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2012)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2.12.24•【文号】法办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办发〔201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法〔2011〕160号),有效规范和统一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的制作。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为了全面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的制作,结合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实际,特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作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
本文书样式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适用本文书样式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附:1.《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2.《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12年12月24日附件1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一、关于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列为“再审申请人”;各方当事人均申请再审的,均列为“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书载明的被申请人列为“被申请人”;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只列再审申请人。
(二)“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后的括号中按照“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或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或二审被上诉人)”列明当事人在一审、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民事诉讼- 裁定书 )
XXXX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XXXX)X民申字第XX号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XXX因与被申请人XXX及XXX(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XXX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X项规定的情形(如果是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则表述为“XXX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指令XXX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若该案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不中止执行的,指令再审裁定主文第二项表述为:二、再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XXXX年XX月XX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XXX说明: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民事裁定书(依再审申请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审后指令立案受理用)
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民事裁定书(依再审申请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审后指令立案受理用)民事裁定书(依再审申请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审后指令立案受理用)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再……号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再审申请人×××因起诉×××(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作出(××××)……号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原告的起诉请求、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以……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不服一审裁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简要写明上诉请求及理由)。
二审法院以……为由驳回上诉。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经再审认为,……(对应予受理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申诉、申请再审审查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申诉、申请再审审查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2.19•【字号】京高法发[2009]69号•【施行日期】2009.02.1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申诉、申请再审审查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09]69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案件的质量,特制定《申诉、申请再审审查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适用本文书样式(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申诉、申请再审审查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一: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申请再审人用)× × × ×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 × × ×) ×民申字第× ×号× × ×(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你(单位)因与× × ×(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_(案由)纠纷一案,不服× × × ×人民法院于× × × ×年× ×月× ×日作出的(× × × ×) ×民× ×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单位)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及地址确认书上所列明的送达地址应为有效邮寄地址,在法院审查程序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内部函(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法妞问答
内部函(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正文
内部函
(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申字第××号
×××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你院(××××)××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我院申请再审。
我院现以(××××)×民申字第××号民事裁定指令你院再审。
再审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需要分层次的,按照“(一)”、“1.”、“(1)”的序号列明。
只有一级层次的,结构层次序数写为“(一)”、“(二)”、“(三)”;有两级层次的,写为“(一)”、“1.”;有三级层次的,写为“(一)”、“1.”、“(1)”。
]
请你院依法及时审理,并将审理结果报告我院。
××××年××月××日
(院印)。
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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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
申请提审用)
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通用5篇)
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通用5篇)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篇1(_____________)……民初……号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___【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一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这就是一份法院依职权管辖裁定书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篇2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号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再审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一)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四)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
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一)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二)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四)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由自己再审的。
第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决定或裁定再审。
第五条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六条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受理。
民事裁定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
民事裁定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尊敬的当事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裁定案号:[案号]裁定日期:[日期]标的金额:[金额]当事人: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为[案件类型]纠纷案件,原判案号为[原判案号],原审法院为[原审法院名称]。
现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根据[相关法条/法律依据]要求本院再审或决定提审本案。
二、事实与理由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本院对案件的审查,整理如下:1. [事实及证据一]2. [事实及证据二]3. [事实及证据三]经过调查核实,本案存在以下争议事项:1. [争议事项一]2. [争议事项二]3. [争议事项三]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要求本院再审或决定提审本案,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裁定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再审或决定提审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给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如下:1. 指令[下级法院名称]依法进行再审:依法回退本案,[下级法院名称]立即进行再审,并依法作出新的判决。
或2. 决定提审本案:依法提审本案,并依法作出新的判决。
四、裁定附则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定结果无误,特此裁定。
审判长:[姓名]审判员:[姓名]书记员:[姓名]以上内容为民事裁定书的格式范例,具体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内部函(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请你院依法及时审理,并将审理结果报告我院。
内部函(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内部函
(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xxxx)x民申字第xx号
xxx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x因与被申请人xxx及xxx(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你院(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我院申请再审。我院现以(xx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指令你院再审。再审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3.在内部函中,一律用“我院”指代本院,不要用“本院”。
4.为便于再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反馈再审结果,在内部函中,应当写明再审结果反馈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再审结果反馈联系人一般为案件承办人。xxxx年x Nhomakorabea月xx日
(院印)
审理结果反馈地址:xxxx人民法院xxxx庭
