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思考题

合集下载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

《国际经济法》案例思考题1、中国福建某进出口公司于1996年4月12日收到德国西门子公司发盘:“3WG-1型压缩机2000台,每台150美元,CIF中国口岸,5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4月20日货到有效。

”中方于15日复电:“若单价为130美元,CIF中国口岸,可接受2000台压缩机;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德国公司当即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

”此时,压缩机价格上涨,中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2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德国未理睬而将货物转卖他人。

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中方19日复电是对4月12日要约的接受,但该要约已失效,所以中方应对德国公司4月15日的新要约表示接受,才构成合同成立。

(2)德国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对中方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什么?德国公司的行为未构成违约,无须对中方予以赔偿。

因为既然德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德国公司也就谈不上承担违约责任了。

2、德国建筑商A于2004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 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了纠纷。

请问: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成立。

6.2015年国经期末复习思考题(1)

6.2015年国经期末复习思考题(1)

国经期末复习思考题(2015下半年)《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纷繁复杂,该门课程的学习方法包括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

为了有效指导学生对本课程的全面复习,本思考题按照指定教材章节排列,并在每个思考题后面注明了指定教材的页码。

其中,(1)第1章命题形式不包括主观题,第2—8章命题形式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2)第6—8章的思考题包含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命题范围,第2—5章的思考题只包含主观题的命题范围。

第1章国际经济法导论1.国际商务惯例的特点。

【P3】2.国际经济法的辅助性渊源。

【P4】3.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10—11】4.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

【P12】5.跨国公司是否属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P18】6.国家对外国法人实行域外管辖权的依据有哪些?【P14】7.采取限制豁免立场的法律文件有哪些?【P15】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组织机构和决策制度。

【P17】9.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有哪些?【P17】10.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P17—18】11.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机构及其决策机制。

【P18】12.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视角。

【P20—24】第2.1章国际货物买卖法1.《2010年通则》所规范的贸易术语分类。

【P42-46】2.根本违约与宣告合同无效。

【P49】3.预期违约与中止履行合同。

【P50】4.分批交货合同与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

【P50】5. CISG规定的风险转移时间及其法律后果。

【P51】第2.2章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航空与铁路运输不属于考试范围】1.《鹿特丹规则》与以往海运公约相比较,其主要变化有哪些?【P54—55】2.提单的含义和作用。

【P59—60】3. 按照《鹿特丹规则》第36条,运输单证或者电子运输记录所记载的合同事项有哪些?【P60】4.提单转让的范围及其法律性质。

【P61】5.托运人用保函换取的提单有哪些。

【P63】6.国际海运公约的适用范围。

【P65】7.海运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有哪些。

《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doc

《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doc

第一章绪论简答题:1、国际贸易术语(P22)4、根本违反合同(P48)7、跟弟托收(P59)3、要约(P29)《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其调整范围包括哪些领域?答: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美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御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是i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范围包括:1、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利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3、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4、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5、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答: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言从事务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金部资产承担责任。

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

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

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受。

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氏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

在这种情况卜《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除J"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这些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

3、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一、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1、自然资源的勘查、开发、处置应符合各国自行认为在许可、限制或禁止方面应有的规则和条件2、外国资本的输入及收益应受现行国内法与国际法管辖并使受助国对天然财富与资源之主权绝对不受损害;3、国有化、征收或选用应以公益事业、安全和国家利益为根据,并依照本国现行法及国际法给予适当的补偿;在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国内法管辖。

国际经济法席静版配套课后答案

国际经济法席静版配套课后答案

国际经济法配套答案第1章一、单选1、D2、B3、B4、C5、D二、多选1、ABCD2、ABD3、BCD4、BCD5、CD三、思考题答案略第2章一、单选1、C2、D3、B4、B5、C二、多选1、ABCD2、A C3、BD4、BCD5、ABD三、思考题答案略四、案例分析1、案例中,买方认为卖方仪器配件的质量不稳定,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对方是正确的,这是预期违约的表现。

但是卖方提供了足够的担保后,买方仍中止履行合同则是不正确的。

2、(1)合同有效,因为双方合意一致,复电虽然有修改,但不是根本性的。

(2)A 公司可以要求对方实际履行,损害赔偿。

如果构成根本违约,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没有成立,因为复电中进行了修改,改的是交货时间,这是实质性修改,复电是新的要约,双方没有形成合意。

