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试行)(能源办[199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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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
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能源办[1993]45号)
1 总则
1.1 为提高我国电瓷防污闪工作科学化水平,把电力系统电瓷防污闪工作纳入专业化管理的正常轨道,根据近年来电瓷防污闪工作的实践,并结合电网发展和环境、气候变化的实际情况在进一步修订、补充《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形成本规定。
1.2 电瓷外绝缘污闪事故涉及面积广、停电时间长、经济损失大,是电网安全发、供电的一大威胁。
电力系统所属各部门都应各负其责,从技术上、管理上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做好电瓷防污闪工作。
1.3 本规定适用于35~500kV的输变电设备。
农用、地方电厂、自备电厂、电力用户的输变电设备以及配电设备的电瓷防污闪工作可参照执行。
1.4 电力系统的设计、基建和运行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规定。
1.5 电力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在执行本规定时,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工作目标,部门责任
2.1 电瓷防污闪工作的目标是:
* 降低输变电设备的污闪跳闸率。
各网、省局线路污闪跳闸率应控制在:500(含330) kV线路为0.05次/百公里·年,220kV一1lOkV线路为0.1次/百公里·年以下。
* 避免主网架重要线路特别是500(330)kV线路污闪停电事故。
* 杜绝电网大面积污闪停电事故。
2.2 电瓷防污闪工作中各部门的责任是:
* 设计部门要对工程取用的设计标准和质量负责。
* 基建部门要对工程的安装质量负责。
* 生产部门要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3 要把电瓷防污闪工作纳入部门领导任期内政绩的考核指标,即:
* 新建输变电工程投运不N--年即发生污闪的不能报优质工程;如果是由于设计上的原因,该工程不能申报优秀设计。
* 凡是发生大面积污闪停电事故的发供电企业当年不能“达标”;凡是已“达标”的企业取消“达标”资格。
3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
3.1 健全组织机构
3.1.1 部成立电瓷防污闪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 协调部内有关司、局,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污闪工作;
* 指导、安排、督促、检查全国防污闪工作;
* 充分发挥电力系统高电压专业工作网和部属科研院所的作用,组织解决防污闪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交流、总结经验。
3.1.2 网、省局在主管生产副局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建立由生技、供电、安监、基建及所属科研、设计部门领导组成的电瓷防污闪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 指导、安排、督促、检查本地区防污闪工作;
* 定期听取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工作汇报;
* 审定防污闪工作计划;
* 落实重大防污闪科研课题;
* 审定污区分布图。
3.1.3 网、省局应组成由网或省局、电力试研所(院)、电力设计院、厂、局防污专(兼)责人参加的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在电瓷防污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1.4 厂、局应组成由厂、局,车间、工区防污专(兼)责人参加的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并在厂、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3.1.5 网、省局所属电力试研所(院)应建立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供电局应建立盐密测量小组。
3.2 设置各级防污专(兼)责人
3.2.1 网、省局及其电力试研所(院)、设计院、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应设置防污专责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3.2.2 发电厂电气车间,供电局线路、变电工区,220~550kV变电站应有专人负责防污闪工作。
3.3 各级防污专(兼)责人职责
3.3.1 网、省局生产部门是防污闪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部门,其防污专责人的职责:
*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
