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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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银行相关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企业网上银行”),是指XX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企事业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企业付款、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企业网银客户"),是指在XX银行开立单位存款账户且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事业单位用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个人网上银行"),是指XX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个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付款、网上支付、理财、代缴费等金融服务.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个人网银客户”),是指在XX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的个人用户.
第四条XX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由总行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对无需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业务品种,由总行事前向监管部门报告。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应事先向总行提出申请,经总行审批后,根据总行网上银行上线推广计划实施。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之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在获总行批准并取得内部授权后方可进行实施。
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管理全行网上银行业务,负责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及相关内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研究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推动、管理业务运行;负责向监管部门上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新品种的申请;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需求编写,组织系统测试、验收,协助信息技术部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业务需求开发、应用设置及软件维护工作。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的营销和日常管理工作有下列部门参与,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
参与审核业务合同标准文本和业务章程,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负责总行本部(XX)企业网银客户申请的审批工作等。
负责组织企业网上银行市场营销策划并负责总行本部(XX)的市场营销工作。
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开展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
(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参与个人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参与审核业务合同标准文本和业务章程,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负责组织个人网银市场营销策划并负责总行本部(XX)的市场营销工作.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参与开展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
(三)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组织推进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和市场营销.负责分行开办网银新业务的授权台账登记和备案工作。
负责全行网银业务日常业务监控,管理总行级内部用户和分行网银操作员信息,进行参数设置,负责统计并向监管部门提供网上银行监管报告,负责对支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总行本部(XX)企业网银客户申请的处理工作.
(四)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合同标准文本、业务章程和客户申请表式的法律合规审查工作.
(五)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技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预防计算机病毒的应急管理,运行主机维护和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日终处理和运行监控。
信息技术部软件开发中心参与网银业务需求的审定,负责协调网银服务提供商的项目开发,负责行内系统接口的技术开发工作,参与网银项目的测试、验收工作。
(六)总行审计部负责系统风险审计,包括系统总体风险审阅和专项风险审计.
(七)总行运营管理部参与审核和验收网上银行业务需求和系统功能,参与制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负责制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全行空白USB-key的管理,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等。
(八)营业网点负责受理网银客户的申请,并根据相应业务授权处理部分网银业务。
负责网点空白USB—KEY的保管和发放。
第七条网上银行系统是以总行网银服务器为依托,以核心账务系统为主要后台,实现客户通过因特网提交的账户管理和网上交易处理的电子银行系统。
(一)网上银行系统主要采用全行统一域名服务的模式,客户登录总行网站(www。
cn),发起信息通过核心账务系统进行处理。
(二)网上银行系统提供全年365天服务.大额支付系统停运期间,客户提交的大额跨行汇款交易,核心系统采用挂账的方式进行处理,下一工作日自动完成后续业务处理。
如遇年终决算等特殊日期需要暂停网银系统对外服务,应按照相关业务规定在网站上提前公布停机时间。
对于需网银管理台落地处理的业务最迟应在下一工作日处理完毕.
(三)网上银行系统分银行内部管理和客户服务两大子系统.银行内部管理子系统由内部用户管理、企业客户管理、集团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企业用户证书管理、交易处理和参数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主要向银行内部人员提供机构、用户、证书等各类管理功能。
客户服务子系统主要向网银客户提供查询、付款、理财等各类网上银行交易和服务。
第八条网上银行采用严密的安全认证体系、用户权限管理、分级授权制度等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用户的安全认证体系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为基础,企业用户采用标准的PKI证书或用户名、密码和SSL银行服务器证书方式登录企业网上银行。
进入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用户和内部用户只能在设定的业务权限内办理网上交易和履行管理职能。
企业用户和内部用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发起各种重要交易,如维护权限、申请证书、转账支付等,必须坚持换人授权制度。
超过用户权限的事项必须由更高权限的用户进行操作或授权。
重要岗位必须坚持相互制约原则。
(二)个人网银客户根据需求可以采用网上自助签约和柜台签约购买USB—KEY并使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数字证书两种方式进入个人网上银行,在设定的业务权限内办理网上交易。
第二章机构和内部用户管理
第九条申请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分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制度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正确及时办理资金汇划业务;
(二)能根据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制订本地网银业务应急方案;
(三)已完成网上银行系统及相关系统的测试、联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四)网银运营组织健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到位,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内部控制机制完善;
(五)总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内部用户管理。
(一)使用网上银行系统管理XX银行内部机构和人员信息、企业开户及相关功能维护的银行内部人员(简称“内部用户”),须在网银内部管理子系统中建立内部用户号及相关信息和权限.内部用户按分级授权要求设定不同的岗位.
