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及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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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及策略研究
摘要:本文根据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结合imd和wef竞争力理论和评价体系,从生产要素、需求要素、产业关联、企业发展、政府行为和贸易行为层面构建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并对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进行了测度评价。

结果表明:中国当前只是文化大国,而非文化强国,文化产业综合国际竞争力较弱,处在所有参评国家的中下等位置,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称。

文化产业存在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居民消费层次低、文化企业价值链宽度不够、文化产业集聚水平低、政府角色定位不明确和高层次文化产业发展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创造和实现能力。

因此,需要从资源和要素整合、打造产业链条、提高科技含量、优化政策与法律环境、人才培养以及推进“走出去”等方面采取策略。

关键词: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策略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世界范围内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在国际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发达国家普遍将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增强自身的“软实力”,文化产业成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客观上为国家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基础和有效的运作方式,从而提升了文化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鉴于此,中国将发展文化产业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继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目标后,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提出具体发展战略,绘制了将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蓝图。

据经验可知,惟有某一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超过5%时,该产业才能称为支柱型产业。

尽管中国文化产业近年来以高于16%的年均幅度快速增长,但2010年该产业占gdp 比重仅为275%,距离5%的目标差距较大。

倘若要实现这一目标,“十二五”期末中国文化产业规模需达到31万亿元,未来五年文化产业的复合增长率要突破25%。

在中国开放经济不断推进的宏观条件下,正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谋求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球背景下,全面分析和评价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明确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地位,探寻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水平的发展对策。

当前,国外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成熟的研究,主要有波特的“钻石模型”、国际研究机构如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和世界经济论坛(wef)竞争力理论及评价体系。

波特认为,一国特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取决于生产要素、需求要素、相关产业和企业战略等四个关键因素及机会和政府行为两个辅助要素,该六要素构成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钻石模型”[1]。

关于竞争力评价指标方面,imd和
wef在大量的统计和调查数据基础上,以综合要素评价国际竞争力,因这种测度国际竞争力水平的指标构建方法较为全面,受到普遍认同。

国内对文化产业竞争力的研究偏重于对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自身水平的评价和应用研究[2-3-4]。

近年来对文化产业竞争力的研究有细化研究的趋势,学者们更多关注地区文化产业竞争力
[5-6-7-8-9]和文化产业中子行业的竞争力分析[10-11-12-13]。

无可否认,国内文化产业竞争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实证评价方法也值得我们参考。

但是在以国际的视角评价文化产业竞争力方面、在中国与典型国家进行文化产业竞争力实证比较分析和评价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同时,将影响文化产业价值创造的竞争力因素与影响文化产业价值实现的竞争力因素相结合,全面系统构建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方面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文将在上述方面进行研究,以求更为全面、清晰地判断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及差距,探寻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路径。

二、评价指标构建与研究方法分析
文化产业是指通过工业化和商品化方式进行的文化产品及文化服
务的生产、交换和传播活动,其涵盖领域比较广泛。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分类标准,文化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庆祝活动、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报刊、音像和交互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横向领域),这
些文化领域都属于文化范畴,代表着一系列具有文化性的生产制造、活动和实践,属于最为核心的文化领域。

本文所涉及的文化产业基于unesco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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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结合imd和wef竞争力理论和评价体系,从生产要素、需求状况、产业关联、企业发展、政府行为和贸易行为层面,确定二级评价指标与三级指标,作为本文评价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以此对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进行测度,这样能够较为全面系统反映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国际水平和发展差距。

其中三级指标的选取原则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二级指标的相关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将贸易行为纳入指标体系框架。

因为前5个二级指标属于文化产业的价值创造,而贸易行为则属于文化产业的价值实现。

通过对各国文化要素竞争细化指标的分类分析,可以判断影响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准确评价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国际地位,进而探求提高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最佳路径。

2
为能充分体现中国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地位,本文选择20个国家的文化产业作为比较对象,选取原则是在2010年世界经济排名前20(按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文化产业总量亦处于国际前沿位置,包括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不仅与中国具有
可比性,比较结果也具有典型性和说服力,进而达到认识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贸易发展的内在制约因素。

这些国家分别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巴西、意大利、印度、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澳大利亚、墨西哥、韩国、荷兰、土耳其、印尼、瑞士和波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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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设定的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体系分为硬指标和软指标两种。

其中,硬指标即客观指标,主要由各种数据、统计资料等组成,此类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联合国统计司、世界银行、联
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统计数据库。

