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禄]探析“干禄不为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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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干禄不为贪”
对于中国古代的官僚俸禄制度,历代研究者一向着力颇多。
而作为这一制度的初始形态,秦汉时期的官俸制度,在既往相关研究过程中尤受重视。
但对于本文将要展开探讨的两汉士大夫官僚的食禄心态问题,此前既有研究似乎并未见太多涉及,惟在对秦汉俸禄制度的转变与特征问题进行讨论时,比如黄惠贤、陈锋先生的《中国俸禄制度史》和阎步克先生的《从稍食到月俸战国秦汉禄秩等级制新探》及《略谈汉代禄秩的特点与倾向》两文,都从客观上剖析过这一转变对当时官员的食俸行为可能带来的深刻彫响,却也并未能够从主观角度对当时官员因此可能产生的食禄心态的调整与因应之逍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
笔者以下即想就此问题略陈戏见,以就教于方家。
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但从过往的历史事实看,现实世界中,纯粹的谋道不谋食与忧道不忧贫却少有实现的可能。
谋道理想之外,谋食需要同样是古代中国士人们物质与精神生活中无法绕开的永恒主题。
而从伯夷叔齐不食周粟以逝之后,对于以仕进食禄为主要谋食手段的士人们来说,食不食禄、食何人之禄、如何食禄更不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关乎谋道名节的重大精神与道徳命题,士人们的食禄心态也因此变得复杂与微妙起来。
选择两汉时期的士人群体作为观察对象,固然是因为在秦汉新旧社会秩序更迭的冲击之下,其食禄心态与取向的变动情况会表现得尤为明显与直观,但引起我们考察兴趣的更直接原因之一,是《汉书叙传》中对班彪仕不为禄的褒词以及东汉《樊敏碑》中明确地以禄不为己作为对传主优异品质进行褒扬的美好赞语。
这样的提法,显然与我们今天俸禄是政府给予官吏的经济报酬,用以保证官员及家人的生活,并使英努力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认识有着很大的出入,也和其前其后士人们的食禄心态有着不小的差异。
揆诸史籍,这种对于俸禄的非私有精神,在两汉时代的确广泛存在,概括来看,这一独特食禄心态的表现至少有三:仕不为禄,不贪恋禄位,轻去就;禄不为己,对自身食禄的淸教主义态度;多分俸之举,泰于待贤,狭于养己。
那么,是怎样的外力作用导致了这一心态的产生?这一心态及由此引起的食禄取向的表现如何?对其实质又可以作何种解读?这些都是我们将着重加以探讨的问题。
一、汉初士人谋食与谋道的冲突困境
当四年楚汉战争尘埃落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长期统一的中央集权王朝岀现之时,惯于入仕食禄以行其道的士人们突然发现他们的谋食需要和谋道理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尖锐冲突,士人食禄以求行道的传统生存模式似乎遇到了巨大的理论危机和现实挑战。
首先,随着政治格局的由分裂转为统一,一旦食禄,士人们谋道的空间可能性大为减小。
割据时代,邦国分立的情形下,士人群体可以在食君之禄的同时以从道不从君为号召,以道也就是治国平天下政治理想的能否实现为去留准则,以道事君,不可则上,在精神和行动上都不系于一国一君。
其根源在于,此时士人们的食君之禄实质上是食万君之禄,从道不从君实质上是从道不从一君,与此君道不同则食彼君之禄。
林立的割据政权为士人们提供着充足的游走空间,使得朝秦暮楚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都具有着可靠的现实依托。
而大一统格局出现,一旦食禄,士无左主不复可能,从于天下一君将是必然结果。
从道不从君失去转園的余地,自然就再难有实现的可能。
其次,随着政治形势由动荡趋向安左,一H食禄,士人谋道的身份可能性大为减小。
政治力量角力时代,内忧外患、生死存亡的压力,以及士人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 畔魏魏伤的现实或是理想图景使得君主们纷纷求贤若渴,以丰厚条件招纳士人,将英奉为上宾。
士人一旦食
禄,往往可以王者师王者友的身份大行英道,君主对之也大都欢迎之至,言听计从,行之唯恐苴后。
