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管理细则范本

合集下载

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范本(2篇)

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范本(2篇)

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范本一、概述现代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供电所作为电力系统的基础设施之一,承担着电力供应和配送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供电所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标准化管理模式成为一种必要的选择。

本文将介绍一种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的范本,以帮助供电所实现规范化、高效化和安全化的管理。

二、组织结构供电所的组织结构应该清晰明确,以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以下是一个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的组织结构范本:1. 所长办公室- 所长- 行政助理2. 运营部门- 运营经理- 运营员- 运营技术员3. 维护部门- 维护经理- 维护员- 维护技术员4. 安全部门- 安全经理- 安全员- 安全技术员5. 财务部门- 财务经理- 财务人员6. 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专员7. 信息技术部门- 信息技术经理- 信息技术人员三、标准化运营流程为了提高供电所的运营效率和安全性,制定和实施一套标准化的运营流程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的运营流程范本:1. 接受需求:- 接收用户需求和报修请求;- 记录并分配给维护部门。

2. 维护计划:- 维护部门制定维护计划;- 考虑设备状况和维修优先级。

3. 维护实施:- 维护人员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实施前进行设备检查和安全措施。

4. 故障处理:- 快速响应故障报修请求;- 修复和恢复供电系统。

5. 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检查;- 确保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6. 客户服务:- 提供用户支持和解答用户疑问;- 及时响应用户投诉。

7. 运营数据分析:- 收集和分析运营数据;- 发现问题并优化运营流程。

四、标准化维护流程供电所的设备维护对于稳定供电和延长设备寿命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的维护流程范本:1. 维护计划制定:- 基于设备手册和运行经验制定维护计划;- 考虑设备类型、寿命和重要性。

2. 维护任务发布:- 维护经理发布维护任务;- 分配给具有相关技能和经验的维护人员。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达标评级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级标准要科学、合理、可操作,并根据电力安全生产的特点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及制定。

2.公平性原则:评级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透明,不得歧视、压制或偏袒任何个体。

3.有效性原则:评级结果要真实、准确、可靠,能够有效指导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激励性原则:评级结果要能为企业提供激励和指导,促进企业形成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三、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制度1.达标评级的级别划分:(1)一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已通过相关认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2)二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相关认证,获得县级或市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3)三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已通过相关认证,获得乡(镇)级或村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4)四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尚待完善,尚未通过相关认证,未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

2.达标评级的条件和程序:(1)一类企业:必须拥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证机构的评定。

(2)二类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县级或市级认证机构的评定。

(3)三类企业:必须拥有基本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乡(镇)级或村级认证机构的评定。

(4)四类企业:应根据评级标准进行改进,并通过认证机构的评定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方可晋级。

3.达标评级的周期和频次:(1)一类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

(2)二类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

(3)三类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

(4)四类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定。

4.达标评级的认证机构:(1)一类企业:由国家级或省级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2)二类企业:由县级或市级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附件: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的全国标委会、电力行业标委会、能源行业标委会,以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第五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相应专业技术领域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制修订任务;二、业务范围清晰,与其他标委会原则上无业务交叉;三、有适宜的电力企事业单位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支持标委会工作,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七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申请。

申请的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的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范围和标准体系草案等,并填写《组建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全国标委会的筹建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表2)要求填报。

第八条中电联对组建标委会申请进行审核,并征询有关方意见,将拟组建的标委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批准组建的标委会,中电联下达标委会组建要求,标委会筹建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成标委会组建任务。

第十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标委会的组建方案草案(附电子文件),内容包括:一、标委会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任务、程序,秘书处职责,组成人员、顾问的条件和职责,经费管理等;二、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组成人员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三、标准体系表草案、工作规划草案;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见附表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表4)。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行业标准和电力行业归口的能源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发布、备案、出版、复审、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应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有利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应有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

受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及计划管理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行业标准的立项批准。

第六条任何政府机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行业标准立项申请。

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应填写《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

第七条立项申请由中电联或归口管理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受理;标委会受理的立项申请,经标委会审查后报送中电联。

报送材料包括:(一)《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当多于两项标准时填报,一式一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2);(二)《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

第八条每年12月底前受理下一年度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立项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可受理当年补充计划申请,补充计划为年度计划中需要进一步协调的项目和急需项目。

第九条中电联对报送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并在中电联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确定计划项目草案,报送国家能源局审核下达。

第十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计划承担单位需对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的调整提出申请,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3),于原定计划完成年度的11月20日前报中电联。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附件: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的全国标委会、电力行业标委会、能源行业标委会,以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第五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相应专业技术领域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制修订任务;二、业务范围清晰,与其他标委会原则上无业务交叉;三、有适宜的电力企事业单位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支持标委会工作,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七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申请。

