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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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0.29
•【字号】赣办发[2013]23号
•【施行日期】2013.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的通知
(赣办发〔2013〕23号2013年10月29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现就我省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推进扶贫攻坚与小康提速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小康攻坚期,只有加速全面小康进程,才能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尤其是贫困地区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经济实力还很薄弱,贫困程度仍然较深,特殊贫困问题依然突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需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扶贫开发是我省全面小
康进程中最突出的“短板”和最难啃的“硬骨头”,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西扶贫攻坚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扶贫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贫困地区发展步伐只能加快、不能徘徊和停滞。
要坚持以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以小康提速带动扶贫攻坚,重点把握好“七个统筹”:
(一)统筹加大扶贫力度与注重扶贫效果。
加大扶贫投入,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并举,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整体仗。
坚持为贫困群众“雪中送炭”,瞄准重点、精确制导、定点清除,把加大扶贫力度最终体现在提高扶贫效果上,打好扶贫攻坚歼灭战。
加强扶贫力度考评,突出扶贫效果考评,以科学考评促进扶贫攻坚再上新水平。
健全完善扶贫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制定相关激励办法措施,鼓励贫困县、乡、村脱贫摘帽。
探索建立以扶贫效果为导向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以奖代补”机制,以制度机制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攻坚实施效果。
(二)统筹探索创新扶贫模式与形成扶贫长效机制。
坚持以改革创新增强扶贫攻坚的活力,坚持以大胆实践探索扶贫攻坚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提炼,形成长效稳定可持续的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制度机制。
探索建立扶贫基金管理新机制,整合政府资源筹集资金市场化运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搭建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动交易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重点建立健全扶贫投入增长、激励和约束、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统筹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扶贫与因户施策。
坚持和完善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扶贫,整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打牢推进扶贫攻坚的基础。
认真分析和找准贫困群众不同致贫原因,分类施策、因户施策,“量身定做”个性化扶持措施,变扶贫方式“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对贫困人口精确瞄准到人、精准帮扶到户,确保扶贫对象收入水平有明
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有明显增强,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四)统筹就地扶贫与搬迁扶贫。
适应“四化”同步发展形势,坚持“城乡统筹、镇村联动、互惠一体”基本路径,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基本原则,把有效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出路。
对贫困人口原居住地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实行就地扶贫,把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与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在乡村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建设贫困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对贫困人口原居住地不适宜居住和发展的实行搬迁扶贫,按照“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总原则,加强搬迁移民扶贫政策的宣传教育,动员、引导和帮助贫困群众从恶劣生产生活环境中搬迁出来,根本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统筹救济扶贫与开发扶贫。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既“输血”、更“造血”,既扶贫、更扶智,既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更推动贫困地区持续发展。
落实扶贫首先要救济,把生活困难和丧失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众依法纳入低保范围,对特殊困难群体和因灾因病导致的赤贫人口实施社会救助,使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有着落;坚持扶贫根本靠发展,对具备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众实行开发式扶贫,引导和帮助其选准、发展特色产业,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门路。
大力推行“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和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建立一头连着产业、企业,一头连着贫困户的利益链条,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度,打牢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坚实基础。
加大扶贫培训力度,加强转移就业服务和指导,帮助贫困群众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和基本职业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六)统筹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多
元投入”的大扶贫思路,优化配置、有效整合扶贫资源,形成扶贫攻坚强大合力。
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扶贫开发负总责的作用,把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检查、统一落实。
落实各级部门行业扶贫任务,在政策、规划、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向贫困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地区覆盖。
大力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罗霄山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三大国家战略规划,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攻坚,以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社会协同作用,畅通社会扶贫渠道。
强化激励机制,落实扶贫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民间人士积极参与扶贫,汇聚壮大社会扶贫力量,弘扬“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七)统筹外部帮扶与自我奋斗。
坚持扶贫必先扶志,教育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脱贫致富根本要靠自我奋斗的志向,坚定穷则思变、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决心。
引导贫困群众充分用好外部观念、资金、技术、项目等帮扶条件,组织其积极参与扶贫规划制定、扶贫项目建设、扶贫项目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充分尊重其意愿和民主权利,增强其受益主体和实施主体意识。
把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作为重要任务,增强基层组织实施扶贫攻坚、改变贫困面貌的本领,使之成为率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牢牢把握扶贫攻坚奋斗目标
加强扶贫攻坚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任务,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为基本要求,把稳定解决温饱、尽快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精确瞄准扶贫对象实施帮扶;把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作为主战场,集中力量解决全省同步小康的瓶颈制约;把扶贫攻坚作为民生工程和“三农”工作重点任
务,统筹各方政策资金给予倾斜支持;把创新产业合作经营机制作为重要途径,拓展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脱贫致富门路;把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关键之举,着力提高扶贫对象科学文化素养和基本职业素质。
力争2018年、确保2020年我省实现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目标,为全省小康提速创造良好条件,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要达到“五个明显”的要求:(一)农村贫困程度明显缓解。
现有385万低于2300元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的收入全面达到4600元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由现在的10.8%降到3%以下。
(二)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在全面小康攻坚期,保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年均增幅,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
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和3400个贫困村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由现在分别占全省平均水平的65.9%和62.1%,均提高到占75%以上。
(三)贫困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居住条件不适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搬迁安置,贫困农村基础设施状况显著改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四)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更加强劲,转移就业基本职业技能素质更加强化,农民合作经营机制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有力。
(五)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扭转。
