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完整版)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湘潭县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和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动物疫病防控物资(以下称防疫物资)是指用于采样、疫情诊断、疫情处置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消毒药、防护服等一系列物资和设备。
三、防疫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四、湘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物资的计划、储藏、发放和管理;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内动物防疫物资的储藏、发放、使用和管理。
五、防疫物资入库应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标明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有物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六、防疫物资出库应根据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发放,发放时填写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上标明领取单位的名称和应急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内容,并有签发人和乡镇领用人的签名。
七、防疫物资保管员依据物资领用单发放,定期核查防疫物资的库存情况。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一、规范上墙动物防疫制度式样规格高90cm____宽60cm可结合实际按比例缩放尺寸。
材料贴kt等轻型材料包____mm银色细边。
底色标准色c:____m:88辅助色k:10参照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用国家发布的原图颜色。
字体标题为方正大标宋白色居中正文为白色黑体字字号可根据实际调整排版应庄重、大方、美观。
上墙各制度应统一制板并悬挂在墙体醒目位置做到并列成排、摆放整齐、位置适当。
二、严格督促执行动物防疫制度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养殖场小区的动物卫生监管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制度规范动物防疫活动管理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第一章防疫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管理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无疫”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羊破伤风、羔羊痢疾、羊大肠杆菌病、羊五号病、羊肝片吸虫病、羊双口吸虫病、羊瘤胃膨气病、羊疥癣病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____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
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模版(2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模版(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3篇)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生物制品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兽医专业知识和生物制品使用管理知识。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各类药品、物资,对因上述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生物制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生物制品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8、要保证经常对生物制品库房设施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维修。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防疫物资的有效储备和安全使用。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储备计划:制定定期更新的防疫物资储备计划,包括所需物资种类、数量和储备时间。
这应该根据预测的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制定。
2. 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物资质量和供应商的信誉度。
还应建立多渠道供应网络,避免对单一供应商过度依赖。
3. 储存设施:建立安全、适宜的储存设施,确保防疫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储存设施应具备通风、干燥、防潮、防火等条件,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盗系统。
4. 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系统,定期检查和更新库存,确保物资的有效期限和质量安全。
制定物资的使用和分配标准,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和浪费。
5. 安全控制:建立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限制物资的接触和使用。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可以接触和使用防疫物资,确保其正确使用和不被盗窃。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
对养殖场工作人员的防疫培 训、考核和日常管理进行评 估,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 的防疫管理制度 根据疫情形势和养殖场实际情况 ,不断完善防疫管理制度,提高 防疫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动物防疫合作与交 流,引进国外先进的防疫理念和 技术,提高我国养殖场防疫水平 。
防疫制度
养殖场应建立严格的防疫制度,包括定期消毒、疫病监测、免疫接种等,确保动 物健康和安全生产。
养殖场人员管理
人员培训
养殖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疫意 识和技能。
人员防护
养殖场员工应遵守卫生规定,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 护用品,以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03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动物引进与检疫
制定严格的动物引进制度
养殖场应从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种畜禽场引进动物,并建立引 进动物档案。
实施检疫申报
养殖场在引进动物后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并接受对引 进动物的检疫和监督。
隔离观察
引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确保无异常健康状况后再混群饲养。
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制定疫病预防计划
实施免疫接种
养殖场应根据当地疫情和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疫病预防计划。
根据预防计划,定期对适龄动物进行免疫 接种,并建立免疫档案。
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报告
定期对圈舍、场地、用具等进行消毒,并 保持圈舍清洁卫生。
如发现动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 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建立疫情监测体系
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体系, 对动物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发 现和处理疫情。
设立疫情报告员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动物防疫工作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或养殖区域)内的所有动物防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家畜、家禽、宠物等。
三、人员管理1、养殖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物防疫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动物防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养殖场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养殖区域前应穿戴工作服、鞋、帽,并进行消毒。
四、养殖环境管理1、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地、交通要道等场所。
