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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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盗窃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未经被盗物品所属者同意,盗取其财物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在刑法中也被明确规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之一。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是指在判断犯罪主体的盗窃行为是否犯有罪时,以何种标准衡量,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盗窃罪的具体规定,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以被盗收物品的价值作为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被盗物品的价值不足1500元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价值在1500元至3万元之间时,即构成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价值超过3万元时,即构成重大盗窃罪。

其次,以犯罪手段或者犯罪情节作为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犯罪人采取以暴力、胁迫、恐吓等犯罪手段从事盗窃行为,并获得一定的财务利益时,即构成重大盗窃罪;当犯罪人在一定的社会状况下对他人财物进行盗取,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即构成盗窃罪;当犯罪人以轻率冒险的手段对他人财物进行盗取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

再次,以损失程度来作为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被盗物品的损失不超过1000元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损失在1000元至2万元之间时,即构成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损失超过2万元时,即构成重大盗窃罪。

此外,以盗窃行为的次数作为数额认定标准也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犯罪人多次从事盗窃行为时,其数额认定标准会随着犯罪次数的增加而发生变化。

如果犯罪人仅仅限于一次盗窃行为,则其所获得财物不超过1500元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如果犯罪人多次从事盗窃行为,其每次盗窃行为所获得财物的价值不超过1500元的,即构成盗窃罪。

以上就是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即以被盗收物品的价值、犯罪手段或者情节、损失程度及盗窃行为的次数来作为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在判断犯罪主体是否构成犯罪时,法院应当以上述标准为依据,综合考虑,确定犯罪主体是否犯有这一罪行。

总之,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盗窃罪的重要认定依据,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的因素,准确的划分犯罪的等级,以便于实施有效的刑事司法,为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盗窃行为、盗窃数额和主观故意。

1.盗窃行为: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
的行为。

只有具备这种行为,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2.盗窃数额: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指被盗物品的价值。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或者抢劫数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的,应认定为
盗窃罪或抢劫罪。

3.主观故意: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
致侵权行为,但仍然进行侵权行为的行为心理状态。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会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和具体情节来确定。

通常情
况下,被盗物品的价值较高,情节严重,犯罪人有多次重复犯罪等因素,
都将导致判决的刑期较长。

同时,盗窃罪的判决也会考虑犯罪人的主动认罪、积极赔偿等情况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

盗窃罪经典案例

盗窃罪经典案例

盗窃罪经典案例在刑法中,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经典案例层出不穷,下面将介绍一些典型的盗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盗窃罪的性质和特点。

案例一,小偷入室盗窃。

在某市的一个居民区,发生了一起小偷入室盗窃案。

一名小偷趁着业主不在家的时候,翻窗进入居民家中,盗走了大量财物。

业主回家后发现财物不见了,立即报警。

警方展开调查后,通过监控视频和现场勘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得知,嫌疑人因赌博欠下巨债,才铤而走险进行盗窃。

最终,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追回了被盗财物。

案例二,商场盗窃。

在某商场内,一名女子趁着人流密集之际,将一双鞋子藏在了自己的包内,企图逃离商场。

不料,被商场保安发现并拦截。

经查,该女子之前有多次盗窃行为,涉案金额巨大。

最终,该女子因多次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了被盗物品的损失。

案例三,单位内部盗窃。

某公司的会计部门发现了一笔账目不平的情况,经过核实发现是一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了公司资金。

该员工因为个人生活所需,便多次将公司的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

经公司调查后,将该员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最终该员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盗窃罪中的冰山一角,盗窃罪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不言而喻。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时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身财产的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盗窃罪的经典案例告诉我们,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必究,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什么是刑法中的盗窃罪

什么是刑法中的盗窃罪

什么是刑法中的盗窃罪刑法中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了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

下面将分别对盗窃罪的构成要素进行详细论述。

一、主体:1. 自然人主体:盗窃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分年龄、性别、国籍等。

2. 法人主体:在某些情况下,法人也可以承担盗窃罪的主体责任。

比如公司、组织等法人可以通过其代理人或者员工等实施盗窃行为。

二、客体:盗窃罪的客体是指能够被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金钱、有价证券等实物或者虚拟财产。