* 组织制定防污闪工作计划,开展经验交流;
* 参与新、扩建及改建工程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的设计审查;
* 组织绘制、调整本地区污区分布图;
* 进行重大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分析报告和反事故措施、建议;
* 组织推动防污闪科研工作的开展,落实重大防污闪科研项目的经费,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 督促检查下属单位防污闪工作计划的实施;
* 建立、健全各项防污闪技术档案资料。
3.3.2 网、省局电力试研所(院)是防污闪工作的技术归口单位,其防污专责人的职责: * 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
* 配合网、省局制、修订防污闪技术措施,指导各局、厂解决防污闪技术问题;
* 配合网、省局绘制、调整本地区污区分布图,指导各局绘制污区分布图;
* 研究解决盐密测量工作中的问题,收集和分析盐密数据,提出全省污秽等级划分、污区分布图及调整爬距的意见;
* 建立、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 参加220kV及以上主网设备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建议;
* 组织开展防污闪的科研工作,推广行之有效的防污闪新技术、新材料;
* 参加220kV及以上新(扩、改)建工程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 * 组织对各局、厂防污闪专责人进行定期培训;
* 提供国内外电瓷防污闪新技术新材料信息。
3.3.3 各厂、局的防污专(兼)责人,负责本单位防污闪工作的监督管理,其具体职责:
* 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
* 组织开展盐密测量,做好污秽等级划分和调整工作,提出外绝缘爬距调整的具体意见,列人大修更改工程计划;
* 组织绘制、调整本地区污区分布图,报局审查;
* 参加新(扩、改)建工程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的设计审查;
* 组织开展防污闪的科研工作,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
* 参加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建议;
* 配合用电监察,农电等部门,指导用户和农电的防污闪工作;
* 按年编制防污闪措施计划,监督实施,做好分析总结;
* 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资料,及时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按时向省局、电力试研所提供有关资料、总结和数据。
3.3.4 车间(工区)防污专(兼)责人,在厂(局)专(兼)责人的指导下,负责建立健全各种技术资料和测试数据;执行各种防污闪技术措施;提出污区分布图及污秽等级修整初步意见,按时上报。
4盐密测量
4.1 盐密是划分污秽等级三因素(污湿特征、运行经验、等值盐密)中的基础数据之一。
盐密数值必须具有可信性,可比性。
4.2 盐密测量点的选择
4.2.1 1lOkV及以上输电线路在近城、市郊地区原则上每5~lOkm选择一个测量点,远距
城镇的农田、山丘、酌情选取。
4.2.2 发电厂和1lOkV及以上变电所内每个电压等级选择1、2个测量点。
4.2.3 发、变电所盐密测量点的选取要从发、变电所悬式绝缘子逐渐过渡到棒型支柱绝缘子。
4.2.4 明显污秽成分复杂地段应适当增加测量点。
4.3 盐密测量的方法、使用仪器和测量周期按《高压架空线路和发变电所电瓷外绝缘污秽分级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4.4 盐密测量仪器和测量电极应每年定期校验一次,以保证测量数据准确性。
4.5 应采用盐密测量掌握绝缘子积污速度,逐步将盐密测量推广应用于科学安排绝缘子清扫周期。
5污秽等级划分和污秽等级分布图(简称污区图)绘制
5.1划分污秽等级和绘制污区图是防污闪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运行输变电设备和新建、扩建输变电工程配置电瓷外绝缘爬距的依据。
5.2污秽等级划分按《高压架空线路和发变电所污秽分级标准》的规定进行;并要充分考虑大环境污染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划0~1级污秽等级时应视自洁能力留有一定裕度;对局部污源、规划建设的工业区,重要公路、铁路及盐尘波及地区应考虑适当提高级别。
5.3 污区分布图绘制按《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绘制规定》进行。
6合理配置电瓷绝缘爬距
6.1 配置原则:电瓷外绝缘爬距的配置,应符合电瓷外绝缘所处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
重要线路、厂站(主力电厂主要出线、电网重要联络线、枢纽变电站)可适当提高外绝缘爬距。
6.2 配置方法
6.2.1 新建、扩建输、变电工程电瓷外绝缘爬距的配置,应依据经审定的污区分布图进行。
6.2.2 运行中的输、变电设备电瓷外绝缘爬距的配置,应依据经审定的污区分布图调整。
6.3 审核输、变电设计时,应以污区分布图为依据,核实各地段的污秽等级与外绝缘爬距的配置是否相适应。
6.4 在潮湿、多雾或附近线路频繁发生污闪的地区,新建、扩建输电线路配置外绝缘爬距
时,可取相应污秽等级规定爬距的中、上限。
