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代理人合谋行为的防范机制研究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作者:周柏林曹忠鲁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1年第05期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职务犯罪大量发生,商业贿赂已成为“潜规则”,“豆腐渣工程”、“首长工程”、“形象工程”、“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等现象也已成这种“潜规则”运作的病态反映。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必须予以打击,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一、工程建设领域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工程建设如火如荼,但由于利益驱使,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权钱交易明显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权钱交易明显。
国家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权力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掌握规划审批、工程发包、企业资质审批、司法处置等权力,以权谋私;行贿者通过贿赂取得工程承包、规划许可、企业资质等市场准入资格和市场竞争优势,以钱博利,工程建设成为行贿、受贿市场的“中介”。
如潼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受贿案中,谭新生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建筑商邓某顺利在该县城北购物中心项目上中标,后邓某把价值20万元的门面以8万元的低价卖给了谭新生,谭新生获利12万元。
(二)发案环节广泛从基建工程的立项审批、土地征用、发包承包、招标投标、项目的预决算、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都有可能滋生违法犯罪。
1.规划审批环节。
规划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规划审批中,有的规划部门利用审批权收受贿赂,为开发承包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开方便之门。
如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受贿案。
某开发公司希望将其开发的小区容积率调高,变更部分房屋的功能。
就找到蒋勇的情人唐某,唐某遂找到蒋勇,蒋勇亲自出面给某区规划分局领导打招呼,通过将勇的帮助,该公司容积率从2.9调高到3.2,增加建筑面积20000多方,该公司支付蒋勇和唐某125万元。
工程建设领域利益冲突及风险防范研究--以A市高新区为例

工程建设领域利益冲突及风险防范研究--以A市高新区为例周鲁耀【摘要】The core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s is the improper use of public power. Conflicts of interest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ean private interests would conflict with public interests when civil servants in competent depart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other government staff are in charge of public power. Dispersivity of public power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leads to a relative multiplicity of subjects of power. Conflicts of interests are frequently found among lead-ers of high level, mid-level, general staff level, the enforcement level and project platform level, and civil servants of different grades or positions are facing quite different forms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s. In order to prevent conflicts of interests in above mentioned fields, edu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 should be carried out, system for preventi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organization mechanism should be redesigned, all of which will be helpful for the current situation.%利益冲突的核心是对公共权力的非正当使用。
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问题

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建设单位缺乏专业管理能力或时间、人力资源有限,常常会委托专业化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和实施。
由此,工程代建合同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合同形式。
然而,在实践中,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给各方主体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问题。
一、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工程代建合同纠纷的关键。
目前,我国民法典尚未将工程代建合同作为典型合同进行规定,导致实践中对于工程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存在诸多争议。
主要观点有:1. 委托合同:认为工程代建合同是在委托人的委托下,代建单位承担项目管理、施工等工作,因此属于委托合同。
2.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认为工程代建合同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开发、建设等工作,因此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
3. 建设施工合同:认为工程代建合同是代建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建设施工合同。
二、工程代建合同的付款责任主体工程代建合同的付款责任主体是实践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责任主体应当是合同当事人。
然而,在工程代建合同中,由于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代建单位往往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付款责任关系变得复杂。
三、工程代建合同的违约责任工程代建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工程建设中各方主体最为关心的问题。
在实践中,工程代建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等。
对于违约责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如何判定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仍存在争议。
四、工程代建合同的权益保护工程代建合同的权益保护是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关键。
在实践中,工程代建合同的权益保护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代建单位的资质认定:代建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关于建设项目招投标合谋防范对策的研究

益 。招 投标 机制设 计 的理论 基础 企业 , 很大 一部分 是 国有企业 , 在 生 存压 力 而铤 而走 险 , 过 围标 、 通
与 机 制 运 用 的 实 际 情 况 间 的差 它 的委托 代理 关系 中 ,每 一级 代 异, 以及 信息 不 对 称 、 激励 失 衡 、 理 人 除 了追 求 经 济上 的满 足外 ,
了招 投 标 的公 正 性 和 科学 性 , 影 在信 息搜 寻过 程 中 ,一方 面 ,信
建 筑市场 的无 序竞 争是 当前 我 国 建 筑 业 面 临 的重 要 问 题 之
一
。
建 筑市场 过低 的准 入 门槛使
响 了建 设项 目投资效 率 。 对此 , 研 息 占有方 与信 息搜 寻方分 别提 供 得 大量 良莠 不齐 的施工 企业 同台 究 合 谋 行 为 的 防 范 对 策 意 义 重
区或 行业 进入 壁 垒 、控 制参 与投 企业 使 用虚 假信 息投 标 、恶 意合 人 可 能利 用招 标机 会 寻租 或者 与 标 的企业 数量 、选 择对 其设 租 行 谋 、采 取不 正 当竞争 方式 谋 取 中 投 标 人 合 谋 侵 犯 委 托 人 的 利 益 ;
为最 有利 的招 标投 标方 式 、甚 至 标 。 种失 信行 为逐 渐蔓延 , 这 导致 作 为投 标人 的 国有 建筑 企业 的经
价参与竞争。在无序竞争的建筑
市 场上 ,建筑 企业 不可 能长 期坚
为中追求利益最大化 ; 同时, 他们
又具 有机会 主义 倾 向 ,在市 场 中 容易 通过失 信行 为为 自己谋 取利
2契 约 机 制 的 激 励 失 衡 降 低 .