三、行为要素:盗窃罪的行为要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实施侵占:盗窃罪是通过实施侵占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侵占行为可以是直接的拿取、控制、转移等行为,也可以是通过欺骗、扒窃、抢夺等手段实施。

2. 非法占有:盗窃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非法占有是指违背法定程序和法定权利原则,擅自占有他人财物,并实施支配行为。

四、结果要素:盗窃罪的结果即他人财物的丧失。

当盗窃行为导致他人财物的丧失,构成了盗窃罪的结果。

五、盗窃罪的特点:1. 盗窃罪是一种侵财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

2. 盗窃罪是一种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还是职务犯罪中的贪污受贿,都可以归入盗窃罪的范畴。

3. 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社会上的财产安全问题与盗窃罪息息相关。

因此,适当的加强盗窃罪的预防和打击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起来,刑法中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其特点是追求非法利益的侵财行为。

加强盗窃罪的预防和打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学习之盗窃罪

刑法学习之盗窃罪

1.实行行为(1)以和平方式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行为。

(2)着手与既遂(3)盗窃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被害人占有效力高于行为人)2.特殊的盗窃对象:仍然成立盗窃罪(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从重处罚);(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8)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的范围,包括因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直接造成的油气损失以及采取抢修堵漏等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注意】无记名的有价证券按照票面金额计算数额;记名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数额。

3.刑法把盗窃一些特定对象的情形规定为特殊犯罪(1)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五种物的,成立其他犯罪。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3)盗伐林木罪。

(4)盗窃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5)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特殊法条)。

4.盗窃罪V S侵占罪(1)关键区别:侵犯财产时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

盗窃:他人占有。

侵占:委托物侵占是自己占有,脱离物侵占是遗忘物或埋藏物。

(2)盗窃罪与侵占罪具有包容评价关系,二者都是取得型财产犯罪,盗窃罪是重罪,侵占罪是轻罪,盗窃罪可以包容评价为侵占罪。

5.盗窃罪V S诈骗罪(1)在一对一的诈骗中,关键区别: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用自己的商品去和他人商品掉包的,成立盗窃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刑法中,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尽管它们都涉及财物的占有,但在法律定义、性质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就盗窃罪和侵占罪进行比较,探讨它们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和构成要件1.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盗取他人的财物而擅自占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要素:盗窃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即非犯罪主体合法占有的财物。

(3)作案手段: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扒窃、抢夺等手段获取财物。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盗窃的主观意图。

2.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占为己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客体要素:侵占罪的客体是不属于犯罪主体所有的财物。

(3)行为要素:犯罪主体以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为目的,实施占有行为。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侵占财物的主观意图。

二、性质和侵害程度1. 盗窃罪盗窃罪具有明显的私有财产侵害性质。

通过盗窃行为,犯罪主体以暴力、欺骗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

2. 侵占罪侵占罪相对于盗窃罪来说,侵害程度相对较轻。

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据为己有,但并未采用暴力、欺骗等手段,与原有占有人之间并无对抗行为。

三、后果和法律适用1. 盗窃罪盗窃罪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罚较重,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和其他情节,刑期可从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

2. 侵占罪相对而言,侵占罪的侵害程度较轻,但也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侵占罪的刑罚较为宽泛,刑期根据不同情况可从三年以下到七年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和侵占罪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盗窃行为是为了恶意占有,即受害人财物被盗后无法找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盗窃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将财物据为己有,而暂不具备恶意占有条件,因此将其区分为侵占罪。

盗窃罪认定标准

盗窃罪认定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认定?一、盗窃罪立案标准: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千元为起点。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3.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4.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A.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B.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C.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5.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在25份以上的。

