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精选word文档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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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信息员管理工作,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工作由吴起县农业局组织领导,农业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第三条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工作接受政府信息办、财政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并主动听取参建运营企业、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及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网络监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信息员实行百分绩效考评制,一般一年考评一次,考评结果与工资性补贴和奖金挂钩。
第二章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第六条农村信息员应完成以下岗位工作任务,并通过考评取得相应分值:
(一)信息站各项制度健全,并能严格遵守信息站相关制度的。
(5分)
(二)对信息发布的流程和操作是否熟悉和熟练掌握。
(5)
(三)经常保持站内环境卫生,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各种设备整洁无尘,
为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 10
分)
(四)爱护站内电脑设备及附属设施,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分)
(五)深入了解村民生产生活及信息需求,平均每月编写上传5条以上农产品
生产、销售、供应、求购及农村热点信息,并被县农业局信息中心审核采纳。
每少一条扣6分。
( 30分)
(六)坚持每月在岗不少于22天,每日在岗服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5小时,并完成县农业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每少一天或者在时间少于5小时的扣
一分。
( 20分)
(七)热情为农村组织和村民提供网络信息查询服务,平均每月查询达到10次的。
( 10分)
(八)认真保管和填写各项工作登记,做到字体工整,内容齐全,无虚假成分。
( 10分)
第七条县农业局信息中心应根据省市考评内容,结合当地农事季节、形势任务、农村信息员整体业务水平等情况,及时规定和调整农村信息员岗位工作量化任
务指标,并设置相应细化分值。
第八条县农业局信息中心规定的量化考评指标及分值设置,应于考评时以表格形式明细到农村信息员个人。
第三章绩效考评
第九条绩效考评采取日常监测、现场抽查与年底总结
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日常监测量化统计与平时现场抽查结果为主,年底总结
评价为辅,必要时可采取召开村民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掌握农
村信息员工作情况。
第十条绩效考评工作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县农业局信息中心应于考评7日前向主管领导报告考评时间、方法步骤
和要求,并通知所属农村信息员。
(二)农村信息员根据通知要求,对个人考评的信息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回
顾并写出工作年终总结。
(三)县农业局信息中心根据网络监测、现场抽查、群众评议结果和个人工作总结,对农村信息员在考评期内的信息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以分值形式计算考评结果,逐人填写考评表,归入信息站档案。
(四 ) 由县农业局信息中心制作综合考评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所属
农村信息员公示考评结果。
第十一条农村信息员若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在考评结果公示后 5日内书
面申请考评机构复议,考评机构应及时复议,并于接到复议申请后 7日内告知
复议结果。
申请复议者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予复查,并及时告知复查结果。
第十二条考评工作结束后,县农业局信息中心应及时将本年度考评工作全部文件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三条农村信息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应结合期末绩效考评予以奖励。
考评结束后奖励以通报嘉奖和发放奖金形式实施。
第十四条考评结束后奖励,以考评分值计算,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局信息中心研究制定。
第十五条农村信息员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深入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编写上传并被采纳的生产、销售、供应、
求购信息超过规定数量,或者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5分)
(二)热情为农村组织和村民提供网络信息查询服务,超过规定数量要求,或
者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5分)
(三)深入了解群众的信息需求,及时发布规定数量的农村热点信息,受到村
民好评,或者取得明显收效的;(5分)
(四)爱护站内电脑设备及附属设施,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正确掌握操作方法,在工作期间未出现任何技术故障,在农村信息服务中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取得其他优异成绩的;(5分)
第五章报酬计算
第十六条农村信息员工资性补贴按照省上规定的标准,由县农业局负责发放。
第十七条农村信息员工资性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奖
金两部分,其中基础补贴每人月平均200元,奖金每人月平均20元。
完成第二章第六条所列各项工作任务者,发给全额月平均基础补贴;未完成者按考评分
值多少予以扣减 ;具备第四章第十五条所列条款之一者,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
第十八条农村信息员基础补贴发放计算方法:个人月基础补贴发放数额(元)=当月按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考评分值数×2
第十九条农村信息员奖金发放计算方法:个人月奖金发放数额(元)=当月按第四章第十五条相应条款考评分值数×1
第二十条县农业局信息中心依据第五章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之规定制作工资性补贴发放表,经同级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县农业局信息中心在本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 7日内,将工资发放表及综合考评表抄送市级农业信息中心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 201X年12月 1日起施行。
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表
______ 乡(镇) _______ 信息站 _______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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