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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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关于“中国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手册”征稿的补充说明“中国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手册”征稿工作已正式启动(详见2003年12月25日的征稿通知),现将具体要求补充说明如下:一、本《手册》将为卫生部、有关省市卫生厅(局)以及国内有资质进行招标采购医疗器械的单位、部门和相关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用户单位等提供有效的、较全面完整的推荐目录。

入编《手册》的可供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在通过投标、招标和优选后,将可优先进入医疗器械流通市场;二、本《手册》除详尽推荐、介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产品外,还将重点介绍有关省市卫生厅(局)采购需求等,提供投、招标及有关市场信息,形成供需交流平台,增强采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本《手册》“导购指南”的编排规则参照国家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颁发的《医院装备标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按产品门类进行划分。

在每个门类中配套推荐重点企业和产品,力求做到既尊重医院临床采购选择习惯,又突出宣传企业形象;四、本《手册》入编的企业和产品,应遵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市场准入资质证明。

企业可对所提供产品的性能水平、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以扩大对企业市场诚信度的形象宣传;一、本《手册》版位设置将采取彩色页为主,黑白页为辅的结构。

收取的工本费详见回执。

稿件内容主要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性能,技术参数,参考价格、维修服务以及企业性质、主要特点和近几年业绩等有关事项;凡彩页稿件,请提交光盘,文件格式为:苹果机制作:1、PageMaker;2、Illustrator;3、Photoshop;(三种文件格式均可);Pc机制作:Photoshop文件格式(CorelDRAW需转换为Photoshop文件格式);所有文件精度为300dpi凡黑白版文字稿件,要求简洁明了,并提供打印稿。

六、请入编单位及时填写“中国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手册”入编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编印办公室。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制度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制度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计量准确性和稳定性,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使用和维护的医疗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医用仪器、设备、器械等。

第二章计量管理第三条机构设置医院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

计量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本领,定期接受培训。

第四条责任和义务医院计量管理部门的责任是订立和执行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设备计量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负责组织计量检定工作。

第五条计量设备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应配备合适的计量设备,保证计量检定的可靠性,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第六条计量档案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医疗设备计量档案,包含设备的计量证书、检定记录、校准记录等信息,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计量检定第七条检定周期医疗设备的计量检定周期应依据设备类型和使用频次确定,一般不超出12个月。

第八条检定方法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应订立医疗设备的计量检定方法,确保检定过程科学、准确,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

第九条检定机构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应选择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设备的计量检定,同时确保检定机构的独立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检定结果处理医疗设备的计量检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

对于合格的设备,计量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设备的计量证书和档案。

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应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维护和修理、调整或更换。

第十一条检定档案管理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和管理设备的计量检定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监督和惩罚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对医疗设备的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矫正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计量管理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二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二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是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工作方式。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或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事项。

下面是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职责的一些例子:1. 委员会的成立和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或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决定成立,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相关科室的主任、医学装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等。

委员会可以设立常设办事处或临时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

2. 制定医学装备管理政策和规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并将其上报给上级管理机构或领导层审批。

这些政策和规定应该包括医学装备的采购流程、质量要求、标准化使用要求以及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内容。

3. 医学装备采购和选型: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委员会应制定采购标准和程序,评估医学装备的质量和性能,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4. 医学装备的配发、分配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配发和分配工作,确保医学装备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利用。

委员会应设置医学装备的登记和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设备保养、维修和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5. 培训和技术支持:委员会负责组织医学装备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医学装备的操作培训、维护保养培训等。

委员会还可以与医学装备供应商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 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保障体系:委员会应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医学装备的安全使用规范、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等。

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7. 监督和评估工作: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包括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的监察,对医学装备的维修和维护情况的评估等。