二、可以不作犯罪处理:1.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2.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A.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B.全部退赃、退赔的; C.主动投案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D.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它的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予以立案。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罚的话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本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数额衡量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一、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立案标准需分情况确认:(一)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金额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为《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案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盗窃案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盗窃案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对于刑事案件中的盗窃案立案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立案标准范例:
1.美国:根据联邦法律,盗窃罪的标准是被盗物的价值,通常将被盗
物价值超过500美元的案件视为盗窃罪,根据不同州的法律,该门槛可能
有所不同。

2.英国:根据英国法律,监禁刑的盗窃案的标准是被盗物的价值,通
常将被盗物价值超过40英镑的案件视为监禁刑的盗窃罪。

3.澳大利亚:根据澳大利亚法律,盗窃罪的标准也是被盗物的价值,
通常将被盗物价值超过200澳元的案件视为盗窃罪。

4.加拿大:根据加拿大刑法,盗窃罪的标准也是被盗物的价值,通常
将被盗物价值超过500加元的案件视为盗窃罪。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例子,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因地
区和具体法律而有所不同。

在一些地区,立案标准还可能涉及其他因素,
例如被盗物的性质、实施盗窃行为的手段和犯罪者的前科等。

此外,立案标准通常只是决定是否将案件列为盗窃罪的一个指导标准,实际的起诉和定罪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的充分性而有所不同。

在实践中,检察官和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被盗物的价值、
受害者的损失、犯罪者的行为意图和动机等,来作出是否起诉和定罪的决定。

总体而言,立案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法律规
定应根据当地的刑事法律体系来确定。

以上所提及的立案标准只是一些常
见的范例,读者应该在需要时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

【精选】盗窃罪课件PPT实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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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认定
(4)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目的。
(1)多次盗窃:最高院1997年11月4日《关 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
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 2、许霆的盗窃金额应认定为多少?属于何种量刑幅度?
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4)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目的。
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 盗窃罪的主要特征(犯罪构成)
数额巨大的:20000元以上; (4)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目的。
1、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数额特别巨大的:100000元以上。 (4)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目的。
数额特别巨大的:100000元以上。 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
2、许霆的盗窃金额应认定为多少?属于 何种量刑幅度?
许霆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在正常取款时,因自动 柜员机出现异常,无意中提取的,不应视为盗窃 ,其余170次共取款174000元,其银行账户被扣账 的174元,不应视为盗窃,许霆盗窃金额共计: 17500元──174元─1000元=173826元。盗窃金额超 过1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幅度为“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
柜员机出现异常,能够超出帐余额取款且不能如
实扣帐。许霆于是持银行卡在该自动柜员机指令 取款170次,(许霆账户实际被扣174元)共计取 款174000元。同月24日下午,许霆携款逃匿。
许霆的定罪与量刑
1、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是,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 已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具体为以下几点:
首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包括犯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对于盗窃罪来说,其客观要件是指盗窃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即盗窃的财物必须属于公、私财物,必须有占有行为和占有意图,同时占有的财物还必须具备保护对象的法定财产性质。

而主观要件则是指犯罪行为的主观动机和主观目的,即犯罪人进行盗窃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其次,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犯罪的数额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盗窃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一般要求盗窃财物的金额在一定的数额以上。

具体来说,在我国刑法中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个是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另一个是1000元以上但不满3000元的,这两个数额都能构成盗窃罪。

所以,对于盗窃罪
来说,立案时会根据盗窃的财物价值进行判断。

另外,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盗窃行为的事实证据的确凿性。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定罪是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那么在立案的时候是不会被受理的。

综上所述,盗窃罪立案的标准主要包括盗窃行为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具备,盗窃财物的数额要求,以及对于盗窃事实证据的确凿性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保证对于盗窃罪案件的审理公正、客观,确保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并保护公民财产的安全。

同时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更进一步的判断和决定。

刑法中的盗窃罪案例分析

刑法中的盗窃罪案例分析

刑法中的盗窃罪案例分析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它指的是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盗窃罪是较为常见的一类罪案。

本文将针对刑法中的盗窃罪,通过案例分析来深入探讨其特点和相关法律适用。

案例一:张某盗窃案案例描述:张某是某商场的保安员,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夜间不经许可进入商场,盗窃多件商品,价值合计达到上万元。