软指标主要是定性指标,是根据文化产业相关文献或报道中对各国某一个评价指标做出的指数值。

此类数据来源于wef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11—2012)》(如文化企业的集中度指数和创造性指数、文化产业政策的有效性指数、政府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如人文发展指数);《全球信息技术报告(2010—2011)》(如网络就绪指数、电子政务准备度指数),本文采用的数据为2010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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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过程中,对于横向比较,鉴于各国指标单位不同,进行横向比较不可取,必须对三级指标的每个数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对计算出来的指标进行标准化,以使得各指标具备比较分析的基础。


量纲化处理公式为:
lnx′i=ln((xi-min(xi))-ln(max(xi)-min(xi))(1)
其中,xi表示i国原始数据,min(xi)表示原始数据中所有样本的最小值,
max(xi)表示原始数据中所有样本的最大值,这样经过变换后的x′i有着统一的量纲,所有数据位于[0,1]。

为便于比较,计算出来的每个x′i乘以100,使其介于[0,100]。

因每一组二级指标由多个三级指标构成,还需对二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构造,即构建生产要素竞争力指数、需求要素竞争力指数等。

所采用的公式为:
lnx=1β[ln(α1x′1β+α2x′2β+……+αnx′nβ)-ln(α1+α2+……+αn)](2)
其中,x表示二级指标竞争力指数,n代表各级指标个数,αi是每个指标的权重,β为各三级指标对二级指标指数的弹性系数。

通过计量分析(进行稳定性检验),可以得出αi=1,为了简化起见,取β=1,将二级指标竞争力指数公式最终确定为:
lnx=ln∑ni=1x′i-lnn(3)
同样,一级指标体系也是按照公式(3)类似得出,将每个二级指标数值按等比例进行加权,即(3)中的n等于6,得出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数x′,即公式(4)。

lnx′=ln∑6i=1x′i-ln6(4)
根据imd的竞争力评价标准,竞争力指数越高,产业国际竞争力越强。

竞争力指数≥70,具有强优势;50≤竞争力指数<70,具有较强优势;25≤竞争力指数<50,处于弱优势;竞争力指数<25,处于劣势。

三、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与分析
根据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模型和2010年的横截面数据,本文对20个参评国家的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进行了综合比较和结构比较。

1力比较与评析
从实证测算结果来看,发达国家占据国际文化产业的主导地位,前20位国家中,发达国家占14个,排名前14位;发展中国家占6个。

其中,排名前5位的国家依次是美国、法国、英国、瑞士、德国,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指数分别为7144、6647、6642、64
68、5999;后5位国家分别是土耳其、巴西、墨西哥、俄罗斯、印尼,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指数分别为3071、2963、28
42、2612、2261。

中国处于中下等水平,排名第13位,综合竞争力指数为4216。

文化产业竞争力是六大要素的综合,从整体上反映出各国文化产业竞争力状况,指数高低反映其文化产业竞争力水平。

据此判断,美国位于20个参评国之首,是当今世界最具国际竞争优势的文化强国,属于第ⅰ等级;法国、英国、瑞
士、德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则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属于第ⅱ等级;意大利、加拿大、西班牙、韩国、中国5个国家具有弱优势,竞争力不强,属于第ⅲ等级,但其他4个国家国际竞争力普遍高于中国;波兰、印度等7国的文化产业处于劣势,属于第ⅳ等级。

从实际情况看,美国是世界上文化产业最发达、文化影响力最广的国家,目前文化产业年产值已占到gdp的25%,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新兴支柱产业;日本文化产业中仅动漫产业占日本gdp的比重超过10%,成为日本第三大产业,世界60%的动漫作品来自日本;英国文化产业年产值也超过600亿镑,平均发展速度是国民经济发展的2倍以上;加拿大文化产业规模业已超过农业、交通、通信及信息技术等产业;而中国,2010年文化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仅为275%,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的10%以上的水平。

根据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数据,中国文化产业占世界文化市场的比重不足4%,而美国占43%,欧盟占34%,日本占10%。

尽管中国文化产业总体而言居于几个发展中大国之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文化产业规模占gdp比重,还是文化市场国际份额都比较低,与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和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化古国地位极不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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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产业竞争力构成要素看,综合竞争力与六大竞争力比较协调
一致的国家是美国,如图1所示,除政府行为竞争力指数、贸易行为竞争力指数外,其余四大要素竞争力得分和综合竞争力均排名第一;综合竞争力与六大要素竞争力较为协调一致的是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中国、印度和新加坡等国家;综合竞争力与五大要素竞争力协调度较差的是日本、韩国等国家。

图1中国与参评国家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要素关系
(1)生产要素竞争力指数
该指数反映文化产业发展所需各类资源的竞争力状况。

中国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竞争力指数为4572,排名第13位,不仅低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而且与20个参评国家平均生产要素竞争力指数5097尚存一定差距,如表2所示。