(二)XX银行网银内部用户分为3类。
1.总行网银管理员:负责总行级网银内部用户的新建和维护,以及网银系统基础数据(参数)维护等;2.总行网银操作员:负责网银客户开销户、信息设置和维护,以及客户证书的发放及维护,分行级网银内部用户的新建和维护,网银系统运行监控等;3。
分行/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负责分行/支行网银日常交易监控和落地处理等。
(三)总行网银管理员、总行网银操作员设立在电子银行运行部。
(四)根据内部控制要求总行网银操作员、分行/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总行网银管理员之间不得兼任,同一内部用户不得对自己经办的业务进行复核,不得跨部门或网点兼任岗位。
(五)内部用户的操作采用授权方式,即1名内部用户完成的操作须由另1名内部用户进行授权后生效。
第十一条分行/支行新增网银运行操作员时,应向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提出申请,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审批后,在网银管理平台中新增相关信息,打印并发放内部用户密码信封。
(一)分行/支行更改网银运行操作员时,手续与新建时相同。
(二)分行/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出现密码遗忘或失效时,应向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提交申请。
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审批后,重新打印并发放内部用户密码信封。
(三)内部用户密码信封应由分行/支行专人领取或作为机要信件传递,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企业网银客户管理
第十二条凡在XX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信誉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等,均可申请使用企业网上银行。
网银客户分为一般企业和集团企业两大类。
一般企业只能查询本企业账户信息和划转本企业账户资金。
集团企业除可办理一般企业的业务外,经申请并获批准后还可开通现金管理服务功能。
集团企业是指在XX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开立账户的集团客户的总公司、或母公司、或行政事业单位划拨资金的主管部门,或跨国公司的管理中心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总部”),和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
企业网银客户管理指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中建立、修改、注销网上银行客户号、客户账号、客户基本信息、客户业务权限、客户业务功能、业务授权模式、集团服务和集团与下级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对客户数字证书的申请、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金融业务部制定企业网银客户准入标准,所有拟申请我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的企业客户均须事先经过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
支行客户经理收集辖内企业客户网银需求,了解企业客户基本情况,填写《企业网银客户调查推荐表》报公司金融业务部。
公司金融业务部根据支行推荐客户基本情况,按照我行企业网银客户准入条件,研究确定企业网银客户,在《企业网银客户调查推荐表》上签署意见,交支行客户经理。
第十四条企业网银客户开户业务操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
通过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的企业应向其XX银行开户网点提出申请开通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功能。
企业在我行不同网点开有多个账户的,应向其主要结算账户开户网点申请,领取并填写以下文本和申请表:
1。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网银开销户申请表》,附件一)
《网银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网银开户处理结束,一份退企业保存,一份由电子银行运行部保存,一份由开户网点保存.
2。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网银服务协议》,附件十)
协议一式三份,网银开户处理结束,一份退企业保存,一份由电子银行运行部保存,一份由开户网点保存。
3。
单位给经办人的授权书(附件五)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
5。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关团体等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和开户时相同的批文复印件)(必须);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7。
拟申请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网点受理和初审.
开户网点接受企业申请后,应对客户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核对客户基本信息、账户信息和银行预留印鉴,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申请表内容真实完整,签章齐全。
2.审查企业提供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与申请表是否一致,与该企业在银行开户时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身份证必须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无误.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签名。
3。
检查企业申请的账户权限是否正确.账户操作权限的设置规则同核心账务系统。
非基本账户严禁办理代发工资、费用报销、预借现金等财务功能。
4。
检查企业在《网银业务申请表》中填写的签约账户是否属于该企业,对存款账户还需核对是否与账户开户时的预留印鉴一致,核对无误后核对人在预留印鉴处签(章)名.
5。
检查《企业网银客户调查推荐表》是否通过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或条件的合同或申请表,应协助企业重新填写或拒绝受理.初审通过后,由网点经办员和网点业务主管在《网银业务申请表》等资料上签章并加盖业务章.证件原件退还企业,复印件与其他开户资料一起送交电子银行运行部进行开户处理。
(三)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开户处理.
电子银行运行部根据客户申请表申请事项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企业客户管理”中进行开户处理。
开户处理结束后,打印企业用户操作员密码信封和证书两码(参考号和授权码)信封,登记《企业网银密码信封交接登记簿》(附件九).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
(四)开户支行柜台收到客户开户回执和密码信封后,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完整、无损坏,如果出现破损及密码泄露及时通知电子银行运行部处理。
登记《密码信封发放登记本》(附件八)。
客户经理负责通知网银客户经办人员到前台办理密码函和USB—KEY领用手续。
客户应有至少两名经办人员在场或向我行出具由其一人办理相关业务的书面授权,并在《密码信封发放登记本》(附件八)上签字确认。
客户按照购买凭证手续购买USB-KEY,按照我行收费标准收取USB—KEY 工本费和相关年费。
(五)网银客户追加签约帐户按照开户审批流程处理.
第十五条集团企业开户流程
(一)集团开户须知.
