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状
行政案件上诉状范文精编
行政案件上诉状范文精编行政案件上诉状范文精编(一)上诉人:刘xx,男,汉族,1971年5月1日,住xxx县中兴路67号3号楼三单元104室,身份证号码:3708.......被上诉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所地:济南市公和街9号联系电话:8691**** 、8601****法定代表人:董**,职务:厅长上诉人于2012年2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市行初字第58号行政判决书,上诉人对该判决不服,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此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市行初字第58号行政判决,改判被上诉人依法履行为上诉人发放运输公路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的法定职责。
2、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存在违纪的事实是错误的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情况的通报》及该中心同时下发的对考场内部抄袭考生和跨考场作答雷同情况进行的检测结果、雷同考场测算结果及该中心出具的说明,可以确认原告刘xx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的事实。
现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错误性剖析如下:1.2011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情况的通报》,该通报第2页最后一段为:我中心还对考场内部抄袭考生和跨考场作答雷同情况进行了检测,现将检测结果与雷同考场测算结果一并下发,请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检测结果中涉及的考场及考生进行妥善处理,如果需要更正成绩的,需以书面形式报我中心资格考试考务处。
第3页第二段:在检测结果的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的,请与我中心资格考试命题处联系。
对于被上诉人提交的该份证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并不否认有需要更正成绩的的情形,而本案上诉人刘xx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但被上诉人在上诉人起诉后的2011年12月份对上诉人的考试成绩进行了更改,该更改行为应属于无效。
行政上诉状范文模板
行政上诉状范文模板行政上诉状范文模板【1】上诉人:XX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奉XX层;法定代表人:杨XX。
被上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1 号1 号楼;法定代表人:庄品华,局长诉讼请求1、撤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 浦行初字第208 号行政判决书;2、撤销被上诉人于2013 年3 月29 日作出的浦人社认结(2013) 字第0964 号工伤认定书;上诉理由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 职工参加完公司年夜饭回家途中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这一问题,一审判决认为,年夜饭作为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的集体活动,与工作存在紧密联系,是工作的合理延伸,T 某某在参加上诉人组织的年夜饭后回家途中应属于下班途中。
遂据此维持了被上诉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但上诉人认为,参加完年夜饭回家途中不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下班途中。
具体理由如下:————————————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故提出上诉,望判如所请!上诉人:20XX 年10 月日民事上诉状范文【2】上诉人:贺** ,男,1970年7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乡县ú 炭坝镇贺家湾村被上诉人:宁乡县贺家湾ú 矿法定代表人:贺** 职务:矿长上诉人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的(2006) 宁民初字第1108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1.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宁乡县人民法院的(2006) 宁民初字第1108 号民事判决。
2. 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3. 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事实及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定性不正确1. 一审判决认定“ 原告提出的要求被告支付原告Υ 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δ 经劳动争议委员会仲裁,本院不予以审理” 是错误的。
行政上诉状范文(热门10篇)
行政上诉状范文1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诉人(一审原告):xxx××,男,××岁,×族,×××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xxx ××,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法行字第4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请求:1.撤销××区法院(××)×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一、上诉人于19××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
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
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xxx××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
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
在19××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行政诉讼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诉讼上诉状1上诉人(一审原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局长。
第三人:王×,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6月1日,住×××区×××镇大明村三组,身份证号码 .上诉人因不服陕西省××市×××区人民法院(xxxx)×××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区人民法院(xxxx)××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2、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原审人民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而本案中,原审法院不是审查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区人社伤险人决字[xxxx]13号认定工伤决定具体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汉区人社伤险人决字[xxxx]13号认定工伤决定是否成立、合法、有效,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而是审理认定上诉人是否与第三人成立劳动关系,这是民事审判权的职权所在。
因此,原审法院实质上是用行政审判权强行解决劳动争议,这实属超越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的本义;对行政审判庭而言,实属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属违宪行为。
行政上诉状格式(精选3篇)
行政上诉状格式(精选3篇)行政上诉状格式篇1(公民当事人提出上诉用)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年月日( )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行政上诉状格式篇2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核准号: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x年xx月xx日行政上诉状格式篇3上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核准号: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上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年月日( )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行政上诉状范文(精选13篇)
行政上诉状范文(精选13篇)行政上诉状范文篇1上诉人: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曹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顾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委托代理人:胡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监督检查处科员。