在影响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竞争力因素中,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世界文化和遗产个数均位居世界前3位。

可见,中国资源禀赋相对充裕,不仅拥有无与伦比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而且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

文化产业某种程度上是历史文化资源密集型产业,相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中国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市场程度化不高,尤其是文化市场开放度低,相关制度、体制不完善,使得中国现有文化资源和自然遗产的开发利用及人文发展方面都面临诸多困难。

另外,中国城市化进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以及人文精神培育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据世界银行wdi数据库和联合国《2011年人类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城市人口比重、
国际互联网普及率和人文发展指数分别为44%、2228/百人、0 66,在20个国家排名中比较落后,相较之下,美国城市化水平高,城市人口比重为82%;信息化水平高,国际互联网普及达到74/百人;人文精神程度高,人文发展指数为090。

如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城市化从根本上保证了文化产业发展根基;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则使国与国之间文化商品的流通更为便捷;同样,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精神支撑,人文精神是文化产业的灵魂,反之,文化产业就不可能产生,也就无任何价值。

因此,为提高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生产要素条件必须实现由基础要素向高级要素的升级与延伸。

(2)需求要素竞争力指数
需求要素是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力,直接决定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因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文化市场的扩大和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形成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才能促使文化产业向较高质量和较高层次发展。

通过模型评价,中国文化需求竞争力指数并不高,在20个参评国家中排名第19位,得分33 73,仅比印尼3327略高,且与20个参评国家的平均指数53 30相比差距较大,如表2所示。

排名前5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
(7443)、瑞士(7140)、澳大利亚(6984)、法国(66 87)、英国(6532)。

尽管中国人均gdp保持高速增长,但人均gdp、服务业占gdp比重、国民消费率、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和娱乐
支出均较低,总体来说,文化消费不具有竞争优势。

据世界银行wdi 数据库资料显示,2010年,美国居民消费率为7120%(中国为3680%,英国为6450%)、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及娱乐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为930%(中国为690%、英国为1180%、日本为1041%)。

另外,中国居民消费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中的印度等国(同期印度为5460%)。

影响中国居民文化消费的因素不仅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有关,而且文化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使文化消费需求下降。

当前,中国文化消费还没有完全走出粗放发展阶段,在文化消费品的供给和真实消费品的需求之间以及文化消费品的质量与消费者的精神期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与脱节。

文化消费结构单一,除文化旅游等新兴消费外,传统文化项目因受环境和范畴制约,消费层次较低。

另外,文化产品创新意识薄弱,也阻碍了文化市场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转化。

例如,中国90%以上的动漫产业仍以加工为主,原创作品少,优秀原创作品更少,未能形成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品牌。

(3)产业关联竞争力指数
该指数反映的是与文化产业紧密相关的教育、旅游及信息相关要素状况,属于文化核心产业的外延,主要为文化产业提供人才、技术和信息支持。

中国文化产业关联竞争力指数为3123,位居第14位,比墨西哥(2738)、俄罗斯(2509)、巴西(2333)、
土耳其(1667)、印度(970)、印尼(749)高;排名前5
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8617)、法国(7663)、西班牙(58 93)、荷兰(5675)、澳大利亚(5649),如表2所示。

从教育方面看,中国丰富的人口数量使得其在人口资源总量上具有绝对优势,并且正在实现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但初、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

据联合国统计司和世界银行wdi数据库资料显示,中国初中高教育入学率为7066%,美国为9194%,而韩国更是高达9995%,基本实现全民教育。

另外,中国公共教育支出偏低不利于教育产业发展,公共教育支出占gdp 比重仅为3%,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已达到508%。

旅游方面,中国旅游产业呈现全面发展态势,2010年中国国外旅游者到达人数5 305万人,低于法国(7 845万人)、美国(5 794万人)和西班牙(5 732万人);实现旅游收入441亿美元,低于美国(1 665亿美元)、西班牙(702亿美元)、法国(668亿美元)和德国(512亿美元)。

尽管中国文化旅游业已初具规模,但当前与文化旅游相关的配套服务业发展缓慢,旅游产品大多以观光景区为主,远远满足不了大众休闲需要。

信息产业方面,中国网络信息产业普及程度、技术创新能力及企业营运效率和软硬件系统建设方面不及发达国家。

网络就绪指数是体现信息产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全球信息技术报告(2010—2011)》指出,2010年中国网络就绪指数为431,而同期瑞士、美国分别为548、546。

因此,中国文化产业关
联竞争力水平并不高。

(4)企业发展竞争力指数
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诸多文化企业的有力支撑,企业战略竞争力是指与企业发展相关的营运环境、企业运作、竞争对手等方面的集中体现。