了合谋成 本
持不合理的低标价 ,在饱尝了无
工程招投标中合谋行为研究

息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 对 不 按 招 标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内 容 进 行 施 工 或 随意 变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牟取非法所得的行为 ,由建设
入建设行政主 管部 门的编制序列 ,使其 以政府部 门的身份和 政府公务 员的身份 对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进 行监 督 ,从而提高 招投标 的行政执法和管理权威性。 ( 二 )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制度效率 行 为的超越 性和 制度 的滞后 性总 是客观 存在 的 ,关键 是 如 何 缩 短 这 两 者 之 间 的 差 距 。 为 此 ,我 们认 为 在 制 度 设计 时 ,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适当降低投标 门槛 ,同时
种普 遍现象 ,同时这也成 了任人挂靠 的载体 ,许多 的质量问 题 和 安全 事故 大 多 出 自这 些挂 靠 企 业 。 为 了遏 制 这 种 现 象 的 泛滥 ,应 当迅 速培 育劳务市 场 ,培训 一批懂施工管理 ,有技 术专长的劳务中介机构 ,中标企 业与劳务机构形成雇佣 的关 系 ,按照市场运作 规律 制定 契约 ,这样可 以有效解决挂靠的
系 ,有 效 地 遏 制 了招 标 过 程 中 合 谋 行 为 的 产 生 。 在 我 国 ,
等等。通过这样 的内外监管 ,使专家能够珍惜名誉 、客 观公 正、敬业尽职 ,有效 阻止专家 串标行为的产生。 2 . 在 “ 代 建 制 ” 的模 式 下 , 交 易 中 心 与建 设业 主应 当加 强信息 的互动 ,通过信息化 的手段实行中标后的监督管理 。 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 负责 中标文件 中各项指标、设置的条件、
问题 。
取消资格预审 ,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都来参加投标 ;对
需 要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复 杂 工 程 项 目 ,资 格 预 审 条 件 也 要 放 宽 ,增 大 投标 企业 , 比如 广 州市 就 应 当考 虑 1 5 —2 O 家 ,其 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上)发表日期2009-12-23 作者: 钟晓东* 王林辉*前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仲裁机构受理的常见案件类型之一,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其纠纷在法律和事实上都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处理是否恰当也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因此,我们在广州仲裁委员会近年来受理的案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能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和防范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是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有关仲裁实务的研究课题之一,本文作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将分两期在《仲裁研究》上刊登。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但是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其缔约过程也具有特殊性。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直接签订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竞争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承包人作为中标者,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正因为招投标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也就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建筑法》就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工程才可以直接发包[①]。
而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合同也都是通过招标发包的方式订立的,因此,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性质进行定性,了解其招投标程序,分析该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从而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的利益冲突与道德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的利益冲突与道德规范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服务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负责监督和组织招标程序,并确保公平、公正的招标结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利益冲突的存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可能面临一些道德规范问题。
本文将探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相关道德规范。
一、利益冲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与招标人利益冲突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项目时,与招标人有着合作关系。
然而,如果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利益产生冲突,就容易影响招标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例如,代理机构可能因为与招标人有其他业务往来而偏袒其利益,或者在评标过程中泄露关键信息给招标人,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2. 与投标人利益冲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过程中需要与多个投标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因此可能与某些投标人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这种情况下,代理机构可能面临与某些投标人的利益相冲突的境地。
例如,在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可能倾向于给予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投标人更高的评分或对其进行偏袒,从而违背了公正公平的原则。
