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WORD23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规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文广科技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三、公司总经理对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并分管计划财务部的工作;财务部主任按总经理要求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具体联系工作,负责具体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款,并接受主管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五、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公司应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不仅应及时做好完整真实的原始记录,而且应做到定期或不定期的财产清查。
第二节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执行
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比照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会计机构(以下简称计划财务部),它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计划财务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会计人员,负责公司财务活动的反映、监督和组织,同时也负责公司内控系统评价、经济项目的评价,以及对公司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
二、公司的会计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
2.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 同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负责人没有亲属关系;
5.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精通业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6.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除法律规定和公司负责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三、会计人员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清楚。
未办完移交手续前不得自动离职。
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监交;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办理移交时应由公司有关负责人监交。
移交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叁份,移交双方各执壹份,存档壹份。
四、计划财务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实行定岗分工,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稽核、收入、费用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四节 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指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停留于货币状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二、货币资金支出的一般程序
资金支出实行分级审签管理。
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重大资金支出应报总经理批准。
大额资金支付方式,应由支付部门在合同协议缔结前,提前通知财务主任,统筹安排资金支出。
因付款单据填制错误而造成的支付错误,由申请人负责;因会计人员过失而造成的支付错误由会计人员负责。
付款单据的种类包括现金费用报销单、现金付款单、现金借款单、银行付款单等,单据必须注明日期、部门、金额或限额、付款理由、所附单据页数等事项。
现金费用报销单用于以现金支付的有原始报销单据的款项;现金付款单仅用于支付个人劳务等无原始报销单据的款项;现金借款单仅用于以现金预支的款项;银行付款单用于以银行存款支付或预支的款项。
三、会计核算中的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
公司的库存现金必须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开
申请人填写付款单据 部门负责人审批 总经理审批 出纳付款
户银行的监督,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励性工资;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3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日常招待费、办公经费、差旅费的支出;
9、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四、现金日常管理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给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控制在
30000(叁万)元以内。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3、公司支付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即不得从本单
位现金收入直接支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即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4、支取现金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事先向计划财务部预约。
5、收取、支付现金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据或
发票,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和收款人签章方为有效。
支付现金按审批好的付款凭证,并加盖现金付讫章及收款人签收后方为有效。
6、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7、备用金必须进行定额管理,最高限额为30000(叁万)元,年度结
束须办理归还续借手续。
对已支付的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临时借款应定时和及时进行核对清理催讨。
8、每日工作完毕,对已经收付的凭证及时登帐,做到日清月结,内部稽核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与完整。
9、现金帐实不一致时,应及时向财务主任汇报,差额应按财务规定及时记帐,以保证帐实一致,差额应及时查明原因后作处理。
五、银行存款日常管理
1、银行出纳必须严格审核通过银行结算的各种付款、收款、托收凭证,各种凭证的审批手续缺一不可,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一律拒付。
2、银行开户须经总经理批准,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办理。
3、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得在异地存款和开立帐户。
4、不准签发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经办人员在领取支票用尽后必须及时向银行出纳员办理销帐手续。
5、不准签发无日期、无抬头、无用途及无金额的空白支票。
6、收到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等,应及时向财务主任报告,并建立备查登记簿或有相应的内部记录,及时办理进帐手续,防止票据超过有效时限。
7、票据转让必须经财务主任同意,并应有相应的转让审批手续,建立备查登记簿或有相应的内部记录,避免遗漏记帐。
8、银行出纳员必须认真保管好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必须顺号签发,并应建立备查登记簿或有相应的内部记录。
支票与印章必须由二人以上分别保管。
9、经办人领用支票后必须及时到计划财务部报账。
领用的支票因使用
失当或其他原因作废的也应及时退回计划财务部。
10、经办人对领用的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否则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1、银行日记帐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必须由会计人员将银行日记
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稽核人员审核签证,保证银行存款的正确无误。
12、内部稽核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收、支凭证及余额进行检查,
以保证银行存款余额的正确性与支付款项的合法性。
六、其他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1、银行出纳在签发银行汇票、本票等,应严格审核资金用途,在保证
资金安全(符合有关支付手续)使用的情况下,才能办理签发。
2、单位信用卡使用者应及时到银行出纳员处销帐,月末必须由银行出
纳员将有关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做好余额调节表,并由稽核人员审核签证,保证信用卡存款的正确无误。
七、货币资金收支必须经过计划财务部办理,禁止未经计划财务部而办理货币资金收支。
八、因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不合规发票或收据,应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并经财务主任及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账。
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付款单据,财务部有权拒付,并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五节往来户结算的管理
一、往来户结算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
二、应收、应付票据管理
1、应收、应付票据指公司在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下,因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而收到或开出的商业汇票,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应设置应收、应付票据备查登记簿,如实反映票据的签发、承兑、转让、贴现等情况。
3、应收、应付票据按照面值入帐,贴现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三、应收、应付帐款管理
应收、应付帐款指公司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所形成的尚未收回或支付的款项。
四、预付、预收帐款管理
预付、预收帐款指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或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货款。
五、其他应收、应付款指应收、应付票据,应收、应付帐款,预付、预收帐款之外的应收、应付或者暂收、暂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1.对出差或其他不能事前确定支付对象或金额的情况,经办人员可申请暂借款项。
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或银行付款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
2.职工暂借款项应在有关业务结束后的十天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销;逾期一个月以内的,由计划财务部进行催讨;逾期超过一个月并经计划财务部催讨无效的,暂停受理借款人所属部门的借款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可从借款人工资奖金中扣还。
3.因业务需要,部门经批准后可支用备用金,备用金年度结束须归还,如需要应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六、坏帐损失指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而产生的损失。