委员会还可以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和鉴定工作,确保医学装备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职责是确保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医疗机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学装备管理的监督和协调工作,提高医学装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由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采购、维修、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高效、经济、安全、可持续”的原则,为医院提供先进、适用的医学装备,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项:(一)制定医学装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监督医学装备的日常使用情况,及时解决使用中的问题;(三)负责医学装备的维修计划和维修工作的监督;(四)制定医学装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五)负责医学装备的报废计划和程序;(六)组织开展医学装备使用培训,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七)定期审核医学装备的使用效果,提出优化意见;(八)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最新医学装备的技术进展;(九)及时了解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政策,确保医院的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十)其他与医学装备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权限包括以下几项:(一)对医学装备采购预算进行审批;(二)决定医学装备的采购渠道和选择供应商;(三)制定医学装备的使用标准和使用流程;(四)审核医学装备的维修方案和费用;(五)决定医学装备的报废程序和相关事宜;(六)指导医学装备使用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七)审核医学装备的使用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八)与供应商进行合作和洽谈相关事宜;(九)组建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小组,协助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作:(一)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二)召开委员会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三)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四)发布医学装备采购公告,征集供应商的信息;(五)评审供应商的资质和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六)签订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进行货款支付和交付手续;(七)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合格;(八)制定医学装备的使用标准和使用流程,进行培训;(九)安排医学装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十)定期检查医学装备的使用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十一)制定医学装备的报废计划和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十二)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洽谈;(十三)编制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要求,成立____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并制定《_____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下称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学装备,是指我院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我院医学装备的专业管理组织,对我院医学装备的发展规划、计划、购置、验收、质控、维修、保养、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组织实施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是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是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针对我院医学装备开展监督与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医、教、研等工作中与医学装备有关的一切活动。

第五条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加快临床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是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医院领导、设备、医务、护理、人事、科教、医保、纪检、监审、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七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置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2-3 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设备科。

设备科负责日常工作,活动由主任委员决定后召集,设备科整理好议题供委员们讨论。

第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应有定期活动计划。

活动要有记录备查,并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档案。

第九条设备科作为院医学装备的管理执行部门,在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全院医学装备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另行制定。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十一条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发的管理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高医学装备使用效益,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本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机构主任、医务人员、装备专家组成,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2. 委员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各一名,由机构主任担任理事长,医务人员、装备专家中推选一人为副理事长。

3. 理事长是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副理事长是理事长的协助人,负责协助理事长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4. 秘书处是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牵头机构,由机构主任任命,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等部门。

第三章工作职责1.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管理的总体规划、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2.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和品牌要求;3.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验收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4.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维修保养和更新换代的计划和程序;5. 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及教育指导;6.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投资计划、收益分析及经费使用要求;7. 委员会负责收集医学装备使用情况和客户反馈,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8. 委员会负责定期对医学装备的使用状况、操作规范以及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9. 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医院的设备相关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及研讨。

第四章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2. 委员会会议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生效,其中须包括理事长或副理事长;3. 委员会每年选定一次重点工作任务,由秘书处组织实施;4. 秘书处需每月定期向理事长及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5. 秘书处对工作重点问题需经过委员会审批和决策方可实施。

第五章实施细则1. 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及时做好意见、建议和决策的议题分析和提出;2. 秘书处应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3. 理事长应当主动履行职责,指导委员会成员,加强与下属医院的沟通联络,协助机构的管理工作;4. 副理事长应当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协助理事长处理事务,加强对工作细节问题的关注和处理。

1.《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1.《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应用,促进医学装备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 号)精神和协会章程等有关规章,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是汇集行业共识和需求,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学装备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具有指导引领意义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团体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团体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现行强制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协会成立团体标准委员会,承担团体标准的规划、计划、立项审议、标准审查和咨询等工作。

第五条标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1.团体标准规划计划的起草工作;2.组织标准委员会标准的立项、审查、督办等具体工作;3.组织标准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第三章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第六条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复审和废止共八个阶段。

(一)提案。

任何自然人和组织依据团体标准规划和需求提出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报标委会秘书处。

(二)立项。

秘书处对项目提案进行评估后形成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上报标准委员会。

标准委员会对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标准承制单位等进行审查和确定,通过后形成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经协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起草。

