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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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简介
2009年4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编制的《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

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排水规划》)。

该规划以促进生态城市建设为目标,对全市城镇排水系统统筹规划,对于保障排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有效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载体功能,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同意《排水规划》以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建设区为规划范围,包括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11个新城、30个中心镇以及重要的产业园区、功能区。

从空间上分为主城区(中心城区及外围地区)、滨海新区、其他区县三大区域。

按照不同区域确定不同的规划指标:主城区排水管网服务面积普及率≥95%,污水处理率达到95%;滨海新区排水管网服务面积普及率≥90%,污水处理率达到90%;其他区县排水管网服务面积普及率≥85%,污水处理率达到85%。

三、同意《排水规划》中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原则和方案以及近期建设计划内容。

四、《排水规划》是我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资力度,确保规划实施。

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应与发展改革、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排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排水规划修编的意义
上一轮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完成于2004年,该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该规划从总体上来说,改变了以往的单纯注重排水管道建设的片面性,重视了污水处理厂和排水泵站的建设。

该规划实施以来,对天津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有效的引导作用,通过对市内32个雨水积水片区和局部排水设施空白区的改造建设,改善提升了城市的环境质量,通过在原城乡结合部建设一批比较完善的排水设施,促进了城市边缘区域的开发建设,通过对一批建设年代较久的排水泵站的合理整合,提高了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的质量和水平。

至2007年底,中心城区排水干管总长达到2688公里,其中污水管道990公里、雨水管道1190公里、合流管道508公里。

排水泵站168座,其中污水泵站51座,合流泵站19座,雨水泵站98座,排水总能力为671立方米/秒。

污水管网服务面积214.48平方公里,污水管网普及率80.03%,雨水管网服务面积187.78平方公里,雨水管网普及率70.06%。

中心城区规划的6个污水系统中,已有4个建成污水处理厂,即纪庄子、东郊、咸阳路、北仓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149万立方米/日。

另两个污水系统中,张贵庄系统污水暂时排入东郊处理厂,双林系统污水暂时排入纪庄子处理厂。

虽然在2004版规划指导下,中心城区的排水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受多方面原因限制,该规划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在规划中将六个排水系统的污水处理厂设置于靠近外环线或外环线以外,但接纳污水的范围却仅限于
外环线以内的区域,造成污水处理厂周围区域的一些生产生活污水不能就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在合流区域改造方式上也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

2004年版中心城区排水规划将规划范围限定于外环线以内区域,未对全市域范围特别是环城四区的排水系统进行统筹考虑,不利于建设生态城市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本次排水规划修编,将对包括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和外围五区县的全市域范围,分层次的进行总体规划。

二、规划目的
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有效利用,提高城市载体功能,支撑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期限
远期规划:2008——2020年
近期计划:2008——2012年
2、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
十一座新城
三十个中心镇
重要的产业园区、功能区
四、规划原则
排水体制:雨污分流制,对现状合流制地区按截流与分流相结合方式逐步改造
污水:集中处理,处理与再生、回用相结合
雨水:就近排放,排放与调蓄、利用相结合
五、规划目标
排水管网普及率:主城区:≥ 95%
滨海新区:≥ 90%
其它地区:≥ 85%
污水处理率:主城区: 95%
滨海新区:90%
其它地区:85%
六、主城区排水规划
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和北辰区)。

(一)雨水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状合流制排水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规划保留现状合流排水管道,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制,完善排水管网,解决低洼地区雨季积水问题。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沟渠。

在中心城区,海河作为天津市最重要的行洪、排沥河道,除上游承接一级河道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新开河的汛期来水外,还收集沿河两岸直接排入的雨水及二级河道津河、卫津河、复兴河、月牙河、护仓河、外环河转输的雨水,规划中将其作为一个主要的雨水系统,其它五条一级河道也分别以泵站服务区界划为雨水系统。

外环河围城区而建,连通各个河道,功能独特,故也将其划为一个雨水系统。

而陈台子河、北塘排水河出水不排入海河,也各自成为雨水系统。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9个雨水排水系统。

在环城四区,雨水就近排入本区的规划水系和一、二级河道,并将纳入一、二级河道的雨水分别以服务区界划分雨水系统,河道两侧雨水根据现状情况
300m-500m范围内可采用自流排放方式,其他区域采用强排方式。

(二)污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
主城区污水总量为237.78万m3/d,其中生活污水量为158.96万m3/d,工业废水量为57.22万m3/d,地下水渗入量21.60万m3/d。

2、污水处理厂规划
根据污水系统分布情况,主城区范围内共规划12座污水处理厂,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大寺污水处理厂、双青污水处理厂、双街污水处理厂、西堤头污水处理厂、北辰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双林污水处理厂、咸水沽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285.00万m3/d。

七、滨海新区排水规划
滨海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和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

(一)雨水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有合流制排水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规划保留现状合理排水管道,随着城区建设的发展,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制,完善排水管网,解决低洼地区雨季积水问题。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沟渠。

