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区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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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区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出租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寒冬已至,感谢你们坚守岗位,为广大市民出行带来安全与便利。
出租车运价是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涉及民生,市委、市政府也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
由于天燃气价格上涨,出租车营运成本上升,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向市政府提出了出租车运价调价申请。
我们依据《宿州市物价局、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理顺宿州市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宿价业〔2015〕36号),已经发文启动了公里运价与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了公里运价,由现行每公里1.3元调整为每公里1.4元,空驶返程费和夜间补贴按比例相应调整。
同时,我们启动了客运出租车起步基价的调价程序。
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指导价,调价必须履行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是按照《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客运出租车运价(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属政府定价,具体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定价机关制定价格,依法应当
开展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
二是依据《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客运出租车调整价格前必须做出成本监审。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对服务对象提供的生产成本资料进行核算,并依法作出成本监审结论,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作为是否进行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是决定出租车运价调整后,制定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初步方案。
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二)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三)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四)成本监审报告;(五)拟制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影响的分析; (六)其他与制定价格有关的资料。
四是听取公众意见。
定价机关将初步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五是召开听证会程序。
(一)听证会举行30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
拟定听证会纪律,确定听证人,确定听证会参加人,确定新闻媒体参加人。
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
(二)听证会举行15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第二次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拟定听证
会通知,听证会议程,送达回执。
(三)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定价方案进行论证,听取社会各界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时举行。
出席人数不足应当出席人总数三分之二的,听证会应当延期举行。
(四)在听证会举行后15日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将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一并提交定价机关。
定价机关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对定价听证方案作出修改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举行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征求社会意见并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六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进行风险评估。
七是合法性审查。
在充分考虑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是集体决策。
依法提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向社会公告。
广大出租车驾驶员朋友们,客运出租车运价调价,不仅涉及出租车营运收入,也涉及民生和消费者权益,工作程序必须依法依规。
目前,我们已经启动了出租车价格成本监审程序。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据请登录宿州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
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为市民提供的优质、安全、便捷服务!
宿州市发改委(物价局)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