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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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考核办法
工作考核办法15篇
工作考核办法1
一、工作指标(30分)
1.药具应用率达98%以上记10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8%以上,计划发放、随防率100%记15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90%以上使用药具对象掌握3种以上避孕药具知识记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药具报损率2‰以内记2分,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二、发放管理(15分)
1.两帐一单相符并记录规范,按批号登记记5分。
2.库存合理记5分,每个品种不合理扣2分(药膜、针2个月,套、栓、胶冻1个月)。
3.推广狄波系列针、皮埋占药具避孕人数达2%以上记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发现非卖品药具销售(或串换)营利和违反规定扣2分。
三、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仓库设施及规范管理(10分)
1.乡镇、办事处配备专职药管员,村(居)委会、单位配备专(兼)职药管员并落实报酬记5分。
2.仓库面积、设施、管理到位记5分,要求乡(镇、办事处)计生办有药具仓库,药具防潮、避光、防火,村(居)委会、单位有药具展示柜、药具包。
四、计划、统计(10分)
1.计划需求合理(查本年度及上年度),预测药具人数准确记5分,不合要求一个品种扣1分。
2.准确及时上报报表且与计生统计报表一致记5分,迟报缺报一天次扣1分,差错一处扣1分。
五、日常工作(35分)
1.乡、村两级有知情选择实施方案,乡级对村级组织实施验收有记录记5分,无方案扣2分,未验收无记录扣3分。
2.乡级对村级全年进行两次以上培训记3分,无培训通知、试卷和培训证、教材内容不全各扣1分。
3.积极推广应用芙蓉环记5分;乡镇芙蓉环库存不少于20套,异型环不少于5套,不合要求各扣2.5分。
4.制度健全,资料归档,总结内容全、质量高、及时上报记3分,不合要求各扣1分。
5.市、区对乡、村业务工作平时检查记10分,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
6.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区站记2分,否则记零分,被省、市录用的文章,每篇奖2分。
7.积极推广名优新特药具记7分,完成销售任务人均达到0.05元,按完成的比例记分。
工作考核办法2
各基层党委,本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氛围,鼓励各基层党委和本部各科室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推进组织工作典型培育,?提升组织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评选考核范围和对象
评选考核范围包括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干部档案管理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
评选考核对象:各基层党委,本部各科室、区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二、评选考核项目基本要求
1、体现创新性。
符合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和总体趋势,结合各基层党委实际,以开拓创新精神进行探索、深化,所采取的举措、方法和形成的经验具有鲜明的特点和独创性,在相关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
2、具有实践性。
参评项目必须是在组织工作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经验,形成的制度在本地得到卓有成效的实施(理论研讨式文章不在参评之列)。
3、富有成效性。
实际成效明显,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认可、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的肯定,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三、项目申报方法
6月底前,各基层党委向区委组织部上报《xx区组织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立项申报表》,12月中旬上报创新创优项目成果材料,填写《xx区组织工作创新创优项目成果申报表》,附1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材料,以及成果被采用的报刊、经验介绍宣传材料以及领导批示等复印件。
四、评选考核原则及程序
评审工作在区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下进行,成立“组织工作创新创优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评选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
评选工作本着求创新、重实效、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不搞平均分配名额。
1、筛选考核。
由评审小组对照参评条件,对申报的创新创优项目进行筛选和考核,根据项目质量提出20个左右创新创优候选项目。
2、征求意见。
将候选项目下发征求各基层党委和本部各科室意见。
3、民主票决。
从候选项目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不超过10个创新创优项目,并从中择优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
五、考核奖励结果运用
对获奖项目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并予以通报表彰,成果材料印发各基层党委借鉴学习。
对获市组织工作创新创优项目成果奖的,奖励20xx元;获得省组织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的,奖励5000元。
组织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创建列入各基层党委和本部各科室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被评为省、市、区创新创优项目的党委和本部各科室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分别加10分、5分、3分。
工作考核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氚旃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
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做好劳动安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差,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遵守工作或操作规程较差,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差,缺乏责任心,难以适应
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各类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民意测验中,称职率必须在90%以上。
凡在当年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违纪行为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虽然完成了工作任务,均可定为不称职。
第七条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
第三章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九条考核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必要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
第十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的形式可分为两种:一是完成1件重要工作记载1次;二是按照固定周期(1个月)记载1次。
考核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
主管领导要定期考核,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对被考核人的工作记载考核(检查)1次,并签署考核人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至翌年3月底进行。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㈠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附:《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㈢单位主管领导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㈣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㈤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㈥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人(局级事业单位领导除外)的年度考核参照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通知申请人。
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再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接到申诉后必须在3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结果须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考核机构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考核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
其职责是:
㈠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㈡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㈢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㈣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㈤向主管部门报送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和考核工作总结,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执行;
㈥颁发由xx市人事局统一制作的优秀等次证书。
第十七条严格实行考核备案制度。
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统计表汇总上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并发给年度考核结果确认通知书,作为单位人员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㈠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㈡职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3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㈢专业技术人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职务岗位空缺内可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考试考核评定,称职的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一般可续聘,但要通过教育限期达到要求;
㈣工人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上一等级职务和续聘的资格。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㈠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岗位或低聘。
㈡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第二十一条未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在本年度不得享受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在下一年度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和行政职务的晋升工作。
第六章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考核的管理与监督,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对在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和市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可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
