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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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03•【字号】沪建交[2011]546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11〕546号)各有关单位:2011年汛期已经来临,近期,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安委办相继发出通知,就做好今年的防汛抗台工作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5月3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统一部署。

为抓好上述通知和会议精神的落实,6月2日市建设交通系统召开了防汛防台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现就全面做好建设交通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准备,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握防汛防台工作的主动性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渐突出。

上海滨江临海,平均每年会受到2-3个台风的影响,最多的年份达到6个,防御台风、雷击、暴雨及次生灾害,历来是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重点。

从我们建设交通系统承担的各项职能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日常出行等息息相关,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此外,今年7月份,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5000多名运动员参加的世界游泳锦标赛将在本市举行,当时正值主汛期,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对于确保运动会的顺利举行,对于维护和提升世博会后的上海城市形象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城市防汛防台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管气象形势如何变化,都要始终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原则精心部署。

山东海事局2011年第二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山东海事局2011年第二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山东海事局2011年第二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2011年第二季度山东海事局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全面落实“六个深化”,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海上交通隐患排查和预警预防工作,全面做好辖区雾季海上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对辖区非法采砂及运砂船舶高压态势,做好碍航养殖清理和碍航作业渔船整治工作,维护VTS覆盖水域良好通航秩序,使得辖区海上通航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辖区事故情况分析二季度辖区共发生海上交通事故3起(小事故3起),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50%;沉船0艘。

(一)按事故周期分析与2007年以来历史同期相比较,今年二季度事故件数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

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25%,与五年前同期比较下降87%。

(二)按事故发生时间分析与一季度发生事故相比较,二季度事故发生的起数环比下降了50%,且3起事故皆为小事故。

各项指标均有所下降。

(三)按气象海况分析在以下4种海况中,“其他”海况发生了2起事故,皆为火灾事故,与通航安全无关。

只有1起与大风天气有关。

这是由于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强了VTS监控工作,虽然二季度大雾天气较多,但未发生海上交通事故。

(四)事故的发生地分析二季度事故发生共3起,烟台局辖区1起,济南辖区2起,其他分支局未发生事故。

二、辖区险情情况分析。

(一)、按险情数量分析二季度辖区共发生险情33起,同比下降33%,环比上升10%,其中特大险情1起(海洋石油102),重大险情1起,较大险情8起,一般险情23起。

在33起险情中,事故类险情23起,占险情总数的70%。

从全局看,二季度我局辖区安全形势总体持续保持稳定。

(二)按险情类别分析二季度共发生搁浅类险情4起、碰撞类险情类5起、船舶自沉类险情2起、船舶失踪1起,占总险情的36.4%。

(三)按险情发生时间分析从时间上看,本季度4、5月险情发生相对较多。

4、5月份辖区多浓雾天气,分别发生险情11起、15起。

(四)按险情距岸距离分析从险情发生地距岸距离来看,发生在25海里以内的险情达24起(其中港区:12起,港区至25海里:12起),占险情总数的72.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1]68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1]68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1﹞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近年来,全国各地交通运输系统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以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道路应急运输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推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抗震救灾、奥运保障、电煤抢运、交通战备等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充分体现了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重要地位和基础作用,受到了各级政府及社会的重视和肯定。

当前,我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呈上升趋势。

为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应急运输保障能力,更好地履行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运输保障职责,现就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一)坚持科学发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能力为核心,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二)基本原则政府负责,部门组织,企业实施。

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应纳入各级政府应急保障体系,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抓,同级运管机构进行管理,运输企业具体承担组建任务。

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强化汛期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方案

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强化汛期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方案

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强化汛期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方案为全面加强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台风等自然灾害防御,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强化汛期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确保经济社会运转不受大的影响”重要指示,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政治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聚焦汛期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紧盯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切实强化防汛防台措施落实,着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护航杭州亚运会平安稳定,全力确保交通运输服务经济社会运行平稳有序。

二、工作目标在今年台汛期期间,全力实现“一严控、两下降、三确保、一保障”的工作目标,即严控交通运输领域较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确保自然灾害防御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坚决保障汛期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聚焦风险隐患治理“回头看”。

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分层级、分领域建立企业、场所、设施等风险目标,确定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等级,明确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监管。

每月分析本区域、本领域系统性规律性风险、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积极运用“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应用提升整治。

2.聚焦在役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重点推进公路在役桥隧领域的集中攻坚整治,加快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危旧桥梁改造提升,持续提升边坡抗灾能力。

抗台_防汛预案

抗台_防汛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XX地区范围内的抗台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抗台防汛指挥部(1)成立抗台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抗台防汛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收集、报送。

2. 抗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台风、暴雨等天气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调度、水情监测、水库安全度汛等工作。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排水、防汛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巡查、抢修和保障。