3. 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冲突除了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冲突外,招标代理机构还可能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存在冲突。
例如,代理机构可能与招标文件编制方、监督机构、工程设计师等有利益关联,这些关联可能影响其在招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代理机构也可能面临其他商业利益冲突,如向某些中介提供回扣或利益分成等。
二、道德规范为了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的利益冲突问题,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道德规范与监管机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道德规范:1. 维护公正、客观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遵循招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
代理机构应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实现公正的招标结果为目标,不参与任何违规行为。
2. 建立独立的审查机制为了避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利益冲突,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独立的审查机制。
什么是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什么是建设工程代理制度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约定,由一方(代理人)代表另一方(委托人)在建设工程中行使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制度的核心在于代理人能够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决策和管理,从而简化管理流程,提高效率。
在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的框架下,代理人的角色至关重要。
他们通常是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机构,能够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代理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计划、参与设计审查、监督施工过程、处理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各方关系等。
为了保障代理制度的顺利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代理人的资格、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
代理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同时,代理人应当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避免利益冲突,并以高度的专业精神履行其职责。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代理制度的运用广泛而深入。
例如,在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由于工程复杂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委托人往往需要借助专业代理机构来管理项目。
这些代理机构凭借其专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成本和进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如何确保代理人的专业性和诚信性,如何平衡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可能出现的代理纠纷等问题,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维护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是现代建筑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对代理人的严格筛选和规范管理,以及对代理行为的合理监督,可以确保建设工程的高效和顺利进行。
同时,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也需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挑战。
在未来的发展中,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有望进一步优化,通过引入更多的科技手段和智能化管理,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无论是对于工程管理者还是参与方而言,了解并正确运用建设工程代理制度,都将是确保工程成功的关键。
委托代建合同中代建人的风险及防范

委托代建合同中代建人的风险及防范导语建筑工程代建通常是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在施工实践中,代建制适用范围在扩大,其他投资人也在逐步采用代建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的职责。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制尚无法律规定,在《民事案由规定》中,属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项下的案由。
实践中,委托代建合同的性质不明确,常常产生纠纷,本期我们从代建人的角度说说代建人的风险及防范。
一、委托代建合同的特征1、委托代建合同是代建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发包建设工程,即代建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发包建设工程,按照代建合同约定行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的职责,并代表业主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2、委托代建合同中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是代建单位,双方通过订立委托代建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付建设工程的期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以及工程价款、代建费用和违约责任等;3、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由代建单位移交给运营单位使用。
使用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最终受益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竣工后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使用。