第3章一、单选1、B2、C3、A4、B5、D二、多选1、ABC2、B C3、BD4、ABCD5、BD三、思考题答案略四、案例分析1、(1)烧毁的属于单独海损,应由货物主人根据保险合同承担,如果在保险范围中则由保险公司理赔。

(2)湿毁的属于共同海损,由船方和货方共同分摊,共同海损由受益人按照受益比例分摊。

(3)可以,因为承运人倒签了提单,应对迟延交付负责。

(4)可以,托运人签发了保函。

当然,根据实践要求,这种具有明显恶意性质的保函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1)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

(2)承运人不可依保函要求收货人向托运人索赔,因为保函一般无效,即使有效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3)不行,因为不在水渍险的保险范围之类。

第4章一、单选1、D2、A3、B4、A5、C二、多选1、AB2、AB3、BD4、AB5、ABD三、思考题答案略四、案例分析1、(1)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交货不妥当,因为与合同不一致,会被对方认为是违约。

A应该以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讲信用证退回,要求对方再开一张信用证。

(2)银行不会遵照指示拒付。

因为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审单后,如果A交来的全套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即须付款,不应该接受B的指示。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海商法1315、1316专用2015-2016学年上)一、名词解释:1.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2.特许协议3.合资经营企业4.BOT5.海外投资保险制度6.布雷顿森林体系7.股票发行核准制8.内幕交易9.汇票10.常设机构原则11.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12.抵免法二、简答题1.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涵及其具体。

P232.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P2873.简述国际融资协议中的“先决条件”及其包含的主要内容。

P3484.简述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确立的“核心原则的目标与条件”。

5、简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中“相符交单原则”的具体含义。

6.简述证监会国际组织在工作中的主要目标。

P4447.简述国际税法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P4748.简述双重征税协定的解释规则。

P5149.简述双重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的主要内容。

P513(1)国际无差别,即不因具体纳税人的国籍不同而在纳税上受到歧视待遇。

(2)常设机构无差别、即缔约国一方企业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缔约国另一方企业。

10、简述《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规定外国法院可以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

P609三、论述题1.试述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确立及其内涵。

P23892.请结合国际经贸法律实践,阐述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公平互利原则”的内涵及实质价值。

P243.试述“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上各国主要的态度和对策以及母公司承担责任的根据。

P38(一)各国的态度与对策(1)有限责任原则: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般都是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独立的法律实体和有限责任时联系起来的。

所以根据有限责任原则,在内部关系上,股东的责任仅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则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2)整体责任说即母公司应对其全部所有或受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债务负责人,即母公司把子公司作为其代理人。

【精品】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精品】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一、判断」二、名词解释三、多项选择题四、简答题4、国际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1.涉外经济法规范是国际经济法规范的纽成部分;2.两者主体的类别相同;3.规制的対象在本质上也是相同的,都属于国际经济行为的范畴,解决的问题也都属于国际经济问题;4.两者法律观范的性质也是相同的,都是实体法。

区另1.主体:(1)国际经济法:只耍分屈于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即可。

(2)涉外经济法:一方主体必须定位于某一个国家之内,另一方属于他国(含国际经济组织)。

2.规制对象:(1)国际经济法:衣现形式是国际经济行为,调整的是国际经济关系,具休解决的是国际经济问题。

(2)涉外经济法:是一国的涉外经济行为,调整的是该国的涉外经济关系,具体解决的是以一•国为核心的涉外经济问题。

3.法律规范:(1)国际经济法:有各国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

(2)涉外经济法:仅包括该国的国内法和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法规范,范围上耍远远小于国际经济法。

5、国际贸易管理法有哪些特点?国际贸易管理法是国家或国际纽织管理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1.强制性:无论是国家述是国际经济纽•织,其管理贸易的法律都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2.层次性:国际贸易管理法在管理者的主体方面和法律规范的约束性方面,表现出层次性。

一方面有全球性的组织、区域性的组织、国家不同层次的管理主体;另一方而,有儿乎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国际性规范和适用于特定国家范围的区域性规范、双边条约和国家立法,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管理网络。

