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实习周记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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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实习周记2篇
篇一:检察院第二周·了解公诉
实习进入了第二周,在这一周里,我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触到公诉科的各项工作,了解了公诉一科的工作流程。

甘井子区检察院较为重要的部门主要有公诉科及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等,其中公诉科分为一科和二科,一科主要负责普通刑事案件,在实习的两周中,我见到最多的案子就是故意伤害和盗窃案,偶尔还能见到挪用公款,抢劫,绑架案等;公诉二科则负责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检察院自侦机关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相对来讲,可能公诉一科更忙些,因为普通的案件更多。

而公诉科相比其他的科室更忙些,也更历练人,因为公诉科的检查员们要仔细研究每件案子的相关证据,对这些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后才提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上报公诉科科长和检察长审批,领导同意后方可将最终起诉、不起诉的决定形成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递交至法院,并连同案件材料一并移送法院。

经历过以上层层关卡,案件才能进入审判阶段,一旦进入审判阶段,审判结果就必须得是有罪,否则会影响检察院一年的绩效考评。

因此,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及正义得到实现,在分析证据的阶段,大家必须要谨慎,分析再分析,讨论再讨论,以保证真正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进入审判阶段,得到惩罚。

有时候一件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在检察院进行讯问时又全部翻供,这就使得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分析更加困难。

并且起诉决定还应当考虑到社会影响的因素。

而检察院的自侦机关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就更加繁忙,
并且不太规律,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是有限制的,有时候案子来了就得白天晚上的熬,非常辛苦。

总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就是我现在的。

篇二:检察院实习周记第三周·审查报告
实习进入了第三周,我在不断的锻炼下,已经渐渐进入了朝九晚
五的工作状态,郭姐交给我的各项工作我也逐步做的得心应手起来,而与此同时,我也逐渐接触到公诉科的实质性工作——提审犯罪嫌疑人及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等卷宗内容。

刚刚好辽宁省检察院下发了文件,要求更改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为新格式,郭姐就将制作模板的任务交给了我。

检察院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卷宗内容包括: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案件移送通知书、换押证(犯罪嫌疑人才有被羁押的才有),检察院的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送达回执、传唤通知书(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者提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讯问/提审犯罪嫌疑人提纲、讯问笔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和起诉书拟稿、案件移送通知单(回执)、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检察院的讯问被告人提纲、举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检察院的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

由此,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在案件卷宗中起着承接证据材料整合分析,启发量刑建议的作用。

因此,对于这项任务,我感到十分忐忑与兴奋,忐忑的是,这么重要的任务我怕自己做不好,兴奋的是自己能够在这次实习中更多地接触到公诉科的实质工作。

新的模板分为简化版与普通版,简化版适用于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内容基本包括:收案时间、案件来源(如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移送案由(如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如逮捕羁押在大连市看守所)、侦查机关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大连市甘井子区检
察院承办人、承办人意见、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认定属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理由、审查认定的事实与证据(各项证据要按照先主观证据再客观证据的方式列明)、需要说明的问题(如证据链条不吻合等情况)、承办人意见(对案件证据、定性、量刑情节的综合分。

普通版则相比之下更加详细。

而在证据的取得过程中,经常存在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因此,考虑怎样在缺乏犯罪嫌人供述这样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整合证据并分析得出结论就成了一个难题,分析过后认为证据链条衔接紧密,证据之
间能相互印证的,就可以提起公诉,在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后提出量刑建议书,并经由公诉科负责人(一般为科长)和检察长同意方可起诉;不起诉的,也同样需得到二者同意。

尽管我已经认真的制作了报告模板,但还是由于实践的不足存在一些叙述不甚准确的地方,如: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书并赔偿了的,应表述为:“证实:犯罪嫌疑人XXX已赔付被害人XXX人民币6万元,被害人表示谅解。

”尤其是“被害人表示谅解”必须要标注上,这会向法院表现出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良好认罪态度,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从轻量刑。

这是法律制度发展中法律情与理博弈的结果,体现了法律宽大的胸怀。

[公诉科实习周记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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