二、代建人的法律风险(一)委托代建合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责任承担的不同因为之前的《合同法》以及现行的《民法典》合同编中都没有规定委托代建合同,其他的法律法规中也未对委托代建合同进行定性,司法实践中对委托代建合同的性质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委托代建合同是委托合同,有人认为委托代建合同是代理合同,也有人认为委托代建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例如(2018)桂07民终1168号广西中廷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中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廷置业公司与沿海公路局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但中廷置业公司接受被沿海公路局的委托,以沿海公路局的名义办理沿海公路局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报批等手续,双方成立了委托合同关系,一审认定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当。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与预防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与预防对策一、引言工程建设领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但也存在着职务犯罪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工程建设领域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二、易发环节1. 招投标环节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域。
一些不法份子可能通过行贿、内外勾结等手段,干扰招投标过程,使得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标,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2. 合同管理环节合同管理环节也是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
一些工程项目可能存在合同虚假、超标变更、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从而导致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3. 工程款支付环节工程款支付环节是职务犯罪的另一个易发环节。
一些项目负责人可能会虚报工程进度、虚构工程量等手段,以获取更多的工程款,从而实施职务犯罪行为。
三、预防对策1. 加强监管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管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举措。
建立健全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招标过程。
2.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加强对合同的审查,确保合同真实、合法,严禁虚假合同的签订。
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违规行为。
3. 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环节的财务管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和支付工程款项。
加强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的监督,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抵制诱惑的能力。
5.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障。
鼓励泛博群众和从业人员积极参预职务犯罪的举报工作,提供举报渠道和保护措施,及时查处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主要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等环节。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摘要:通常在建筑合同立法中的风险表现是复杂多样的,主要表现在购销合同、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多种不同的建筑合同种类中,并表现在合同签订、执行和解除的种种不同阶段。
而建筑合同立法风险形成的因素也较为复杂,不仅有因为外部法规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影响,也有因为受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紊乱、主体意识淡漠等因素影响产生的综合作用。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在这一时期中还会有许多风险的因素。
这特别反映了在某些规模比较庞大的建筑工程中,如果其质量由于一些突发原因而出现了问题,不但会给施工质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还会延误施工期限,从而使得施工工作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正常进行。
正因如此,施工单位为了要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的时效性,就应当从施工前期的合同履行阶段就进行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正是基于此,本章剖析了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通过分析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给出了防范的措施,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引言近些年来,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加,为了保证建筑单位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工程双方主体对于工程合同签订也非常关注。
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在开始施工建设之前必须要签订的重要凭证,它能够约束双方的利益行为,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但是,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部分工程双方主体本身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其中存在的合同内容也不能详尽审核,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