标准承制单位对标准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分析、实验和验证等,确定标准技术内容,形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编写说明。

(四)征求意见。

标准承制单位应将标准草案向社会、标准所涉及的机构和专家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应不少于30天,反馈意见数量应不少于30份。

标准承制单位应对反馈意见做出必要的解释和草案修改,完成“标准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标委会秘书处。

(五)审查。

送审材料经秘书处初审后(格式、材料齐全、意见数量等),提交标准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报批稿。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模版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模版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二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构,负责医学装备的采购、维护、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章组成与职责第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内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科室、采购部门、维修部门等。

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医学装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数量、品牌、规格等;2. 负责医学装备的招标、评标、验收等工作;3. 指导和监督医学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 组织医学装备的维护、巡检以及定期保养,确保医学装备的正常运行;5. 定期对医学装备进行质量评估和绩效评价,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6. 制定医学装备的维修计划,并指导维修人员进行专业维修;7. 指导和培训医疗机构内的相关人员,提高其对医学装备的操作和维护能力;8. 定期报告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如下:1. 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的制定:(1)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科室意见和预算等确定医学装备采购计划;(2)与采购部门、供应商等进行沟通,明确采购的具体事项;(3)编制医学装备采购计划,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医学装备的招标、评标、验收:(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管理制度,组织医学装备的招标和评标工作;(2)参与供应商的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工作;(3)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的符合要求。

3. 医学装备的使用和维护:(1)指导和监督医学装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医学装备的正常运行;(2)组织医学装备的巡检和定期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3)制定医学装备的维修计划,并指导维修人员进行专业维修。

4. 医学装备的质量评估和绩效评价:(1)定期对医学装备的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对医学装备的绩效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3)整理并报告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结果和进展情况。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

1.目的: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 保证医疗器械质量, 保障患者检查治疗安全, 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学装备管理、服务的水平及质量, 明确各项工作管理主体、责任部门, 体现三级质控。

4.2.使用范围: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规范性引用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09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内容:第一师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4.1总则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医院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学装备的监督管理机构, 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日常工作由设备科(医学工程部)负责。

4.2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4.2.1.1组织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主管院长、设备科、使用大型医疗设备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l人, 副主任委员2~4人, 委员若干人(专家库人员), 由各使用大型医疗设备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等组成。

4.2.1.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主任委员: 茶春喜副主任委员: 李平(常务)、管永虎、王志强、阿依古丽委员: 扈维勇、赵建涛、白新宾、刘兴、何新雄、孙明辉、陈劢、郭伟、符洁、陈琛、曹振刚、李英、张海琳、王友俊办公室设在设备科, 设备科主任兼任秘书。

4.2.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 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年度规划调研和立项论证专题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有关医学装备使用情况和效益分析的专题会。

4.2.3每年组织召开医学装备管理使用、保养、保修情况分析研讨会l~2次, 重点解决医学装备保养。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第一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论证医院对医学装备需求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实践性、前瞻性及近期和远期效益。

二、审议医院年度医学装备计划、采购等重大活动。

三、审定医院医学装备相关的制度、职责、流程及标准等管理规定。

四、负责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医疗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废讨论,为医院科学决策、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五、定期听取医院医疗器械的可用性技术管理,包括购置评价、临床论证、临床使用前人员培训和人机环境的可用性测试等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论证和审定医院应急预案,定期听取医疗设备的安全管理。

包括特种设备管理、急救类设备应急调配,重点科室设备巡查工作的相关汇报。

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七、负责监督医学装备科做好医院计量设备的监测及放射设备环境监测的工作,听取医院设备定期计量监测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八、定期听取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2东昌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主任委员:李乐红副主任委员:费林晶闫方任夫莉成员:李公勇徐学芹白淑珍赵秀荣邵桂花王迎刘景发潘秀贞刘培茹徐少全杨国军王兵孙红娟田洪广阮兴举刘焕芝付英勇刘兴利肖庆军刘德成李众德蒋明杰岳伟张书豪张振丰黄兴富黄静高洁朱胜银刘跃琛赵志国二.职责:1、审议医疗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2、审议临床科室提交的预算计划,确定项目建议书报院委会通过。