3・统一性:各国的贸易立法不尽相同,但其遵循的总原则是一致的,这使得国际贸易能够在共同的原则基础上进行。

4.多边性:多边性是GAIT以來取得的最大成就°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不再仅仅局限于两国范围内解决,而依据共同的规则在多边体制屮解决,这就避免了不稳定性,增加了可预见性,使得国际贸易相对较少地受一国国内政治的影响,促进国际贸易平衡发展。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一、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2.国际经济惯例3.国家经济主权原则4.公平互利原则5.普遍优惠原则6.原产地规则7.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二、简答题1.国际经济统制关系和国际经济流转关系2.简述国际经济法狭义说与广义说的观点及其代表3.试述在国际经济法中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4.试述跨国公司及其特点5.国家有哪些国际经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6.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条约的法律效力?国际经济条约可以作哪些分类?7.什么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8.试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9.试述普遍优惠制10.为什么说南北合作是国际合作的中心环节?哪些是其积极的合作成果?一、名词解释1.国际货物贸易合同2.要约和承诺3.要约的撤回二、简答题1.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3.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成立各需要哪些构成条件?4.《公约》对要约的撤销有哪些规定?5.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有哪些规定?6.《公约》对于逾期承诺是如何规定的?7.《公约》对于修改要约有哪些规定?8.我国《合同法》关于承诺是如何规定的?一、名词解释1.国际货物运输法2.提单3.海运履约方4.航次租船合同5.定期租船合同6.多式联运合同二、简答题1.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有哪些特点?2.试论提单的法律性质3.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提单作哪些分类?4.调整提单运输有哪几个主要的国际公约?试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5.《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哪些重大修改?6.《汉堡规则》对《海牙——维斯比规则》作了哪些重大变更?7.与以往国际规则相比,《鹿特丹规则》有哪些新的制度或规定?8.你是如何来评价《鹿特丹规则》的作用和意义?9.租船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简述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10.有关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国际条约主要有哪些?一、名词解释1.汇票2.托收3.信用证4.信托收据5.循环信用证6.备用信用证二、简答题1.票据有哪些主要特征?2.试述本票与汇票、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区别3.简述汇票的种类及票据行为4.试述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5.试述跟单托收的基本程序6.信用证有哪些特征?它可以作哪些不同的分类?7.试述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程序8.简述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课后思考题答案目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1)1.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1)2. 为什么国际经济法包括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 (1)3.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1)4. 国家与单独关税区的法律地位 (1)5. 国际经济法原则 (1)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2)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 (2)2. 什么是国际商事公约,为什么能够排除国内法而优先适用 (2)3. 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相互的关系和作用是什么 (2)4. 为什么说CIF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 (3)5.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根本违约情形下受损方可以采取何种救济? (3)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 (4)1. 为什么海运公约体系和空运、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体系差别较大 (4)2. 承运人在海运公约、空运公约、铁路运输公约和公路运输公约体系中的权利义务有何不同 (5)3. 为不同运输方式提供一切险,哪些风险种类是通用的? (6)4. 解决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的最佳途径 (6)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 (7)1. 国际贸易中汇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是谁;托收和信用证交易中的汇票付款人是谁? (7)2. 托收中,委托人和代收行是什么关系?代收行违反约定使委托人受损时,委托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代收行索赔? (7)3. 信用证交易中,开证行与中介行之间是何关系? (7)4. 为什么说信用证交易是一种自成一体的交易 (7)5. 国际保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8)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 (9)1. 比较最惠国待遇义务与国民待遇义务的适用条件 (9)2. 对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的理解 (9)3. 如何理解自由贸易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间的关系 (10)4. 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关税纪律是 (10)5. 如何理解普遍取消数量限制义务 (11)6. 如何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性质 (11)7. 比较各类救济措施的适用条件 (11)8. 如何理解卫生检疫措施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12)9. 如何理解《农业协定》确立的贸易规则的特殊性 (12)10. 援引一般例外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13)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 (13)1. 与货物相比服务有何特点?这种特点如何影响一国对服务贸易的规制? 132. GATS如何界定服务贸易?四种服务提供模式的重要意义何在? (13)3. 非歧视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适用有何异同? (14)4. 在服务贸易案件中如何援引例外条款 (14)5. 如何进行承诺表的解读 (14)第八章知识产权与技术贸易 (14)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国际技术转让的关系 (14)2. TRIPS协定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15)3. TRIPS协定对成员方执行知识产权的程序方面的规定之主要内容与特点 . 15第九章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15)1. 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异同 (15)2. 三资企业的性质和特征 (15)3. 三资企业的优点 (16)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征 (16)5. 国际特许协议的性质 (16)6. BOT的概念和特征 (16)7. BOT特许合同的主要内容 (17)第十章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 (17)1. 中国对于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与意义 (17)2. 中美两国关于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异同 (17)3. 资本输入国对外资的鼓励和保护 (18)4. 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18)第十七章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 (18)1. ADR、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商事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 (18)2. 国际商事仲裁如何确定程序规则和程序法?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如何确定? (19)3. 如何确定ICSID管辖权?ICSID仲裁的主要程序是? (19)4.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20)5.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20)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1.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法的对象是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具体来说,国际经济关系是在国际贸易(货物、服务、技术贸易)、国际投资、国际融资和税收等国际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惯例、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跨国公司二、思考题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有哪些?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哪些?5、试述跨国公司及其特点。

