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例(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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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例
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本公司干部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本制度旨在通过奖励安全生产行为及处罚各类不安全行为与消防隐患,以保障员工在经营、生产、建设工作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一、奖励机制
对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人与单位,将予以____元的奖励:
1. 在安全生产领域坚持科技进步,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成效。

2. 在推动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3. 在上级单位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

4. 在一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记录,或连续多年保持无安全事故的。

5. 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成绩的。

二、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除责令其进行整改外,还将给予____元的经济处罚:
1. 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对重大事故预防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2. 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3.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的。

4. 拒不执行上级或公司安全部门的安全检查指令,阻碍安全监督检查,或隐瞒安全隐患的。

5.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

6. 在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工伤事故累计达到____次及以上的。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例(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确保生产安全无虞,特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与奖惩机制紧密结合,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

一、制定并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全员覆盖,逐级落实。

企业需与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部门、主管安全负责人需与上级签订,班组与部门签订,每位员工则需与直接主管签订,确保无遗漏,使每位员工均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每项事务均有专人管理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需明确标注以下要素:具体时段、负责内容、责任目标、奖惩办法、监督人员及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可追溯。

三、以规章制度为基石,以具体工作岗位为立足点,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

四、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实施年度、季度、月度奖惩,确保奖惩措施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归属,确定责任
人,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惩罚考核。

六、奖励机制:
公司应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措施得力,能够高效开展工作;
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与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与重伤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安全;
2. 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升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勇于纠正与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将给予特别奖励。

七、惩罚措施:
1. 违反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擅自行动者;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与隐患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者;
3. 拒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者;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者;
5.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者;
6. 延误安装、维修安全防护设备或拒不安装、维修者;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对作业漫不经心者;
8. 擅自操作标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者;
9. 不服从指挥与劝告,进行违章作业者。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例(三)为深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的飞跃;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以保障生产安全无虞,特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与奖惩机制紧密结合,特此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制定并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员工。

具体流程为企业与主要负责人签订,部门、主管安全负责人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班组与部门签订,直至每名员工与直接主管人员签订,确保责任无遗漏,实现人人肩上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生产责任需明确标注以下要素:具体时段、负责内容、责任目标、奖惩办法、监督人员及责任人,以确保责任清晰可追溯。

三、本制度以规章制度为基石,以具体工作岗位为立足点,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尺,明确界定职责范围,确立具体目标。

四、在奖惩执行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实施年度、季度、月度的奖惩考核,确保奖惩措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五、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单位安委会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责任,确定责任人,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约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考核。

六、奖励机制方面:
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到位,工作措施得力,能够高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记录,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斐然。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安全;
2. 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升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勇于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将给予特别奖励。

七、惩罚机制方面:
对于存在以下行为者将给予相应惩罚:
1. 拒不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擅自行动者;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视而不见或采取措施不力者;
3. 拒绝接受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主观臆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者;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敷衍了事、麻痹大意者;
5.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者;
6. 延误或拒绝安装、维修安全防护设备者;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者对作业漫不经心者;
8. 擅自操作标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者;
9. 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者。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例(四)
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以强化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全体部门及员工,旨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奖惩标准。

三、基本原则
本制度坚持“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的基本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奖励与惩罚条款
(一)奖励
1. 奖励对象: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及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将给予适当奖励:(1)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2)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效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在事故发生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有效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者;
(5)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及竞赛,表现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或个人者;
(6)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
(7)在消防、安全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 奖励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包括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升晋级等;精神奖励则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惩罚
1. 惩罚原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2. 惩罚情形:
(1)工伤事故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进行考核,并扣减绩效工资;
(2)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包括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规作业且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事故者。

3. 惩罚类型: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行政处罚则包括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对于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且触犯刑律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实施方法
(一)奖励程序
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再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 其他奖励项目应及时给予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个月为宜。

(二)惩罚程序
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执行;
2.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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