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街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李思桥副组长:唐正刚、王云、彭勇、任霞成员:王志刚、李红、黄欧、衣贵敏、张玉生

二、创建目标和要求:

(一)创建目标:

1、创建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老城红军街

2、形成样板,典型示范。

(二)创建要求:

1、证明齐全。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100%的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100%的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应当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100%的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100%的取得健康证;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无超范围经营行为。餐饮、茶楼服务员必须佩带有健康证的服务工牌。

2、制度健全。按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所有门店必须建立规范的“三栏一台帐”,三栏指证照悬挂栏、食品卫生宣传栏、主要食品采购公示栏(限餐饮门店),进销货台帐。栏牌要求统一悬挂地点、统一制作标准、统一公示内容。公布投诉电话,规范进销台帐。根据门店的经营性质,分别由工商、卫生、质监部门制作悬挂牌。

3、设施规范。餐饮店统一推行前厅后厨模式,食品加工经营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冷冻冷藏设施齐全,能正常运转;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有效。加工用设备、设施、工具清洁,无毒无害;有相应的更衣、清洗、通风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已核定的经营面积,设施与布局,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环境整洁;设立生产加工关键环节控制责任牌。食品库房整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不与非食品混放。

4、守法经营。经营和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合格,有质量、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有“QS”标志。包装符合卫生要求,标识齐全,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符合经检验合格有效的计量器具。

5、建立宣传窗和标识牌。在示范街两端设立高标准的食品安全宣传窗和“食品安全示范街”标识牌,宣传栏内容每月一更换。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6月)

1、摸清底子,做好口头动员。执法股、老城工商所要深入各门店,摸清底子,选好册子,上门宣传创建意义。

2、开好会议,提高业主创建意识。由创建领导小组召开所有参与创建的对象的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创建标准方桉,听取业主建议,提高创建意识。

(二)创建整顿阶段(xx年6月至xx年11月)按照本方桉具体要求,从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等方面,全方位地对食品经营者进行整理规范。坚持行政指导和行政查处相结合,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一条

街”能起样板示范作用。

(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11月)按照区政府创建目标要求、评价标准和评价考核方案,开展自纠自查、查缺补漏和创建工作总结

,迎接区政府创建工作评价组评价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力推动创建。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是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六大环境的具体体现,局属各股室、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开展为载体,推进我局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1、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制订方案,实施创建这一系列的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部门多,要形成大事开会、小事通气的部门联系制度,适时互通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营造创建氛围。

一是宣传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法》是宣传的重点,从法律角度形成震慑力,推进创建开展。

二是对创建经验、创建典型大力宣传,形成样板,产生示范作用,特别是先进业主的创建典型要宣传重点,激发广大业主的创建热情。

三是对创建中的问题曝光,特别是创建中的抵触业主或者创建中的不和谐方面曝光批评,用反面典型推动创建。

(二)全力落实创建。

对流通环节加强监督。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创建标准,上门指导门

店创建。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状,建立创建门店食品经营台帐,建立“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巡查日志,实行一月一巡查,一季一公布。对不按规定建立台帐和不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者,依据国务院503号令予以处罚。全面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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