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养餐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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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营养餐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营养餐的制作、储存、配送、分发等各个环节。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营养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卫生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执行。
2. 设立营养餐卫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营养餐卫生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
1. 食材采购与储存
(1)采购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优先选用新鲜、无污染的食材。
(2)食材采购时,需索证索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食材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储存食材的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定期检查储存条件,确保食材质量。
2. 营养餐制作
(1)制作营养餐的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
(3)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
(4)厨房设备、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营养餐配送
(1)配送过程中,营养餐应保持适宜的温度,避免变质。
(2)配送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
(3)配送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避免直接接触营养餐。
4. 营养餐分发
(1)分发营养餐时,应确保营养餐的温度适宜,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2)分发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保持手部卫生,避免污染营养餐。
(3)分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四、监督检查
1. 定期对营养餐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营养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营养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