2、养殖场布局合理,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等分区明确,并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3、养殖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消灭蚊蝇、老鼠等有害生物。
4、合理处理养殖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动物引进管理1、引进动物时,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养殖场引进,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引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不少于 15 天,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合群饲养。
3、禁止从疫区引进动物。
六、动物饲养管理1、按照动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和生理需求,提供合理的饲料和饮水,保证营养均衡。
2、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3、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七、免疫接种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国家规定,对动物进行免疫接种。
2、免疫接种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确保免疫质量。
3、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动物的免疫接种情况,包括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剂量、接种人员等。
八、疫病监测与报告1、建立疫病监测制度,定期对动物进行疫病监测,及时掌握疫病动态。
2、发现疑似动物疫病时,应立即隔离病畜,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动物防疫应急物资是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关键物资基础。
为了加强这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确保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提供坚强的支持,我们根据"严格管理、及时调动、满足需求"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应急物资种类:包括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疫苗、检验检测试剂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
储备管理基本原则:遵循有效、实用、节俭的原则,储备数量根据实际应急需求确定,实现日常与应急储备的结合。
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保管、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落实岗位责任制。
应急物资计划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兽用生物制品及应急物资实行计划与采购管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
应急物资采购前需提前审批,通过合法途径采购。
应储备充足的兽用生物制品和应急物资,并及时补充库存。
出入库管理措施: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入库时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实行"六核对"制度,合格后填写入库单。
出库时填写"应急物资领用单",经审批后发放。
应急物资一般不外借,外借需经局领导同意,及时收回,如有丢失由借用人赔偿。
储备库基本条件及管理方式:应急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具备储运条件的地方,防止物资被挪用、流失和失效。
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证质量。
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确保物资不受潮、变质或损坏。
保管员每月定期检查物资,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出入库记录。
管理责任人职责:保管员需在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发放及时、准确。
动物防疫监督处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编制储备目录,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负责物资的仓储、领用、盘点等管理工作。
综合处负责经费保障,监督管理采购和储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管理问题。
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仓库管理的规范,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物防疫仓库是指专用于存放动物疫苗、药品、防护用具等防疫物资的场所。
第三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适用于动物防疫仓库的管理工作,是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并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储存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出处理。
第八条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仓库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九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不断完善,适应动物防疫工作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十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确保仓库的结构稳固、通风良好,并配备适量的防火设施。
第十一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标识。
第十二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仓库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建立详细的仓库清单,包括物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实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存货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包括入库、出库记录、盘点记录等。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新物资时应当认真核对数量和质量,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仓库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出库操作,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对出库的物资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
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物资的准备和实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有效地防控动物疫情,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
一、物资准备。
1. 防疫药品,根据动物疫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准备足够的疫苗、抗生素、消毒液等防疫药品,确保在疫情爆发时能够迅速投放使用。
2. 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为防疫人员和兽医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降低感染风险。
3. 检测设备,准备各类动物疫情的检测设备,包括快速检测试剂盒、PCR检测设备等,以便及时发现和确认疫情。
4. 应急物资,包括应急救援车辆、隔离设施等,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物资储备。
1. 建立物资储备库,在各地设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定期检查和更新库存,确保物资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2. 分级储备,根据不同地区的动物养殖规模和疫情风险,进行分级储备,重点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动物的防疫物资储备。
3. 联防联控,与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享物资储备信息和资源,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快速调配物资。
三、物资使用。
1. 疫情监测,定期对动物进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防疫物资使用程序。
2. 快速反应,在疫情发生时,迅速投放防疫药品和防护装备,对受影响的动物进行隔离和治疗。
3. 疫情处置,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蔓延情况,调配应急物资和人员,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尽快控制疫情的蔓延。
四、物资管理。