分析:在此案中,张某以商场保安员的身份,通过非法进入商场进行盗窃。

他具备特殊的工作条件,可以接近、盗窃贵重物品,并得以逃避监控措施。

因此,该案符合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盗窃行为。

在以上案例中,张某非法占有商场财物,且数额达到上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而他作为商场保安员,利用特殊职务地位实施盗窃,其情节严重性也得以体现。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情节特别严重的盗窃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包括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盗窃、盗窃贵重物品等。

在此案中,张某以商场保安员的身份,多次在工作时间进行盗窃,且盗窃的是贵重商品,因此可以认定其情节特别严重。

结论:根据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该案中的张某构成盗窃罪,符合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其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因此,他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盗窃罪在刑法中的具体适用。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应该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同时,加强对保安员等特殊职业人员的监管,防止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正义具有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盗窃罪案件的侦破和判决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一些盗窃行为狡猾隐蔽,取证困难,需要加强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另外,对于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刑法的适用具有公正和平衡性。

总之,盗窃罪案例的分析对于我们了解刑法中盗窃罪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
1.被盗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为轻微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被盗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为普通盗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被盗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较大盗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被盗财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属于重大盗窃,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被盗财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特大盗窃,处死刑。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标准金额是根据被盗财物的价值来衡量的,而不是指盗窃所得的具体金额。

例如,被盗物品价值为8000元,那么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普通盗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量刑标准。

比如,盗窃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特别严重、盗窃公共财物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加重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仅仅是盗窃罪的一般量刑标准,具体判决还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被盗财物的性质、数量、被害人的损失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最终的判决。

总之,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被盗财物的数额大小进行划分的,同时还要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

以上是盗窃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但刑法的适用不仅仅是标准金额,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量刑。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判几年?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盗窃数额(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_论盗窃罪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_论盗窃罪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_论盗窃罪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处罚等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盗窃罪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文认为,盗窃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犯罪时的社会背景、个人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刑,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盗窃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处罚Introduction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期可以从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因此,对于盗窃罪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必须要对其构成要素、刑事责任、处罚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好地应对这种犯罪行为。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占有他人财物;2.行为主体具有犯罪故意;3.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中,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盗窃罪的最重要的构成要素。

只有在行为主体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盗窃罪。

此外,占有行为必须是直接占有和实际占有,而且必须是占有他人财物而非自己的财产。

二、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盗窃罪属于客观犯罪,只要犯罪构成要件全部成立,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情节较轻,如财物价值较低或是属于初犯等情况,可以酌情从轻或免除处罚。

另外,如果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有限或完全无责,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迫不得已犯罪的,也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三、盗窃罪的处罚盗窃罪的惩罚力度相对较大,处罚程度也较重。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处罚可以从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在量刑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财物的价值、作案工具的凶器性质、作案的方式、惯犯与初犯等等情况,从而作出准确合理的量刑决定。

四、实际案例分析2017年,某小区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小张利用业主们不注意时,从业主家中盗走了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和5000元的现金,随后逃匿。

盗窃罪量刑标准细分

盗窃罪量刑标准细分

盗窃罪量刑标准细分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盗窃数额(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盗窃金额超过多少可以立案

盗窃金额超过多少可以立案

盗窃金额超过多少可以立案导读:盗窃金额超过一千元可以立案。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盗窃金额超过多少可以立案盗窃金额超过一千元可以立案。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有哪些减轻处罚情节法律快车提醒您,盗窃罪有以下情节是可以从轻量刑的:1.盗窃罪的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2.盗窃罪犯罪分子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3.盗窃罪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表现;4.盗窃未遂;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6.盗窃罪犯罪分子,有积极退赃、退赔的表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盗窃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盗窃罪金额标准

盗窃罪金额标准

盗窃罪金额标准
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是指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同金额的盗窃行为将受到不同的法律制裁。

下面将对盗窃罪金额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属于轻微盗窃,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轻微盗窃的犯罪行为,可以依法处以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罚。