申请的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的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范围和标准体系草案等,并填写《组建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全国标委会的筹建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表2)要求填报。

第八条中电联对组建标委会申请进行审核,并征询有关方意见,将拟组建的标委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批准组建的标委会,中电联下达标委会组建要求,标委会筹建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成标委会组建任务。

第十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标委会的组建方案草案(附电子文件),内容包括:一、标委会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任务、程序,秘书处职责,组成人员、顾问的条件和职责,经费管理等;二、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组成人员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三、标准体系表草案、工作规划草案;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见附表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表4)。

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范本

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范本

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范本引言:近年来,供电所的管理日益重要,对于提高供电质量、降低供电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建立能够确保供电所的正常运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围绕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模式,以一个范本为例,详细介绍应该包括的内容和具体步骤。

一、管理目标与原则1.目标:确保供电所的安全生产,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供电所持续发展。

2.原则:科学细致、规范高效、坚持公正、人性关怀、持续改进。

二、组织架构设计供电所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部门: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供电设施的运维、检修和供电调度等工作。

2.市场服务部门: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和服务,解决用户的用电问题和投诉。

3.财务部门:负责供电所的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

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

5.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1.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意义:标准化管理体系能够明确组织目标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供电所的健康稳定发展。

2.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步骤:(1)明确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2)制定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3)明确标准化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并进行相应的培训;(4)制定标准化管理的过程和操作规范;(5)建立过程控制和结果评价的机制;(6)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7)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标准化管理实施1.工作计划的制定:(1)确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2)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3)制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

2.工作流程的规范:(1)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2)建立工作流程管理制度;(3)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工作流程。

3.质量控制:(1)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责任和权力的划分;(2)制定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3)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和追踪问题的处理过程;(4)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电力公司制度管理细则范本

电力公司制度管理细则范本

电力公司制度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电力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

第三条电力公司制度管理细则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员工应该遵守并执行。

第四条电力公司制度管理细则的修订和更新应当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电力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分别负责公司高层管理、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六条公司职位设立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职位权限和职责明确。

第七条公司人事管理应当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员工的工资、福利、晋升和奖惩等应当合理公正。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经营需求和岗位职责组织人员,确保工作高效、流程畅通。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请示并得到批准。

第十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工作,不得玩忽职守、懈怠怠工。

第十一条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应当增强,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公平透明地进行奖惩的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五条公司奖励形式可以包括提升职位、增加薪资、发放奖金等,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经济状况进行决策。

第十六条公司惩罚形式可以包括扣减薪资、调整职位、停止晋升等,根据具体情况和违规情节进行决策。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解释。

对于已经存在的制度管理细则,如果与本细则相悖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九条本细则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进行决策。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管理细则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电力行业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

然而,电力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机遇与挑战。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动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该行业出台了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管理细则,下面结合相关文献进行阐述。

1. 电力行业标准化的必要性电力行业属于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需要强有力的标准化管理来规范行业发展。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电力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推动电力工业向高效、安全、环保的方向发展。

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的另一个必要性在于促进行业之间的协同和合作。

行业间的标准一致性可以有效地促进电力行业与科学、技术、经济等领域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融合,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力,加速行业转型升级。

2. 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与电力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这些标准应该涵盖电力系统的各个领域,如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环节。

(2)质量管理:建立电力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服务、管理等各方面的合理化、规范化,提高机构管理效能。

(3)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电力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4)标准宣传和培训: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电力企业员工的标准意识和实际应用水平。

3. 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电力行业的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满意度和品牌竞争力。

(2)有利于推进电力行业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行业行业转型升级。

(3)有利于促进电力行业的国际合作和竞争力,提高电力企业的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4. 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在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行业发展速度快,各个领域的标准体系相对滞后,需要进行加强和完善。

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附件:电力专业原则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专业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如下简称标委会)旳管理,充足发挥标委会在电力原则化工作中旳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原则化工作旳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旳原则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合用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如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旳全国标委会、电力行业标委会、能源行业标委会,以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如下简称分委会)旳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旳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有关专业原则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旳规定执行。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第五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旳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旳原则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在对应专业技术领域原则体系框架明确,有一定规模旳原则制修订任务;二、业务范围清晰,与其他标委会原则上无业务交叉;三、有合适旳电力企事业单位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有较强旳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支持标委会工作,并有对应旳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七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申请。

