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情报资料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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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情报资料室的管理,提高资料利用率,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情报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料收集与整理
第三条资料收集:
1. 收集国内外医学、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包括期刊、书籍、电子资源等。
2. 收集医院内部产生的各类资料,如会议记录、工作报告、病历等。
3. 收集上级部门、兄弟医院、学术团体等机构发布的政策、法规、标准等资料。
第四条资料整理:
1.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建立目录索引。
2. 对电子资源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
3. 对纸质资料进行装订、编号,确保资料整洁有序。
第三章资料借阅与使用
第五条借阅:
1. 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借阅资料。
2. 借阅资料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
3. 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第六条使用:
1.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擅自复制。
2. 资料仅供查阅,不得外借他人。
3. 借阅人需在资料上签名,以示对资料负责。
第四章资料归档与保管
第七条归档:
1. 对已借阅的资料,在归还时应检查资料完好无损。
2. 对借阅频率较高的资料,定期进行归档。
3. 对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进行特殊保管。
第八条保管:
1. 资料室应保持清洁、通风,确保资料安全。
2. 定期对资料进行防潮、防霉、防虫处理。
3. 对易损资料,采取特殊措施进行保护。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对在资料收集、整理、借阅、使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情报资料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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