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养老模式分析与借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外养老模式分析与借鉴
赵世英
联合国的研究[1]显示,世界大多数国家人口正在老龄化。

这一史无前例的人口变化开始于19世纪的发达世界,后来扩展到发展中国家。

预计老龄化过程在不远的将来会加速,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

由于发展中国家没有那么长时间去适应老龄化所带来的变化,并且是在比发达国家低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发生人口老龄化,因此发展中国家政府应紧迫地开始采取措施,面对挑战并充分利用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

一、国外主要养老模式
从国内外养老服务实践发展的情况看,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老龄化发展历程,各国的养老模式基本都遵循“以家庭养老为主→开始发展机构养老→回归社会化养老→发展更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一发展轨迹,主要的养老模式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种主要类型和三种基本模式。

(一)两种主要类型
由于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西方国家和东方国家在养老服务建设方面具有明显差异,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养老类型:西方国家的福利养老类型和东方国家的儒文化类型。

早在1965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是瑞典。

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

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

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也逐步进入了老年型国家之列。

由于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一方面汲取了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基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其还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如“两代居”集合住宅和“多代同堂组屋”等)。

(二)三种基本模式
综观国外养老服务的发展,形成了三种基本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

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指老年人选择居住在家庭中,而不是入住在养老机构内的安度晚年生活的传统养老方式,也称家庭自我养老。

1991年的《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强调“老年人应尽可能在家里居住”和“老年人应该得到家庭和社区根据每个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而给予的照顾和保护”。

英国政府一直鼓励老年人尽可能在自己家里安享晚年。

新加坡政府对养老的观念是“政府不养老,企业不养老”,注重发挥家庭养老功能,政府、志愿者和社区福利机构作承担辅助照料的责任。

为此新加坡国会于1995年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成为
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鼓励儿女与老人同住。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指老年人在家庭居住,并享受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的养老模式,也称社区居家养老。

美国通过在社区设立老龄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清洁和代理服务、集中照料、医疗护理、精神与心理辅导、老年就业指导与培训等各方面服务。

瑞典政府建立了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从医疗、家政到临终关怀均有考虑,切实解决居家老年人的各种生活困难和问题。

英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将养老问题纳入社区,开展对老年人的社区照顾,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整体关怀等。

而日本1982年出台的《老人保健法》,进一步强调老年人居家养老、居家护理。

政府出资培训了大约10万名家庭护理员。

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并由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化护理照料服务的养老模式。

这一模式更多是关注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需求。

目前,全美建设有不同性质、不同服务项目的养老机构2万多家,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能全面覆盖各阶段护理需求的老年人。

英国的养老机构建设在20世纪90年代基本实现私有化,目前有养老院和疗养院约1.8万家,护理机构近6000个,2009年各养老机构共收养近40万老年人[2]。

地方政府的社保部门拥有和管理少量的养老院,收住低收入者老年人。

瑞典到1992年已建
立起270个私营老年护理机构,占全国老年护理机构的1/3,为老人特别是收入较高的老年人提供了更为个性化的服务。

日本则在20世纪80年代出资建立并普及托老所,提供短期入住、护理和治疗服务。

二、不同养老模式的特点
养老不单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除了给老年人以生活上的保障外,还要通过家庭照顾的方式给他们家庭的温馨,这是家庭养老独有的、其他养老模式所无法替代的特点。

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顾的背景下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日常互动和支持对老人的身心健康有较明显的影响。

居家养老最早是英国政府为使老年人留在社区和家庭,鼓励家庭照顾有需要人士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

老年人也确实经常会从家庭那里获得日常生活方面的帮助。

从经济逻辑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是一种最为经济的公共消费和善用社会有限资源的办法。

机构养老虽然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养老模式发展的一个方向,老年人能够获得比家庭更为专业的照料,包括医疗等分服务。

但另一方面对于老年人来说,也难以得到家人无微不至的情感关怀。

老年人进到养老院,对于子女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但对老年人来讲,往往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表1对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劣势和变化趋势进行了比较。