而在和平时期,当政权的生存危机感不复存在后,士人的身份重要性随即淡化。
虽然还没有沦落到为王者奴的悲惨境地,却已经岀现了倡优畜之的迹象,身份上的矮化与不平等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此情形之下,一旦食禄,对于行不行道,何时行道,行何种之道,士人们不再具有先秦时那般崇高的话语权,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场景正是典型例证之一。
再者,随着封建政治制度由草创趋于成熟,贵族政治逐步进化为官僚政治。
一旦食禄,谋道的制度可能性同样大为减小。
就俸禄制度本身而言,此时依职位给禄的秩禄更多地取代凭爵位取禄的爵禄,月俸成了更加常见的俸禄形式。
这就意味着,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政治模式正在越来越成为现实,君主与士人之间正向着赤裸裸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迈进。
相对来说,爵禄更像是一种荣耀,是出于对士人的欣赏,希望利用其道改造国家而给予的经济尊崇。
秩禄制度之下,招纳的却只是官人百吏,是要用君主的道去塑造臣下,以君主的要求为标杆,选拔适合要求的技术官僚。
君主更多地对士人按劳付酬,百官皆按月食俸,也就意味着百官皆吏。
因此,在制度的安排上,一开始就未为士人们预设谋道的任务和可能。
在此种制度之下,不但行不行道,何时行道,行何种之道,甚至道与非道,已经不是作为雇员的士人有资格和权利讨论的问题了。
子曰:逍不行,乘桦浮于海。
既然谋道前景已如此黯淡,士人们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他们的食禄之路?
实际的情况是,作为阶层成员,士人们在成长过程中被打上的厚重烙印已经决泄着他们不可能轻易脱离这个阶层,以及脱离作为阶层重要区分物之一的生活方式。
首先,中国古代的士人们,尤其是儒家一派,从启蒙开始,接受的教育内容大多围绕修齐治平展开,政治指向性极强。
汉兴以后,随着儒家学说地位的强化、儒学教育的进一步推广,士人教育模式上的这一特点愈发明显。
其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士人在谋求学以致用时,往往会以政治参与和政治理想的实现为当然抱负,以致君尧舜为最髙追求目标。
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却几乎从未给七人的参政谋道预留太多的实现渠道,实践七志于道几乎唯一可能的办法,就是加入官僚集团。
其次,既然儒家教冇模式的目的就是将士人塑造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英为士人设计的谋食手段因此也几乎唯有入仕食俸一途。
在别无他长以营生计的情况下,为满足物质生活的基本需要,士人最为披长也是最先选择的,往往只能是为官食禄。
至于他业,比如耕稼自食,固无太多道徳上的亏缺和可指摘处,也是诸多在野士人的谋生首选,却因君子非自农桑以求衣食者也,终算不得劳心者的谋食正途。
工商医牧等,则更是贱业。
史载后汉南海太守吴恢故去后,英子吴祐常牧条于长坦泽中,行吟经书。
遇父故人,谓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奈先君何?汉顺帝时崔宴,因穷困,以酣酿贩鬻为业,时人多以此讥之。
后汉末太原王烈有义行,太守公孙度欲以为长史,烈乃为商贾自秽,得免。
此外,按照四民分野的讲法,士农工商均应各守苴业,士人自然也不应例外。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似乎能够发现汉初士人群体而临的一个明显悖论:不食帝王俸禄,或可保持英既往天子不得友,诸侯不得臣的超然地位,却再无法谋道行志,实现其政治理想与抱负;入仕食禄,或有谋道行志之可能,却要从一而终受锢于皇权,而临精神独立和人格平等丧失的代价。
并且,在独立精神与平等人格丧失的前提下,其是否可谋得真正之道,亦是大可存疑。
如果我们再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这一悖论的发生,其实正源于时代形势变化与士人特龙教弃模式共同作用下,士人群体在经济来源上的窄化与不独立。
从更加宽广的视角来看,这种经济上的不独立并非在短时间内可以改变,在接下来的两千多年里都要如影随形与古代士人相伴始终。
那么,而对如此情形,汉初的士人们又是如何发挥他们的应变智慧,走岀理论困境,再次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满结合的呢?