6.5 在严重污秽地区,新建、扩建35~1lOkV电站时,应采用户内配电装置,以提高配电装置的抗污能力。
在没有户内式系列产品时,可选用爬电比距为1.7cm/kV的户外普通型设备。
6.6 在潮湿地区的户内配电装置,其爬电比距配置应提高1级污区水平。
7 清扫工作
7.1 加强电瓷设备清扫是挖掘设备绝缘裕度,防止电瓷外绝缘污闪的一个重要手段。
电瓷设备清扫要逐步做到由以盐密监测作指导,并结合运行经验,安排清扫周期,提高有效性。
7.2 清扫原则
7.2.1 110~500kV输、变电设备原则上需每年清扫一次,各网、省局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为取得最好清扫效果,对重点线路清扫时间应安排在污闪频发季节前1~2个月内进行。
7.2.2 对运行多年或重污秽地段内的线路绝缘子,杆上清扫不净时,应采用落地清扫或更换绝缘子的方法。
7.2.3 采用防污型绝缘子的输电线路,可按线路实际积污量(盐密值)与其绝缘爬距允许的盐密控制指标相比较,参照运行经验决定清扫周期。
7.2.4 采用普通型绝缘子的1lOkV及以上线路在每次清扫后,应选点监测盐密,如盐密值超过绝缘爬距所控制的盐密指标时,应增加清扫次数。
7.2.5 输、变电设备在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采用带电清扫。
7.3 清扫质量检查
7.3.1 基层班组应建立线路清扫卡和变电设备清扫登记卡。
7.3.2 设备清扫后应组织进行“班组自查”、“工区检查”、“厂局抽查”的三级检查制。
8 采用综合辅助措施提高设备抗污闪能力
8.1 防污涂料是在污秽地区,设备爬距不能满足要求时所采用的一种补救措施。
8.1.1 防污涂料种类应根据污秽特性选用。
8.1.2 使用涂料时(包括硅脂、硅油、硅橡胶、硅树脂)应注意有效期。
8.2 电瓷设备上加装或粘接防污罩和增爬裙能改善绝缘子受潮条件,并能有效地增加电弧的爬电距离,提高设备的抗污能力。
使用中应注意老化状况。
8.3 采用防污型绝缘子、合成绝缘子、轻便有效的绝缘子清扫工具、检零工具、污情监测装置等,提高电网综合抗污闪能力。
9 绝缘子质量管理
9.1加强绝缘子质量管理是降低污闪停电事故的重要环节。
9.2绝缘子的爬距设计、产品鉴定、订货运输、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均应按部颁《绝缘子质量全过程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10 建立技术档案。
加强量化管理
10.1 网、省局及其电力试研所(院)应建立下列技术档案:
10.1.1 电网污区分布图;
10.1.2 22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电瓷外绝缘配置统计资料;
10.1.3 22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历年电瓷污闪事故统计分析资料;
10.1.4 省内主要地、市历年的气象、环保资料;
10.1.5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和发、变电所绝缘子运行监督台帐;
10.1.6 收集整理各类电瓷产品爬电比距等参数。
10.2 厂局应建立、健全下列技术档案:
10.2.1 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和发、变电所(站)盐密测量数据表;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配置统计表;污秽等级明细表及本地区污区分布图;
10.2.2 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历年电瓷污闪事故统计及分析资料;
10.2.3 1lOkV及以上输电线路和发、变电所悬式绝缘子运行监督台帐:
绝缘子型号、出厂时间、投运日期、数量、历年检出零低值绝缘子数、零低值绝缘子试验分析结果及劣化率。
10.3 建立电瓷防污闪数据库,开展微型计算机应用管理。
11做好专业年度工作总结和故障统计工作
11.1 目的
* 加强运行经验的总结分析,提高电瓷防污闪工作的技术管理水平;
* 探索污闪故障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为制定反事故措施提供依据;
* 考核新投运设备及运行设备改造后绝缘水平配置的合理性。
11.2 电瓷防污闪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和污闪故障专业统计办法见本“规定”附件。
11.3 电瓷防污闪专业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程序:
发电厂、地(市)供电局,省、网局级防污专责人应按“电瓷防污闪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和污闪故障专业统计办法”的要求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统计工作,并逐级上报。
11.3.1 发电厂、地(市)供电局翌年2月底前报所属省(市)电力局或网局生技(生产、供用电)处;省(市)电力局和有直属供电局(电厂)的网局汇总后于3月底前抄送电力系统高电压专业工作网(武汉高压研究所),省(市)电力局在抄送的同时报所属网局。
11.3.2 电力系统高压专业工作网秘书处应于5月底前作出全国电力系统电瓷防污闪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报部电力司,并抄送各网、省局。
表1 19 年度污闪跳闸统计
表2 19 年度输电线路污区概况
表3 19年度发变电站污级概况
表4 19年度绝缘子劣化率(自爆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