1合同管理的含义建筑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承包企业与施工企业依据相关合同进行施工,保证建筑工程的稳定开展。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约束双方的功能,基于条例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督与管控,依托于法律管理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消耗,稳定建筑工程造价稳定,进而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质量以及效率,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完善的合同能够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管控,为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提供保障。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法规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法规一、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的定义及意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专业机构或个人代理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控制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一种制度。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通过建立协议、监督和管理等方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和法律法规进行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代理机构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减少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代理机构能够代表业主或建设单位与各参与方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履行义务等,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
3.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对从业机构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规范建设行业市场秩序,防止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投标招标不公等违法行为。
4.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建设行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建设行业向着规范、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法规的基本内容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代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我国制定了相关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代理机构的资格、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主要涉及的法规有《建筑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建筑工程的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
在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方面,《建筑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资格及其职权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代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承担监督管理、质量控制、合同履行等职责。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律,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条件、方式等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合谋行为及防范机制

控制组 织机 制、 激励约束机制 、 诚信责任机制与信 息沟通机 制等.
关 键 词: 合谋 ; 内部控制 ; 防范机 制
中图分 类号 :2 2 3 F 7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3—17 (0 10 0 0 0 17 6 0 2 1 )5— 19— 5
1引言
1 1内部控 制 系统 中合谋 问题研 究 的必要 性 .
考验和亟待解决 的难题.
12 内部控 制 系统 中的合谋 涵 义 .
所有者可 以分为知情 的内部大股东和不知情
的、 分散的外部小股东 , 知情 的监管者因为有合谋 带来的收益 , 将会降低其监管 的主动性 , 使合谋的
概率上升. 大股东因其较大数量的股权而取得公司 的部分控制权 , 从而有可能胁迫管理层与其合谋 , 利用信息优势地位相互勾结 , 通过关联交易、 资金 占用 、 股利分配等各种手段 , 以牺牲 中小股东的利 益为代价实现 自身利 益最大化. 在东亚国家 , 大股 东控制管理层合谋掏空企业的案例比比皆是. 实证
督机制失效 , 导致一个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形 同虚设 , 使其失去应有的功能. 合谋行为危害极大 , AF C E调查研究发现 , 当舞弊是 由 2 以上合谋所 人
为时 , 损失 的金额大幅攀升 , 往往是单人所为 时的
4 5 — 倍H . ]合谋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防范 , 老的 古 合谋行为可能将成为侵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 的 主要手段. 可见 , 防范共谋是 内部控制 面临的严峻
以监督制度执行者的行为 , 也能有效防范风险, 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 管理层为了谋取 自 身利益与注册 会计师合谋 , 发生购买审计意见 、 出具虚假 的审计 报告等合谋行为 , 如美 国的“ 安然与安达信事件 ”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对策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重要滋生地之一,而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现场管理又普遍被认为是工程建设领域反腐的源头和关键环节。
全面分析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认清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对于进一步加强管理、预防腐败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省内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腐败案例(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的分析研究,全面提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防治能力。
