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的环评
海洋工程评价管理规定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选址(选线)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第四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开工建设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承担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五条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政策确定的管理权限,审批相应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推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线预受理和预审查,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过程全公开。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应列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
第七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出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25•【字号】冀环规范〔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通知冀环规范〔2019〕1号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第三、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行为,推进批准决策的公正、透明、科学、高效,保护管理相对人、公民、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第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
第五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受理环评文件后,遵循公开公正、限时办结原则,依法作出准予、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论我国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论我国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内容摘要:摘要: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我国目前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初步的建议,以期完善该制度,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
关键词: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替代方案随着人类活动向海洋的不断进军,盲目的涉海工程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要想遏制海洋污染和对海洋损害的势头,实现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强化涉海工程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而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则是涉海工程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整个涉海工程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本文试对我国的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1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1.1环评资质证书的审查颁布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专业特殊性及其重要性决定了评价机构必须具备特殊的资格以胜任某项涉海工程的评价要求。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明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的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根据批复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开展工作,组织编制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了解,自国家推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门槛提高,使得全国拥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由之前的32家降为3家。
此外,为了更好的落实涉海工程的环评工作,海洋工程环评工程师的培训工作日益兴起。
1.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验收等程序要求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四十三条规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但由于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海域使用、浅海滩涂养殖和船舶航行安全,所以本条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必须征求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海洋工程的环评解读
"十五"期间正在开展海水直接提取钾盐产业化技 术、气 态膜法海水卤水提取溴素及有关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 发。 利用海水淡化、海水冷却排放的浓缩海水,开展 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形成海水淡化 、海水冷却和 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体现。 海水资源开发利用,是 实现沿海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发展方向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海水脱硫工程seawater desulfurization engineering
利用天然海水脱除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海水利用的新建、扩建、 改建工程。
大生活用海水工程domestic seawater engineering
将海水作为生活杂用水的海水直接利用的新建、扩建、改建 工程。
海水直接利用,是直接替代淡水、解决沿海地区淡水 资源紧缺的重要措施 海水直接利用技术,是以海水直 接代替淡水作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等相关技术的总 称。 包括海水冷却、海水脱硫、海水回注采油、海水冲厕 和海水冲灰、洗涤、消防、制冰、印 染等。 海水直流 冷却技术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有关防腐和防海洋 生物附着技术已基本成熟 。目前我国海水冷却水用量 每年不超过141亿立方米,而日本每年约为3000亿立方 米,美国 每年约为1000亿立方米,差距很大。
海洋工程/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简介: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seawater multi—purpose utilization engineering: 将海水水体作为 资源以各种方式进行有效利用的新建、扩建、 改建工程。
第二章+海洋工程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沉积物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目标分为三类:
第一类 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与濒 危生物自然保护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 沉积物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 水区。 第二类 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三类 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环境 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 理条例》
对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 的,由负责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建设、运行,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五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pH
溶解氧> 化学需氧量≤(COD) 生化需氧量≤(BOD5) 无机氮≤(以N计) 非离子氨≤(以N计) 活性磷酸盐≤(以P计) 汞≤ 镉≤ 铅≤ 六价铬≤ 总铬≤ 砷≤ 铜≤
7.8∽8.5,同时不超现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2 pH单位
6 2 1 0.20 5 3 3 0.30
6.8∽8.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 pH单位
人为增加的量≤10
人为增加的量≤100
人为增加的≤150 - -