1. 定期检查,对物资储备库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物资的完好和有效。
2. 更新维护,定期更新和维护物资,包括药品的保质期检查和更换,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3. 库存管理,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库存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和库存统计工作,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通过以上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我们将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动物疫情,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
希望各级防疫部门和兽医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共同维护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4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做好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保证猪群的健康与产品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猪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养殖人员、兽医人员等。
二、养殖环境和设备防疫管理2.1 养殖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病原体滋生和传播。
定期对猪栏、通风设备、饮水设施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2.2 废弃物、粪便等必须妥善处理,定期清理,加强疫虫害的防控。
2.3 新购入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消毒,防止携带病原体带入猪场。
2.4 养殖场的出入口必须设立消毒池或消毒门,所有出入人员和车辆进入前必须进行消毒。
2.5 猪栏之间必须有一定的隔离距离,病区与健康区必须严格分离,避免疾病的传播。
三、动物防疫管理3.1 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每一批入场的猪都必须有详细的健康检查记录和来源证明。
3.2 猪场必须定期进行动物健康监测和疫情调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
3.3 猪场必须建立病畜临床诊断中心,落实兽医到场诊疗制度,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隔离处理。
3.4 动物禽流感、猪瘟、猪链球菌病等重大疫病防控必须执行全程免疫。
3.5 药品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遵守药物使用和药物残留的监管要求。
3.6 动物死亡必须及时处理,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避免病原体的传播。
四、人员防疫管理4.1 猪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检查制度,每一位员工在入职前和每年都必须进行体检。
4.2 严格执行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在进入猪场前进行消毒,穿戴合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4.3 猪场必须开展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卫生素养。
4.4 凡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必须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疫区防控管理5.1 若猪场所在地为疫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防控措施,加强边防检疫工作。
5.2 对于来自疫区的猪只,必须严格检疫和隔离,在健康监测合格后方可投放养殖。
养殖场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大全
饲养管理及培训制度(一)饲养管理制度1、养殖场根据饲养的品种、阶段,按栋或按车间明确饲养管理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纪律。
2、严格执行“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等有关标准。
3、坚持“全进全出”原则。
即同一饲养单元(笼舍)只饲养同一批次的动物,同批进,同批出。
4、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
场内净道和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5、在引种、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防疫、消毒等方面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6、日常饲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饮水、喂料、提供适宜的温度、光照,保证空气质量,根据日龄、体重及时调整密度并分群,以便饲养管理。
7、饲养员严格按照场区制定的饲喂程序,禁止在饲料、饮水中添加其他物质。
(二)养殖场培训制度1.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场员工所在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实行定期式培训、阶段式培训,学习养殖场规章制度、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等相关内容。
积极参加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培训、职业技术培训等。
2.新招录人员必须进行为期至少一周的培训,新招录员工熟悉岗位流程和实际操作应注意事项,之后方能上岗。
3.由本场技术员每两周对场区饲养员、防疫员进行至少一次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饲养员、防疫员技术素质。
4.积极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到场授课,讲授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厂区规划等相关知识。
5.积极组织本场技术人员到其他现代化、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场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卫生防疫消毒制度(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积极预防动物疫病发生。
(二)养殖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生产设施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进行养殖场备案,取得备案代码。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动物健康和防止疫病传播,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动物防疫物资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同时适用于动物防疫物资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相关方面的管理。
三、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的目标1. 确保动物防疫物资的来源合法、质量安全、使用效果明显;2. 提供动物防疫物资的使用指导,保证使用正确、安全;3. 加强对动物防疫物资的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防疫效果;4. 完善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的法制和标准化,提高管理水平。
四、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疫病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物资管理条例》五、动物防疫物资的购买和采购1. 动物防疫物资的购买应当在合法的渠道进行,购买方应当具备合法的资质证明;2. 采购动物防疫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购买,要求供应商出具合格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3. 采购动物防疫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符合合格标准,对合格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退换;4. 采购动物防疫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采购记录和档案,保存相关凭证和检测报告。
六、动物防疫物资的存储和管理1. 动物防疫物资的存储应当按照要求建立专门的储存场所,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清理消毒,保持通风和防潮;2. 动物防疫物资的存储应当分类存放,不同的物资应当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要求存储;3. 动物防疫物资的存储应当定期检查,对过期或者损坏的物资及时清理整理,做好记录;4. 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应当配备专门负责的人员,定期进行物资清点和盘点,确保物资的数量和品质。
