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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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实
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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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
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2月2日
舞钢市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树立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全市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农办牧〔2016〕1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7〕55号)要求,我市决定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绿色发展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环境友好的客观要求,事关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在主要畜产品产量和规模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畜禽废弃物产生
量大幅增加,还田利用渠道不畅,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既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在局部地区造成了环境污染。
病死畜禽收集处理设施不足、处理技术水平低,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
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对于我市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畜牧业提质增效,建立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保障畜产品供给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畜禽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做大做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带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
以生猪产业为主导,兼顾其他畜禽产业,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持续提升全市畜牧业生产水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生猪规模化比重达到7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基本实现废弃物有效处理及农牧循环,建成源汇牧业、九牧牧业、枫帆养殖、天成鸽业等4个循环畜牧业示范基地。
以九牧牧业为示范,在全市养殖企业中积极推广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小场小循环,大场大循环”的原则,利用“田”“菜”“果”“林”将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全部消纳,达到废弃物不外排、无污染、能利用的目的,实现全市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市政府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给予财税和政策支持,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
以无害化处理为手段,做好全市病死畜禽处理工作。
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处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实现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在创建时限内,分别负责改造或新建农牧结合绿色发展示范点1-3个。
(三)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以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突破口,突出抓好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稳定主要畜产品市场供给,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双赢”。
加快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创新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畜牧业环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新格局。
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鼓励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
按照全程控制要求,改进节水
节料和废弃物处理工艺,减少畜禽废弃物产生量。
政策引导,科技支撑。
积极釆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工作。
把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工作作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的关键点,以“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为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市畜牧局和环保局负责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分类指导,一场一策,确定合适的废弃物治理方案。
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即: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及循环配套项目要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水储存池、沼气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配套相应的废弃物消纳土地面积。
通过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养殖,不断探索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引导农业综合开发企业、专业环保企业参与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实现废弃物零排放、零污染和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生态循环。
对新建生猪养殖项目,由市畜牧局负责规划设计,大力引导其发展“千头线”和“发酵床”养殖模式。
(二)健全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市畜牧局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谁处理、谁受益”的原则,合理分配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加强中心处理站点和冷链建设,确保病死畜禽处理前的储存空间。
(三)搞好畜牧业绿色发展技术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市畜牧局组织各自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以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市畜牧局负责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市畜牧局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验证和试验示范,聚焦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
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技术,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一)创建任务。
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以生猪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种类畜禽养殖。
(二)组织方式。
市畜牧局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市发改、财政、农业、环保、国土、交通运输、电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进度安排。
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针对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完善相关资料档案。
2018年7月,向平顶山市畜牧局申请评审验收,2018年8月,迎接农业部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舞钢市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
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畜牧局、供电分局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畜牧局,具体负责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考核要求,查漏补缺,解决存在的问题,督查协调工作进度。
负责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加大宣传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合作推进。
市畜牧局负责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与监督,做好兽药、饲料、疫苗等畜禽投入品的监管和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检疫监管,确保全市畜牧业生产安全。
市畜牧局、市环保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相关项目的立项备案申报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帮助养殖企业做好用地方面的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指导农牧循环中涉农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监管、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保证防疫员工资、奖励扶持资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等足额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为相关项目实施道路建设。
市供电分局负责为相关项目架设动力线路。
(三)加大投入。
合理运用现有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市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等项目扶持资金,针对规模养殖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在畜禽废弃物治理、农牧生态循环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利用基层畜牧技术推广项目资金,鼓励基层技术人员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