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要害部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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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要害部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信用社员工管理,促进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做好终审工作,加强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敌情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二、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防范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操作和擅离职守。

值班负责人应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填写值班发现的问题和值班情况,签名交接后,方可离开。

三、加强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管理,发现思想异常苗头,要尽快核实清楚,查明原因,对不符合在要害岗位继续工作的人员,要建议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却因工作需要不能调离的,须经单位领导或报请上一级领导批准,方可留用,但必须采取绝对可靠的措施,保证安全。

四、非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要害部位,外来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健全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专人管理。

六、加强要害部位的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

七、要害部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应立即排除险
情,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联社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解决,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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