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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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水规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水规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管理、技术
支持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
第四条工作时间:深水规院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
门负责人请假。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年假: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半天工资。
(二)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三)连续旷工超过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物品。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章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第十五条员工应爱护办公设备,合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公司通讯工具,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员工表现优异,可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深水规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深水规院行政部门负责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