10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2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140 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不得含有病原体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1℃,其它季节不 超过2℃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不超过当时当地4℃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论我国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
论我国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摘要: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我国目前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初步的建议,以期完善该制度,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
关键词: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替代方案随着人类活动向海洋的不断进军,盲目的涉海工程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要想遏制海洋污染和对海洋损害的势头,实现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强化涉海工程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而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则是涉海工程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整个涉海工程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本文试对我国的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1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1.1环评资质证书的审查颁布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专业特殊性及其重要性决定了评价机构必须具备特殊的资格以胜任某项涉海工程的评价要求。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明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的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根据批复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开展工作,组织编制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了解,自2006年国家推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门槛提高,使得全国拥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由之前的32家降为3家。
此外,为了更好的落实涉海工程的环评工作,海洋工程环评工程师的培训工作日益兴起。
1.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验收等程序要求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四十三条规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但由于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海域使用、浅海滩涂养殖和船舶航行安全,所以本条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必须征求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与内容C.1 文本格式C.1.1 文本规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外形尺寸为A4(210mm×297mm)。
C.1.2 封面格式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封面格式如下:第一行书写项目名称:××××工程(居中,指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名称,不超过30个汉字);第二行书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居中);第三行落款书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全称(居中,加盖公章);第四行书写:××××年××月(居中);第五行书写:地名(居中)。
以上内容字体字号应适宜,各行间距应适中,保持封面美观。
C.1.3 封里1内容封里1为环境影响评价证书1/3比例彩印件,同时应写明证书持有单位的全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等。
C.1.4 封里2内容封里2中应写明: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全称,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全称(加盖公章),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等级与编号,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评价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校核、审核、审定和批准人的姓名、职务、职称等。
C.1.5 参加评价人员基本情况参加评价工作所有人员的基本情况应按照表C.1内容填写。
C.2 报告表表格与内容C.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应按照表C.2的格式与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填写空格内容。
C.2.2 工程概况与分析应按照表C.3的格式填写工程概况与分析表。
工程概况与分析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应附平面图),建设方案(附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工程量及作业时间,生产物流特点与流程,生产工艺及水平,原(辅)材料、燃料及其储运,用水量及排水量等概况;建设项目利用海洋完成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类型和利用方式、范围和面积,建设项目控制或利用海水、海床、海岸线和底土的类型和范围,包括占用海域面积,涉及的沿海陆域面积,占用海岸线和滩涂等概况。
海洋工程环境风险评价
➢ 定性分析方法
➢ 类比法、加权法和因素图分析法等
➢ 定量分析方法
➢ 事件树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 法等
类比法
➢通过对国内外同类工程/装置事故资料的 收集、统计和分析,来确定工程建设及运 行过程中的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
➢在溢油事故统计分析中,应注意根据事故 的规模和类型进行分级分类统计分析。
➢ 环境风险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相互联系的
➢ 通常风险愈大,效益愈高。降低一种环境风险,意味着降低滚风 险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必须予以合理地协调。
C---Chezy系数;
Ex、Ey---离散系数,m2/s; K1---湍流扩散系数,m2/s。
溢油粒子模型 ---溢油输移过程
➢ 采用溢油粒子确定性方法。单个粒子在Δt 时段 内由平流过程引起的位移可用下式表述:
溢油粒子模型 ---湍流扩散过程
➢ 采用随机走步方法模拟端流扩散过程。 ➢ 随机扩散过程可采用下列公式表述:
➢ 其中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按照《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和其它相关技 术标准的要求判定。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风险识别阶段 ➢风险(源项)分析阶段 ➢后果计算阶段 ➢风险评价及管理阶段
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本法限制条件:液体在喷口内不应有急剧蒸发。
事故后果预测与分析
➢ 事故后果估算主要考虑泄露油品或其它化学品在海洋水 体中的弥散、漂移、风化的情况。
➢ 油品扩散模型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推荐的 “油膜扩展计算公式”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已于今年6月17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七月一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第四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核准部门)核准。
第五条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海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以分为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两种形式。