6、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特征7、国际经济法的基木原则主要有哪些?8、试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要约、承诺、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二、思考题1、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其有哪些法律特征?2、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主要有哪些?3、简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特征。

4、理解FOB和CIF的具体规定。

5、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6、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成立各需要哪些构成要件?7、《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公约》对要约的撤销有哪些规定?8、《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修改要约有哪些规定?9、《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逾期承诺是如何规定的?1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的品质担保有何规定?11、试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简述买卖双方的义务。

1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有哪些原则?货物风险转移会产生怎样法律后果?13、买卖各方违约,有哪些补救方法?14、什么是根本违约和预期违约?它们将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15、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主要有哪几种原则?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名词解释国际货物运输法、提单(Bill of Lading)、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含同二、思考题1、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各有哪些特点?2、试论提单的法律性质。

3、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提单作哪些分类?4、调整提单运输有哪几个主要的国际公约?试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

5、《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哪些重大修改?6、《汉堡规则》对《海牙一一维斯比规则》作了哪些重大变更?7、租船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简述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终版暂)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终版暂)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付(孙晓薇、王宏岩及芮飞总结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这几个考明解基本没跑了,主要还得看看简答和论述里面涉及到XXX概念的,那些有可能拆开单放到明解里考概念)1、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承诺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待遇。

2、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国家只能在受害的本国国民已经利用所在国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方法而仍然不能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才能对该国政府提出赔偿要求,除非该国的国际不当行为直接侵害了本国的利益,或者两国之间另有相反的协议,或者存在其他某些特殊情况。

在东道国遭受损害的外国投资者应首先尽可能地利用东道国的一切可能采取的司法或行政救济手段,当东道国救济措施没有效果或遭到拒绝时,才能请求母国政府行使外交保护权。

3、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是指基金组织在原有的普通贷款权之外,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至今的特别权力。

4、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种征税对象或税源,在相同的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5、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帝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

二、简答(这里面的所有涉及到概念的名词都有可能拆开放到明解里面单考概念)1、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答一、二那个都可以)概念一: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相互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概念二: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一: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只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

2.调整对象不只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汇编)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汇编)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汇编)第一篇: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思考题第一章1简述国际经济法狭义说和广义说的观点及其代表2试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关系3试述国际经济法中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4试述跨国公司及特点答:跨国公司是一种企业,构成这种企业的实体分布于两个以上的国家。