申请旳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旳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原则化工作旳基本状况、工作范围和原则体系草案等,并填写《组建电力(能源)行业原则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全国标委会旳筹建按照国标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原则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表2)规定填报。

第八条中电联对组建标委会申请进行审核,并征询有关方意见,将拟组建旳标委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同意组建旳标委会,中电联下达标委会组建规定,标委会筹建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毕标委会组建任务。

第十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应在规定旳时间内提出标委会旳组建方案草案(附电子文献),内容包括:一、标委会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任务、程序,秘书处职责,构成人员、顾问旳条件和职责,经费管理等;二、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构成人员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献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三、原则体系表草案、工作规划草案;四、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提议名单(见附表3);原则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表4)。

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

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

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电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电厂要推行标准化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高效、环保。

第四条电厂要建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电厂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五条电厂要加强员工的标准化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确保员工按照标准操作。

第六条电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把标准作为统一的工作指导,推动全面贯彻。

第七条电厂要建立标准化管理的档案资料,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电厂要定期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电厂要激励员工参与标准化管理,设立奖励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条电厂要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推行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电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电厂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目标和标准,分解到各个部门。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配合标准化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制定的标准执行工作。

第十五条厂级标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电厂的标准化管理标准,并进行审核和认证。

第十六条标准化管理部门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标准制定和修订第十七条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制定和修订电厂的标准化管理标准。

第十八条电厂的标准化管理标准要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制定。

第十九条标准化管理标准的修订要经过专业人士评审和集体讨论,确保科学合理。

第二十条标准化管理标准的修订要及时反映电厂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第二十一条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将修订后的标准及时通知各部门,并进行培训和推广。

第四章培训和学习第二十二条电厂要定期组织标准化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标准化管理意识和能力。

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

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

电厂标准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厂的运营管理,提高效率,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化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1. 领导责任(1)电厂应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2)领导层应推动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领导层应对标准化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性。

2. 组织管理(1)电厂应设立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组织各个部门的人员进行标准化管理制度培训,确保各个部门的员工熟悉并遵循管理制度。

3. 运营管理(1)电厂应建立标准化的运营流程,包括发电、供电、维护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提高发电效率。

(3)建立完善的设备检修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4. 安全管理(1)电厂应建立安全管理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对特种作业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环境管理(1)电厂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对电厂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管理。

(2)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记录,定期进行环境评估,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环保意识。

6. 质量管理(1)电厂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发电设备和产品进行严格检测和把关。

(2)建立质量监控和误差校正机制,定期对发电设备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建立质量改进机制,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7. 制度文件管理(1)建立完善的管理文件档案系统,对电厂各项制度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2)定期对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制度文件与实际运行相符。

8. 数据管理(1)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对电厂各项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归档。

供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

供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

供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第一篇:供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供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管理科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传统管理阶段、科学管理阶段和现代化管理阶段等。

一、标准:为了取得全局的最佳效果,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活动中,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特征的重复事物,以特定的程序和形式颁发的统一规定,这就叫做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1972年出版的《标准化的目的与原理》一书,对标准下的定义是:“标准是经公认的或权威当局批准的一个个标化工作成果。

”二、标准化是以制订标准和贯彻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全部活动过程。

三、企业标准化就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企业生产、技术、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及其要素为主要内容,制订标准和贯彻标准的一种有组织活动。

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最佳秩序和经济效益。

四、供电企业标准化供电企业标准化和其它企业标准化的目的、任务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由于电力行业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标准化的特殊性,所以,应围绕以下具体内容:(1)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和提高电能质量、降低线路损耗,增加经济效益。

(2)企业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和遂步完善,使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办事程序化、考核定量化,从而保证局(厂)长负责制的贯彻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和保证企业升级工作的健康发展。

(3)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内的完整的企业标准化系统,即系统的,全面的标准化。

(4)建立有程序的,相对稳定的管理秩序,有利于实行系统管理。

(5)有利于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6)有利于以“法”治局。

(7)有利于发展横向联合,稳定提高电网运行水平。

(8)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领导水平和选拔、培养及使用人才。

五、标准体系“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就是标准体系。

六、企业标准体系“在企业标准化活动范围内,各类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七、个性标准与共性标准“个性标准:直接表达一种标准化对象(产品、过程、服务、管理)的个性特征的标准。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评级和达标管理。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是根据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生产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评价,以确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按照国家规定的评级指标和评级标准进行评估,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五条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级基本原则第六条评级工作依据真实、准确、全面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数据进行评估。

第七条评级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评级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评级等级是根据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经专家评议和复评确认的。

第三章评级管理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记录和保存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和数据。