应符合下列条件:a.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b.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1、公司在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采用备抵法核算)
2、债务单位撤消或破产而产生的坏帐损失必须依据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决或证明才能列入坏帐损失。
3、属于三年以上的坏帐必须按下列标准认真进行处理:单笔在3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单笔超过3万元(含3万元),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4、逾期三年的坏帐报损后应建立明细备查帐户,同样具有债权债务关系,保留追索权并继续进行催收。
对收回逾期三年已报损失的应收款项,应核销明细备查帐。
5、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七、应收、应付帐款应及时销帐核对清理,以保证债权、债务的完整、安全,对清理和催收不力的,公司将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罚。
除预付款项除外,对公司的债务人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赊(付)”的原则,以最大限度降低呆坏帐发生的可能性。
第六节存货管理
一、存货主要是公司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主要是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
1、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等应由使用人填写领用单,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单据审核及物品发放。
2、办公室负责采购低值易耗品。
采购物品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由专人负责。
供货单位除提供合法发票外,还需提供注明品名、数量、单价的清单。
购入物品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发票、货物清单、入库单等有关的单据作为付款原始单据,付款时须经总经理审批。
3、为了节约资金,便于实行管理,办公用品实行零库存管理。
除消耗量大、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占用库存外,其它办公用品贯彻“即用即买”的原则,不形成库存。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工具、办公用品等。
2、低值易耗品采用按种类设置数量、金额明细帐,以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核算。
3、库存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管理,履行入库领用登记手续。
记帐和保管应严格分开,不得一人兼管。
办理出库手续时,应由领用人、部门主管、仓库保管人员、记帐人员签字。
因保管人员责任造成库存短缺或毁损等,应按规定赔偿损失。
4、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提交发票、清单和实物,由办公室办理查验入库领用手续。
5、5000元以上物资通常应签定采购合同。
6、物资已到发票未到,应根据合同价或估价入帐。
7、财务部与办公室每月应核对库存用品的收、发、存情况,保证帐实一致。
三、存货的清查盘点管理
1、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但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实地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2、处理权限规定如下:每次盘点结束后,应将盘点报告报送计划财务部,年金额(会计年度)盘亏、盘盈、毁损在5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超过5万元(含5万元),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第七节 对外投资管理
一、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进行投资,但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和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二、短期投资管理
1、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
2、短期投资按历史成本计价,即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记帐,包括税金、
申请人
填写申购单据 部门负责人审
批 办公 室审核
总经理审批 采 购 办公室验收入库 领 用
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3、短期投资处置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4、对公司的投资行为,会计人员应保守机密。
对涉及重大机密的投资,在保密期内应设专人负责逐笔核算相关的业务,计划财务部仅按会计期间的期初、期末有关余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保密期过后,由专人对投资业务进行清算,有关的清算资料和结果经业务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及总经理同意等手续后,作为该投资业务的原始资料入帐。
三、长期投资管理
1、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可
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1)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计价。
A、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B、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评估
确认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评估值大于其帐面价值的部分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的余额作为资本公积,评估值小于其帐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投资成本的再确定
A、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
本。
B、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时按原投资帐面价值作为投资成
本。
C、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
额,应按照一定期间分期摊销,调整该投资成本。
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的期限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凡股权比例在20%以下的或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按投资成本计价保持不变,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除以上条件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对投资的帐面价值进行调整,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相应减少投资的帐面价值,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以投资帐面价值减至零为限。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原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
部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比例相应处理。
3、长期债权投资管理
(1)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和应计入应收项目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尚未到期债券利息作为投资成本单独核算。
(2)长期债权投资的溢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持有期间内按直线法平均摊销,并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作为计提的应收利息的
调整,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3)长期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增加投资的帐面价值;分期付息的债券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帐面价值。
(4)长期债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部分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比例相应处理。
四、公司对外投资必须严格按有关的资金运作、投资及融资的规定执行。
五、计划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投资协议和付款单据进行资金调拨。
六、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应严格控制,所有项目均应纳入公司年度投资预算。
计划财务部应积极认真对投资项目及合作方的财务状况进行测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审批工作。
七、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度,对项目实施期间的管理、进度、质量和竣工验收、决算负全责。
八、计划财务部与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定期做好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节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公司的重要资产。
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完好是公司各部门的职责。
二、固定资产按“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由办公室负责综合归口
管理。
三、装修等工程项目应事先进行审计立项,支付余款前,必须经过决算
审计。
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一)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申购,申购报告经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审
核及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签订合同。
固定资产购入后应办理验收领用手续,合同、发票、验收领用单等有关的单据作为付款原始单据。
有关的程序:
(二)固定资产标准
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
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
2. 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计价
1、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
费、安装成本和税金等作为原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原价。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原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
申请
人填写申
购单 部门主任审批 办公室审核 总经理审批 办公室采 购 验收入
库 领 用
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作为原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作为原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估计记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8、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折旧采用直线法,净残值率为3%,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30-50年,机器、机械为10年,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为5年。
(五)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
1、公司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