特点:1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2 具有全球性经营策略3跨国公司有不同实体组成(通常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5国家有哪些经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6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条约的法律效力?国际经济条约可以作哪些分类?7什么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8试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9试论普遍优惠制10为什么说南北合作是国际合作的中心环节?那些使其积极的合作成果?第二章1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法律特征?答: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2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管理主要有哪些?3简述《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特征4各种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关于清关手续及关税的责任如何?5理解FOB和CIF的具体规定第三章1试述《联合国估计货物销售公约》的适用范围2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3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成立要件4《公约》对要约的撤回有哪些规定?5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相关规定6《公约》对逾期承诺是如何规定的7《公约》对修改要约有哪些规定?8我国《合同法》关于承诺是如何规定的9《公约》对货物的品质残暴有何规定10试根据《公约》简述买卖双方的义务11什么是根本违约和逾期违约?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2买卖各方违约,有哪些补救方法13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主要有几种原则?我国法律相关规定14《公约》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有哪些原则?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第三章1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的特点2提单的法律性质3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提单做哪些分类?4调整提单运输有哪些国际公约?试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5《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哪些重大修改?6《汉堡规则》对《海牙——维斯比规则》作了哪些重大变更7租船合同分类,简述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8有关航空、铁路、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第五章1票据的特点2本票和汇票、支票与汇票的区别3汇票种类及票据行为4试述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5试述跟单托收的基本程序6信用证的特点、分类7试述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程序8简述信用证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第八章1国际投资法的特征?答:1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国际关系,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复习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复习

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惯例:国际经济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常反复使用,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一个国家都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使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作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当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范围、风险界限、费用负担的国际贸易惯例。

. : 术语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从这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办理。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 术语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 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从而使买方能安安稳稳地占有买来的货物。

(0327)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0327)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0327)《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2.根本违约3.班轮运输4.海运单5.网状责任制6.统一责任制7.可保利益8.定值保险单9.预约保险单10.推定全损11.单独海损12.共同海损13.代位求偿权14.从价税15.买方信贷16.卖方信贷17.独占许可合同18.排他许可合同19.普通许可合同20.分许可合同21.交叉许可合同22.限制性商业条款23.国际直接投资24.国际间接投资25.国民待遇26.最惠国待遇27.汇票28.信用证29.票据权利30.居民税收管辖权31.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32.国际重复征税33.国际重叠征税34.免税法35.抵免法36.国际逃税37.国际避税38.税收饶让制39.ADR二.简答题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的法律特征。

2.简述国际经济法原则与国家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3.简述平等互利与公平互利原则的区别。

4.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5.简述WTO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6.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

7.国际货物买卖的概念及特征。

8.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9.简述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区别。

10.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的转移。

11.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义务。

12.简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13.简述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条件。

14.简述提单的法律性质。

15.简述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

16.简述保险委付与代位求偿权的关系。

17.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8.简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及其区别。

19.简述海关征税的主要方式。

20.简述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主要规定。

21.简述国际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的法律特征。

22.简述国际许可合同的种类。

23.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的含义与法律特点。

24.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权保护的主要规定是什么?25.简述TRIPS协议对商标实施的保护。

国际经济法导论 复习思考题 Fudan University.doc

国际经济法导论 复习思考题  Fudan University.doc

国际经济法导论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它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有什么关系?2、如何理解以国际商业交易为基础的国际经济关系?现代国际经济关系有什么新特点?3、当代国际经济法包括哪些法律制度?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4、目前国内外对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研究有哪些代表性观点?你是如何评价这些观点的?5、国际经济关系学与国际经济法学有什么关系?6、如何理解GATT产生的原因?GATT临时生效的主要原因是什么?7、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有哪些特点?最后成果包括哪些协议?8、如何从国际法角度理解WTO与GATT的关系?9、中国加入WTO,有何利弊?10、什么是WTO的基本法律原则?如何理解这些原则?11、什么是关税减让制度?GATT/WTO的关税减让制度具有什么作用?12、什么是非关税壁垒?WTO有哪些规约非关税壁垒制度?13、WTO有哪些非货物贸易法律制度?为什么说它们是乌拉圭回合的新议题?14、WTO的贸易评审机制起什么作用?15、什么是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它与国际法上其他最惠国待遇有什么异同?16、如何理解GATT第一条第1款的含义?17、从加拿大诉日本关于云杉松规格木材进口税案中可以得出什么结论?18、WTO最惠国待遇原则有哪些主要适用例外?这些例外的理由是什么?19、什么是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它在GATT、GATS和TRIPS协议中分别起到什么作用?20、结合案例解读GATT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和第4款。

