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新《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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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民事诉讼的)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1、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A. 违反了辩论原则B. 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C. 违反了合议制度D. 违反了回避制度答案是:违反了辩论原则2、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的?()A.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B.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C.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答案是: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3、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A. 合同实际履行地B. 合同签订地C. 原告住所地D. 被告住所地答案是:被告住所地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的?()A. 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B.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C. 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 由双方协商确定管辖法院答案是: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5、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的?()A. 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B.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C. 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D. 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答案是: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6、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的?()A.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B. 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C. 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D. 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答案是: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的?()A. 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B. 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C. 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D. 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答案是: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8、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汇编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汇编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doc 17页)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doc 17页)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债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对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运送合同;(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义务或责任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

(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82952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82952

民事诉讼法 1一、1、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民事诉讼的主管,即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也是确定人民法院和国家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

5、期日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特定时间。

二、1、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其一,处分权的享有者只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其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对象包括处分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可分为::(一)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二)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三)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首先,共同诉讼的人数在起诉时必须确定,而代表人诉讼中,众多一方当事人的人数在起诉时可以是不确定的(即人数上限不受限制,一般为10人以上),通过推选的代表来进行诉讼。

其次,共同诉讼要求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每个共同诉讼人都是该案的诉讼当事人,都直接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诉讼活动可由诉讼代理人进行,也可以由共同诉讼人自己进行诉讼。

而代表人诉讼不要求众多的权利人或义务人参加诉讼,可不直接行使诉讼权利或承担诉讼义务,诉讼活动由他们推选的诉讼代表人进行,其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国家开放大学《民法学》形成性考核作业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民法学》形成性考核作业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民法学》形成性考核作业1-4参考答案作业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二、填空(每空1分,共20分)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8.《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

三、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A.二年B.四年C.五年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不动产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的民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doc1.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法的总和,调整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2.联营是企业或企业与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后,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二、填空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

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

2.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的。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的。

5.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

6.法人终止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8.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可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和意定/约定期限。

三、选择题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二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不动产。

4.XXX不水性,不慎落水,XXX要求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XXX,其要求付钱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身体收到上海要求赔偿的情况。

2003年1月16日,《信报》报道了一起邻里纠纷的案件,称XXX的房屋因为邻居的排水管道漏水,导致墙壁倾斜,房顶出现裂纹,XXX感到很不安全。

他多次向邻居说明情况,希望邻居采取措施,但邻居置之不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相邻关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应给予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相邻人以行使权利的必要的便利,并尽量避免和减少给对方造成损失。

民诉法形考册参考答案

民诉法形考册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民事诉讼的)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即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也是确定人民法院和国家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

其实质是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问题。

凡是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审判;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则无权行使审判权。

5、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二、简答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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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 是诉讼的一种, 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 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既判力, 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主管, 作为学术概念, 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期间, 又称诉讼期间, 是指人民法院, 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 是指人民法院, 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财产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 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 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证据, 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 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证明, 指人民法院, 诉讼参加人及证人, 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 依照法定程序, 提供、收集证据, 审查核实判断证据, 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证明责任, 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 有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 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质证, 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 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 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证据保全, 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 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缺席判决, 即在开庭审理时, 一方当事人未到庭, 法院公就到庭, 法院公就到庭的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 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 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简易程序, 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标准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标准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债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7、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偿受。

8、后履行抗辩权答: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

9、不当得利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10、名誉权答: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平评价的权利。

11、著作权答: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12、遗赠答: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赠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对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违反了辩论原则2、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3、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5、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6、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8、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

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

对乙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甲的子女9、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10、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 一般地域管辖1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12、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13、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是()。

民事裁判权14、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人民调解原则15、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2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题目1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

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

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选择一项:A.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D.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题目2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选择一项:A. 应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B. 应该将其列为证人C. 应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D. 应该将其列为第三人题目3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刘胜因兄弟刘利占有父母遗留的全部房产及存款等遗产拒绝分割而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

诉讼中他们的堂兄刘岩提出因刘胜.刘利父母生前表示他们去世后有一间房屋由刘岩继承,该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要求参加诉讼,刘岩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选择一项:A. 无独立请求权人B. 共同被告C. 有独立请求权人D. 共同原告题目4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选择一项:A. 对本诉讼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B. 承认本诉讼的诉讼请求C. 上诉权D. 放弃.变更本诉讼的诉讼请求题目5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A. 任何情况下,甲具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B. 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C. 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D. 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题目6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选择一项:A. 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B. 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俱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D. 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题目7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甲、乙、.丙三人合伙在新新家园生活小区开办一家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顺心奶站”。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填空:1、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2、无权要求双倍3、保证抵押质权定金留置权4、委托人5、债务人6、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7、法定义务公益义务三、问答题:1、答:⑴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即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⑵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