(5)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农作物受灾情况的调查和灾后恢复。

(6)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预警与响应1. 预警(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等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传达至各成员单位。

(2)各成员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响应(1)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时,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行动。

(2)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防措施(1)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天气变化。

(2)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确保水库、堤防等设施安全。

(3)加强城市排水系统检查、疏通,确保排水畅通。

(4)加强交通设施巡查,及时修复损坏的桥梁、隧道等。

(5)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受灾情况的调查和灾后恢复。

2. 应急措施(1)紧急疏散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及时抢修损坏的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

(4)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五、信息报告与宣传1. 信息报告(1)各成员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情况、抢险救灾进展等信息。

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水上运输【发文字号】交运发[2010]779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0.12.28【实施日期】2010.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7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海集团、长航集团,部属各海事局:2011年春运将于1月19日开始,2月27日结束,为期40天。

为认真做好201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分析形势,落实工作机制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春运工作又是交通运输2011年开局的重点工作,圆满完成2011年道路水路春运保障工作任务是交通运输部门的政治任务,也是交通运输“三个服务”的核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当前我国经济整体形势稳定向好,带动春运客流较大幅度增长,高速铁路发展也增加了道路客运集疏运任务,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水路运输组织保障任务将十分繁重。

据预测,2011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客运量将达到25.56亿人次,日均6390万人次,同比增长11.6%;全国水路客运量约为3500万人次,同比增长6%。

水路客流主要集中在渤海湾、琼州海峡、舟山水域、长江干线和台湾海峡等重点地区。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3005号)要求,依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站在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和落实节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制度和措施,全力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实现春运工作的规范化。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发文字号】交安委明电[2010]6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0.07.15【实施日期】2010.07.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上海船研所,部属各单位:当前,全国已经全面进入主汛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时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来得较晚,但频次高、强度大,台风的登陆时段趋于集中,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将产生较大影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国家防总的重要部署,确保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我国南方地区降雨过程之多、强度之大十分罕见,目前南方地区许多江河超警戒水位,部分山体泥土松软,暴雨天气极易造成突发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将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威胁。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抗台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科学分析、充分准备、有效应对。

一是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汛情发展,加强预警预防工作,提前部署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要加强现场工作指导力度,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精细化。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使他们全面了解掌握汛期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知识和措施;要把好人员使用关,将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人员安排到安全生产一线,安排在关键岗位上。

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各。

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报道安全生产

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报道安全生产

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报道1、谈谈你对汛期安全生产看法及见解1、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

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失职追责。

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2、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到位。

要发挥各级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

要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

要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要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

要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统筹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3、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

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4、目前正值主汛期,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洪涝灾害,这是对我们的重大考验。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大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工作考核,依法严惩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

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交通运输部内部明电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内部明电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内部明电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1.12.05•【文号】交搜救明电[2011]1234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交通运输部内部明电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交搜救明电[2011]1234号)辽宁省交通厅,河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海事局,北海救助局:根据国家海洋预报台预报:预计今冬明春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重。

初冰期:辽东湾12月上旬出观初生冰;黄海北部12月上旬后期至中旬出现初生冰;渤海湾12月下旬出现初生冰:莱州湾12月底至2012年1月初出现初生冰。

严重冰期:辽东湾及黄海北部出现在201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渤海湾和莱州湾出现在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终冰期:辽东湾和黄海北部2012年3月上旬终冰;渤海湾和莱州湾2012年2月中旬至下旬终冰。

各海区的最大浮冰范围与冰厚预报,沿岸主要测站冰期预报及海冰预报示意图见附件。

为做好2011-2011年度防抗海冰工作,保障冬季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与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切实加强对防抗海冰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掌握辖区海上冰情及破冰力量,对防抗海冰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遇有较大冰情时,及时组织落实破冰工作,保证航运畅通安全。

二、通力协作,确保电煤等国家重点物资海上运输畅通防抗海冰工作需要有关各方通力协作、共同完成。

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安排,合力防抗。

各省海上搜救中心要主动承担起防抗海冰的组织工作,召集海事、救捞、港口、航运及石油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重点,建立有效的破冰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通道的运行监控和维护管理,做好港口、公路与铁路等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工作,保证港口生产正常有序,保证电煤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各企业既要安排好运输、生产,又要顾全大局,积极参加破冰、搜救等应急处置工作。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10•【字号】渝交委安[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交委安〔2011〕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交委,委属各单位:据预测,今年我市主汛期有3~4次区域性暴雨过程,个别江河段可能发生异常洪水;夏季风雹、雷电等天气过程偏多;强降雨易诱发地质灾害,局部地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大大高于往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频率可能高于去年。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及早部署根据《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渝交委安〔2007〕20号),委成立2011年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陈卫平书记、滕宏伟主任任组长,陈孝来、杨昌学、乔墩、梁雄耀、章勇武副主任、李关寿总工任副组长,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委质监站、信息中心及委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公路建设管理处、港航建设管理处、公路养护管理处、综合运输处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前部署,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