七、动物防疫物资的使用1. 动物防疫物资的使用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进行,不得擅自更改使用方法和剂量;2. 动物防疫物资的使用要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量、使用对象等信息,确保使用过程的可追溯性;3. 动物防疫物资使用中如果出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 停止使用的动物防疫物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范文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动物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动物的免疫能力,加强对动物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制定本制度。
二、物资采购管理1. 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2. 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应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并建立相关的物资采购档案。
3. 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明确物资的种类、数量和采购时间,并将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4.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合同,并明确合同中的物资要求和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5.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物资的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物资入库管理1. 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资入库登记制度,对所有入库的物资进行登记和核验。
2. 入库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潮防尘等措施。
3. 物资入库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记入物资违约记录。
4. 物资入库后应即时编制入库报告,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5. 物资入库的登记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档案,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四、物资领用管理1. 动物防疫物资的领用应满足实际需要,按照领用申请的程序进行,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2. 领用部门应按照领用申请的要求和数量进行领用,并做好领用登记和归档工作。
3. 物资领用时应进行严格的核对,确保领用的物资符合要求,并将剩余的物资在领用单上进行记录。
4. 领用物资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物资的保管,杜绝浪费和损坏现象,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物资库存管理1. 物资库存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库存的充足和供应的及时性。
2. 物资库存应按照分类和有效期进行管理,确保物资的使用顺序和时限。
3. 物资库存应做好定期盘点和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和损坏的物资。
4. 物资库存的管理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是生猪养殖场控制动物疫病的基本措施,适用于所有生猪养殖场。
2.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动物防疫措施,确保猪群健康。
3. 生猪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报告疫情,配合检疫工作。
二、管理职责1. 生猪养殖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物防疫管理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动物防疫和养殖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能够正确判断动物疫情,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生猪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三、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1.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包括隔离舍、消毒室、洗浴池等,确保能够进行有效的病毒杀灭和动物隔离。
2. 隔离舍应只用于临时隔离或重大疫情隔离,隔离舍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应做到位,确保隔离效果。
3. 消毒室应配备专业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剂,按照规定的消毒措施进行操作。
4. 洗浴池应使用清洁的水源,定期更换水,并进行消毒处理。
五、疫情监测与报告1. 生猪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制度,每天对猪群进行观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防疫管理人员。
2. 防疫管理人员应根据疫情监测情况,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和病原学检测,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生猪养殖场应及时报告疫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和防控工作。
六、动物接种计划和管理1.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动物免疫规划,制定猪群动物接种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接种。
2. 接种疫苗应选用合法、合格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 接种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接种时间、地点、接种者、接种疫苗的批号和产地等。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禽健康生长,防止疾病传播,提高畜禽养殖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为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确保畜禽健康生长,防范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
四、动物防疫物资管理1. 动物防疫物资种类:动物防疫物资主要包括疫苗、药品、消毒剂等。
2. 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正规的渠道和经销商采购动物防疫物资。
采购时应注意品质、有效期、生产日期等,防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3. 动物防疫物资储存:动物防疫物资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远离火源、易燃物品。
定期检查存放动物防疫物资的环境,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有效性。
4. 动物防疫物资使用:使用动物防疫物资应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进行使用。
严格控制用药量,避免药物滥用,造成药物残留和抗药性。
5. 动物防疫物资记录:应建立动物防疫物资的购进、使用、储存等记录,做到有记录可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可追溯性。
6. 动物防疫物资的报废处理:使用过期或者损坏的动物防疫物资应及时报废,尽量做到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监督检查1. 养殖单位应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自评,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2. 动物防疫部门或者相关监管部门定期对养殖单位进行动物防疫物资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动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养殖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动物防疫物资的企业,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本制度如有补充或者修改,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文县子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家禽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福鼎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家禽迁移出市外,应将家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各项动物防疫制度(二篇)
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动物防疫制度是指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用于预防、控制和消除动物传染病,保护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