这一金额标准的设定,旨在对轻微盗窃行为进行惩处,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属于一般盗窃,将受到较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般盗窃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这一金额标准的设定,旨在对一般盗窃行为进行严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再次,盗窃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属于较大盗窃,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较大盗窃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这一金额标准的设定,旨在对较大盗窃行为进行严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最后,盗窃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特大盗窃,将受到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特大盗窃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严厉的刑罚。

这一金额标准的设定,旨在对特大盗窃行为进行严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我国刑法对盗窃罪金额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同金额的盗窃行为将受到不同的法律制裁。

这一规定的制定,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尽管每个地方的刑法会有细微的不同,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大致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在中国,盗窃的量刑取决于被盗物品的价值,违约行为的严重性和犯罪行为者的前科记录。

首先,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超过3000元,那么犯罪行为者犯有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次,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低于3000元,那么犯罪行为者将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缓刑。

此外,违约行为的严重性也会影响犯罪行为者的量刑,比如暴力盗窃,偷盗贵重物品或者大量损失等。

若是犯罪行为者有前科记录,也会影响量刑的程度,以及实际的判决。

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犯罪行为者是未成年人,他们可能不会被判处刑罚,而是被认定为“不负刑责”。

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者可能会被“科教”,或者会被实际控制,以及被强制参加培训,以社会福利活动或者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改正他们的行为。

另一方面,如果犯罪行为者拒不改正行为,并且有重复犯罪的记录,那么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有的地方的刑法还有惩罚性拘留,用于防范和惩罚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

总之,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取决于被盗物品的价值,违约行为的严重性,犯罪行为者的前科记录,以及犯罪行为者是否拒不改正行为,重复犯罪的记录等,而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施以不同的惩罚,进而
解决盗窃问题,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保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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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盗窃罪盗窃罪是最为常见的犯罪。

有数据表明,盗窃罪的发案率基本占所有犯罪发案率的70%左右。

随着财产权利表现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盗窃犯罪的表现形态也日趋复杂。

目前,除了刑法条文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以下简称《解释》)是盗窃罪认定和处罚的主要依据。

第一节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一、盗窃罪的概念及其法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一直没有争议地认为,盗窃罪的法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但是,所有权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诸多的疑问与困惑。

例如,《刑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而根据民法原理,行为人交付邮局寄送的物品,依然属于行为人所有。

按照所有权说,行为人盗窃该物品的,没有侵犯所有权,因而不构成犯罪,显然这一结论不符合《刑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又如,根据所有权说,对于盗窃自己所有而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盗窃罪,明显缺乏合理性;再如,所有权说不能说明正当防卫问题。

根据所有权说,甲盗窃了乙的财物,丙正在盗窃甲所盗窃的财物时,甲不能进行正当防卫,这显然存在疑问。

简言之,所有权说最大的缺点在于过渡缩小了财产法益的保护范围,抑制了刑法机能的发挥。

事实上,我国的司法实践已经不再采取所有权说。

这里,我们赞同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即盗窃罪法益首先是财产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其次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现状(恢复应有状态)的占有;但在非法占有的情况下,相对于本权者恢复权利的行为而言,该占有不是盗窃罪的法益。

这里的“财产所有权”可以根据民法确定,即包括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

“本权”包括合法占有财物的权利(他物权)以及债权;在合法占有财产的情况下,占有者虽然享有占有的权利,却没有其他权利尤其没有处分权。

“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现状(恢复应用状态)的占有”的意思是,如果要违背占有人的意志改变其占有现状(如没收、追缴,将财物转移给他人占有),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其中的占有,不限于对财物的占有,还包括对财产性利益的占有)。

例如,A盗窃了毒品,不存在返还问题,但需要通过法定程序销毁毒品。

A对毒品的占有,就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现状(形成合法状态)的占有。

任何人窃取A盗窃后所占有的毒品的,都成立盗窃罪。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一)客观构成要件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从重处罚。