如何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看待GATT第三条第4款?21、GATT的国民待遇原则有什么适用例外?为什么GATT第二十条“一般例外”会涉及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22、什么是倾销?倾销与反倾销法的一般特征是什么?23、为什么反倾销法的作用日显重要?24、如何理解GATT关于反倾销的第六条及其附件?25、WTO《反倾销协议》有哪些主要规定?相比之下,我国反倾销条例有什么异同?26、什么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为什么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WTO体系?27、 TRIPS协议有哪些显著特点?它与WIPO知识产权公约或条约有什么联系?28、TRIPS协议规定了哪些知识产权保护的实体标准与实施方面的制度?29、印度专利法案给我们什么启示?30、什么是国际金融法?如何理解国际货币关系?31、布雷顿森林体系形成与崩溃的原因是什么?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有什么根本区别?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有什么问题?32、IMF协定有哪些基本内容?什么是特别提款权?33、世界银行的宗旨、职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等与IMF有什么异同?34、国际开发协会与国际金融公司对发展中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分别有什么积极作用?35、什么是国际投资法?如何区分国际直接与间接投资?36、为什么国际投资法律体制是不完全体系?37、MIGA与ICSID的基本运行机制是什么?38、什么是跨国公司?为什么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39、对跨国公司的法律管制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40、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包括哪些主要内容?41、欧盟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42、欧盟的主要机构有哪些?它们之间关系如何?43、如何理解欧盟法的渊源及其国际法性质?44、欧盟有哪些主要的法律制度?45、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性质与欧盟有何异同?NFATA有哪些主要内容?46、为什么说APEC是一个开放性、非正式的。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思考题

第三章思考题施米托夫对国际贸易法律的主要贡献答:施米托夫是国际贸易法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联合国法律顾问和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

*施米托夫对国际贸易法学的最大贡献在于他建立了现代的国际贸易法的理论体系。

他认为,国际贸易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民族国家出现以前,当时的国际贸易法采取的是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形式。

第二阶段,上述普遍性的商人习惯法被纳入承袭了中世纪社会封建等级制度的各民族国家的国内法。

第三阶段是当代。

即具有旧的商人习惯法特征的国际主义概念的复归。

重要名词施米托夫中世纪商人法中世纪商人法是中世纪法律渊源的重要一支。

商人法既是欧洲中世纪中晚期商业力量壮大以后逐渐系统、成熟的法律体系。

也是古代商法、罗马法的继受法。

它成形于商人阶层共同体的形成一集相关商业惯习、规则的累积,同时也是当时各封建领地执政予以系统化的历史结果。

巴塞罗那海法《海事裁判例》(也有翻译为康索拉度或康索拉多,Lex Consolato):《海事裁判例》则是14世纪在西班牙的巴塞罗纳编纂而成的;它汇集了西班牙、地中海和大西洋的海事判例,在当时曾被认为是最完备的海法,对后来欧洲航运界的影响很大;奥内隆法典《奥列隆惯例集》(Lex Oleron):《奥列隆惯例集》收集了12世纪法国西海岸奥列隆市国际海事法庭的判决书和所适用的习惯法,该惯例集对大西洋沿岸的航海贸易具有较大影响;维斯比海法《维斯比海法》是15世纪在瑞典的果特兰岛维斯比市编纂的,它继承了《奥列隆惯例集》的传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广为流行。

这些海法被尊称为中世纪海商法的三大基石。

此外,英国的海事黑皮书(Black Book of the Admiralty)汇集了英国法院的判例和所适用的习惯,对欧洲各国也有重要影响。

中世纪海商法是海商法发展史上的形成时期。

这一时期的海法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地区性,与当时欧洲城市经济相适应,海商法仅适用于沿岸国某地区的某些城市,尚未形成统一的法律。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

《国际经济法》案例思考题1、中国福建某进出口公司于1996年4月12日收到德国西门子公司发盘:“3WG-1型压缩机2000台,每台150美元,CIF中国口岸,5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4月20日货到有效。

”中方于15日复电:“若单价为130美元,CIF中国口岸,可接受2000台压缩机;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德国公司当即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

”此时,压缩机价格上涨,中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2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德国未理睬而将货物转卖他人。

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中方19日复电是对4月12日要约的接受,但该要约已失效,所以中方应对德国公司4月15日的新要约表示接受,才构成合同成立。

(2)德国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对中方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什么?德国公司的行为未构成违约,无须对中方予以赔偿。

因为既然德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德国公司也就谈不上承担违约责任了。

2、德国建筑商A于2004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 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了纠纷。