3、制定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政策,审议专业设备预算计划,将上述决定提交院委会通过。

专业设备指医疗器械、设备,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外部设备等。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2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2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一、总则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专门负责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其职责是协助医疗机构管理医学装备,提高医学装备的效能和安全性,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医学装备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委员,由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会议。

三、职责及范围1. 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2. 对医学装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3. 开展医学装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操作技能;4. 负责医学装备的验收、验收合格证明的签发工作;5. 协助医疗机构组织医学装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6. 解决医学装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7. 建立医学装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8. 协调医疗机构与医学装备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推动技术创新和设备优化;9. 制定医学装备使用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学装备的正确使用;10. 监督医学装备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优化设备使用效果;11. 定期向领导汇报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程序1. 定期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医学装备相关事宜;2. 研究制定医学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3. 调查研究医疗机构内医学装备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4. 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质量符合标准;5. 建立医学装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6. 定期对医学装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7. 制定医学装备的使用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和考核;8. 监督医学装备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设备效能评估;9.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装备的更新和报废工作;10. 积极开展与医学装备供应商的合作,推动设备技术创新;11. 定期向领导汇报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6.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制度
1.制定医疗设备器械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确定医疗设备器械委员会工作方针;
8.提出医疗设备器械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对医院的设备器械工作政策、管理办法提出建议,对全院设备器械统筹规划提出意见,促进医院设备器械管理工作的发展;
9.以医院设备专管共用为原则,确保医疗设备投资重点,保障医疗使用,使医院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10论证医院设备购置计划,监督、检查设备购置计划的执行;
11对医疗设备的购置办法和方案提出意见,参与设备购置评标和谈判;
12对医疗设备的使用、调拨、报废办法提出建议;
13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医疗设备工作,讨论结果报院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总1页)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总1页)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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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学装备管理机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院长担任。

(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副主任2人,由副院长担任。

(三)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委员9人、秘书1人。

(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职责和任务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制度、办法及标准要求,领导全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医学装备年度发展规划的评估、资金预算、购置论证,确保医学装备的配置符合医院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负责全院医学装备使用质量与安全控制管理。

(四)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监督和考核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五)收集相关医学装备信息,为医院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第四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医学装备工作,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

第五条设备科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本章程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全]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全]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委员会制度-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次月25 号前。

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

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

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

三、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

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

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

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

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的职权。

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三级医院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医院成立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疗装备委员会)。

为规范医疗装备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疗装备委员会是医院审议和制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政策,监督医疗设备管理、使用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机构。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医疗装备委员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计量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医疗装备委员会的任务1、组织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本院制定的相关制度,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3、规划医院设备配置,以满足医院长远发展需要。

4、审定医院设备购置计划,审批新的医用耗材申购计划,并组织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5、组织分析医院医疗设备使用、运营情况。

6、组织评价医疗器械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购置或淘汰品种意见。

医学装备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为加强我院设备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特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2.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及设备科、采购中心、信息科、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放射科、麻醉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及设备科、采购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设备科长兼秘书。

3. 设备科、采购中心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常务机构,负责医院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4. 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以及医疗器械的使用部门,都应明确职责,落实制度,形成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5. 属于计量器具的医学装备,严格按国家计量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检定。

6. 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7.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2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2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器材科、财务科、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____名,常务副主任____名,副主任____名,秘书____名,委员若干。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器材科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年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器材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4、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学装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7、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8、负责确定并建立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保证医疗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全部医疗设备的计量与标定工作。

第二章计量与标定机构第三条计量与标定机构的职责1.设立计量与标定机构,负责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执行。

2.负责编制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开展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

4.建立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档案,定期对计量与标定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四条计量与标定人员的要求1.计量与标定人员应具备相关医疗设备计量与标定专业知识和技能。