集团内所有企业必须是XX银行对公客户且开通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同一企业只能归属于一个集团,包括集团总公司.集团企业需要使用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业务服务功能,应由集团总部向其在XX银行开户网点提出申请。
(二)集团客户开户流程同一般客户开户流程。
(三)集团客户增加分/子公司服务,需要填写《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客户追加分/子公司服务申请表》(附件三)、《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服务申请表》(附件二)、《账户操作授权书》(附件四),审批处理流程同一般客户开户。
第十六条企业用户证书管理
企业向开户网点提出申请时,需在《网银业务申请表》(附件一)或《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上填明申请证书用户的企业用户信息。
(一)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在进行开户处理时将证书用户申请信息通过网络向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转发申请。
然后将CFCA返回的参考号和授权号打印在密码信封中,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
企业用户凭开户回执在开户支行自行购买空白USB—KEY及安装光盘等。
企业用户使用浏览器或客户安全代理软件,通过网络将参考号、授权码传送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下载数字证书并导入USB—KEY中.
(二)网银客户的证书用户发生已下载证书的存储介质(USB—KEY)遗失或损毁的,或证书下载密码(授权码、参考码)在下载证书之前由于某种原因灭失的,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证书恢复申请,填写《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提交单位介绍信.
支行初审后,送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
中心业务操作员在“企业客户信息管理"中的“企业操作员管理"模块,录入企业客户号、用户号,进行相关处理。
最后使用“客户证书打印密码信封”进行打印。
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
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
(三)网银客户证书用户在使用客户证书(USB-KEY)过程中,因多次输错登录密码而发生自锁时,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证书恢复申请,填写《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提交单位介绍信。
支行初审后,送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
中心业务操作员在“企业客户信息管理”中的“企业操作员管理”模块,录
入企业客户号、用户号,进行相关处理。
最后使用“客户证书打印密码信封”进行打印。
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
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
对于自锁的客户证书介质,在重新下载证书前,还需使用介质生产厂商提供的软件,对介质进行初始化。
(四)网银客户的操作员用户,遗失登录名或密码时,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恢复密码申请,提交《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和单位介绍信。
支行初审后,送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
中心业务操作员在“企业客户信息管理”中的“企业操作员管理"模块,录入企业客户号、用户号,进行相关处理,打印操作员密码信封,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
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章个人客户管理
第十七条凡在XX银行开立都市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个人客户均可以申请使用XX银行网上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分为大众版客户和专业版客户两种。
第十八条个人网银大众版客户通过XX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申请开立,通过网银用户名、网银密码进行认证,操作签约账户查询、理财、以及XX银行提供的其他业务。
第十九条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必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一本通)到XX银行任一支行前台,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申请开通网银业务,前台柜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个人网银签约”交易,交易完成后打印客户两码(参考号和授权号),向客户发放USB—KEY。
客户自行在XX银行网上银行下载CA 证书,并自助完成后续签约操作。
第二十条个人网银用户遗失登录名或密码时,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密码重置申请。
办理业务时需要本人携带签
约卡和本人身份证,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前台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密码重置”交易,客户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系统自动将登录名重置为签约卡号.
第二十一条个人网银用户发生已下载证书的存储介质(USB-KEY)遗失或损毁的,或证书两码(授权码、参考码)在下载证书之前由于某种原因灭失的,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证书恢复(重发)申请。
办理业务时需要本人携带签约卡和本人身份证,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前台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证书维护"交易,重新打印证书两码(授权码、参考码)。
客户使用新打印的证书两码重新下载证书。
第二十二条个人网银用户申请注销网银服务时,办理业务时需要本人携带签约卡和本人身份证,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选择“销户"项。
前台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网银销户”交易。
第五章交易监控和落地交易处理
第二十三条总行网银操作员和分/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可以通过XX网上银行管理平台上对企业和个人使用网上银行发起的交易进行监控,对于特殊交易进行授权处理。
特殊交易包括“企业落地交易处理”、“个人落地交易处理”和“待审核交易处理"
落地交易处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发起的付款交易指令,交易金额达到银行设定的落地处理限额时,必须由总行或分/支行运行操作人员人工干预之后才能够提交后台记账.
第二十四条落地交易处理由支行运行操作员进行处理,并换人授权.
第二十五条企业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处理
支行运行操作员每天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待落地交易情况,对于支行企业超过付款限额的交易,根据相关付款授权管理办法通知有权人进行付款授权,同时登记《XX 银行支行企业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审核记录表》(附件七)。
对于没有超过限额的落地交易,直接进行付款授权。
第二十六条个人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处理
由于大额支付系统汇款时间限制,对个人网上银行个人跨行汇款进行落地处理,支行运行操作员每天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待落地交易情况,对于支行个人用户超过付款限额的交易进行落地处理。
第二十七条落地交易处理时间规定
支行运行操作员在工作日必须定时、不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落地交易情况,及时处理落地交易,保证我行汇款时效。
支行运行操作员必须及时处理落地交易,一般应在客户提交后的2小时内处理完毕。
落地交易处理最迟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十八条支行前台会计人员每日通过报表系统“网银报表”模块打印网银转账凭证,该凭证同时也可作为收付款客户回单。
核对每日转账交易流水.
第二十九条总行操作员每日监控全行交易处理情况,对于可疑交易、挂账交易及时通知网银开户支行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第六章客户服务
第三十条总行操作员经相关部门授权,通过“公告管理”模块向客户发布银行业务通知、最新法律法规变更、安全操作提示等公告信息。
(一)公告发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