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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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物
资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work,ICL.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项目部工程物资管理采用“统一归口、一级管理”,归口管理单位为经营采购部。
2、目的
规范工程物资采购从计划到结算等环节的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有效控制项目材料采购成本。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工程物资的采购和监督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物品采购除外)。
4、职责分工
4.1、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第一责任人。经营采购部所有采购合同、评审及供应商的选定必须经过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
4.2、经营采购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具体工作。
4.3、分公司所属项目部是工程物资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工程物资的验收检验、试用期间的管理、工程物资入、出库管理。
5、材料采购方式
经营采购部对大宗材料(包括原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砼、沥青砼、钢绞线、雨污水管材、路边石、人行道板、大批量地材,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电缆、桥架,管材、门窗,桩材,装饰材料等)采购实行竞价招标。二、三类材料的采购,由经营采购部统一定价,专职工程师提出材料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批,由各项目部自行采购。
6、材料现场管理方式
材料到达施工现场,由现场材料员到场进行实物验收和交接,需复检的材料,做好待检标识工作,项目部取样员负责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材料标识管理,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并建立现场材料台帐。
商品混凝土由现场专职工程师签收小票,根据图纸计算混凝土体积对小票总用
量进行核实,并提出混凝土用量清单。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将小票交现场材料员收存,由材料员办理入库、出库、台帐登记及商品混凝土结算手续。
工程物资的计划必须通过专职工程师审核,分包单位必须执经过专职工程师确认的材料计划单报送现场材料员,现场材料员根据规定报经营采购部招标采购或自行采购,同时现场材料员要做好工程材料的入、出库手续,并在现场材料台帐上登记。
每月10日后,现场材料员与领料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核对,核对后将各单位材料领用量电子台账与入、出库原始单据于15日前报财务部,财务部核对数据并在电子台账上输入发票号、凭证号后,于20日前报送经营采购部,作为施工单位结算依据。
工程竣工后材料员应和经营采购部做工程全部工程物资清理工作。
7、工程物资采购程序
7.1、材料预算
7.1.1、专职工程师提供材料预算,提交材料预算应充分考虑材料的供货周期。材料预算应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为单元,明确需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位和供货时间、供货地点等要求(详见附表)。专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对专职工程师的材料预算进行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购买后,报经营采购部。
7.1.2、材料预算报送要求有项目经理确认的书面预算一份,电子版一份。
7.2、采购目标确定
7.2.1、经营采购部收到材料预算后,选择可靠的材料供应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计划工作。
7.2.2、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确定采购目标单位(项目经理有最终决定权)。物资采购评审及呈批表及相关资料由经营采购部存查。
7.2.3、合同拟定,由经营采购部进行采购的工程材料,由经营采购部根据材料预算的要求,拟定材料采购合同。
7.2.4、由项目经理和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条款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地、生产厂家、牌号或商标、材质);物资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技术或质量文件及份数、标识、质量保证条款),送货时间及地点、验收方式,价格及付款条件;对于有环境、安全要求的物资,应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资的数量及其合理损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物资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供货物必须由供应商妥善包装,任何因供应商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担)。
(2)物资采购合同应以项目承揽合同相关条件为基础,在相关内容中不得有抵触或遗漏,并体现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
(3)物资采购合同的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签订采购合同时要签订廉政协议;
(4)采购资料填写要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完整,并及时整理、归档。
7.3、工程物资接收
7.3.1、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采购部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复印件发项目经理部,现场材料员以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物资进行接收。
7.3.2、到场工程物资接收,应同步索取该批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不能接收);做好入库、出库手续及初步检验工作。供应材料数量、型号等如有出入,应及时向经营采购部反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收。
7.3.3、运到加工、制作厂的材料由加工、制作厂有关人员接收,并由项目部材料员或项目部委派的监造人员进行确认,应同步索取该批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不能接收);供应材料数量、型号等有出入,应及时向现场材料员报告,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收。
7.4、材料结算
7.4.1、对供应商供应的工程物资结算。以现场材料员的签收的送货清单为依据,由经营采购部负责结算,财务部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
7.4.2、对分包商领用的工程物资结算。由现场材料员与分包商进行材料核对。
7.4.3对供应商的材料结算数量与对分包方的材料结算数量应一致,项目部临时设施所采用的材料直接计入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