二、汉初士人食禄心态与取向的转变与调整
而对上述谋道与谋食的冲突困境,最为传统及彻底的态度,是延续前代做法,不食周粟为逸民。
天下有二道,岀与处也。
既然秦汉变革之后,谋道行志的空间与身份可能已然消失,则无论天下有道无道,均不出仕,以为逸民为唯一追求。
如四汉士人龚舍笃志不仕,征为谏大夫,病免。
复征为博士,又病去。
哀帝拜其为太山太守后,既至数月,上书乞骸竹。
上征舍,至京兆东湖界,固称病笃数赐告,舍终不肯起,乃遣归。
东汉樊英少受业三辅,兼明五经州郡前后礼请不应,公卿举英贤良方正、有道,皆不行。
经学大师郑玄亦隐修经业,杜门不岀,大将军何进闻而征辟,玄不受朝服,而以幅巾见。
一宿逃去。
后袁绍举玄茂才,表为左中郎将,皆不就。
公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玄乃以病自乞还家。
通过主动隐逸,这些士人取得了经济与精神上相对于皇权的独立性,代价则是放弃了对于政治的直接参与,失去了谋逍的可能。
同时,如前文所述,由于放弃了食禄机会,英又往往必须从事贱业维生,经济状况因此大多不甚乐观。
对这样一些彻底的不合作主义者,两汉统治者在多数情况下的态度都比较开明。
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汉以前的隐逸传统,固然是引起两汉逸民出现的历史动因之一,却也为统治者的自我开解预留了窗口,自古名王圣主必有不宾之士,圣明如三代,尚有隐逸,两汉当政者因此并无太多的逍徳压力。
如后汉初太原周党,愿守所志,拒不岀仕,光武帝即诏称:自古名王圣主必有不宾之士,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太原周党不食朕禄,亦各有志焉,其赐帛四十匹。
英次,选择隐逸不出仕者,大都声名已盛,未易遽责,宽容对待可获爱士之美$2统治者因此对之比较优容。
然而,与隐逸之士对食禄维生模式的决绝态度不同,两汉士大夫群体中也开始出现了另一种新型的食禄倾向。
《后汉书皇甫规传》中范晔对这一倾向曾有过评述:夫其申己则干禄,见贤则委位,故干禄不为贪,而委位不求让;称己不疑伐,而让人无惧情。
类似的表述还有仕不为禄,所如不合,或是交不为利,仕不谋禄等等。
其主要精神基本上可以用范晔论中的干禄不为贪来槪括。
从两汉七人们的言论与实践记载来看, 干禄不为贪的食禄心态与取向主要表现于以下几方而。
1.在食禄与否的层面上
在这一层而,干禄不为贪的第一层含义在于:食禄行为本身包含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尽管在程度上可以有所保留,一旦食禄,士人即是领受了国恩,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让渡自身的部分独立性,建立与君主的依附关系,履行效忠君主的义务。
这种义务的履行,大体是对先秦儒家食英食者不避其难利苴禄必救苴患等传统的继承。
与其后逐渐流行的无条件忠君思想不同,因为其理论
内核建立在双方人格平等的基础之上,类似于等价的利益互换,因而易于被两汉士人理解、接受和继承。
楚汉之际韩信即言: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
这无疑是对这一传统的个人解读与阐述。
宣帝时司隶校尉盖宽饶因职位待遇事失意,太子庶子王生劝称:
明主命君以司察之位,擅君以奉使之权,尊官厚禄已施于君矣。
君宜夙夜惟思当世之务,奉法宣化,忧劳天下,虽日有益,月有功,犹未足以称职而报恩也。
可见在当时士人意识中,食人之禄,回应以效忠与报恩,是很自然的做法。
其中施禄与食禄双方的地位也并未因此发生明显的不对等。
反之,食禄而避难,非忠也,食人之禄而不予以回报和效忠,是不合道徳的行为。
东汉桓帝时李固为梁冀所害,临命与胡广、赵戒书曰: 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并股肱,不顾死亡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私广、戒得书悲惭,皆长叹流涕。
两汉时往往以素餐尸禄等语指斥此种行为。
而由此得出的一个推论就是,既然已经与君主因禄食而结成契约关系,则在君主利益受损时,必须作岀行动与抗争,哪怕因此彫响到自身禄位也在所不惜。