滨海新区雨水排水出路主要为区内一、二级河道及渤海。

即沿海区域雨水直接排入渤海,内陆区域雨水排入一、二级河道后入渤海。

规划中将纳入一、二级河道及直接排入渤海的雨水分别以服务区界划分雨水排水分区,河道两侧雨水根据现状情况300m-500m范围可内采用自流排放。

规划区域内共分为八个主要雨水排水分区,即:蓟运河排水区、渤海排水区、东丽湖排水区、永定新河排水区、海河排水区、荒地河(官港湖)排水区、独流减河排水区、北大港湿地排水区。

雨水总服务面积113623公顷,雨水排放总量2596.6m3/s。

(二)污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
滨海新区污水总量为287.44 万m3/d,其中生活污水量为83.12万m3/d,工业废水量为178.16万m3/d,地下水渗入量26.16万m3/d。

2、污水处理厂规划
滨海新区范围内共规划26座污水处理厂,即: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大港污水处理厂、大港石化污水处理厂、大港油田污水处理厂、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
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小王庄污水处理厂、营城污水处理厂、杨家泊污水处理厂、休闲旅游区污水处理厂、葛沽污水处理厂、空港污水处理厂、胡家园污水处理厂、东丽湖污水处理厂、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保税区污水处理厂、南疆污水处理厂、东疆港污水处理厂、新河污水处理厂、河南污水处理厂、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港工业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临港工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325.40万m3/d。

八、两区三县排水规划
(一)雨水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有合流制排水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规划保留现状合理排水管道,随着新城建设的发展,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制,完善排水管网,解决低洼地区雨季积水问题。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沟渠。

宝坻区:宝坻新城雨水分别排入百里河和窝头河,京津新城雨水分别排入潮白新河和青龙湾河,宝坻经济技术开发区雨水排入鲍丘河,九园工业园区雨水排入引青入潮河,大口屯镇雨水排入绣针河,林亭口镇雨水排入箭杆河。

共规划雨水泵站36座,泵站总排水能力344.2m3/s。

武清区:武清新城雨水分别排入新西河、北运河和机排河,河西务镇、崔黄口镇和王庆坨镇雨水分别就近排入周围沟渠和水塘。

共规划雨水泵站24座,泵站总排水能力241.9m3/s。

蓟县:蓟县新城雨水分别排入沙河、滨昌河、么河和辽运河,邦均镇雨水排入引秃入津河,下营镇雨水排入泃河,上仓镇雨水排入洲河或西侧水渠,马伸桥镇雨水就近排入周边水渠。

共规划雨水泵站8座,泵站总排水能力53.5m3/s。

宁河县:宁河新城雨水排入蓟运河,潘庄镇雨水排入青排渠和镇区南部排水明渠,宁河镇雨水排入蓟运河,七里海镇雨水分别排入曾口河、大围子河和蓟运河。

共规划雨水泵站17座,泵站总排水能力166m3/s。

静海县:静海新城雨水经争光渠、运东排干和团结渠最终排入南运河,团泊新城雨水排入独流减河,王口镇雨水排入子牙河,唐官屯镇和独流镇雨水排入南运河,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雨水排入王口排干渠和黑龙港河。

共规划雨水泵站25座,泵站总排水能力261.5m3/s。

(二)污水规划
宝坻区:规划在宝坻新城、京津新城分别建设两座污水处理厂,在宝坻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园工业园区、大口屯镇、林亭口镇分别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26.50万m3/d。

武清区:规划在武清新城建设5座污水处理厂,在河西务镇、崔黄口镇和王庆坨镇分别规划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23.00万m3/d。

蓟县:扩建蓟县新城现状2座污水处理厂,在邦均镇、下营镇、上仓镇和马伸桥镇分别规划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4.20万m3/d。

宁河县:规划在宁河新城规划2座污水处理厂,在潘庄镇、宁河镇和七里海镇分别规划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2.00万m3/d。

静海县:规划在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分别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在王口镇、唐官屯镇、独流镇和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分别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4.50万m3/d。

九、市政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一)规划原则
1、为建设生态城市,进行污泥循环利用和处理处置,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目标,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资源化。

2、处理的集约化、处置的多样化、技术的多元化和目标的阶段化相结合。

(二)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途径
1、污水厂污泥的处理处置优先考虑土地利用,其次考虑干化混烧及建材利用,卫生填埋作为应急和过渡方式。

2、各区域处理途径
主城区:达标污泥做绿化用土,其余干化焚烧、综合利用。

滨海新区:集中干化焚烧、综合利用为主。

二区三县:污泥就地处理土地利用为主。

下水道污泥:淘洗法处理优先,其次干化填埋。

(三)污泥处理处置场的规划布局
1、主城区
规划建设污泥干化场(焚烧)4座,即双街污泥干化场、咸阳路污泥干化场、双林污泥干化场、山岭子污泥干化场。

其中2座与污泥堆肥场合建,即咸阳路污泥堆肥场、山岭子污泥堆肥场。

湿污泥热电焚烧厂1座,即陈塘庄热电厂污泥处置厂。

2、滨海新区
规划建设污泥干化场(焚烧)3座,即大港油田污泥干化厂、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厂、临港工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厂。

其中2座与污泥堆肥场合建,即大港油田污泥堆肥场、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堆肥场。

3、两区三县
市政污泥就近堆肥处理农业利用,开发区污泥经过干化后综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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