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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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费用支出,提高管理费用使用效能,特编制本费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2、本制度共涉及20项管理费用的管理要求及说明。

三、管理原则

四、各项费用管理要求

1、差旅费

1.0定义:

1.1日常差旅费:指公司职员因公务至外地执行公司业务、参加会议、培训、招聘、双向交流、因公出国(境)等发生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助费等。

1.2 专项差旅费:指公司或部门组织的为提高专业技能或补充合作资源进行的专项外出考察发生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助等。

2.0归口部门:差旅费的预算编制和管理责任归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由财务管理部统筹控制。

3.0日常差旅费费用管理方式:

3.1在具备其他沟通条件的前提下(如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应尽量减少出差发生频率。

3.2差旅费采用额度管理与程序有效相结合的办法,出差前需通过K2系统提前发起出差申请(含苏南公司项目所在城市日常公务往返),完成相应审批手续,出差期间将费用控制在标准额度内。

4.0专项差旅费费用管理方式。

4.1专项考察需按照规定流程事前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出行,费用计入公司整体,不占用部门额度。

4.2考察结束后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邮件提交考察报告,以此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5.0费用标准:

5.1酒店、机票及高铁费用报销标准,参见《万科集团管理费用个人额度标准一览表(A4版)》。

5.1.1预定酒店机票采取外包方式,由携程公司提供服务(员工也可入住公司协议酒店),员工在出差审批完成后,应主动将申请交与前台。

5.1.2除公司管理层之外,外出会议、培训等需要多人住宿的必须安排双人间,额度按照单人标准执行,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标准安排的,邮件报备公司内控负责人后可予部分调整。

5.1.3任何职级的人员不得入住商务套间,如特殊公务需要入住商务套间的,需书面报相

关领导审批或自行承担。两人以上同行外出,可与职级最高者住同一酒店,住宿标准参照4.1.2条

5.1.4差旅费报销需提供酒店住宿水单,不得报销与住宿无关的休闲费用、餐饮酒水费用,额度内可报销酒店上网费、早餐费。

5.1.5于当日20:00至次日8:00乘坐火车没有酒店住宿费开支的,每晚补助200元。

5.1.6非苏南项目所在地范围内的异地出差2天及以上且未产生酒店住宿费开支的,每晚补助200元。

5.2出差补助标准:

5.2.1出差补助主要用于弥补出差期间伙食及相关费用,员工不区分职级按100元/天/人的标准补贴;如会议、培训等费用中已包含餐费及交通费的,则出差补助减为50元。4.2.2同地出差时间超出10天(不含10天)的部分,补助额度减半执行。

5.2.3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不享受出差补助;

5.2.4苏南公司项目所在城市间日常公务往返不享受出差补助。

5.3出差地市内公务交通费标准:

5.3.1往返机场的士费或机场大巴费作为往返交通费另行报销。

5.3.2在此之外,如遇下列三种市内交通费用支出情况,按如下要求执行:

5.3.2.1出差地市内公务交通费据实报销,但超过50元/天需要专题书面说明,报直接上级审批;

5.3.2.2需在出差地包车使用的,则必须在办理出差审批时事先说明并获得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在办理报销时出具书面批准资料。

5.4其他差旅相关费用:

5.4.1因公行李费、票务费等实报实销。事前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出差期间就近返家探亲或办理其他私人事务的,个人在报销时必须主动声明。绕道期间不发放出差补助并自行承担绕道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4.2如自驾车前往机场,各公司可根据路程远近确定报销标准,报销标准需低于往返的士费用,提供票据为机场停车费、汽油费、往返高速费。

5.4.3区域内出差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员工若自驾车出差,需事先完成K2审批,可报销路桥费及不高于30元/天的出差地停车费,并按0.7元/公里报销汽油费(需附真实发生的路桥费票据)。具体里程数参照附件《华东地区城际间公路里程表》。

5.4.4在苏南范围内,公司员工自驾车跨城市办公的,需事先完成K2审批,可报销路桥费及不高于30元/天的出差地停车费,并按0.7元/公里报销汽油费(需附真实发生的路桥费

票据)。具体里程数参照附件《华东地区城际间公路里程表》。

5.4.5公司管理层在苏南公司项目所在城市内出差,可报销路桥费及不高于30元/天的出差地停车费,不可报销0.7元/公里的汽油费。

5.5双向交流相关费用规定:

5.5.1非苏南公司范围内的异地双向人员且交流地点不在家庭所在地的按5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双向交流补助费(按自然日)。苏南公司范围内的异地交流且交流地点不在家庭所在地的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宿舍或酒店。

5.6因公赴港澳台及出国费用:

因公赴港澳台及出国均须提前报总经理办公室及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并经集团审定。详细规定按《VK-CW/Q-50 万科集团管理费用标准化管理手册(A4版)》执行。

2、职员上下班交通费

1.0定义:职员上下班交通费是指不驾驶私家车的公司在册职员上下班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包含职员因在公司加班发生的交通费。

2.0归口部门:上下班交通费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归口管理。

3.0费用标准:职员上下班交通费标准为500元/月/人。

4.0费用管理方式:

具体参照《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职员车辆费用及上下班交通费管理办法》执行。

3、职员车辆费

1.0定义:职员车辆费用是指为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而使用自购车辆自行驾车上下班及办理公务发生的油费、路费、保养费、保险费等日常营运性质费用。

2.0归口部门:职员车辆费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归口管理。

3.0费用标准及费用管理方式:

具体参照《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职员车辆费用及上下班交通费管理办法》执行。

4、市内公务\加班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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