反之,臣安禄,兹谓贪,两汉时代持禄取容怀禄逃罪括囊守禄等贪禄表现往往屡遭贬斥。
东汉陈忠就曾引典籍事例,提醒安帝大臣重禄不极谏,小臣丧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大者。
但史书中所有仕不苟禄仕不为禄仕不谋禄的叙述,其实均有作双重解读的可能。
果断放弃食禄机会,既可能是为君主利益,也极有可能是为行己志。
在食禄与否的层而上,干禄不为贪的第二层也是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申己则干禄食禄的核心目的还是为申己志。
一旦个人理想与君主意志发生严重冲突,使得这一目的无法实现时,则需要轻去就,果断拒绝或放弃食禄机会,而不可合亦食禄,不合亦食禄。
桓帝时,安阳魏桓数被征,其乡人劝之行。
桓曰:夫干禄求进,所以行其志也。
今后宫千数,其可损乎?厩马万匹,其可减乎?左右悉权豪,其可去乎?皆对曰:不可。
桓乃慨然叹曰:使桓生行死归,于诸子何有哉!遂隐身不出。
秉持这一理念的士人往往以自我判断为前提,国有道,出仕食禄;国无道,则不食禄。
典型如王莽时期,大批士人弃官隐逸。
如沮阳令刘茂会王莽篡位,茂弃官,避世弘农山中教授。
王霸少有淸节,及王莽篡位,弃冠带,绝交宦。
东汉桓鸾亦少立操行,袒袍糟食,不求盈余。
以世浊,州郡多非其人,耻不肯仕。
甚至上官无道亦不食禄,如东汉桓灵时蒙令檀敷,以郡守非其人,弃官去。
2.在已然食禄的情形下
在已然食禄的情形下,干禄不为贪的实践内涵则又可以《樊敏碑》中禄不为己的左语概括总结之。
从理论上讲,彻底实践禄不为己精神的做法应该是完全将个人物质需要摒除在俸禄开支之外,但对几乎以俸禄收入为唯一经济来源的士大夫官员们来说,这显然非常不现实。
事实上,在两汉时代,禄不为己原则的实践,通常主要表现为将个人俸禄消耗额度降到最低的努力。
两汉史籍中对这方面的事迹记载较多,作一简单归纳,其典型表现主要有两种:
其一,只取最低数量的俸禄,至有计日受奉的事例。
此种类例,尤以东汉时期为多。
如光武会稽太守第五伦,虽为二千石,躬自斩刍养马,妻执炊爨。
受俸裁留一月粮。
桓帝时杨秉自为刺史、二千石,计日受奉,余禄不入私门。
河南尹羊陟计日受奉,常食干饭茹菜。
南阳太守王畅汁
日受俸,不瞰鱼肉。
灵帝时东海相赵咨在官淸简,计日受奉,豪党畏英俭节。
其二,在俸禄使用中极端市省,生活上异常简朴。
如后汉巴祗为扬州刺史,俸禄不使有余,黑岐毁坏,不复改易,以水澡傅胶墨,傅而用之,夜与客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然官烛。
顺帝时冀州刺史左雄,不举烟火,常食干饭,十日一炊。
桓帝时赵典七为列卿,寝布被,瓦器食也。
南阳太守羊续,以淸率下,半月一炊,唯一卧一幅布祷,慷穿败, 糊纸以补之。
灵帝时太尉李咸自在相位,约身率下,常食脱粟饭、酱菜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禄不为己中的己,既包括官员自己,也包括他的妻子及子女。
俸禄不及妻子妻子不历官舍常被视为当时官员的重要徳行之一,如西汉哀帝时颍川太守何並性淸廉, 妻子不至官舍。
光武时大司徒司直王良,在位恭俭,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
巴祗以俭厉俗,在任不迎妻子。
安帝时司马苞为太尉,常食粗饭,着布衣,妻子不历官舍。
顺帝时沈景为河间相,妻子不历官舍,五日一炊。
桓灵时南阳太守羊续妻后与子秘俱往郡舍, 续闭门不内,妻自将秘行。
与此同时,与对自身的淸教主义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官员们的分禄(及赏赐等其他合法收入)行为则相当活跃。
或赈济灾荒,如更始时遇饥荒,平原太守伏湛尽分奉禄以赈活乡里,来客者百余家。
或救助贫苦,如更始会稽都尉任延,掾吏贫者,辄分奉禄以贩给之。
或济人川资,如后汉考城令王涣识主簿仇览之才,劝其入太学修学,以一月奉为资,勉卒景行。
或扶助公益,如恭损奉钱以助立庙。
或奖励部属,如后汉琅珈太守李章平北海夏长思等反,获得赏赐,悉以所得班劳吏士。
种类对象均颇为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