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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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9.12.31
•【字号】
•【施行日期】2009.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统一部署,我厅将组织开展“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为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编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结合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深化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十二五”期间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从2009年12月份启动,2010年底前编制完成规划草案。

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启动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1月)。

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指导各地开展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召开厅内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二是前期研究和编制规划框架阶段(2010年2月-6月)。

开展专题调研,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项目,起草形成规划框架。

三是编制规划草案阶段(2010年7月-12月)。

组织起草规划草案,召开专题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的编制。

各地区可参照上述阶段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区在编制规划中,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规划编制理念;二是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三要注意做好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争取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内容和项目更多地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当中;四要坚持规划编制的开放性,建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规划编制程序;五要建立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作用。

通过规划的编制,统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信心、激励斗志,汇集各方面的力量,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规划编制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重大问题研究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要立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两大领域职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从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研究提出发展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

我厅根据浙江实际,提出了35项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组织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将作为“十二五”规划编制的重
要基础。

(一)“十二五” 人才人事发展总体思路研究
(二)“十二五”劳动保障发展总体思路研究
(三)“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就业和劳动关系影响及政策研究(四)“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五)“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和对策研究。

(六)“十二五”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比较研究
(七)扩大和稳定就业战略研究
(八)建立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研究
(九)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研究
(十)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十一)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十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和调控体系研究
(十三)完善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研究
(十四)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十五)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研究
(十六)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研究
(十七)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研究
(十八)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研究
(十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研究
(二十)健全调解仲裁工作体系研究
(二十一)健全劳动监察工作体系研究
(二十二)健全农民工工作体系研究
(二十三)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战略问题研究
(二十四)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战略研究
(二十五)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对策研究
(二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策研究
(二十七)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策研究
(二十八)加强非公经济(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对策研究
(二十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
(三十)军官转业安置制度建设研究
(三十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研究
(三十二)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研究
(三十三)加强国内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研究
(三十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研究
(三十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各地区要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可参考上述题目,也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抓紧组织力量开展研究。

四、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厅里专门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厅、公务员局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规划财务处),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

同时,抽调骨干力量,组建规划起草班子。

为确保“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抓紧开展前期研究和规
划编制工作。

各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厅里将加强对地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请各市在2010年1月底前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6月底前报送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意见建议和规划框架。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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