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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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2月信息服务业是指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从劳动者的劳动性质看,这样的行为包括生产行为、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信息服务业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关键。
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信息传输服务业;IT 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资源产业(主要指信息内容产业)。
信息服务业包括系统集成、增值网络服务、数据库服务、咨询服务、维修培训、电子出版、展览等方面的业务。
信息服务主要指除软、硬件产品的销售之外,围绕信息系统软、硬件产品的推广应用所进行的各项服务过程,主要包括网络信息服务和专业计算机服务二大部分。网络信息服务现在主要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即通过电话线、同轴或无线等手段,把用户的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接入互联网),互联网内容提供服务(ICP,即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整理加工等服务),网络应用服务(ASP,即为企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各种基于互联网的应用服务)等。专业计算机服务包括系统集成、咨询、培训、维护和设施管理等服务。
信息服务业是信息产业中的软产业部分。信息服务业是从事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产业部门,属于第三产业。信息服务业是连接信息设备制造业和信息用户之间的中间产业。对生产与消费的带动作用大,产业关联度高,发展信息服务业有助于扩大信息设备制造业的需求和增加对信息用户的供给。
一、行业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信息服务业属于信息产业中的软件与信息行业,处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订我国软件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部门分别从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等方面共同推进产业发展。行业内部组织机构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信息产业是国家先导、支柱与战略性产业;软件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信息技术应用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基石。为鼓励软件行业发展,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了行业发展优良的政策环境。这些政策的颁布和执行,将有效促进软件企业尽快走上
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同时,信息化被确定为国家的重要战略举措,国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政策,为软件行业的发展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1)2000 年6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00]18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18 号文”),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力争使我国软件产业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并从投融资、税收、技术、出口、收入分配、人才、装备及采购、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管理等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2002 年7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办发[2002]47 号《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2005 年)》(以下简称“47 号文”),从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出发,明确了振兴软件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
3)在18 号文和47 号文的基础上,国务院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使软件行业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形成了目前我国软件行业的基本政策架构:
①在软件产业化方面,原信息产业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制定了《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支持扶植措施;原国家计委、原信息产业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组织实施振兴软件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通过建设软件出口基地、海外开拓体系和若干国家软件工程研究中心来加强软件产业的基础建设。
②在税收优惠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软件企业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 年前可以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公司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③在扶持和培育骨干软件企业方面,原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为软件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创造了条件;原信息产业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了《加快推进大公司战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确定了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此外,原信息产业部还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管理暂行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加强了行业规范管理。
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将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重要的长期战略之一。党中央在“十七大”中首次将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并列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任务,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等。
这些指导性文件为我国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5)2009 年4 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将软件和信息服务列入今后三年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明确继续实施“国发[2000]18 号”文件提出的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的现状
全球信息化的兴起,带动了软件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 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软件产业获得了飞速发展,全球软件产业增长率是全球经济平均增长率的5 倍以上。近几年,全球软件产业规模持续增长,2006 年全球软件产业规模达到8,754 亿美元,同比增长6.2%。2007 年全球软件产业规模达到9,400 亿美元,同比增长7.4%。2008 年,全球软件产业达到10,058 亿美元,2015 年全球软件产业将达到15.12 亿美元。在2010 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达到1.36 万亿元,是2005 年的3.5 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的比重从2005 年的10.2%提高到2010 年的18%,从业人员超过300 万人。
2000 年-2007 年全球软件产业市场值及增长趋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