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评审认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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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一中推荐人员参评县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评审认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构建我校名优教师梯队,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评审认定工作的领导,成立衡南一中名师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绍斌
副组长:段宜虎阳江生谢林蔡德文佘焱
成员:刘建武李小清黄先桂刘昆仑刘明利谢南松刘四军
三、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以下简称名师)评选要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要把真正教育教学效果好、群众评价优、示范作用强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出来,以此引导我校广大教师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推行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二)公平性原则。

名师评选工作要公平、公开、公正。

程序要严谨周密,过程要高效合理,结果要客观公正。

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科学性原则。

认真总结上一周期我校名师工程系列评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形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种评价形式,对申报对象的师德师风、任职资格、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四)均衡性原则。

要充分考虑各学科,原则上各学科都有。

以2017年为例向县推荐骨干教师17名学科带头人2名。

分配名额如下:语文 3个、数学3个、外语3个、物理2个、化学2个、生物1个、
政治1个、历史1个、地理1个、艺术信息通用1个、体育1个共19人。

四、参评对象和要求
(一)参评对象
1、县级骨干教师
所有在职在岗教师。

已认定的县级骨干教师任期内(近3年内)有两次年度工作考核结论为“优秀”等第的,在参评县级骨干教师时不占用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有以下省市荣誉、职称在职在岗教师,由本人申报(填写“衡南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4),报县名师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认定(不占用所在学校推荐名额):(1)省特级教师;
(2)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3)正高职称;
(4)已认定的市县级骨干教师中,其年度工作考核结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第的;
(5)教师节受到市县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

2、县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参评对象为拥有以下省市县荣誉或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1)已认定的县级骨干教师,且任期内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等第;
(2)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3)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已认定的县级学科带头人任期内有两次年度工作考核结论为“优秀”等第的,在参评县级学科带头人时不占用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已认定的县级学科带头人任期内连续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结论为“优秀”等第的,由本人申报,报县名师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认定(不占用所在县市区和学校推荐名额)。

3、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
参评对象为拥有以下省市县荣誉或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1)省特级教师;(2)正高职称;
(3)已认定的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二)参评要求
1、县级骨干教师
符合《衡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骨干教师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附件7)。

为申报县级骨干教师的初高中中青年教师开设绿色通道,有以下突出贡献的,其职称不必达到副高以上职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上(授,说)课比赛一等奖获奖者;
2、县级学科带头人
为申报县级学科带头人的初高中中青年教师开设绿色通道,有以下突出贡献的,其职称不必达到副高以上职称:
(1)教学比赛获县级及以上一等奖者;
(2)所带学生在国家级奥赛(数学、物理、生物、信息)中荣获省壹等奖及以上者;
(3)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被县级及以上表彰者。

3、县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
符合《衡南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名师工作室导师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申报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应与所在学校联合申报。

参评名师评选的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在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中择一申报,也可以在上述3种申报类型选择2类或3类同时申报。

申报多个名师类型须同时提供多份材料(每个名师类别对应一份申报材料)。

鼓励任期内的名师申报。

如没有申报或申报没有通过,则任期剩余时间内,待遇不变。

(三)参评条件
1、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成绩显著。

(4)、身体健康,三年任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5)、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2、骨干教师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1)、综合业务素质较强。

教学基本功过硬,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分年检合格;努力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和相关学科新知识、新经验,在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较高造诣,在新课程实施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和自学能力;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组织和参与课题研究和教改教研活动;普通话、信息技术达到岗位要求,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2)、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教学工作满量;教学经验丰富,效果显著,所教学生的学业成绩在本区域名列前茅,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学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实际成效,近三年来上过1次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并获奖。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近3年来主持或参与校级或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研究;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在市级或以上单位获奖或发表。

(4)、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

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近三年来辅导2—3名青年教师且成效明显;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7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3、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依法执
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培训学分年检合格,普通话、信息技术达到岗位要求,至少参加过一次新课改培训,能熟练使用普通话、信息技术等进行教学。

(4)、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身体健康,三年任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5)、中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本学科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任教10年以上。

4、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科素养,能熟练艺术性处理教材和教学中的问题,较为全面地了解本学科相关知识及其发展动态,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论分析,解决本学科中的实际问题和疑难问题。

(2)、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上过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并获奖,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作过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居全县同类学校领先水平,在全县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3年来,其研究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参与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能充分体现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本学科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业绩有较大影响。

(4)、参评学历,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教学竞赛等教学实绩,论文、课题、教改等教研成果须与参评学科一致。

五、评选办法
由各教研组推荐人选。

名师参评荣誉、业绩、成果类材料有效期为10年(专著为15年),其截止日期按当年12月31日计,原则上可分为7类:
(1)师德师风主要业绩,主要是获县市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或县市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业绩突出记功等。

(2)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主要是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的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无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作为班主任所带班级(或学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所获得的荣誉和表彰等。

(3)指导青年教师经历和业绩,如学校或单位备案文件、师徒合同、指导比赛获奖等。

(4)教育教学水平或教学管理主要业绩,如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项教育教学比赛;指导学生参赛;作为科任教师所带班级(或学生)在近5年中高考(学考)在全市同类学校同次考试中成绩优异者;作为组织(管理)者所带领团队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者或表现优异被省市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5)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业绩,主要包括论文(含经验总结)、专著与科研项目、专利、技术创新等。

(6)专业技能,主要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与所教(学)学科相关的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如网络工程师、心理咨询师、省教师资格面试考官等。

(7)学术影响力,主要包括被聘请为高等学校特聘客座教授、教师资格面试、职称评审、教材选用、命题教师(中高考、教师、公务员招考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荣誉等专家评委(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等),教师培训或学术活动特聘专家或授课(主讲)教师或项目(核心)主持人,或作为学员代表在大型培训活动或学术活动做经验介绍,典型或优秀代表发言、交流或演示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
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肃对待,认真组织落实。

(二)广泛宣传。

要将评选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知晓评选活动内容,积极参与。

(三)规范操作。

要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所规定的内容组织教师准备参评材料,内容要详实、具体,有事实、有数据,防止空洞。

要全面鉴定教师师德及工作情况,并排序推荐,对推荐人选要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每位教师的参评材料均要装订成册,同时要按规定的时间上报,逾期没有上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严明纪律。

参评对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贿赂参与推荐工作的专家或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其参评资格。

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

有关专家或工作人员在证明(或出具证明材料)、审核、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无故泄露保密内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保证质量。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打破学科界限,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

衡南一中教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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