做到预案、队伍、资金、物资“四到位”,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各单位要按要求在汛前组织具有专业知识的检查人员,在5月底前组织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尽快治理。

对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汛前检查维护或维护不善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6.07•【文号】交搜救发[2008]121号•【施行日期】2008.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发(2008)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海(水)上搜救中心、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受“厄尔尼诺”和“拉妮娜”现象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4月21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召开2008年第一次会议,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对交通运输保通保畅,保障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5月2日在缅甸登陆的超强热带风暴“纳尔吉斯”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我们的防台工作再次敲响警钟,翁孟勇、徐祖远副部长对今年的防台工作分别做出重要批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和部领导的批示精神及国家防总统一部署,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特别是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现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完善体系,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其安全、便捷、高效是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是社会稳定、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保障。

做好交通运输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水路、公路安全畅通,对“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特别是服务于灾区重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8年防抗台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8年防抗台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8年防抗台风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文号】交搜救发[2008]5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8年防抗台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发[2008]55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各地方海事局: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08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将有27-29个热带气旋生成,其中有7-9个在我国沿海登陆,生成个数和登陆个数均比2007年偏多,并可能有1-2个台风北上影响我国北部海域。

为做好今年防抗台风工作,保障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做好在沿海、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防抗台风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抗台风工作的领导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第一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也是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举办之年,今年我国大事多、要事多且政治敏感性高。

特别是8月份,各国政府要员和运动员、记者会聚北京,人数多达2.5万人,且正处于防汛抗旱“七下八上”的关键时期。

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对于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海上通航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认清做好今年防抗台风任务的艰巨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要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第一次部务会议精神,加强对防抗台风的组织领导,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抗台风的应急领导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重点抓好检查、落实工作。

二、因地制宜,完善和落实防抗台风预案要在认真总结历年防抗台风和今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和行业管理特点,研究本地区台风的特点,完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各项防抗台风工作制度,完善本单位、本地区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做到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应急处置规范、应急保障到位,并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抗台风的应急训练与演练,使预案执行单位、部门、人员熟知职责和工作程序,为处置受台风影响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赢得时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1.07.14•【文号】交安委明电[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变化极端异常,暴雨、台风、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一、切实做好预警预防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要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建立和完善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有关单位提早做好台风、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早落实。

二、切实突出工作重点当前,适逢暑期群众休闲度假和旅游旺季,也是迎峰度夏电煤运输的高峰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俄罗斯“7·10”沉船事故教训,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大雾、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督促船舶严格遵守航行、停泊、作业等规定,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停航或选择安全水域锚泊等措施。

客船、客滚船、客渡船以及湖区、库区、旅游风景区的旅游观光船要加强机电和通信导航设备的维修保养,随时关注天气情况,确保航行安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12•【文号】安委办明电[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今年入汛以来,连续发生多起矿井透水、溃浆等水害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7月2日9时30分,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牛棚煤矿因地下水位上升及水量增大,加之采矿活动导致强含水层与采空区连通,采空区挡水墙突然溃水,造成23人被困井下;7月2日12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煤业公司八矿樟村井因强降雨造成采空区垮冒,地表大面积塌陷、泥浆溃入井下,造成8人死亡、12人被困井下;7月6日11时左右,中石化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钻井公司104井场突遇山洪,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现场设备设施严重受损;7月10日23时,山东省潍坊市昌邑正东矿业有限公司因地面采坑内存放的尾砂塌陷溃入井下,造成24人被困。

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紧急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隐患的矿井要停止作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项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矿井水害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要建立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要部位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交通运输防汛救灾和汛期安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交通运输防汛救灾和汛期安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交通运输防汛救灾和
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交传电[2011]2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1.05.13
【实施日期】2011.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交通运输防汛救灾和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湘交传电〔2011〕2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湘江航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了认真贯彻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以及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函〔2011〕15号)精神,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准备,现将今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抢险以及安全度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及早部署。

据预测,今年我省大部分地区降雨量偏多,可能出现区域性洪涝。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5月12日至17日,南方大部分地区将出现持续
性大范围降雨天气,并伴有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此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影响范围广,可能造成灾害。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防台防
汛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5.12
•【字号】沪建交[2011]440号
•【施行日期】2011.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防台防汛工作
的通知
(沪建交〔2011〕440号)
各有关单位、委防汛防台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
2011年汛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防汛防台预案。

各单位要以今年新修订的委防汛防台工作预案为指导,及时落实专人负责修订本单位的专项预案,进一步健全应对机制,明确处置要素,落实防汛物资设备,整组应急抢险队伍。

二、建立预警响应机制。

各单位要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6月1
日开始发布的预警信息为动令,按照本单位的工作预案和处置规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主动采取响应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和城市交通安全度汛。