第六条下列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一)需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的海洋工程;(二)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等特殊性质的工程;(三)海洋矿产、油气、海砂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四)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五)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风力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六)其他需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海规范〔〕7号)甄选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海规范〔〕7号)(优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选址(选线)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第四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开工建设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承担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五条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政策确定的管理权限,审批相应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推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线预受理和预审查,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过程全公开。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应列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
第七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出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环评报告书
海洋工程环评报告书一、项目概况我们的项目是一项海洋工程项目,计划在某海域进行建设,旨在开发海洋资源并促进经济发展。
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海上平台、铺设海底管道等。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最小影响,我们进行了一项环境评估,本报告就是该评估的结果。
二、环境评估范围我们的环境评估范围包括了项目的建设阶段、运维阶段以及废弃阶段,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水质、底质、生物多样性等方面。
三、环境基线我们在项目区域进行了环境基线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海洋水质监测、浮游生物调查、底质采样等。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明确了项目区域的环境特征以及生态系统的结构。
四、环境影响评价基于环境基线调查结果,我们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如下:1. 水质影响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水下工程,可能对海洋水质产生影响。
我们通过水质模型分析确定了建设阶段的水质变化范围,并提出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2. 底质影响评价在海底平台固定以及海底管道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底质产生影响。
我们进行了底质采样和分析,并评估了底质受影响区域的恢复能力。
3.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建设海上平台和铺设海底管道可能会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我们通过生物调查和专家评估,明确了受影响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状况,并提出了保护措施。
五、环境管理措施为减少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阶段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采用合适的处理设施;- 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对海洋生物产生干扰;- 确保废弃物妥善处理,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2. 运维阶段管理措施:- 定期监测海洋水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潜在的事故污染;- 控制船只活动,避免与海洋生物碰撞。
3. 废弃阶段管理措施:- 对废弃设施进行拆除和清理,确保不残留有害物质;- 监测废弃区域的生态恢复过程,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六、风险评估与应对我们针对项目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方案。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海洋局•【公布日期】2014.12.01•【字号】沪海洋〔2014〕59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办法》的通知沪海洋〔2014〕59号各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工作,切实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办法》,经2014年11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2014年12月1日上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上海市海洋局(以下简称市海洋局)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海洋工程环评报告)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市海洋局负责海洋工程环评报告的评审工作。
上海市海洋业务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受市海洋局委托具体承担海洋工程环评报告的评审组织工作。
第四条(报告形式)海洋工程环评报告分为海洋工程环评报告书和海洋工程环评报告表。
下列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取编制海洋工程环评报告表的形式:(一)各单项评价内容均低于3级评价等级的;(二)已批复用海规划,并与规划拟实施建设项目一致的。
海洋环评范围
海洋环评范围海洋环评是指对涉及海洋环境的各类项目进行环境评价的过程。
海洋环评的范围包括了海洋能源开发、海洋工程建设、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保护与管理等各个领域。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介绍海洋环评的范围。
一、海洋能源开发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和传统能源资源的减少,海洋能源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备受关注。
海洋能源开发包括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等的开发利用。
在开发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其对海洋生态系统、渔业资源、海洋风貌等方面的影响。
二、海洋工程建设海洋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港口码头、海底隧道、海底电缆、海底管道等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较大,可能会改变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底栖生物、水质等方面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海洋工程建设前,需要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价,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利用是指对海洋中的各类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包括海洋矿产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能源资源等。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需要考虑资源的开采技术和经济效益,还需要评估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四、海洋保护与管理海洋保护与管理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海洋保护区、加强海洋监测和监管、控制海洋污染、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等。
在制定和实施这些措施时,需要进行环境评价,以评估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和效果。
海洋环评的范围涵盖了海洋能源开发、海洋工程建设、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保护与管理等各个领域。
通过对这些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可以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海洋环境的健康,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
海洋环评在海洋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和应用。
只有通过科学、严谨的环评过程,才能实现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04.11.17•【文号】国海环字[2004]503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内容已被: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程序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05年9月29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503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分局: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明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申请和核准程序,规范海洋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局制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核准部门)核准。