请问: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成立。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海商法1315、1316专用2015-2016学年上)一、名词解释:1。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2.特许协议3。

合资经营企业4.BOT5。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6。

布雷顿森林体系7。

股票发行核准制8.内幕交易9.汇票10.常设机构原则11。

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12。

抵免法二、简答题1.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涵及其具体。

P232.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与特征.P2873。

简述国际融资协议中的“先决条件”及其包含的主要内容.P3484。

简述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确立的“核心原则的目标与条件”.5、简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中“相符交单原则”的具体含义。

6。

简述证监会国际组织在工作中的主要目标。

P4447.简述国际税法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P4748。

简述双重征税协定的解释规则.P5149。

简述双重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的主要内容。

P513(1)国际无差别,即不因具体纳税人的国籍不同而在纳税上受到歧视待遇。

(2)常设机构无差别、即缔约国一方企业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缔约国另一方企业。

10、简述《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规定外国法院可以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

P609三、论述题1.试述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确立及其内涵.P23892。

请结合国际经贸法律实践,阐述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公平互利原则" 的内涵及实质价值。

P243.试述“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上各国主要的态度和对策以及母公司承担责任的根据。

P38(一)各国的态度与对策(1)有限责任原则: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般都是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独立的法律实体和有限责任时联系起来的。

所以根据有限责任原则,在内部关系上,股东的责任仅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则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思考题1、199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

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 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

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

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

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1991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目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问题](1)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1)A公司的辩称不能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不能被撤销。

因为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因为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买卖合同有效。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该《公约》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第一,在要约申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销性。

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

、本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991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

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立2、某年7月17日,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农产品C514,向美国B公司发出实盘如下:“报C514,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纽约US$900,7月25日前电复有效。

”美国B公司于7月22日复电如下:“你方7月17日发盘,我方接受C514,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纽约US$900,除通常的装运单据外,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明书,是和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

”过了几日,B公司未见A公司有回电,又于7月29日去电询问是否受到起7月23日电。

A于7月30日复电如下:“你7月22日电收悉。

由于你方变更了我方7月17日发盘,致该盘失效。

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你22日电后,我货已另行出售。

B于8月2日又致电A,重申其已于7月22日电中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等内容,并非拒绝你方发盘。

望你方履行已成立的合同,否则将请求赔偿你方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A公司坚持认为合同没有成立。

双方发生激烈争论。

B见磋商没有结果,遂向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A公司实际履行双方买卖合同;(2)A公司赔偿B公司因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问题:(1)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什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内的有关实体规范的国际公约有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该公约对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中国在1986年加入了该公约,1988年对我国生效。

因此中国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之一。

同时,美国也是该公约缔约国,该公约也对美国适用。

因此,本案争端适用法律应选择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但于该公约涉及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不涉及合同的效力,而合同的效力却与解决本案纠纷密切相关,因此还要确定解决这些问题的准据法。

(2)你认为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A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3、中方S公司于1989年8月与某国E公司签订了一项冷冻北京鸭的出口合同。

合同规定,S公司向E 公司出口带头、翼瞨、无毛的一级冷冻填鸭10公吨,冷冻鸭须按照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并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有关证明。

S公司认为,如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宰杀会影响冻鸭的外观,遂采用最科学的屠杀方式,即自鸭子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血后加工速冻。

然后,请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了“此批冷冻北京填鸭确系采用伊斯兰教方法屠宰”的证明文件。

货物运至E公司所在地后,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发现这批冻鸭是采用“钳宰杀法”屠杀,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伊斯兰教方法屠杀”的条款,E公司拒绝收货和付款,并通知S公司,要么将冻鸭就地销毁,要么将冻鸭退回。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本案是由于中方S公司擅自改变屠宰方式,违反了合同的品质标准条款,因此,中方S 公司应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有凭说明交货的担保义务。

凭说明交货主要有凭价格、等级、标准及说明书等形式,而在本案中的“伊斯兰教宰杀法”是商品的标准。

由于中方S公司擅自改变屠宰方式,违反了双方合同中规定的品质标准条款,触犯了E公司所在国的教规。

为此,中方S公司应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4、申请人A公司与被申请人B公司签订了花生仁买卖合同,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每盎司标准粒数为40/50的中国产花生5000吨;价格为每吨715美元,FOB天津,总金额3575000美元;支付方式为由买方在装船期前15日内开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信用证;装运期为2004年4月至5月。