债务具有特定性,即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

⑶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⑷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3、答:又称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主要有:⑴标的⑵数量和质量⑶价款或者报酬⑷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⑸违约责任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作业2参考答案(一)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一、问答题1.执行的概念和条件。

:答: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条件:1、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2、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3、必须是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

2.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2)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4)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6)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决书、调解书,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7)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8)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3.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律规定。

答:申请执行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不申请的,将承担不予执行的风险。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时,应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或被执行财产的确切线索,否则将承担执行可能被中止的风险。

被申请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将承担财产权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当事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相应义务,可能要承担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如何执行动产。

答: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涉港澳民事案件的范围。

答:(1)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同胞或在香港、澳门地区登记成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②经济纠纷争议的标的物在香港、澳门地区的;③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在香港、澳门地区的。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三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三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

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

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2、对于鲜活食品的保全,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变卖后保存价款3、以下关于转交送达的表述,正确的是()。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法院应当转交送达4、以下关于行为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行为保全只能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6、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期间是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进行审判、诉讼所需要的时间7、以下送达方式中,属于直接送达方式的是()。

法院派人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的代理人签收8、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是()。

甲诉乙支付医疗费用案9、甲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法院对其可以采取的送达方式是()。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10、根据诉讼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本证和反证11、邮寄送达中,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目期与送达回证上收件日期不一致的,送达日期应该是()。

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12、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13、下列关于民事证据说法正确的是()。

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14、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由()。

主张事实者承担15、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节假日的后一日16、下列哪种诉讼文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书17、甲、乙两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了已公司运输汽车一辆。

但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却未对乙公司起诉,并且因保全给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

2011民事诉讼法学答案

2011民事诉讼法学答案

2011 年电大《民事诉讼法学》考试答案一填空题1 法庭辩论终结,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 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通过抗诉形式实现的。

3 依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4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5 法院调解,即司法调解,也叫诉讼中调解,是在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6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7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来源于诉讼地位的平等。

8 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9 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共同为诉讼行为的时间叫做期日。

10 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独立的反请求,被称做反诉。

11 狭义的诉讼始于起诉,终于审判。

12 民事诉讼中,受理诉讼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因据以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改变为其他法院管辖,此为管辖恒定原则13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和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

的是同一种类、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是共同诉讼。

14 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是诉讼代表人。

15 法院、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时,依法应遵守的期限,为民事诉讼中的期间。

16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作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是财产保全。

17 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18 民事主体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为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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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答: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2、诉讼地位不同;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四项基本原则、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三、案例分析题(1)答:本案由乙市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是由继承引起的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

(2)答:本案李可是因不动产产权关系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在本案中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李明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被告;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该遗产继承诉讼中,李娜既不明确表示弃权,又不愿参加诉讼,法院仍应把其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于某因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不动产产权主张实体权利,认为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3.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4.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5.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6.缺席判决: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问答题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2.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

3.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4.根据《若干规定》的解释,“新的证据”是指哪些情形。

答:(1)一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5.起诉的要件。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的规定,起诉的要件可以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种。

(1)形式要件:①必须提交起诉状;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

(2)实质要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案例分析题(1)答:在本案诉讼中,张三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的人,是原告;张四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被告;张恩义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答:张四是一方当事人,其在诉讼中死亡,法院应根据民诉法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程序。

(3)答:张三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目的合法,符合撤诉条件,应裁定准予撤诉,诉讼程序终结。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2.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及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

4.民事判决和裁定: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民事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5.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6.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二、问答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答: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2、审理的对象不同;3、适用程序不同;4、裁判的效力不同。

3.上诉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答: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宝期间,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

条件:(1)上诉的实质要件;(2)上诉的形式要件4.抗诉的概念和特征。

答: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特征:(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法院;(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5.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

答:(1)确定权利义务关系;(2)结束诉讼程序;(3)不得对调解书提出上诉;(4)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1、丙市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不适当。

因本案管辖权属于丙市某港口所在地法院。

4、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不视为。

因为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B公司必须应诉,为防止开庭时毫无准备而导致诉讼不利,B有权委托代理律师去阅卷、办理委托手续和打听开庭日期。

6、不能。

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理,不得自行移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7、可以。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8、应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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