第四条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核准下列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一)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海洋工程;(二)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海洋工程;(三)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海洋固体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四)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五)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的海洋工程;(六)因需要经批准调整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洋工程;(七)其他需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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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seawater multi—purpose utilization engineering: 将海水水体作为 资源以各种方式进行有效利用的新建、扩建、 改建工程。
注:本标准中海水综合利用工程主要指海水淡化工 程、海水冷却工程、海水脱硫工程、大生活用海水 工程、海水化学资源利用工程以及其他一切利用海 水水体资源的工程,不包括盐田制盐和海水养殖工 程。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海水脱硫工程seawater desulfurization engineering
利用天然海水脱除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海水利用的新建、扩建、 改建工程。
大生活用海水工程domestic seawater engineering
将海水作为生活杂用水的海水直接利用的新建、扩建、改建 工程。
(3)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 特征较为特殊或对环境质量有特殊要求时, 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各单项评价内 容的评价等级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幅度应为 一个等级。
二、工程概况
应阐明:
项目的名称、地点,地理位置(应附平面图),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扩
我国经过“七五”“八五”“九五”科技攻关,在天 然沸石法海水和卤水直接提取钾盐 、制盐卤水提取系 列镁肥、高效低毒农药二溴磷研制、含溴精细化工产 品及无机功能材料硼 酸镁晶须研制等技术已取得突破 性进展。
"十五"期间正在开展海水直接提取钾盐产业化技 术、气 态膜法海水卤水提取溴素及有关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 发。 利用海水淡化、海水冷却排放的浓缩海水,开展 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形成海水淡化 、海水冷却和 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体现。 海水资源开发利用,是 实现沿海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发展方向
海洋工程还包括:
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海洋油(气)开 发及其附属工程等; 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 利用工程; 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等工程; 海上娱乐、运动及景观开发等工程; 核电站及核设施工程;其他一切改变海水、海岸 线、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与范围
(1) 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2)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
A: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A: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A: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A: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A: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A: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A:海水综合利用工程评级判据
B:海洋工程评级判据
B:海洋工程评级判据
B:海洋工程评级判据
B:海洋工程评级判据
属1级、2级和3级评价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 照评价工作程序的要求,编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 对于单项评价工作等级均低于3 级的工程建设项目, 只需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于建设项目中个别评 价工作等级低于3级的单项影响评价,可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简单的叙述、分析或不做叙述、分析。
简介:海水工程
海洋工程:是指工程主体或者工程主要作业活动位 于海岸线向海一侧、或者需要借助、改变海洋环境 条件实现工程功能,或其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作用 于海洋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海洋工程主要包括:
围海、填海、建闸、筑堤、筑坝等工程; 海上机场、海上工厂、人工岛、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上储藏库、海底物资储藏设施以 及其他海上、海底人工构造物等工程; 人工鱼礁、海水养殖等工程; 海洋排污管道(污水海洋处置)、海中输送物质管道、海 底电缆(光缆)等工程; 码头和航道开挖与疏浚、冲(吹)填、海洋建筑物拆除等 工程;
海水直接利用,是直接替代淡水、解决沿海地区淡水 资源紧缺的重要措施 海水直接利用技术,是以海水直 接代替淡水作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等相关技术的总 称。 包括海水冷却、海水脱硫、海水回注采油、海水冲厕 和海水冲灰、洗涤、消防、制冰、印 染等。 海水直流 冷却技术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有关防腐和防海洋 生物附着技术已基本成熟 。目前我国海水冷却水用量 每年不超过141亿立方米,而日本每年约为3000亿立方 米,美国 每年约为1000亿立方米,差距很大。
海水化学资源利用工程seawater chemical resource
utilization engineering 从海水中提取各种化学元素(化学品)及其深加工的新建、扩 建、改建工程。
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是从海水中提取各种化 学元素(化学品)及其深加工技术 。主要包括海水制 盐、苦卤化工,提取钾、镁、溴、硝、锂、铀及其深 加工等,现在已逐步 向海洋精细化工方向发展。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海水淡化工程 s经脱盐处理转化为淡水的海水利用的新建、 扩建、改建工程。
海水冷却工程seawater cooling engineering
以海水作为冷却工艺用水的海水利用工程,包括海 水直流冷却和海水循环冷却的新建、扩建、改建 工程。
1、评价内容
依照海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类型及其对 海洋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包括海洋水动力、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 洋生态及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等。
2、评价范围
具体要求确定各单项评价内容的评价范围。建设项 目的总评价范围应覆盖各单项评价范围。
3、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规模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 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将各单项评价内容 和综合评价划分为1级、2级、3级三个评价等级。 海洋水动力、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的各单项 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以及综合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依据工程 类型、工程规模、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表1判定。 同一建设项目中包含多个工程类型时,应分别判定,并以 对海洋环境产生最大影响的工程类型为评价等级判定标准。 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的影响评价等级按表2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