申请人诉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规定积极备货,于2004年3月及5月间与被申请人共同看货,以便被申请人及早开出信用证。

但被申请人没有开证。

2004年5月31日,被申请人以所剩时间来不及安排装船为由宣布解除其合同项下的义务。

申请人仍希望继续履行合同,直至2004年6月31日双方谈判破裂。

申请人遂提出索赔,并宣告合同解除。

申请人认为,在FOB合同项下,申请人只有义务在货物上船时保证所交货物的质量、规格符合合同的规定,没有义务在卖方未开证、未派船的情况下履行上述义务。

被申请人不履行其开证、派船的义务是根本违约。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没有开立信用证,被迫将花生仁榨成油后变卖,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全部5000吨花生仁的利润损失和其他损失。

被申请人答辩指出: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一再催促申请人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之前备妥货物以便检验,并由被申请人开证。

申请人于1994年3月、5月间与被申请人共同验货。

但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标准。

直至5月30日申请人曾再次请求申请人验货这一事实证明,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长期贸易关系中已确立被申请人开证时间应为双方共同验货合格后的合理时间的惯例。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对此均有明确表示,并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惯例一直被双方作为默示条件而遵照执行。

因此,被申请人没有开证完全是申请人没有备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所致。

被申请人没有违约。

经仲裁庭查明,双方所提出的事由均为事实。

问题:(1)本合同谁先违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合同规定的价格条款是FOB天津,合同中没有关于被申请人开证时间应为双方共同验货合格后的合理时间的约定,相反却明文规定买方应在装运期15天之前开出信用证。

无论双方在以往的长期合作中是否有先验货后开证的惯例,如果合同有明确的相反规定,即构成明示的约定,明示的约定自然取代对默示的推定。

故被申请人应根据合同,在装运期15天之前开出信用证。

被申请人没有依约履行义务,并于1994年5月31日传真申请人宣布解除合同,已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被申请人B公司先违约,(2)A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得到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应部分支持,不应全部支持。

但是,根据《联合国根据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

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在被申请人明显违约的情况下,申请人应采取合理措施将货物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转卖,以减轻损失数额。

合同规定的价格与时价之差应当是申请人合理的、直接的损失。

被申请人应对申请人的这一损失负责赔偿。

申请人未能及时转卖货物,而是将货物榨油后变卖,因此而扩大的损失,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鉴于此,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因其根本违约而给申请人造成的合理损失52200美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请求。

5、2003年5月,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美国B公司向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机床,而且中国A公司明确告诉美国B公司:这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

交货的地点为中国A公司所在地。

若发生争议,选择美国法院为管辖法院。

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这批机床并未转销到土耳其,而是转销到意大利。

一位意大利生产商发现该批机床的制造工艺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故要求中国A公司停止在意大利销售这批机床,并要求损害赔偿。

后据调查,这批机床确实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项专利,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同时,其中有一项专利还在中国批准注册。

中国A公司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美国B公司,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美国B 公司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该批机床转口到意大利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中国A公司于是在中国法院向美国B公司提起违约之诉,并要求美国B公司赔偿损失。

问题:B公司是否应承担A公司的损失?应如何承担?本案解决分三步。

第二步,再看美国B公司是否违反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对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问题。

这是解决本案的核心问题。

根据1980年公约第42条之规定,卖方对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是指:卖方有义务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得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也就是说,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一般来说,卖方对于货物在本国是否会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应该十分清楚。

然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由于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卖方对于其出售的货物,是否会发生侵犯他国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是很难了解清楚。

特别是在转销贸易中,货物往往并没有侵犯买方国家的知识产权,但却因转销别国而侵犯了第三国的知识产权。

尤其是当货物的最终使用地在订立合同时买方并没有披露给卖方的情况下,卖方更难以知道、甚至可以说根本不知道这种潜在的侵权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一概要求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显然是不公平的。

为此,1980年公约并不要求卖方对出售的货物绝对承担担保义务,而是规定仅在有限的条件下,卖方对出售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担保证义务,否则,即使第三方依有关的法律对货物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提出权利或要求,卖方不负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