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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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篇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
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
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
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
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
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第二十条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的管理规章制度,报请总经理或分管领导以公司名义签发。
第二十一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应统一编号,并转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印发事宜。
第二十二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第八章公布
第二十三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在签发之日两日内在公司内部主页或信息栏公布。
第二十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未经公布不生效。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自管理规章制度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并签字确认。
第九章备案
第二十六条签发后的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送法务部备案。
第十章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部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发现管理规章制度有不完善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按照本法所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第二十九条工会或者职工或其他部门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执行过程中,发现本办法有不完善之处,人力资源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篇二:制度制定原则】
公司制度制定原则
为了有序地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管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以约束员工行为。其功能,一方面,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种准则,从而有助于抑制企业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另一方面,它还可以被用来裁决企业中可能发生的种种冲突。制定制度要注意一下四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的建设要结合企业实际。
1.制度会随时间而逐渐演化,规章制度要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企业起步价段,制度要少而精确;而后随公司发展慢慢
2.规章制度要与空间环境相适应,不同的空间环境将导致不同的制度体系,有些制度适用的空间尺度大,适于推广,而有些制度只在特定的小范围内有效。
3.规章制度有价值特征。它反映着规章制度制定者所主张的企业价值观,并具有很强的内在影响力,其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与企业内在的价值观相吻合。如果一味仿效成功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极易造成规章制度“水土不服”的情况,反而会影响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规章制度制定要把握好稳定性和开放性。
制度一般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规章制度必须随着多变的环境及时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规章制度又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因为稳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人们养成近乎本能的遵循习惯,可以大大减少规章制度的执行成本。
因此制度在修改和完善过程中,将制度分为两种进行:指令性的(即精确地指示人们应采取什么行动以实现特定的目标)和指导性的(即并不明确地给出有具体指向,比如应该干什么的命令,从而给行为人留下了自主判断和行动的空间)。
其次,从规章制度的层次看,制度可分为具体制度和核心制度。其中,核心制度与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密切相关,并借此使具体制度得以协调。而规章制度的稳定性正是源于核心规章制度。
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公平性。
规章制度的对每位员工都是平等的,它为每一个主体提供了平等的发展机会,而不能有例外和特权的存在。企业中的熟人文化,应该避免。制度的执行者应当维护制度的公平性。
四、规章制度要具有系统性
1.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站在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角度订立制度,避免规章制度表面上看面面俱到,实际上却是各自为政。
2.新旧制度相互重替代时,最好在原制度上进行细化或补充,防止新旧制度相互冲突。
3.规章制度除了拥有实体制度,还要有保证制度实施的程序制度;细节设计要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