;出口兼内销生产企业。
出口兼内销企业的免抵退税,又分三种情况:
先免再抵不退后交;先免不抵全退;先免再抵后退。
(1)生产企业三种类型:
免:出口免征增值税。
抵:如果既有内销又有出口的,那本来外销应该退给你的增值税款先抵消你内销应该缴
纳的增值税款。
退:应该退给你的增值税款在抵消内销应缴增值税款后还有剩余,那就退给你吧。
左手内销交税;右手出口退税!
左右互博的结果,左手大于右手,交税;左手小于右手,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1)当期无购进免税原材料,“五步退税法”:
①“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
【考点精要】
1.“剔”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需要调增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
2.进成本影响企业所得税。
②“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数额)
大于0:本期应纳税额(先免再抵不退后交);
小于0:进入下一步。
(1)内销货物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售价×17%-内销耗用原料成本×征税率%(左手交税)
(2)出口货物应退税额=出口货物耗用原材料的成本×退税率%(右手退税)
【解答】
内销货物的全部销项税和企业全部进项(包含生产内销货物和出口货物的进项)进行比较,进行抵减。
原因是在实际业务中,很难区分出企业的原材料哪些用于生产内销,哪些用与生产出口货物。
③“尺度”: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理论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答案】本月退税指标=200×13%=26(万元)。
【考点精要】
1.计算退税指标金额时,是用离岸价格,而不是购进金额,原因在于无法明确企业外购的货物中多少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而不生产出口货物的原材料的进项是不能退税的,所以只能采用离岸价格。
2.“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200万元。
”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是按购进数量,而不是耗用数量。
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出口。
而出口退税恰恰需要确定的就是实现出口货物耗用的数量,只能用离岸价格替代。
④“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绝对值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注意:②>③时,第②步减第③步=下期留抵税额。
⑤确定免抵税额:第3步减第4步=免抵税额。
若: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则: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免抵退=免抵+退
∴免抵=免抵退-退
∴当期免抵税额=第三步-第四步
左右互搏,互相抵掉了多少。
五步法:“剔、抵、限、比、挤”
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16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
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