第二十五条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xx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作考核办法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分行规范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客户
提供方便、快捷、准确、安全的服务,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社会信誉度,树立××银行崭新的市场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依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银行服务工作规则》、《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中国××银行二线为一线服务标准》制定,实行“统一组织、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
第二章考核指标与计分方式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由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二大类11项指标组成。
(一)现场考核(70分)。
包括服务用语和服务态度、服务仪容仪表、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服务环境、二线为一线服务、服务推荐标准、社会(客户)综合评价8项指标。
(二)非现场考核(30分)。
包括组织推动、制度建设、投诉等3项指标。
二大类11项指标和计分标准详见《20xx年服务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中二大类的计分方式采取现场考核计分和非现场考核计分相结合。
其中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对各行部所辖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实地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回放、电话查访等方式所了解和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分;其中社会(客户)综合评价类指标,由市分行服务办通过现场随机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其他方式所获得客户对我分行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计分。
非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听取各行部对服务工作,包括二线为一线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本年度有关服务工作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原始记载的台帐等方式及结合现场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计分;投诉指标按××××园地投诉率、电话投诉率进行计分。
第六条市分行检查考评组,每次现场考核和非现场考核结束后将进行综合评议,并将综合评议结果反馈被考核行部。
被考核行部对考
评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与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第三章考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本考核工作由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实施,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服务工作专项考核顺利实施。
第八条市分行对各行部服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考核。
每季度进行服务工作定期检查考核。
同时,围绕我分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工作专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及客户投诉事件处理落实和整改情况一并计入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最后总得分。
第九条对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行部给予表彰,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行部,加倍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各行部可结合本行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报市分行备案。
第十一条本考核办法由市分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二条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原市分行相关的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工作考核办法5
一、管理队伍(分值10分)
1、各村要成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确定行政村主任为负责人。
(分值5分)
2、各村要聘请1名以上的交通安全协管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
(分值2分)
3、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
(分值3分)
二、日常管理(分值40分)
1、有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
(分值5分)
2、熟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及时
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隐患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及整治记录。
(分值6分)
3、有违法驾驶人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逐项记录。
(分值3分)
4、有违法机动车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机动车型号、车牌号、驾驶人基本情况、年审年检等)逐项记录。
(分值3分)
5、与辖区所有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
(分值3分)
三、宣传教育(分值20分)
1、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进行一次更新。
(分值5分)
2、每月对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到会人员不低于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底数的90%,有学习记录及签到册。
(分值8分)
3、村广播室播放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每周不少于1次。
(分值7分)
四、事故预防(分值20分)
1、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死亡1人、死亡2人、死亡3人及以上的,分别扣5分、8分、12分;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扣20分。
2、因机动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按时进行车辆及驾驶证年检、审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起扣0.5分。
(分值5分)
3、应当督促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发现一起扣0.5分,未参加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起扣1分。
(分值5分)
4、辖区无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交通事故。
(分值5分)
五、信息报送(分值10分)
每月20前向镇安办报送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月报表,上报各类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虚报等情况。
六、管理成效(扣、加分项目)
1、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受到镇交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分5分;
2、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10分;
3、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加5分,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扬的加10分。
七、考核奖惩
(一)凡季度考评排名前3名的村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二)凡年度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彰,授予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奖励现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
(三)凡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主任及交通安全管理员需到镇人民政府接受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讨,并扣发季度奖金300元;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委会、镇属部门,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扣发年度奖金1000元;
(四)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高发故的,一律交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八、考核办法
每月考核一次,由镇“安办”组织实施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工作考核办法6
各股室、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经济试验区财税处、各镇乡财政所:
为切实抓好今年财政系统的信息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知晓政情、科学决策服务,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20xx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财政系统信息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功荣负总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平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局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
各股室、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各镇乡财政所必须落实一名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今年的信息工作既要考核股室及财政所,又要考核个人。
二、突出重点,确保数量,提高质量
今年信息工作的重点是: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及财政特色工作。
报送信息的要求是事实准确、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时效性强、数字及计量单位准确统一。
在报送信息时一律使用打印件,标明报送日期,作者及联系电话,同时须盖单位印章,负面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查,否则不予采用。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各股室、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各镇乡财政所信息目标任务(附后)采用计分的办法进行考核。
2、被《游仙财政》采用的信息,按专期20分、主条10分、综合5分、简讯3分的标准计分。
3、被区委办、区府办、市财政局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按专期40分、主条20分、综合10分、简讯6分的标准计分。
4、各单位所报信息被市、省、中央办公厅(室)采用的,按区内采用计分标准,分别按1、2、3倍的标准计分,年终统一计入总分。
5、各股室、镇乡财政所每月上报信息至少1条,全年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5条,每报1条得1分。
(二)奖励办法:
1、局办公室半年书面通报一次全局信息采用情况,年终汇总通报采用情况和考核情况。
2、年终由办公室综合考核后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信息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股室和部门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其股室工作人员取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工作考核办法7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