三、组织开展防汛督查。

各单位要重点对在建工地的排水系统、重要地下空间、下立交等道路易积水点,组织一次汛前督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防汛措施,并将督查情况在5月27日前报委交通战备处(委防汛防台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

各单位、委防汛防台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要确定一名防汛防台工作联络员(表格附后),并在5月27日前一并报委交通战备处。

附件:建设交通委防汛防台工作联络员表(略)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文号】交搜救明电[2009]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明电[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中远、中海、中交、中外运(集团)总公司:自10月份始,冬季季风将由北向南陆续影响我国内陆和沿海地区,其中寒潮和风暴潮对海上船舶航行与作业、交通建设施工和港口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为做好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的防抗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十一”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抗冬季大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冬季大风灾害事故,尤其是每年第一场冬季大风造成的交通运输事故教训和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造成的损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防抗冬季大风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并针对本地区本单位防抗冬季大风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施工建设和船舶事故。

二、高度重视冬季大风天气的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相关应急部门和涉海部门及财政、民政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冬季大风等极端天气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并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防抗冬季大风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交通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冬季交通运输安全。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旱汛指发[2011]5号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旱汛指发[2011]5号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旱汛指发[2011]5号)各市(州)抗旱防汛指挥部,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安监局,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陇电分公司、甘肃柴家峡发电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公司等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省水文水资源局:防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全面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于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保障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度汛各项措施,切实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现将防汛准备工作安排如下:一、切实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洪责任制,是《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制度,是确保防汛抗洪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组织保证。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防汛抗洪行政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好防汛安全责任制。

一是要认真签订水库防洪安全责任书。

各地、有关部门和电站水库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库防洪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旱汛指发[2008]20号)的规定,落实水库防汛行政首长、部门领导和管理单位领导、技术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签订水库防洪安全责任书,逐级上报备案。

二是要落实城镇、河道防汛责任。

五座重点防洪城市和黄河干流、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黑河等河流重点河段要落实市(州)行政领导责任制;有防洪任务的城市、县城、乡镇,白龙江、嘉陵江、西汉水、疏勒河、石羊河干流及重要一级支流和黑河一级支流,其它河流重点河段、重要洪沟要落实县市区行政领导责任制;有防洪任务的行业也要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8]142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8]142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8]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后,各受灾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部署,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道路管控,全力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送,确保了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月27日,刘金国副部长作出重要批示:现在,从南到北将进入主汛期,直接威胁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沉着应对,有效防范,把损失降到最小。

为贯彻落实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当前洪涝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出行影响的严重性,认真总结以往抗洪救灾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研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一线,优先保障运送抗洪救灾人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要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协作配合,相互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和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的分流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天气原因导致的交通延误,防止出现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堵塞。

受近期降雨影响较大的河北、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要发挥区域协作优势,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疏导工作的协调,确保京珠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干线的正常通行。

三、进一步加大事故预防工作力度。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加强雨季防洪抗汛工作的通知文件头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加强雨季防洪抗汛工作的通知文件头

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西当村至溜筒江路基工程项目经理部
签发:
文件编号:YNLQ/2011/内009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加强雨季施工防洪抗汛工作的通知
项目部属各施工队:
为深入普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我项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全年安全产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公司云路股【2011】34号文件要求,我项目部将以6月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在各施工队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施工队要认真组织学习附件1《公司云路股【2011】34号文件》精神。

2、各施工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建立本施工队“安全生产月”活动(防洪抗汛)领导小组,并于2011年6月10上报项目部。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从学习项目部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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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交搜救发[2011]221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0.05.06
【实施日期】2010.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交搜救发〔2011〕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海(水)上搜救中心,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11年夏季(6月至8月),山东南部、河南东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云南西部和西藏东南部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2至5成,黄淮、江淮流域降水偏多,可能出现洪涝。

全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生成的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个数为24~26个,较常年(平均为27个)偏少,比2010年(14个)明显偏多。

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个数为7~9个,较常年(平均为7个)偏多,灾害影响较
去年严重。

初次登陆我国的时间较常年(平均6月29日)偏早,末次登陆我国的时间接近常年(平均10月7日)或偏晚。

全年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个数较常年偏多,华南东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

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局部地区强降水发生的频率增加、强度增强,中小河流汛情和城市内涝要予以警惕。

4月22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科学指挥,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为全面贯彻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2011年防汛抗台工作,保障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防汛抗台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做好防汛抗台工作,确保水路、公路安全畅通,是交通运输系统践行“三个服务”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渐突出。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台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强化对防汛抗台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抗台组织领导体系。

台风影响期间及主汛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海事、救捞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制度。

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提高防控意识,按照“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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