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则天不属于女权主义者的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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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皇不属于女权主义者的阐明】
不了解武曌同时又不了解女权主义的人通常将二者联系。
这里我有必要说明的是:武曌不是女权主义者,因为武曌的时代不存在女权主义;以及,女权主义的含义是性别平等,
与女政治家、女强人等为完全区别的两种概念。
以下重点从史实角度阐明武曌不是女权主义者,暂不展开哲学角度的论述。
有人说武曌养男宠就是女权,这样的观点带有一种“女性权力”的意味。
武曌凭借“政治权力”拥有男宠,当然也绝非“女尊”。
然而,女权的“权”是“权利”而非“权力”,养男宠只能代表武曌的生理需求,并非“女权”。
一提到武曌所谓的“女权”事迹,许多人举例《建言十二事》其一:“父亲在世,也要为母亲守孝三年。
”(父在,为母服缞三年。
)《旧唐书》高宗本纪还有一则记载:“皇
后请禁天下妇人为俳优之戏,诏从之。
”大意是,武曌请求禁止妇女扮演一种小丑角色,
高宗同意了。
这些当然不能作为提高女性权利的措施。
守孝只对死去的母亲,并非全体妇女,对活着的妇女没有任何效果。
而“禁止妇女扮演小丑”,看似爱护妇女,但实际上反
而造成这类妇女失业。
还有人认为,女皇帝的出现挑战男权制,就是女权,这显然是一种“非是即否”的二元论观点。
武曌称帝,依然追封父系祖先为皇帝,父系配偶为皇后。
亲戚,男性封王,女性
封公主。
从这方面来看,武曌的行为与男性统治者完全一样。
当然,武曌之前没有女皇,
难道还能追封祖母和母亲为女皇?而且那个时代,皇帝的儿子为王、皇帝的女儿为公主,
已经成为一类称谓,而不是指封地领主。
所以也没必要封女性亲属为“女性的王”。
不过,武周时期公主食邑确实与王等同。
《新唐书》记载:“唐制亲王封户八百,增至千;公主
三百,长公主止六百。
高宗时,沛英豫三王、太平公主武后所生,户始逾制,垂拱中,太
平至千二百户。
圣历初,相王、太平皆三千。
”暂且不提那些追封的已故长公主,太平公主是武周唯一认可的公主,其她李姓公主与武曌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公主”只作为称谓的话,太平公主在食邑方面已经等同“女亲王”。
虽然武曌能够给予儿女相等的食邑,但对权力的分配与继承权方面,显然没有做到平等。
所以,这依然不能算作具有性别平等意义的行为。
武曌当政,确实做过一些挑战性别角色的事情。
比如,武曌做皇后的时候,曾将周国公爵位传袭给外甥贺兰敏之,并改名为武敏之。
这是从母系亲属选择继承人,而不是父系亲属。
但是武敏之不争气,干出太多荒唐事情,只好又换了武姓子嗣袭爵。
再到武曌执政时期,还有一件事情,对待突厥和亲问题:《旧唐书》记载:“(圣历元年)秋七月,令淮阳王武延秀往突厥,纳默啜女为妃。
”但是“八月,突厥默啜以延秀非唐室诸王,乃囚于别所。
” “纳默啜女为妃”这种表述已经足够奇怪,“以延秀非唐室诸王”这种理由更加奇特。
难道默啜敢不承认武周的国家主权,不怕武曌继续打过去吗?猜测默啜对这位和亲人物性别不满意而非姓氏不满意,然而,封建史学家们对“唐室”情有独钟,写史时演变成这种记述方式。
但是,武曌令男性亲王和亲在中国从未有过先例,可以算作一次挑战性别角色的行为。
不过,需要注意一点,挑战性别角色或者性别刻板印象的行为,英雌、女政治家、哪怕女建筑工,都可以这么做,这不等同于女权主义。
在性别权益方面,不论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武曌也有拖后腿的时候。
有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不过后来发现真实性不高:《资治通鉴》记载:“制天下武氏咸蠲课役。
”意思是“免除天下武姓人士的课役。
”这显然是非常男权的做法,不像女性统治者该有的行为。
但在两唐书中记载截然不同:《旧唐书》:“冬十月,改并州文水县为武兴县,依汉丰、沛例,百姓子孙相承给复。
”《新唐书》:“十月丁巳,给复并州武兴县百姓,子孙相承如汉丰、沛。
”这两句意思大致相同,受益范围为武兴县,受益人群为百姓及其子
孙,“汉丰、沛例”意思是免税免役。
而《资治通鉴》的记载,受益范围为全国,受益人
群为全体武姓人员。
以《资治通鉴》一惯抹黑武曌的作风,再加上成书时隔太远,这则记
载并不可信,而且很可能错在“武姓”是对“武兴县”中“武兴”的笔误。
按照新、旧唐
书的记载,武曌称帝给家乡人发福利,并不涉及父系关系,这样当然可以理解。
还有一件
令人气恼的事情,不可否认,女皇确实亲自侵犯了女性权益。
来俊臣如日中天的时候,夺