2.计量与标定人员应按规定获得相关证书,并定期参加连续教育培训。

3.计量与标定人员应以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进行工作。

第五条资金保障1.医院应合理布置经费,保障计量与标定工作的资金需求。

2.计量与标定机构应依照经费使用规定进行合理支配和监督。

第三章计量与标定管理第六条计量与标定工作计划的订立1.计量与标定机构应依据医疗设备的具体情况,订立年度计量与标定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应明确计量与标定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布置。

第七条计量与标定工作的实施1.计量与标定机构应在计量与标定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计量与标定工作应依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计量与标定人员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计量与标定结果的记录与报告1.计量与标定机构应记录每次计量与标定的具体操作情况,包含设备信息、标准器的选择和使用、结果数据等。

2.计量与标定结果应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计量与标定机构应定期编制计量与标定结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层进行报送。

第九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发生设备计量与标定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计量与标定人员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计量与标定机构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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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章程
屮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是屮国医学装备协会的分支机构,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二级学术团体。

第二条本专业委员会是从事医学计量测试技术、大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与管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丁•作者H愿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专业委员会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拓创新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侶导“求实、创新、协作”的科学态度,为推动我国医学装备计暈的开展,保障医学装备质量,提高我国医疗卩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贝献。

第三条计量专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驻地:北京市丰台两路17号邮政编码:100071 (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机关办公楼)。

第二章业务范I韦I
第四条本专业委员会的业务范I韦I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与医学装备政策、法规。

(二)组织开展医学装备计量测试方法的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

(三)研究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技术标准和方法。

(四)学习国内外计量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五)学习、探讨计量管理经验和计量队伍、测试实验室标准建设。

(六)加强同计量技术机构间的技术交流与协作。

(七)组织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开展计量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

(八)推动卫生系统医疗机构医学装备计量T作的开展。

(九)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和小国医学装备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本专业委员会设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

第六条会员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承认小国医学装备协会章程和木专业委员会规程。

(二)志愿加入并积极支持和参加木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三)会员范围包括:
医疗卫生机构计量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员;
医疗卫生机构、国家或省市计量检测机构或计量检定人员;
计量器具生产、销售厂家。

(四)凡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口制条件,在本专业委员会业务范|韦|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可按程序屮请入会,成为计量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凡符合本专业委员会个人入会规定的条件可按程序申请入会,成为木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

第七条入会程序
(一)填写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屮请登记表。

(二)经本会常务委员会审杳讨论通过,即成为本专业委员会会员。

经报屮国医学装备协会审批,并成为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会员。

(三)会员经批准入会,颁发屮国医学装备协会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权利
在本专业委员会范围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有权优先参加本专业委员的有关活动。

有权享受木专业委员会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源。

入会自愿,退会白由。

(二)会员义务:
积极支持本专业委员会的T作,认真执行计量专业委员会的决议。

完成本专业委员会委托办理的各项丁•作。

积极参加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研讨、技术交流活动。

积极支持并参与会员之间技术协作活动。

按时交纳会费。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曲通知本专业委员会,并交冋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木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和委员各若干人。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并报屮国医学装备协会批准。

正常情况下每四年召开一届会员人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会员人会,会员人会的职权范囤是:
(一)制定和修改规程。

(二)选举产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木专业委员会重人决策事项。

(四)审议本专业委员会经费预算和支出情况。

第十二条常务委员会职责:
(一)主持木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向会员人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专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编主任1人,成员若干人,负责专业委员会的Id常工作。

第十四条专业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组。

(一)医学计暈测试专业组。

(二)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与保证专业组。

(三)医学装备质量管理专业组。

第五章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十五条专业委员会经费來源
(一)政府资助。

(二)会费。


(三)捐赠。

(四)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他一切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建立严格的财产管理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合理使用。

第六章规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然后提交会员人会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工作规程报屮国医学装备协会审杳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其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木专业委员会因各种原因需终止活动时,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以文字形式形成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终止协议须报屮国医学装备协会审批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终止活动前应清理债权债务,认真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木工作规程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规程的解释权属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规程自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核准Z H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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