单位能否成为盗窃罪主体一直聚讼较多,而司法实践部门从来就不认为单位能成为盗窃罪主体。

199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物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2002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2]5号)》规定,“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犯罪对象。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及财产性利益。

作为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财物一般是动产,即可以移动位置转移到行为人手中的财物,包括不动产上可移动之部分,如房屋上的门窗;而财产性利益,大体是指狭义财物以外的财产上利益,包括积极财产的增加和消极财产的减少。

例如,司法实践中,对盗打电话的行为一直以盗窃罪论处,而盗打电话所取得的只是财产性利益。

又如,《刑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增值税等发票本身虽然是有形的,但上述规定并不是旨在保护这种有形的发票本身,而是保护有形发票所体现的财产性利益(抵扣税款、出口退税)。

(1)盗窃罪犯罪对象的界定标准。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共性特征:第一,经济价值性。

一方面,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没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很难称之为“财物”;另一方面,本罪基本上是以被盗窃财物的经济价值大小来衡量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

第二,可支配性。

盗窃行为本身就决定了作为盗窃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人力可以支配的,假如财物是人力所不能支配的,如阳光等,那么盗窃行为就不可能发生。

即便这种不可支配的财物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它仍然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第三,被盗前的他控性。

财物必须是人力所能支配的物,只是解决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财物在被盗窃时必须正在被他人控制支配,只有如此,盗窃行为才能破坏他人对被盗财物的支配关系,盗窃行为人进而才能建立起自己对财物的支配关系。

如果财物不被任何人控制支配,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如遗弃物,这样的财物是不可能成为盗窃罪对象的。

第四,法定排他性。

对盗窃罪的对象还应从立法上观察。

基于立法技术上的考虑,在盗窃罪之外,还设立了其他盗窃特定物品的犯罪,例如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由此形成法条竞合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盗窃罪对象的范围。

对此,在司法实践中亦应予以特别注意。

(2)几种特定盗窃罪的对象①金融机构和珍贵文物《刑法》第264条对“盗窃金融机构”和“盗窃珍贵文物”的行为作了专门规定。

《解释》第8条规定,《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解释》第9条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规定:“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即盗窃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论处。

②信用卡。

《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本规定既有注意规定的性质,又有拟制规定的性质。

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在机器上使用的,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此时,本款规定属于注意规定。

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对自然人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原本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但本款将其拟制规定为盗窃罪。

《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刑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

这里所说的其他发票,是指具有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

目前,在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中,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还包括农林牧水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征课消费税的产品出口发票等具有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功能的凭证。

由于这种盗窃罪的特殊性,《解释》第11条对其数额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指出:盗窃上述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量在250份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量在2500份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④电力、煤气、天然气、电信码号、上网账号、密码等无形物。

电力、煤气、天然气这些能源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具有可管理的特性。

针对无形物同样可以构成盗窃罪对象的诸种特征,1997年《刑法》与相关司法解释将电力、煤气、天然气、电信码号、上网账号、密码等无形物均归入盗窃罪的对象。

《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2号)》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该《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的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又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高检研发第10号)》规定:“非法制作或者出售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数额可以根据销售数额认定;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⑤违禁品。

违禁品一般是指法律禁止持有、携带、流通的物品,例如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

《解释》第5条中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8]324号》(2008年大连会议)第1条规定,盗窃毒品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但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定罪量刑。

⑥财产凭证。

财产凭证是指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有价票证。

我国司法解释将财产凭证分为两类:一是不记名、不挂失的财产凭证,二是记名、可挂失的财产凭证。

通常来说,记名的是可挂失的,不记名的是不可挂失的。

对于不记名、不挂失的财产凭证来说,窃取这种财产凭证,即意味着非法占有了该财产凭证所记载的一定数额的财产。

因此,不记名、不挂失的财产凭证,可以视同货币。

而记名的财产凭证,行为人在获得这种财产凭证以后要非法占有该财产凭证所记载的一定数额的财产,还需以记名人的身份支取其财物。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最终占有财产还需实施一定的支取行为,这一支取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诈骗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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