案例:2004年至2010年,陈遵举利用职务便利,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计人民币87万元、港币5万元、黄金奥运鸟巢模型1个、99克金砖2块、200克金条1根。
其中,在机场消防现场用房、集体宿舍等工程招标中,授意下属操纵招标投标,使浙江省三门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收受三门建安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某贿赂人民币27万元、99克金砖2块。
陈遵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1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一、问题透视从该案件可以透射出,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
对此,我们专门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加以延伸,梳理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几个主要环节:(一)前期立项。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建筑企业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正常运转。
正因如此,建筑企业常常从工程立项开始,就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
有的以帮助建设单位获取立项审批为筹码,或在项目考察阶段进行“感情投资”,得到建设单位决策者给予承建的承诺;有的则是在对将来承建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对立项决策方进行公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基建项目业主代表寻租及各方合谋的博弈分析

表寻租及各方合谋的前提条件,并通过对合谋体发生合谋的条件及理论分析明确了合谋体合谋的博弈条件。本文
从制度建设、增强惩戒和提高合理收益三个方面提出措施建议,以期提高业主方打击业主代表寻租及合谋的成功
率,降低各方合谋意愿。
图 1 基建项目管理各方关系
为、信息做出相应策略反应的分析工具,被广泛用
如图 1 所示,合谋体中承包方与其他方均受到
于政治学、经济学中。近 20 年来,专家学者基于博
业主代表委托和监督;从隶属关系及管理方式看,
弈论研究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寻租和合谋行为时,
承包方与其他方并无差异。为方便研究,将图 1 中
人,基建项目中即使存在合谋行为,合谋方也不会
不变的基础上,利用在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寻租的
选择主动向业主方传达已合谋信号;同时,业主方
便利性获得额外收益。
即使不采取打击合谋行为,业主方也不会选择主动
对于承包方而言,作为在项目中的直接实施
者,虽然掌握了完备的项目信息,但受到业主代表
向参与方传达不打击合谋行为的信号。因此,在此
从文献综述可以看出,在基于博弈论分析基建项目
合谋由于在政治、社会及经济中广泛存在且具
实施过程中寻租和合谋行为时,大多数文献着力于
有危害性,其最早描述是在研究寡头垄断企业生产
通过博弈论模型分析业主方与监理、承包方之间的
同质化产品时,认为寡头垄断企业会以非合作方式
关系,然而在基建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业主方与
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演化博弈视角分析
其他方归为承包方一并研究。因此,本合谋体中共
[8]
工程建设领域合谋动因与治理

、
问题 的提 出
设, 以及 工 程监 督 , 同对工程 项 目负责 。 在 利益 的 工程各利益主体如何展开其寻租行动 以及如何治理 。 共 但 本文以建筑项 目利益主体为研究对象 , 运用多重委托 驱动下 , 三者会串通合谋, 共同侵蚀业主利益。 合谋就 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过程 中, 业主代表丧失 了 代理理论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 。 招标公正性 , 为获取租金而与投标 方协作 , 帮助其获 二、 工程建设领域 合谋 动因 取工程施工资格 ; 投标企业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 与其 他企业私下协商报价办法 ; 监理方则丧失 了工程监理 独立性 的基本要求 , 迎合施工单位工程造 假 、 曲工 歪 建筑市场违规和合谋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 , 内 从 程信息的需要所做出的工程虚假鉴定 。 合谋主要表现 外两方面因素分析 , 利益需求诱导和外部环境推动是 为业 主代表透露工程标底 、建筑施工单位联合 围标 、 建筑市场合谋的两个主要动因。 内在利益需求主要指 监理提供虚假的工程质量和技术鉴定报告等。 由机会 、 生存压力等引致 的合谋 ; 外部环境则指 由制 从现有发现 的重大工程质量事件及 随后 对相关 度、 法规的不健全 , 诚信体系的缺失 , 市场监管不到位 招投标程序 、 工程监理 的调查结果表 明, 合谋与工程 等诱 发或 助长 了合 谋 。 质量 问题有很强 的关联性。当然 , 工程质量问题并不 ( 利益需求诱导下的合谋 一) 意味着必然有合谋 , 合谋也不意味着必然有工程质量 1 . 建筑市场违规与合谋的内因 问题 。由于工 程设 计 、 技术 、 理环 境 等 因素 导 致 的质 地 机 会 。 既包 括 建 筑 法 规 内在 缺 陷 所 提 供 的可 能 量问题属于项 目客观风险, 这种概率很小 , 由于合 性 , 而 也包括市场治理的缺陷带来的机会 。只要合谋不 谋使资金耗散 ,工程款不足以至降低工程施工标准 , 被察觉 , 或者 虽被察 觉但惩 罚并不严重 , 就会存在合 导致 工 程 质量 出现 问题 的概率 则 占很 大 比例 。 同样 , 谋 。在建筑市场中, 一般 只有当合谋者 的利益发生冲
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案

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案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纠纷是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施工方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工程设计方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工程监理方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等。
这些纠纷往往牵涉到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人士来进行代理和解决。
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对于推动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代理方案的基本原则1. 专业性原则: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案应当基于专业的法律和工程知识,代理方案的设计与实施需要专业的法律团队和工程专家。
2. 公平公正原则:代理方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纠纷的和解与化解。