动物传染病对农畜产品生产、畜牧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危害,因此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动物疫病监测与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动物疫病的发生情况,各国均建立了动物疫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定期对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建立动物疫病报告制度,规定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疫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建立动物疫病报告系统,实时更新疫情数据,及时发布警报和预警信息。
二、动物防疫检疫制度动物防疫检疫制度是国家对进口和出口动物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动物防疫检疫机构,负责检疫工作;制定动物防疫检疫标准,规定进口和出口动物的检疫要求;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措施,对进出口动物进行检疫和隔离,确保健康动物的进出。
三、动物疫苗管理制度动物疫苗是预防和控制动物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因此各国都建立了动物疫苗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动物疫苗注册制度,要求生产和销售动物疫苗的企业必须得到批准和登记;制定动物疫苗质量标准,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性;实施动物疫苗监管措施,加强对疫苗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四、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动物防疫消毒制度是为了防止病原体通过环境传播,预防动物传染病扩散。
该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动物防疫消毒标准,规定防疫对象、方法和要求;设立动物防疫消毒设施,提供必要的消毒设备和物资;实施动物防疫消毒措施,对动物场所、设备和运输工具进行消毒,消除病原体的污染。
五、动物防疫隔离制度动物防疫隔离制度是为了防止病原体通过接触传播,控制动物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
该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动物防疫隔离标准,确定不同疾病的隔离要求;设立动物防疫隔离场所,提供必要的隔离设施和设备;实施动物防疫隔离措施,对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隔离,阻断疫病的传播链。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确保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的安全,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下面就是一个的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运转和人类健康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农(牧)业局下属的各个防疫站及其所属的养殖场、养殖户、兽医门诊等单位。
三、制度内容1、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保稍物资的新鲜、无污染、无交叉污染。
(2)动物防疫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3)动物防疫物资要保证完整性,防止物资被盗、被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2、物资购买和使用(1)物资购买必须依据规定的程序,确定正规的货源和代理厂家。
购入的物资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具备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的信息。
(2)在使用动物防疫物资之前,必须检查其规格、使用日期、包装、质量等,不合适的物资及时交换或退还。
3、物资存放和保管(1)防疫站必须设立专门的物资库房,并进行管理、清点和盘点。
库房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干燥、无异味、无腐蚀性气体。
(2)物资库房内的存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并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物资区分放置和标识,保证存储的完整性和不混用。
(3)防疫站要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的保管,确保物资不受损坏、腐烂、变质等。
禁止将动物药品存放于高温、强光、有腐蚀性或易燃物品附近的地方。
(4)动物防疫药品和疫苗应当分别存放。
4、物资使用和管理(1)动物防疫人员必须熟悉动物防疫药品和疫苗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注意事项等。
必须遵循使用药品的剂量、用法、用量等要求,防止过量使用和滥用。
(2)对于已开封的动物防疫药品和疫苗,必须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疫苗必须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3)动物防疫药品和疫苗的使用记录应当如实记录,包括使用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使用量、使用人员等信息。
(4)动物防疫药品和疫苗的回收管理。
禁止将已用完的药品以及已经过期的药品乱扔,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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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保证免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第三条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一)各地所需的动物防疫物资,应根据当年畜禽饲养量,科学地编制下年度的防疫物资计划,并于当年内及时上报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避免防疫物资的浪费或缺差,保障各地动物防疫工作之需。
(二)若当年的防疫物资计划有变动,必须在春秋两季普防前(每年的2月或7月以前)上报调整计划。
(三)不报防疫物资计划的,不能保证正常供给。
一旦计划上报,不能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三条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渠道,不能越级或从其它渠道采购。
即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只能在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防疫员只能在所在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领取。
第四条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第五条乡镇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时,必须遵照下列要求:
(一)必须由专人领取,并持有单位证明。
在证明上应载明防疫物资的品种及数量并加盖公章。
(二)必须交清有关费用,不能拖欠。
(三)领取疫苗时,必须携带保温设施。
(四)疫苗领出库房后,不能退还。
第六条疫苗保管
(一)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是否达到疫苗所需的保存温度。
(三)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
(四)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
(五)发放疫苗时,要仔细清点,不能发放失效苗或发错疫苗等。
(六)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冰块的保温设施内,并及时运回目的地。
(七)及时报损失效疫苗,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八)在使用疫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
第七条冷藏设施管理
(一)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冷藏设施运转情况,并做好温度记录。
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冷藏设施在贮藏疫苗时,要存放适量的冰块。
(三)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坚决不能存放与疫苗无关的其它东西。
第八条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输入电脑,建立免疫标识溯源系统。
(二)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并建立防疫档案。
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案。
(三)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要按防疫档案及时补带。
(四)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免疫证明在产地检疫环节回收,并附在产地检疫证明存根背面。
(六)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