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各具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支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产业基础更加稳固;富民产业与县域经济发展协调统一,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更加凸显,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六大工程”
根据扶贫攻坚工作及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着眼全省小康提速的大局,大力
实施扶贫攻坚“六大工程”。
(一)贫困农户帮扶到户脱贫工程。
以帮扶现有385万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按照“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要求,在全省确定100万户贫困农户,建立“五定”帮扶到户机制,即:定对象,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到户、全面登记造册、逐户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为精确帮扶到户打下坚实基础;定政策,从基础设施、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教育就学、公共服务、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贫困农户落实帮扶政策和项目;定措施,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种养大户和合作组织带动帮扶到户等政策机制;定责任,落实扶贫到户责任制,把帮扶到户成效作为检验扶贫工作的根本标准,作为考核干部作风、政绩的重要依据;定目标,通过帮扶到户,使帮扶对象收入有明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有明显增强。
(二)贫困群众搬迁移民扶贫工程。
对地处边远、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加大搬迁移民扶贫力度。
从2014年起,在上年搬迁安置6万人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万人;搬迁移民扶贫安置建房补助标准由人均3500元提高到人均4000元,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根据财力情况一并适当提高。
尊重群众意愿,组合相关政策,落实就业保障,统筹力量支持搬迁移民扶贫,确保“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总结推广搬迁移民扶贫进城镇、进园区试点经验,打造以县城(园区)和集镇安置为主、中心村安置为辅的梯度安置新模式。
(三)贫困群众培训转移就业工程。
着眼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统筹职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补贴、“阳光工程”培训等政策,确保有转移培训愿望的贫困群众得到政策扶持,力争在实施扶贫《纲要》十年间,培训转移贫困群众累计达到100万人。
改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瞄准当地工业园区用工需要,集中扶持贫困户“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和贫困劳动力转移
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扶贫培训对象增强转移能力,提升就业层次,引导培训扶贫对象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加强贫困群众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转移就业人口城镇化,缓解贫困农村资源压力,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规模化发展。
(四)贫困农户合作经营增收工程。
按照转型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创新产业经营机制,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参与家庭农场、合作农场、联户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力争2-3年覆盖带动贫困地区农户达到100万户,促进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与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双赢”发展。
提高产业扶贫资金到户率,拓展产业扶贫空间,引导贫困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整合涉农、信贷等资金支持农民合作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
在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集中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每县1000万元扶贫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群众开发有资源、有市场、有比较优势的生产项目,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一村一品”产业格局,筑牢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产业支撑,构建在全省走在前列、健全规范的农民合作经营机制。
(五)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新农村建设向贫困村全覆盖,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重点向贫困村安排,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财政集成资金整合使用、叠加扶持的政策。
落实行业扶贫任务,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领域,明确实施计划和目标。
到2020年,完成贫困村3万多个自然村点的整治建设、村组通路硬化达标、解决人畜饮水安全;贫困村和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基本口粮田得到保障,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改造农村危旧房100万栋以上,贫困农村不通电或电压低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环境建设跃上新水平。
(六)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坚持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幸福指数。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好教育、卫生、文化、就
业、社保、住房等民生工程,确保贫困群众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完善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从体制机制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20年,贫困村和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的农村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普及义务教育巩固达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享有全省同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农村公共文化繁荣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民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切实加强扶贫攻坚组织领导
小康提速时间紧迫,扶贫攻坚任务艰巨。
各级各部门要发扬实干兴赣的精神,把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一)增强思想行动自觉。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深刻认识扶贫攻坚涉及改变贫困群众贫穷命运,最能体现党的宗旨,最能反映党的作风,最能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从而做到知行合一,用扶贫攻坚的行动和成就,展示党的群众路线强大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尤其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集中解决一批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用群众得到的实惠检验整治“四风”成效,增强扶贫帮困、造福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扶贫责任考核。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加强扶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
对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的考核突出扶贫实绩的风向标,实行主要考核扶贫成效的差异化考核。
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及在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和贫困村定点扶贫的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扶贫攻坚作为培养锻炼“好干部”的实践平台,注重发现扶贫实绩突出的“好干部”并优先用起来。
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从整肃党风政风的高度,严厉予以查处。
(三)完善协调落实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落实扶贫攻坚的各项部署。
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扶贫《纲要》的责任分工,不断强化支持扶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根据本行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行业扶贫任务的实施计划安排,坚决完成好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统筹好扶贫规划及项目安排,筹集落实、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并加强监管。
省委、省政府适时对扶贫攻坚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四)加强指导支持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完善落实“下基层、接地气”常态化制度。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贫困乡村调研指导,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
尤其是在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定点扶贫的省级领导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要率先垂范,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定点联系县(市、区)的扶贫攻坚。
各市、县(市、区)领导都要认真落实定点扶贫联系贫困乡村的要求,用心指导和帮助解决扶贫攻坚实际问题。
要统筹各方力量支持扶贫攻坚,在整合行业扶贫资源、推进“四个一”组合式扶贫、组织社会力量扶贫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重点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特困片区实施好国家扶贫攻坚战略,抓好规划、政策和项目的衔接,努力打造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
要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扶贫开发政策、扶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用党的惠民政策和脱贫致富榜样传播正能量,营造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