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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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方案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我镇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
《____(省、市、区、县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结
合我镇实际,制定《 XX年春学期 xx 镇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收入分配
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镇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
职的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
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
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全镇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
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考核办法
全镇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镇中心校按此方案统一发放,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此方案实事求是地考核,以XX年春学期教职工的师德、工作量、考勤、教育教学业绩和教学过程进行考核打分,每学期的总分为 100 分。

(一)师德( 20 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工作量( 20 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学期工作量。

全体教职工学期工
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学期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
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

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
乘以班额分值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1、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学期任科目总节数×任科目系数(语文、数学科目按系数 1.2 计算;英语科目按系数 1.1 计算;其他科目按系数 1.0 计算。


2、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学期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3、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学期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学期人均工作量×班额分值
注:1、按班额计算。

班额 40 人以上×20分;30—39 人×18分;29 人以下×17
分。

任语、数、英科目两班或两班以上的按平均班额计算,任语、数、英科目且
兼有其他科目的按语、数、英班额计算,若只担任非语、数、英科目的按所任班
额的平均计算。

2、校长所兼课时达同年级专任教师的 1/4,并按教学环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以工作量 20 分计。

3、工作量分值最高上限为 20 分。

(三)考勤( 10 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积极性、纪律性、责任心和出勤率四
个方面。

教职工的出勤方面以学校的考勤记录为依据打分。

1.旷课 1 节扣 1 分;旷工 1 天扣 2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事假 1 天扣 0.5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病假 1 天扣 0.3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4.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妊娠假按
照病假处理。

(四)教育教学业绩( 30 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
作的实际效果。

其中 :在一学期里能有效地、合理地、规范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定基础分为 10 分;全镇可比性业绩的最高得分占 10 分;获得其他奖励的最高得分占 10 分。

具体细则如下:
1、( 1)全镇可比性业绩(期末考试、全镇统抽考)(上限10 分计)
一等:全镇排名前三名计 10分
二等:全镇排名第四名---第八名计 8 分
三等:全镇排名第九名---第十五名计 6 分
四等:全镇排名第十六名——倒数第六名计4分
倒数五名的平均分达 60 分的计 2 分,否则 0 分。

(注:凡兼科、班的取所得
分的平均值。


( 2)提高名次奖
所任教的班级与上学期的成绩相比,凡提高 3 个名次得 1 分,4—5 个名次得 2 分, 6—8 个名次得 3 分, 9 个或 9 个名次以上得 4 分。

( 3)学前班教师可比性业绩计算办法:按本校教师业绩得分平均值的 70%计算。

2、获得其他奖励的(上限10 分计)
(1)、获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 10 分;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 9 分;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 8 分;获镇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导”、“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 7 分。

( 3)、获其他奖励的:自治区级的计7 分;市级的 6 分;县级的 5 分;镇级的 4分。

( 4)、论文获奖的:自治区级的计 4 分;市级的 3 分;县级的 2 分。

(五)教学过程( 20 分)
1、备课( 5 分)
提前一周备好课,要分详案,每单元必写一篇教学后记,若检查发现教案不合要求每次扣 0.5 分。

2、上课( 5 分)
教师要组织管理好课堂纪律,若领导巡堂检查发现课堂纪律差,每次扣该教师 0.5 分。

3、作业布置、测试及批改( 5 分)
作业布置批改要求:
(1)作文:三年级以上每单元 1 次;
(2)日记:每周不少于 2 篇;
(3)听写:精读课、语文园地中有关词语各一次以上;默写:本册课文的古诗;
(4)语基作业应在每课精读课、语文园地(单元练习)中布置要在一次以上;
(5)数学作业要每日一次,数量适当;
( 6)英语:每课必须听写单词及其它作业一次以上;
(7)教辅资料必须要全批改;
(8)每单元必须测试一次以上,且全批改。

若检查发现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每少一次扣该教师0.2 分(扣完即止)。

4、教研活动( 5 分)
教师每学期要上教研课一次以上,听、评课 15 节以上,每少一次扣 0.5 分(扣完即止)。

(六)领导职务加分说明
1、兼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学校职务岗位的,以最高一个职务的赋分比例为
基础,每兼多一个职务增加5%。

2、各职务岗位赋分是根据本校教职工所得的平均分值乘以增加赋分比例得
出学校的岗位加分:(1)年级组长 5%;(2)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帐员 12%;
(3)教研组长 15%;( 4)班主任 20%;(5)学校中层领导副职 25%;( 6)党支部书记、学校中层领导正职 30%;( 7)副校长 35%;( 8)校长 50%;
3、镇中心校校长按全镇前三档得分的平均分计、镇中心校副校长按全镇前
五档得分的平均分计、其他中心校人员按全镇前 10 档得分的平均分计。

(七)因工作需要,借调在教育系统内的,按全镇平均分值的70%计法。

(八)有下列情况的,不发或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 5 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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