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职工着装与仪容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护职工着装与仪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制度订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护职工的着装与仪容管理,提升医
院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及
医院内部管理需要。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护人员,包含临床科室、护理科室、药剂
科室、社工科室等。
第三条定义
1.着装:指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穿的服装、鞋袜和配饰。
2.仪容:指医护人员的形象、仪表和卫生情况。
第二章着装规范
第四条服装要求
1.临床科室:医生应穿着医学白大褂,护士应穿着医院统一
颜色的工作服。
2.护理科室:护士应穿着医院统一颜色的工作服。
3.药剂科室:药店人员应穿着医院统一颜色的工作服。
4.社工科室:社工人员应穿着医院统一颜色的工作服。
5.其他科室:工作服由各科室依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五条鞋袜要求
1.医生:应穿着乾净、无破损的皮鞋或定制的医用鞋,颜色
应与工作服相匹配。
2.护士、药店人员、社工人员:应穿着乾净、无破损的专业
鞋,颜色应与工作服相匹配。
第六条配饰要求
1.饰品:医护人员应尽量避开佩戴过多的饰品,以免影响工作和安全。
2.手表:应选用简洁、乾净的手表,确保正常使用。
第七条卫生要求
1.服装:医护人员应每日更换干净、乾净的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2.鞋袜:医护人员应每日更换干净的袜子,保持鞋面乾净。
3.个人卫生:医护人员应保持面部、手部清洁,不得显现胡须、长发等影响形象的情况。
第八条季节要求
1.夏季:医护人员可依据天气情形适当调整工作服,但要符合职业形象要求。
2.冬季:医护人员应注意保暖,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加添内衣,但要保持乾净和职业形象。
第九条特殊岗位要求
1.感染科室:医护人员应穿着符合感染掌控规范的工作服。
2.手术室:医护人员应穿着符合手术要求的工作服。
第三章仪容规范
第十条发型要求
1.医生:男医生应理发整齐,干净利落,不得有过长、过于凌乱的发型;女医生应束发或整齐梳理,长发应盘起,发型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护士、药店人员、社工人员:男女发型均应乾净,不得过长、过于夸张。
第十一条化妆要求
1.医生:男医生应保持清爽干净的面部,不得擦抹化妆品;女医生化妆应淡妆为主,不得过于浓艳。
2.护士、药店人员、社工人员:化妆应淡妆为主,不得过于浓艳,以及使用香水等过多的化妆品。
第十二条个人卫生
1.医护人员应每日保持自身卫生,保持口气清新,不得有口
臭等不良气味。
2.医护人员应保持干净的手部,勤洗手,避开长时间佩戴手
套。
第十三条肤色
1.医护人员应保持肌肤干净乾净,不得有明显的痤疮、斑点
等不良情况。
第四章考核与惩罚
第十四条考核评价
医院将定期对医护人员的着装与仪容进行考核评价,评估其是否符合本制度要求,并依据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护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惩罚,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全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并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