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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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公布日期】2009.06.02
•【字号】苏海管[2009]32号
•【施行日期】2009.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
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海管(2009)32号)
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09〕90号)精神,结合全省《2009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将《2009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日附件:
2009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09〕9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2009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加大渔业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正面宣传,以提高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渔民安全技能为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舆论引导,推进渔业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为促进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强化“一岗双责”和渔业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督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渔区社会和谐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
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时间为6月14日。
四、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2009年的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局成立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组长:吴以桥
成员:胡永生史复金陈耀中徐海涛
工作小组设在江苏渔港监督局。
五、活动形式
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形式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区域性活动。
全省性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局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的区域性活动由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根据当地统一部署组织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活动。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各地要在重点渔区、养殖场、渔港、码头和渔船签证站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挂图、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贴近渔民、贴近生产、贴近生活、生动活泼的渔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传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省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根据农业部渔业局的要求,将其专门制作的《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渔
业安全生产宣传片》免费发放到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和重点渔船。
各地要按照本地区《宣传片》分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在保证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渔业船员专业培训、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抓紧做好发放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以前将《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村、渔港和渔民手中。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等专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送《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
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有线电视台和乡村放映队在渔区、渔港广泛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高潮,,强化广大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利用护渔和伏休期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重点检查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进出港签证、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职务船员等行为;重点检查水域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及涉外敏感水域。
(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海洋机动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利用伏休期间针对渔船船东、船长特点和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结合渔业职务船员、双边协定入渔等专题培训,精心组织落实培训师资、时间、场地等,加强对培训及考核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有条件的地方可邀请安监、海事部门的专家、领导专题授课,不断提高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
要充分发挥各级渔港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参加本次专项培训的船东、船长进行考核,考核后在职务船员服务簿中记载培训考核情况。
通过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以进一步提高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规范渔船航行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渔船水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要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渔业劳动力转移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后备渔工专业技能培训覆盖面,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新渔工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要认真组织开展渔船船东和船长专项培训,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对全省海洋捕捞渔船船东和船长轮训一遍,切实提高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组织好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8个、我省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把渔业安全月活动纳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张旗鼓地开展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密切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特点,认真总结以往活动经验,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方式。
积极有效地组织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渔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周密安排,务求实效。
结合本地区情况,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咨询日活动,要注意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影响,营造渔区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有机结合,治理隐患。
把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渔业安全“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渔业防灾减灾、渔港防火、船员培训及伏季休渔、燃油补贴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安全月活动为载体,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省局将对各地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注意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内容,并及时将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反馈省局海监渔政处。
7月10日前,各地将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省局渔政处。
联系人:陈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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