邮编:xxxxxx
联系人:xxx 办公电话:xxx
说明:
1.本内部函样式供指令再审时,与裁定书一并发下级人民法院时用。
2.在内部函中,对于意见一致,有把握的问题,以肯定的语气明确指出。对于需要在再审中进一步研究或查明的问题,以商榷语气指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6.28•【文号】法[2016]221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上级法院提审后能否指令其他下级法院再审(王长军)
上级法院提审后能否指令其他下级法院再审王长军上传时间:2005-1-25一、案情被告人陈某系甲县清道镇石河村三组出纳,同时担任清道镇信用社石河村信用站代办员,陈某利用同时兼任两个职务之便,从1996年至2001年4月陆续挪用石河村三组集体资金302284.74元,用于个人挥霍。
2001年4月初,石河村进行财务检查,陈某为掩盖挪用资金的事实,利用职务之便,虚开一张金额为260 000元的定期存单,并将自己保管的石河村三组在清道信用社的一张活期存折的余额56 104.69元涂改为96 104.69元,虚增40 000元。
2001年4月19日,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迅速侦破了陈某挪用资金案,追回9 100元退还石河村三组。
甲县法院于2001年12月3日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陈某4年有期徒刑,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甲县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并于2002年6月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2004年2月24日,经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再审决定:指令乙县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乙县法院再审后于2004年5月21日作出“原审法院对该案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裁定。
2004年6月8日,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
该院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于2004年7月16日作出“一、撤销甲县人民法院(2001)甲刑初字第126号刑事判决;撤销甲县人民法院(2002)甲刑再初字第1号刑事裁定;撤销乙县人民法院(2004) 乙刑再初字第1号刑事裁定。
二、指令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二、争议对中院指令丙县法院再审是否适当,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院有权指令辖区内的丙县法院审理本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范例
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范例一、概念及作用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就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民事裁判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对民事裁定书总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它可根据所解决的具体事项、适用于不同的审判程序、是否立即发生效力、是否适用于诉讼程序等。
按照审判程序不同,民事裁定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裁定书,其内容大体与民事判决书相同。
但由于判决书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书是就诉讼活动中的某一环节而做出的决定,因而在写法上则比判决书更为简要、概括。
本节主要介绍一审民事裁定书部分文种的写法。
二审、再审裁定从略。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身份概况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二)正文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
根据《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对于不同内容的一审裁定,格式写法有所不同,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裁定写作格式:1.不予受理起诉民事裁定书写为:“__年__,本院收到__起诉状(或口头起诉),。
(写明起诉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
(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__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写为:“本院受理。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
(写明异议的内容与理由)经审查,本院认为,。
(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根据与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被告__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__人民法院处理(若异议不成立的则写:驳回被告__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办理要点(四)
指发规定改进的(设想) 使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或多数意见最高院层面近期可能有较大改善—权限统一归分管 副院长
总结 达到启动再审的目的需: 实体上有硬伤 推动调卷、询问 使法官联席会达成一致意见或多数意见 法官在驳回裁定中的一般思路
实体上 即便与二审法官认识不同,但不能仅因为认识不同就启动;应看是否有大的不公 当事人可以通过另诉解决
民再审理范围 全案审,但不超出一审请求 民诉解释405条 被申请人可在再审辩论结束前反请求,但(民诉解释205条)同时 应当符合申请再审相关时限规定 发回重审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受一定的条件限制(民诉解释252条)
民再审理程序 开庭或不开庭审理
民诉解释403条: 一般应当开庭审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指令法院发回重审:有争议,一般性程序瑕疵不影响
民申字裁定效力(民诉解释420条) 不产生积极的既判力也无消极的既判力 不能申请再审、复议 不能申请执行 额外认定也无影响 民诉解释93条第一款(五)项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 实 民申字裁定不属于有既判力的法律文书
再审审理阶段 案号民申转民再 受指令再审的原审法院的处理方式 一般:审监庭再审 审监庭直接出再审判决 再审发回一审重审
提审后上级法院的处理方式 模式一:民申、民再不同庭—对被申请人较为有利 模式二:民申、民再同一庭,不同合议庭 模式三:民申、民再同一审判庭、同一合议庭(主流)—对申请人较为有利 提审后也可能维持原判(2015)民提字44号
审理
再审审理阶段应注意 民诉解释405条—围绕再审请求审理 不要再念再审申请书 再审不再对事由问题进行审理 文书重点应论述要求如何改判及改判的具体理由(立论+证据组织) 庭审提纲应准备充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5日起施行。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
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
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案件因程序不当裁定再审用)
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案件因程序不当裁定再审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申……号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围绕原审是否应该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进行阐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说明】1.本裁定书样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制定,供当事人认为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裁定再审用。
2.如果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裁定再审不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裁定的主文中不表述第二项。
3.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文书样式参照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样式制作。
民事诉讼的提审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提审是怎么规定的在我们⽣活中,我们知道,在进⾏民事诉讼的时候,⼈民法院发现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基于审判监督权应当决定对案件再⾏审理。
再审有两种启动⽅式,⼀是提审,⼆是抗诉审,那么民事诉讼提审是怎么规定的?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民事诉讼的提审是怎么规定的《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百九⼗⼋条法院决定再审各级⼈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民法院对地⽅各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民法院对下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民法院再审。
第⼆百零七条再审适⽤程序⼈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是由第⼀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可以上诉;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是由第⼆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上级⼈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
⼈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组成合议庭。
提起再审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的⼈或机关是:各级⼈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民法院及最⾼⼈民法院。
提起再审的机关和公职⼈员不同,相应地,提起的具体程序也就不尽相同。
(⼀)本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经宣告或送达,就具有约束⼒,不得随意撤销、变更。
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则只能通过再审程序进⾏纠正。
在本院⾏使审判监督权的是本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对本院审判⼈员和合议庭的审判⼯作进⾏监督。
因此,本院院长发现已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民事诉讼申诉过程的规定有哪些?
Believe that you are the only one you can rely on in this worl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民事诉讼申诉过程的规定有哪些?导读: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在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可能就会因为法官的判决并没有达到自己的主张而要求法官能够重新审查相关的证据后作出新的判决,但是由于原诉讼已经结束就需要当事人重新通过申请启动再诉的流程,下面一起来看看民事诉讼申诉过程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申诉过程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197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二、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三、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次数限制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理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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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令xxx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当事人双方申请再审,一方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另一方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的,本裁定书仅写明一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x项规定的情形,对于另一方再审申请是否成立不必表态。
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xxx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上级法院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若该案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不中止执行的,指令再审裁定主文第二项表述为:
二、再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xxx因与被申请人xxx及xxx(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3.本裁定由合议庭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