第十四条提交评估资料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评估工作启动时间为5月1日。

第四章评级程序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评级指南和评级要求,自行组织评估资料和相关数据,并填写评估表格。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评估表格填写完成后,应当提交给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评估、复评和评议,评定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等级。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及时配合国家能源管理主管部门的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作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标委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受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对标委会进行管理。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七条组建标委会的基本条件
(一)没有相应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现有的标委会未包括的领域和范围;
(三)技术领域在电力工业中有一定的规模或应用范围;
(四)有适合的秘书处挂靠单位,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八条有关电力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实际需要均可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的申请。

申请的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的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范围等,并填写《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

第九条中电联接到申请,经审核后,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专业间的协调,将拟同意组建的标委会报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根据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组建标委会的批复,中电联向标委会秘书处拟挂靠单位下达标委会组建要求,秘书处拟挂靠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成标委会的组建任务。

第十一条标委会秘书处拟挂靠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标委会的组建方案草案,内容包括:
(一)《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见附表
2 ,附电子文件);标委会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45 人(包括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委员,顾问委员,单位委员);
(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表 3 ,
附电子文件);
(三)标委会章程(草案)、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
(四)本专业标准体系表(草案)和近期工作安排(草
案)。

第十二条中电联负责征集标委会委员(《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表 4 ),审批标委会组建方案,向标委会委员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标委会由中电联统一编号,编号为:DL/TC
XXX名称为:电力行业XXX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Technical Committee ***(标委会编号)on ***(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名称) of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Power
Industry 。

第十四条标委会组建方案批准后三个月内,标委会秘书处应向中电联报送经标委会讨论通过的以下材料:
(一)标委会章程;
(二)秘书处工作细则;
(三)本专业标准体系表;
(四)近期工作安排;
(五)标委会印模。

第十五条中电联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标委会提出的申请,批准成立(或撤销)相应分委会,同时向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标委会(分委会)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应标准化工作组,同时向中电联备案。

第三章标委会换届
第十六条每届标委会任期为5 年,届满前半年标委会应向中电联提出换届申请。

第十七条标委会申请换届时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一)电力行业标委会任期工作总结(附电子文件);
(二)新一届标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和委员人选的名单(附电子文件);
(三)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附电子文件);
(五)标委会章程修订稿(草案)、秘书处工作细则修订稿(草案)。

第十八条中电联对标委会的换届方案进行批复,并向新一届标委会委员颁发证书。

标委会换届后两个月内向中电联报送经标委会讨论通过的以下材料:
(一)电力行业标委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修订稿;
(二)本专业标准体系表修订稿及近期工作安排。

第十九条中电联将新一届的标委会组成方案报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标委会委员调整
第二十条标委会委员在任期内需要调整时,应向中电联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一式一份):
(一)调整委员的申请;
(二)增补委员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委员调整申请经中电联审查同意后,予以
批复并向新增补的委员颁发委员证书。

第五章分委会组建和换届
第二十二条分委会的组建、换届与委员调整等有关方案需经标委会审核同意,并按照本细则第二章至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分委会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 人。

第二十三条分委会由中电联统一编号,编号为:DL/TC XXX/SC XXX。

分委会的名称为:电力行业XXX标准化技术委员会XXX分技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Subcommittee **(分委会编号) on ***(分委会专业领域名称) of Technical Committee ***(标委会编号)on ***(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名称) of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Power Industry
第六章标委会调整和撤销
第二十四条标委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中电联对标委会进行调整或予以撤销:
(一)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专业标准化工作任务;
(三)没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四)秘书处不能维持正常运作。

第二十五条标委会调整或撤销的情况,由中电联报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标委会应根据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收集标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电力生产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提出各项有关标准化工作建议,编制本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表,适时组织本专业标准的宣贯,提供标准解释、咨询等项服务。

第二十七条标委会应于每年12 月中旬之前对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复审、标准宣贯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标准立项计划建议,报送中电联。

第二十八条标委会在每届任期内,根据标准的实施情况与技术发展,至少完成5 项标准制修订任务,并按时完成年度标准复审工作,提出复审结论。

第二十九条标委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可与审查标准结合进行),及时向每位委员通报标准化信息,研究标委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相关事项,形成标委会决议和年度工作总结。

于每年
年底前填报当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表》(见附件
5 )。

第三十条中电联负责对标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标委会,对在任期内没能完成相应工作,或工作开展不积极的标委会进行调整。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中电联负责解释。

附表1:
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
附表2 :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技术委员会名称:
注:本表不够可另附页
附表3 :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注:本表不够可另附页
附表4 :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附表5 :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分委会参照此表填报至相关标委会;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