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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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总3页)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分类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评分办法
评分
组
织
工
作
(20分)
组织机构
(4分)
1、数字城管工作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负责数字城管工作。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城管系统合署办公。
1、数字城管工作机构不全扣1分。
2、无分管领导扣1分。
按期结案率
(7分)
系统流转的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并回复。
1、低于80%的,按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60%不得分。
结案率
(7分)
1、立案案件能得到有效处理,在考核日由系统自动生成。
2、随机抽查10个案件,前后对比照片应清晰,处理流程完整、规范。
1、低于95%按每下降1%扣1分。
2、随机抽查的案件不符合要求的每件再扣分,扣完为止。
2、无应急值班记录扣1分。
3、重大活动保障不力本项不得分。
台账制度齐全
(4分)
1、内部规章制度、工作、培训、学习等台帐齐全。
2、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管理考核制度齐全。
3、做好上墙明示和落实工作。
1、数字城管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培训、学习台帐不齐全的每项相应扣1分。
2、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管理考核制度不全的扣1分。
—8—
督办件处理
(5分)
系统中下发督办指令的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案并回复。
督办的案件未能及时办结并回复的每件扣1分
案件返工率
(4分)
案件返工率不得高于2%。
高于2%的,按每上升1%扣1分。
虚假信息
(4分)
案件处理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经查实案件处理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连续投诉同一案件的每件扣2分。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城管系统未合署办公扣2分。
经费保障
(2分)
1、维护更新经费列入预算。
2、经费落实,能满足正常的设施维护更新需要。
1、列入预算,且每年须递增5%。
2、经费落实不力酌情扣分。
预案措施
(2分)
1、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2、健全专项应急值班记录。
3、重大活动保障有力。
1、无应急预案扣1分。
征求横向协同单位意见
(1分)
相关协同单位对数字化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85%。
1、相关协同单位对数字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85%得分。
2、低于85%不得分。
征求街道、于80%。
1、街道、社区对数字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80%得分。
2、低于80%不得分。
总分
2、建立设备巡查和维修等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未经批准不得私接外网。
4、系统出现故障及时上报。
5、及时提供需更新的基础数据,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1、未建立登记制度不得分,记录不齐全扣2分。
2、服务器非计划宕机每次扣1分。
3、机房发生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4、未建立设备巡查和维修制度不得分,建立但落实不力扣1分。
指定案件办理
(4分)
对市局指定案件不得推诿,处理或转办及时、有力。
1、指定案件办理不力或转办不力的,每件扣1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每件扣1分。
社
会
评
价
(5分)
征求上级机关部门意见
(2 分)
上级机关部门对数字化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90%。
1、上级机关部门对数字化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90%得分。
2、低于90%不得分。
4、信息采集员工作时间上线率达到60%以上。
5、信息采集员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举报现场。
1、办公地所不整洁扣1分。
2、无工作人员工作照上墙扣2分。
3、信息采集员、座席员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不整,发现一起扣1分。
4、工作时间信息采集员上线率在60%以下的按每下降5%扣1分,40%以下不得分。
5、接到指令后信息采集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次扣1分。
5、不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扣2分,私接外网造成系统瘫痪的本项不得分。
6、系统故障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7、不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未做好数据备份的扣1分。
工
作
成
效
(45分)
立案率
(7分)
1、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有效信息案件占上报的信息总量中比例须达到70%以上。
2、不定期对立案信息进行抽查。
1、低于70%的,每下降5%扣1分。
—7—
内
部
管
理
(30分)
日常管理
(14分)
6、信息采集员有巡查计划和工作台账。
7、指挥中心电话受理人员态度热情,用语文明规范,相关记录详细准确。
8、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推诿。
6、信息采集员无巡查计划和工作台账扣2分。
7、电话受理人员态度生硬,用语不文明,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相关记录不准确扣2分。
1、无指定的信息收发联系人扣1分。
2、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数字城管动态及运行情况的每次扣2分。其他相关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3、重大事件应半小时内口头上报,四小时内书面上报,未做到的每次扣3分。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设备管理
(8分)
1、进入机房建立登记记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3、相关制度未上墙明示的扣1分。
人员配置
(4分)
1、按网格数与信息采集员15:1的比例配置信息采集员。
2、按网格数与座席员20:1的比例配置座席员。
1、没有达到按配置比例信息采集员的扣2分。
2、没有达到按比例配置座席员的扣2分。
工作时间
(4分)
1、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有24小时值班人员。
2、系统运行时间与市级平台一致。
2、低于40%不得分。
3、对立案的案卷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未按规定处置现象,每次扣分。
信息采集量
(7分)
1、信息采集员的日有效信息采集总量须达到区网格数的90%。
2、不定期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
1、有效信息采集总量低于区网格数90%的,按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70%不得分。
3、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规采集现象,每次扣分。
3、信息采集员工作时间为
8:00-18:00。
1、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无24小时值班人员扣2分。
2、系统时间未与市级平台一致的扣1分。
3、信息采集员不按规定工作时间上岗的扣1分。
内
部
管
理
日常管理
(14分)
1、办公地点(机房)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2、有工作人员工作照上墙。
3、信息采集员、座席员应统一着装,仪表整洁。
8、信息采集员、座席员作风散漫,工作推诿,完成工作任务拖拉的,发现一次扣2分。
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
(8分)
1、有指定的信息收发联系人。