3. 协商解决原则:代理方案应当促进建设工程各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达成共识,避免诉讼风险。
4. 效率性原则:代理方案应当注重效率,通过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提高建设工程的实施效率和质量。
三、代理方案的内容1. 事前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案应当提供事前咨询服务,为建设工程各方提供法律、工程等方面的咨询,帮助各方了解法律和工程事务,预防纠纷的发生。
2. 代理申请与诉讼服务:对于已经发生的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方案应当提供代理申请与诉讼服务,代表建设工程各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法律代理和辩护。
3. 调解与和解服务:代理方案应当提供调解与和解服务,帮助建设工程各方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达成共识,避免进行漫长和复杂的诉讼程序。
4. 专业鉴定服务:代理方案应当提供专业的鉴定服务,对建设工程的技术问题进行专业鉴定、认定,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5. 法律咨询服务:代理方案应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建设工程各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各方进行法律事务处理。
四、代理方案的实施1. 机构构建:建立专业的建设工程纠纷代理机构,构建专门的团队,包括律师、工程师、调解员等专业人士。
2. 专业培训:对代理机构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和工程知识水平,增强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 设 工 程 领域 内招 投 标 舞 弊 、工 程 质量 缺 陷 、监
理与施工企业 的串通 等一直是社会广为关 注的问题 , 并常常与官僚机构的腐败 问题相结合 ,成为当前经济
领 域 治理 的一 大 难 题 。这 些 问题 的存 在 与工 程 建 设 中
互叠 加而 形成 的 委托 多代 理关 系所产 生 的合 谋 问题 , 运 用 Tr e (9 6 的 P S A三层 代 理 模 框架 , i l 18 ) o —— 并 参 考蕈 志 强 (0 5 的设 计 ,建 立 了建 筑 程业 主 、 20) 承包 商 、监理 的 代 理模 型 ,研 究 承包 商 与监 理之 间合 谋 的必要 条 件 与防 范合 谋 的机 制 。
存在 。
对于工程建设 领域 ,现有文献对建筑行业 委托代 理关 系的研究不少 ,主要 集中在对监理或承包商这种 单委托代理关系 中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 向选择分析 与激励 ,而对多个代理人之间合谋 问题的研究较少 。 本文首先分析单委托代理关 系中存在的道德风 险
建筑市场的合谋行 为有 多种 ,表现有招投标 阶段 投标人与招标人合 谋获得 中标 ,或者投标人合谋私下
二 、建设 工 程领域 合 谋 的一 般机 理
风险 ,当多个代理人能够相互合作与 沟通 时,容 易导致合谋行 为 ,共 同侵 占委托人利益。通过对 建筑市场委 托
人一 监 督 人一 代 理 人 的 代 理模 型分 析 ,认 为 对监 理 报 酬 进 行激 励 机 制 设 计 ,并提 高合 谋 发 现 的概 率 ,加 重 合 谋 惩 罚额 度 ,增 大 合谋 交 易 费用 ,可 以 降低 建 筑 市场 合 谋 行 为 的发 生 。
表 向投 标 人 透 露 建 设 项 目的 标 底 ,帮 助 投 标 人 中标 ;
分析 了国有商业银行总行 与分行之 间的合谋问题 ,认
为 国有 商业 银 行合 谋 问 题非 常 严 重 。1 [ 6
监理对承包商在工 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 量 、工程耗费 方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或提供虚假鉴 定 ,不仅不把 好 工程质量关 ,反 而成为抽租者 ,这些 合谋现象大量
系。这看似清晰 的关 系在利 益的驱动下变得复杂化 , 大部分暴露出来 的建设领域贪污舞弊、商业贿赂案表
可对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报酬 ,当合谋概率较 大时 ,有
阎田瑛 、廖 肇 辉 明 ,业主代表与承包商 、承包商与监理 以及他们相互 必 要 对 独 立 董 事 支 付 激 励 报 酬 。 20 )利用多重代 理理论分 析框架并结合 大量事实 之间都存在各种交 易 ,共 同侵蚀业主利 益。如业主代 (0 6
工企业)和监理 ;间接后果是对其他行为人产生仿效 作用 ,助长合谋现象的滋生 。 对于合谋 问题 ,研究者们进行 了广泛研究 。Tr e il o
( 8 ,19 ) 提 出了 合谋 问 题 的基 本分 析 框 架 ,并 提 1 6 92 9
业 ( 承包商) 、工程监理等不 同利益 主体 ,其 中业 主
目建 设 。业 主 代 表 、施 工 企 业 ( 包 商 ) 承 、监 理 与业 主形 成 了委托 代 理 关 系 。另外 承 包 企 业 可 能 进 一 步 将 工程 分 包 ,形 成 总 包 与 分 包 关 系 ,最 后 施 T 企 业 还 会
进行合谋 。. _I 1 国内也 有不少学者研究 了组织 中的合 谋 ,
是 丁 程项 目的所 有 者 ;业 主代 表 受 业 主 派 驻 ,负责 工 程 项 目的招 投 标 与 工 程 项 目建设 管 理 ;施 工 企业 ( 承
出委托人可 以通过设计一个防止合谋 的主契约使得代
理 人 从 中得 益不 少 于合 谋 收 益 ,代 理 人 就 没 有 积 极 性
包商)负责对 中标工程的具体施工 ;监理监督施工项
与承包 商之 间的合谋 问题 。合谋 问题存 在于许 多领
域 ,其直接结果是利益 的转移 ,消费者剩余 的损失 ,
在建 筑施 工 领 域 表 现 为 收 益从 业 主转 向承 包 商 ( 施 或
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密切相关 。
在一 项 工 程 中 ,一 般 有 业 主 、业 主代 表 、施 工 企
收 稿 日期 :2 0 — 4 1 080—5
作者简 介:郭 南芸 ,暨南大学博士生,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研究。
J 财 大 学 江 经学报 西
维普资讯
建设 工程 代 理 人 合谋 行 为 的 防 范机 制研 究
和逆 向选择 ,进而分析 同一层级来自多个单代理关 系相 关 键 词 :委托代理 ;合谋行 为;建筑市场;防范机制
中 图分 类 号 :F 2 .2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 10 — 92 f 0 )0 — 0 6 0 2 43 0 8 2 7 2 8 5 0 2 -4 0
一
、
引言
协议 围标 ;施工阶段工程 承包商收买监理 ,使其在施
维普资讯
建设 工程 代 理 人合 谋 行 为 的 防范机 制研 究
郭 南芸
( 暨南 大学 产业经济研 究院,广东 广州 50 3 ) 6 2 1
摘
要 :由 于信 息 不 对 称和 委 托 代 理 目标 的不 一 致 ,在 建筑 工 程 领 域 常 常会 引发 代理 人 的逆 向选 择 和 道 德
问题 ,如 董 志强 (05 2 0 )考 察 了有 成 本 的 合 谋 惩罚 机
制对防合谋 合约结构 的影响 ,认为防合谋合约要在激
立 董 事 与 大 股 东 的合 谋 问题 ,认 为 当 合谋 概 率 较 小 时
I 4 他 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整个工程由此有多层委托代理关 励 报 酬 和惩 罚 机 制 之 间 进 行权 衡 。l 进一 步 研 究 了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