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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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石子厂生产承包合同

石子厂生产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开发山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平等、公平的原则,共同制定本合同,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双方充分了解协商后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负责的老湖镇石料厂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环节的打眼,敲,挖,运,破碎,筛分,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协助放炮以及销售环节的仓下放料,接料,倒料和料厂发货装料。甲方将生产线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及附属设施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乙方有生产,管理自主权和承包收益权,甲方有权委派管理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下达生产任务和发货安排以及产品销售的全部环节。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5年,自甲方试生产成功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即

20 年月日至20年月日。如果甲方提出变更承包形式时(大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解除。

三、甲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外所有关系的协调和与地方的一切稳定工作(包括①道路的建设②场地扩建③供药的审批④政府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⑤当地村民关系的协调等)、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派代表负责承担的人员管理,协调工作,并下达生产,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

3、甲方安排会计、过磅人员统计每天销售情况,管理实施销售工作的各项事项,并准确计算成本利率和生产销售分配。

4、甲方选派培训安全员,共同对外联系爆破物品,所需费用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承包山林、土地的关系协调,费用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所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伙房、库房、油库等)的建设。生产设备、维修工具以及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生产车辆及机械由乙方负责。 7 、甲方负责甲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种费用开支,发生意外由甲方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乙方聘用人员的管理,应当给所属人员购买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生产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生产的费用包括炸药、油料、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的要求,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员及生产施工人员,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招聘人员严格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检部门的指导检查。

6、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前期确定的两个打眼机,如需增加人员和其他机械,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工作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准酒后上岗,更不准疲劳作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如发现违章,按规定处罚,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付,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范围开采,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山场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出售石料。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9、场内所有生产费用归乙方负责,工资及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住所。

五、设备的管理和交接

甲方将现有场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含生产需要增添的设备,以清单为准),机械车辆与生活设施移交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交还给甲方,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六、供应价格及计算付款方式

1、供应价格:包干价为11.5元/吨.包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承担的所有开支,其中炸药价格以2.76万元/吨(含政府费用,爆破公司费用)为基数,炸药涨价,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全年交付甲方承包费150万元,盈亏各自负责,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50万元给甲方,第4个月月底前交余款50万,以后每4个月一交,如乙方私自解除合同,承包费不退。

2、结算:按生产数量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派的石料过磅员出具的数据为准,每日统计、每15天结算一次。

3、付款方式:现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有任一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议不成可向东平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

3、甲方提供给乙方挖掘机一台(沃尔沃360),铲车一台(柳州50)。

4、乙方支付甲方油锤费用20万元整,按4个月分期支付给甲方,每月5万整。八、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篇二:石子生产加工承包协议书

石子生产加工承包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加工石子生产线承包给乙方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址:

二、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每年为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每月付承包金一次万元整,最迟在次月10日前付清。

五、甲方义务

1、甲方生产线周边环境及乡镇村厂巷务处理等,由甲方协调,保证乙方正常生产。如停产10天以上,承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因政府行为拉电或其他原因使乙方不能生产所造成的上交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必须将完整生产设备,两辆铲车、地磅、码头、厂房等完全移交给乙方。

六、乙方义务

1、甲乙双方移交结束,就开始算承包时间,生不生产与甲方无关。

2、在生产中,一旦遇到解决不了的相关事宜要及时和甲方沟通,保证生产时间。

3、人员使用、生产安排、购买石料、生产安全、设备安排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如需改动增加设备需与甲方协商,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变动设备,并且到期后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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