2、及时上报数字城管工作计划、总结、周报、月报等有关材料和信息。(其中每周一定期上报上周数字城管动态及运行情况。每月上旬定期上报上月数字城管动态及运行情况。)
3、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分类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评分办法
评分
组
织
工
作
(20分)
组织机构
(4分)
1、数字城管工作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负责数字城管工作。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城管系统合署办公。
1、数字城管工作机构不全扣1分。
2、无分管领导扣1分。
按期结案率
(7分)
系统流转的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并回复。
1、低于80%的,按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60%不得分。
结案率
(7分)
1、立案案件能得到有效处理,在考核日由系统自动生成。
2、随机抽查10个案件,前后对比照片应清晰,处理流程完整、规范。
1、低于95%按每下降1%扣1分。
2、随机抽查的案件不符合要求的每件再扣分,扣完为止。
2、无应急值班记录扣1分。
3、重大活动保障不力本项不得分。
台账制度齐全
(4分)
1、内部规章制度、工作、培训、学习等台帐齐全。
2、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管理考核制度齐全。
3、做好上墙明示和落实工作。
1、数字城管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培训、学习台帐不齐全的每项相应扣1分。
2、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管理考核制度不全的扣1分。
—8—
督办件处理
(5分)
系统中下发督办指令的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案并回复。
督办的案件未能及时办结并回复的每件扣1分
案件返工率
(4分)
案件返工率不得高于2%。
高于2%的,按每上升1%扣1分。
虚假信息
(4分)
案件处理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经查实案件处理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连续投诉同一案件的每件扣2分。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城管系统未合署办公扣2分。
经费保障
(2分)
1、维护更新经费列入预算。
2、经费落实,能满足正常的设施维护更新需要。
1、列入预算,且每年须递增5%。
2、经费落实不力酌情扣分。
预案措施
(2分)
1、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2、健全专项应急值班记录。
3、重大活动保障有力。
1、无应急预案扣1分。
征求横向协同单位意见
(1分)
相关协同单位对数字化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85%。
1、相关协同单位对数字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85%得分。
2、低于85%不得分。
征求街道、于80%。
1、街道、社区对数字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80%得分。
2、低于80%不得分。
总分
2、建立设备巡查和维修等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未经批准不得私接外网。
4、系统出现故障及时上报。
5、及时提供需更新的基础数据,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1、未建立登记制度不得分,记录不齐全扣2分。
2、服务器非计划宕机每次扣1分。
3、机房发生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4、未建立设备巡查和维修制度不得分,建立但落实不力扣1分。
指定案件办理
(4分)
对市局指定案件不得推诿,处理或转办及时、有力。
1、指定案件办理不力或转办不力的,每件扣1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每件扣1分。
社
会
评
价
(5分)
征求上级机关部门意见
(2 分)
上级机关部门对数字化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90%。
1、上级机关部门对数字化城管工作满意率高于90%得分。
2、低于90%不得分。
4、信息采集员工作时间上线率达到60%以上。
5、信息采集员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举报现场。
1、办公地所不整洁扣1分。
2、无工作人员工作照上墙扣2分。
3、信息采集员、座席员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不整,发现一起扣1分。
4、工作时间信息采集员上线率在60%以下的按每下降5%扣1分,40%以下不得分。
5、接到指令后信息采集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次扣1分。
5、不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扣2分,私接外网造成系统瘫痪的本项不得分。
6、系统故障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7、不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未做好数据备份的扣1分。
工
作
成
效
(45分)
立案率
(7分)
1、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有效信息案件占上报的信息总量中比例须达到70%以上。
2、不定期对立案信息进行抽查。
1、低于70%的,每下降5%扣1分。
—7—
内
部
管
理
(30分)
日常管理
(14分)
6、信息采集员有巡查计划和工作台账。
7、指挥中心电话受理人员态度热情,用语文明规范,相关记录详细准确。
8、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推诿。
6、信息采集员无巡查计划和工作台账扣2分。
7、电话受理人员态度生硬,用语不文明,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相关记录不准确扣2分。
1、无指定的信息收发联系人扣1分。
2、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数字城管动态及运行情况的每次扣2分。其他相关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3、重大事件应半小时内口头上报,四小时内书面上报,未做到的每次扣3分。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设备管理
(8分)
1、进入机房建立登记记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3、相关制度未上墙明示的扣1分。
人员配置
(4分)
1、按网格数与信息采集员15:1的比例配置信息采集员。
2、按网格数与座席员20:1的比例配置座席员。
1、没有达到按配置比例信息采集员的扣2分。
2、没有达到按比例配置座席员的扣2分。
工作时间
(4分)
1、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有24小时值班人员。
2、系统运行时间与市级平台一致。
2、低于40%不得分。
3、对立案的案卷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未按规定处置现象,每次扣分。
信息采集量
(7分)
1、信息采集员的日有效信息采集总量须达到区网格数的90%。
2、不定期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
1、有效信息采集总量低于区网格数90%的,按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70%不得分。
3、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规采集现象,每次扣分。
3、信息采集员工作时间为
8:00-18:00。
1、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无24小时值班人员扣2分。
2、系统时间未与市级平台一致的扣1分。
3、信息采集员不按规定工作时间上岗的扣1分。
内
部
管
理
日常管理
(14分)
1、办公地点(机房)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2、有工作人员工作照上墙。
3、信息采集员、座席员应统一着装,仪表整洁。
8、信息采集员、座席员作风散漫,工作推诿,完成工作任务拖拉的,发现一次扣2分。
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
(8分)
1、有指定的信息收发联系人。
2、及时上报数字城管工作计划、总结、周报、月报等有关材料和信息。(其中每周一定期上报上周数字城管动态及运行情况。每月上旬定期上报上月数字城管动态及运行情况。)
3、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