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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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及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及保证措施
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质量自检体系及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
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按照验收规范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兑现本投标文件确定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以往从事类似工程的经验,从组织机构、思想教育、技术管理、施工管理以及规章制度等五个方面建立符合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见下图。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图1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3、质量目标保证措施
3.1 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3.1.1质量管理机构
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质检负责人员参与组成的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经理主抓,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财务管理部、试验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主管工程师具体落实。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组织机构,领导和组织各质量QC小组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攻关和管理活动。
安全质量部是本合同段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在进行质量专检的同时,对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权”。
3.1.2主要人员和部门职责
经理部根据项目的特点设置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职责实行层层负责制,同时将奖罚与质量责任挂勾。
各部门定期召开质量碰头会议,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是哪个部门的责任,由谁负责落实,在下期会议中要对上期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做到有问题随时解决问题。
3.2 制度保证措施
3.2.1 建立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组织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施工规范、规则、规定和验标,尤其是支护工程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培训后方可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员工理解工程特点,熟悉施工的程序和质量要求,了解并掌握易产生质量隐患的重要工序及重要环节,定期安排技术培训,并进行技术考核。
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执行持证上岗率100%的制度。
就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材料、新工艺及时组织参战人员学习,保证工程质量。
3.2.2 坚持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各项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认真落实贯彻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加强所辖人员的质量意识,把质量控制放在工作的首位。
制定合理的施工生产计划,确保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3.2.3 贯彻图纸审核和技术交底制度
接到设计图纸后,由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参建有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技术交底,领会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设计图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编制周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送审确认后,由经理部项目经理牵头、总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单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的书面交底,找出质量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点,按照施工任务划分,各分管的主管工程师负责对所担负的工程任务,向班组分项进行书面交底,施工过程中全程实行技术指导,做到质量重点人人心中有数,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3.2.4 内部建立质量“三检”制度
建立各级质量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各作业队每月进行一次,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
质量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外业检测、内业检查分别进行。
外业检测对照验标对工程中线、水平及工程结构尺寸和检测项目进行实地量测,做出记录,作为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之一;内业按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资料、记录、台帐、报表、签证、质保书、设备状况等是否清楚、齐全、完整、符合标准,按检查办法做出检查评定结果。
各级设立专职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实施检查控制,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检工作。
分级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检、互检、交接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加强与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的密切配合,服从质量监督和建设、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进行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进行返工或返修。
实现“四位一体”联合创优的工作局面。
3.2.5 坚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建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凡工程在建设过程或竣工后,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立即用电话或传真上报建设单位及主管监理工程师,如涉及设计问题的,需通知设计代表,共同参加分析处理,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延处理,否则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3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3.3技术保证措施
3.3.1保证技术管理力量,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根据本标特点,由施工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技术过硬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总工为首,建立起本工程技术管理体系,严格项目技术工作。
3.3.2完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1)技术图纸复核制度
施工图纸,必须认真审查复核,确认正确无误后,才可使用。
(2)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前,项目总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向各业务部门和工程队技术主管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施工阶段由工程队技术主管向现场技术人员进行交底,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技术人员向领工员进行分项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质量及环保保证措施。
(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收集和整理各项技术文件、质量记录,以便于竣工文件编制,做到工程施工完毕,竣工文件也编制完成。
(4)推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施工
按照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技术操作及技术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质量体系对本项目的覆盖和运行情况。
3.3.3严格现场技术管理,落实质量承包责任制
(1)广泛开展群众性QC小组活动。
(2)各业务部门现场办公,随时协调解决现场难以解决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建立项目部和现场质量承包责任制,并分解到班组和个人。
(4)对难点工程或工序,要组织进行技术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