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留存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样品留存制度
一、需要留存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保管。
二、留存的样品封存单上应填写委托单编号、材料名、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封存人、送样日期、封存日期、封存期限。
三、检验工作结束,检验结果经核实无误后,检测结果样品材料符合标准,用户对测试结论无异议,其备份样品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再保存。
四、如检验中发现样品材料达不到标准,则应保存至申诉有效期后十五天,以备有争议时再进行试验(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不合格材料误用到工地上去)。
超过申述有效期十五天,用户无争议,保存样品经主任批准,可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