人妻妾,武曌不仅没有处理,还赐给来俊臣十名奴婢,这是严重侵犯女性权利的行为。
虽
然“奴婢”这个词语当时不一定指女性,奴为男,婢为女,十名奴婢未必都是女性。
不过,如果全为女性,当时奴婢没有人权,家庭妇女还有一定人权,送了奴婢,或许可以满足来
俊臣的需求,使他不再侵扰家庭妇女。
虽然不能确定可否达到效果,而且人也不能作为砝
码交换。
但是不管怎么说,武曌很有可能曾经亲自把十名女性送进狼窝。
或许实属无奈,
当时武曌必须要用来俊臣,只能暂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胡闹了。
武曌作为女皇,为什么不为提高女性权利实行相关政策呢?比如允许妇女参加科举等等,这或许十分让人费解。
《资治通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侧面体现当时一种社会现象。
李隆基策划政变要杀韦皇后时,钟绍京本来怯战,但是钟绍京的妻子许氏反而撺掇钟绍京
扳倒韦皇后。
(隆基微服与幽求等入苑中,会钟绍京廨舍,绍京悔,欲拒之。
其妻许氏曰:“忘身徇国,神必助之,且同谋素定,今虽不行,庸得免乎。
”绍京乃趋出拜谒。
)还有
一件事情,大概出自野史,即使可信程度不高,但也可体现当时这种社会现象。
狄仁杰在
武周时期为宰相,有一次打算提拔一个亲戚入仕,结果那个亲戚的母亲反驳:在女人手下
做官,有什么出息?这两件事情可以看出,当时的女性为女性权利开了多少倒车。
在古代,妇女这个群体被割裂甚至不存在,她们被家庭、阶级、民族等身份分隔开来,她们的自我
归属首先是这些身份,而不是妇女这个身份。
她们宁愿运用自己的智慧辅佐她们的丈夫,
也不愿去争取独立自主的社会地位,甚至还可能与女性统治者为敌。
就算武曌有意识团结
妇女,但并没有妇女可以团结。
武曌以一己之力无法扭转时代局限,如果冒然行进,一旦
触及男权制核心利益,极有可能引发叛乱,军队哗变。
所以,即便武曌非常希望提高女性
权利,但是顾及太多因素,或许只能作罢。
中国古代一直有女官制度,女官依然属于皇宫内职,武周时期并没有女性外官。
很多人熟知的是,武曌执政时期,上官婉儿作为女官参政议政。
《旧唐书》记载:“自圣历以后,百司表奏,多令参决。
”《新唐书》记载:“自通天以来,内掌诏命,掞丽可观。
”大意
是上官婉儿起草诏书,权力很大。
更多资料显示,上官婉儿不是武曌执政时期唯一的女官。
司马慎微的墓志铭记载:“夫人陇西李氏......载初年,皇太后临朝求诸女史,勅颖(颍)川郡王载德诣门辟召侍奉。
宸极一十五年,墨勅制词,多夫人所作。
”大意是,武曌称帝十
五年,诏书多由这位李女士撰写。
《旧唐书·裴光庭传》记载:“光庭早孤,母库狄氏,则天时召入宫,甚见亲待,光庭由是累迁太常丞。
”《新唐书·裴光庭传》相似的记载是:“光庭字连城,早孤,母厍狄氏,有妇德,武后召入宫,为御正,甚见亲宠,光庭由是累
迁太常丞。
”至今没有任何有效资料能够证明“御正”一职为外官,所以“御正”为女官
职务的可能性更高。
不过,其它朝代不会允许女官参与政务,起草诏书这项属于男性的职业,更不可能交由女官来做,武周时期起草诏书的女性至少可以算是拥有一份事业。
总之,“载初年,皇太后临朝求诸女史”,可以印证,武周时期存在一批专职起草诏书的女官。
考虑到男权制大环境,以及武曌驾崩之后这些女性将会失去后台,所以武曌不能给予她们
实际官职。
但是,这件事情已经具有一定的女性意识,让部分女性以独立身份发挥才能,
虽然受益范围较小,仍然可以看做提高女性权利的行为。
女权主义者的判定,必须具备支持性别平等的言论,以及促进性别平等的行动。
仅仅挑战性别刻板印象,部分提高女性权利,都不能算作女权主义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依然不能定位武曌是女权主义者。
如果牵强附会,那么只能引发人们对
女权主义的误解,以及对武曌的错误认知,同时给二者带来损害。
当然了,对于武曌不是女权主义者这件事情,并不是需要被人指责的。
正如本文开始澄清的那样,武曌的时代不存在女权主义,甚至武曌即使拥有部分女性意识,仍然无法落实
具体政策。
评论一名历史人物,不可脱离其生活的时代,必须考虑时代局限性,否则,即
为历史虚无主义。
近年来百度贴吧起源的伪女权分子使用“仇女基佬”等字眼,反对男同的同时全体搞拉,对性取向等性别议题采取双重标准看待,有时企图将女皇与她们自认为的女权主义概念混淆。
而追求性别平等的真正的女权主义者们向来更关注其它性别议题,从不将女皇与女权
主义概念混淆。
关于女皇的性别议题,唯一有关系的是,女皇作为女性的一员,和任何女
性同样一定饱受男权制压迫。
我们任何一名具备判断能力和理性思考的普通人,既要认清
女皇与女权主义的严格区别,又要深知近年来网络对女皇的污蔑与抹黑纯属男权制的性别
偏见。
——南葶苈子于2015-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