根据评价模型显示,中国文化企业发展竞争力排名第11位,位居20个参评国家的中间水平,得分5030,排在前五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8076)、德国(7816)、瑞士(7493)、日本(7415)、法国(7012),如表2所示。

据unesco数据显示,2010年文化企业研发(r&d)支出占社会研发总支出方面,中国所占比重仅为225,同期美国、德国、瑞士、日本和法国分别为5
63、576、602、595和476,中国文化企业研发费用不足严重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根据un comtrade 数据整理,2010年中国文化设计和创意产品出口占世界比重为819%,而意大利、美国、英国则高达1176%、1116%、822%。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文化企业对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不够重视。

发达国家主要利用科技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带动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更新,如美国文化产业发展较注重创新能力和商业运作的结合,善于从各国选取具有市场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通过文化产品的创新、市场的运作和商业包装,获得新的文化发展契机。

当前,中国文化企业存在外部环境恶化、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不完善、教育和培训单一化等问题。

《全球竞争力报告(2011
—2012)》指出,中国文化企业价值链宽度不够,以价值链宽度指数衡量,中国排在第13位,得分400,此方面占据优势的是日本(630)、瑞士(610)、德国(610)。

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成为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支柱性产业,关键在于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网络,中国文化产业向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方向延伸不够。

另外,中国文化产业劳动生产率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个差距无法缩小的原因是中国文化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较低,文化企业仍然未摆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5)政府行为竞争力指数
该行为指数主要通过生产要素、需求状况、产业关联、企业发展等4个方面综合影响产业竞争力,具体指标包括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电子商务准备度指数、司法体系的有效性指数、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指数、知识产权保护程度。

评价结果显示,中国在这一竞争要素里面,同样没有竞争强优势点,政府行为竞争力指数仅为3296,低于20个国家平均政府行为竞争力指数5342,排名第15位,与印度(3259)、巴西(2907)、墨西哥(2629)、印尼(2563)等国家水平相当,与荷兰(9235)、英国(85 66)、法国(8326)、瑞士(8189)和美国(6572)相比差距较大,如表2所示。

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wdi数据库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在20个参评国家里面是最低的,2010年这一比重仅为1026%,而印尼、俄罗斯、印
度等发展中国家都比中国高,分别为1837%、1470%、14 65%,同期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更是高达4179%、4077%、40 23%。

文化产业投入与产出成正比,大投入才有大产出,发达国家文化产业资金来源具有多元化,不仅有中央政府投入,而且还有企业集团投资、境外投资、社会中介机构的赞助和个人捐款等形式,相比,中国文化产业资金投入低、来源渠道狭窄,未给文化产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全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解决与各类商情对接的问题,电子政务将为文化产业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能够实现文化产业真正的整合和大发展。

《全球信息技术报告(2010—2011)》指出,中国电子政务准备度指数433,排名第17位,低于墨西哥的573、巴西的542,而电子政务水平较高的国
家为荷兰、美国、加拿大、瑞士,电子政务准备度指数分别为8 64、860、833、815。

电子政务具有开放型特点,中国电子政务水平低下减少了文化企业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和信息资源
的共享。

另外,中国司法体系的有效性、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指数和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位居20个参评国家的中间位置,指数分别为4
41、470、402,其中,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企业崛起、发展的重要基础,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版权保护。

当前,日本对版权法修订已有35次,韩国17次,新加坡6次,马来西亚6次,印度5次,而中国仅有2次。

版权保护力度的欠缺,导致盗版现象丛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企业的良性运转和文化
产业的有序发展。

(6)贸易竞争行为竞争力指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商品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贸易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一国在国际文化贸易中的地位对一国在世界经济、文化中的发展作用至关重要。

文化贸易竞争行为指数包括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指数、出口相对价值指数等三个方面。

中国文化产业贸易竞争力具有相对优势,排名第2位,得分5902,与印度、瑞士、英国、美国等国家存在较大的竞争关系,如表2所示。

根据unesco文化产品贸易统计分类标准和un comtrade 数据,本文计算了2010年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指数、出口相对价值指数,如表3所示。


国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147,排名第4位,贸易竞争指数0
67,排名第2位,但若从出口相对价值指数观察,则排名倒数第2位,得分仅026, 而美国、德国、英国分别为107、145、145。

可见,中国该产业出口单价低、进口单价高,在国际贸易中主要基于低成本优势,在产业链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价值链中劳动投入比例较大环节尤为突出。

另外,中国文化贸易结构不合理,资源型、制造型文化产业资源丰富,比重较高,而创意型文化产业发展不足。

2010年,文化产业中视觉艺术和手工艺、设计和创意产业等文化行业分别出口16018亿美元、009亿美元,占世界同类行业出口比重1620%、029%;分别进口133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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