表1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比较
资料来源:收集整理。

三、国外养老的发展趋势
(一)家庭养老越来越受到重视
由于文化传统的影响,东西方子女赡养父母的方式有所不同。

欧美国家的老年人一般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但这些国家仍然提倡尽可能在自己家里安享晚年,同时提倡子女居住在老年人的附近,方便相互交流和联系。

亚洲国家由于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对家庭养老的作用非常重视。

(二)居家养老成为当前发展的主流
从各国实际情况看,居家养老是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一些福利国家主要的养老模式,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等也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尽管发达国家都建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养老机构,但是居家养老仍然是绝大多数老年人首选的生活方式。

(三)机构养老注重选择性,功能各有侧重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看,机构养老针对的主要是有长期护理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但在养老机构的提供方面,均注重养老机构的多样化,给有需求的老年人以选择权。

同时,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更多地关注低收入人群;社会投资建设的机构主要迎合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接收政府关注人群时一般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四)养老服务实现方式的多元化发展
随着各国老龄化发展和养老服务的不断探索,近年养老服务的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变化,尤其是在老有所“养”的方式上,出现了更多新的形式。

如互助养老、以房养老、旅游养老、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等。

三、对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启示
(一)创新发展必须考虑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
一方面,西方文化将照顾老年人的义务归于政府,子女对父母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西方居家养老制度往往由政府负主要责任,强调社区和邻里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社会福利费
用过度膨胀和家庭亲情疏远的缺陷。

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不能简单照搬在不同文化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制度。

另一方面,尽管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举世瞩目,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

况且即使在发达国家,近年在福利支出上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因此,从社会支付能力的角度出发,决定了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也不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的方式,而必须采取更加符合现实的方式。

(二)发展重点应从机构养老向居家养老转变
据国外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的经验,单纯依靠政府举办大中型老年福利机构解决养老问题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根据老年人的心理和实际需求进行养老福利服务的战略调整,政府开始把大量的养老福利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制定了许多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备。

(三)推动居家养老发展必须构建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
居家养老的发展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前提。

从筹资角度看,在美国、日本的社会保险型和新加坡的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下,居家养老所需主要资金来自于由医疗保险衍生而来的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金。

英国及北欧国家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中,所需资金大部分由国家承担。

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应该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居家养老的发展不能超出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所能达到的水平和范围。

四、上海发展养老服务的思考
(一)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供给
现阶段,上海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是通过多样化的方式,确保失能、高龄老人等各类养老服务需求的满足。

应首先保证失能老人能够公正、平等、普遍地享受到所需要的物质生活、生活照料和医疗保健等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的城乡一体化,为农村地区失能老年人提供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

(二)优化上海市养老服务体系结构
据调查,上海老年人失能率约15%,从发展的角度看,上海未来主要需通过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这两种模式为不同程度的失
能老年人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同时,按照国外经验,较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中机构养老大约在5%的水平(按65岁以上老年人考虑),而根据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上海65岁及以上老人数约占60岁及以上老人数的67%,据此折算,该水平相当于60岁以上老年人的4%。

因此,上海养老服务体系较为理想的结构应为“85114”。

(三)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适度提升机构养老比例
按照“85114”的理想化格局,与现状的“9073”格局相对比,显然的一个推论就是:上海应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适当提升机构养老的比例。

这一发展方向不仅与国外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与上海人均GDP已经超过1万美元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相适应的。

(四)加强家庭自我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衔接与融合
家庭自我养老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大力的弘扬和推崇。

但同时也应看到,尽管许多家庭有照顾老人的愿望,但却缺乏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来加以实现。

因此,在养老服务发展中,家庭自我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必然是相互交叉、相互补充和相互融合的,两者之间应形成通畅的转化机制。

[1]联合国人口司,《World Population Ageing 2009》,p22
[2] /world/2011-05/04/c_121378525.ht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