被上诉人:______县水产供销公司因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__)行判字第___号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原判认为,“______年鳗鱼苗的收购价国家只规定最高限价,没有规定最低保护价,下浮不在文件规定范围之内。
……______县物价局征得______市物价局同意,作出同意下浮部分应视为有效,不作压价论处。
”因此撤销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压价收购非法所得部分,将上诉人原复议决定认定的“非法所得金额812774:83元变更为299874.93元”。
上诉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规不当,作出变更的理由不能成立。
一、______县物价局同意鳗鱼苗收购价格下浮的批复是无效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履鳗鱼生产、控制鳗鱼苗出口的通知》规定:“鳗鱼苗收购由国家规定最高限价。
具体价格由农牧渔业部、经贸部、国家物价局共商定,一年一定。
”农牧渔业部、经贫部、国家物价局《关于___._______年度鳗鱼苗收购价格的联合通知》规定:“____________年度白仔鳗鱼苗的收购指导价为每公斤3000元,各地可根据苗情、季节和国际市场行情等实际情况适当上下浮动,但每公斤不得超过4000元。
”“各地要加强领导,按照《通知》精神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______年___月___日》关于加强鳗鱼苗生产、收购和出口管理的通知》规定:“对捕捞着的收购价格,要与毗邻省市衔接,暂经省规定每公斤在3000元3500元之间浮动。
具体价格由各市确定。
价格需要超过3500元的,必须经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最新行政上诉状
最新行政上诉状最新关于行政上诉状范本(精选6篇)最新行政上诉状篇1上诉人王xx,女,汉族,xxx年3月25日出生,农民,住xx省xx市xx镇xx边村八组13,电话:xxxxxxxxxx。
被上诉人xx市公安局,住所地xx省xx市xx南路145号,法定代表人张xx,任该局局长。
上诉人对xx省xx市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于20xx年6月12日作出的(20xx)东行初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不服,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撤销xx市公安局对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其文号为东公决字[20xx]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行政处罚决定)。
事实与理由一、被上诉人根本没有处罚上诉人的职权依据,但一审法院却纵容其滥用职权。
涉案行为发生地是北京市,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一审法院必须查清楚为什么由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涉案行为管辖“更为适宜的”,否则被上诉人便没有管辖职权。
再者,北京市公安局既没有立案,所以本案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移送,所以被上诉人根本没有处罚职权。
二、一审判决在第10页最后一段认定上诉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事实是错误的,所依据的证据显然是不足的。
一审法院认为,“2xx3年12月27日以来,原告王xx多次采取身穿状衣的非正当方式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门前递交申诉材料,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事实”,上诉人认为:1、一审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无权干涉他人穿衣服这样的私人问题。
上诉人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穿衣服这个问题上有自主决定权。
2、上诉人之所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称广电总局)门前“身穿状衣”,是因为受到该国家机关的冷漠对待——人民公仆竟然拒绝接待衣食父母。
上诉人身穿状衣的目的有二:一是坚持递交材料主张自身合法权利,一是批评国家机关玩忽职守的不良作风。
既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主观故意,也没有相关的事实。
3、马路不是公共场所。
广电总局的门前是马路。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行政诉讼上诉状】原告:×××法定代理人:×××联系方式:×××被告:×××(行政机关名称)地址:×××一、案由及事实被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将案件情况详细陈述如下:(此处对行政行为和侵权事实作具体陈述,按照时间先后和逻辑关系安排顺序。
可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主张、证据、争议焦点等内容。
)二、法律依据和理由原告上述行政行为的主要违法事实和理由如下:(依次列举违法事实和理由,并在每条之后具体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法条或裁判文书,阐述违法性和依法不当性。
要求法院认定被告行政行为不合法、无效。
)三、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定:1. 宣告被告的×××行政行为违法,依法予以撤销;2. 要求被告行政机关赔偿原告因该行政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原告的合理诉讼费用;3. 其他原告应当享有的权益。
四、证据清单1.×××证据2.×××证据(可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证据清单,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每一项证据要标明名称、证据性质、证据来源,陈述该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五、诉讼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原告已经缴纳诉讼费用×××元(具体金额),请求法庭予以确认。
六、代理人声明本人系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确认上述内容属实,并愿意承担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本上诉状已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附】被告的送达地址:×××(地址)备注:此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需求对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与具体案件的情况相符。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文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文行政诉讼上诉状。
原告,×××被告,×××。
原告×××,男,×××岁,现住×××,系中国×××人,因不服被告×××行政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依法向本院提起上诉。
现将上诉事由及理由详细陈述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系中国×××人,×××年×××月×××日因×××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原告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依法向本院提起上诉。
3、原告请求本院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二、上诉事由及理由。
1、被告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事实调查,对原告的行为认定不准确。
2、被告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依法通知原告进行陈述和申辩。
3、被告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依法告知原告享有的法定诉讼权利和义务。
4、被告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5、被告行政机关对原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滥用行政权。
三、诉讼请求。
1、撤销被告×××行政机关×××年×××月×××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文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文行政诉讼上诉状。
原告,××× 公司。
被告,××× 行政机关。
原告××× 公司因与被告××× 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不服××× 行政机关×××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贵庭提起本上诉,并提交上诉状书。
上诉请求:1. 撤销××× 行政机关×××号行政处罚决定;2. 要求××× 行政机关赔偿原告因行政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3. 要求××× 行政机关公开道歉。
事实和理由:一、原告××× 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范围合法,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曾有过违法违规行为。
二、××× 行政机关对原告××× 公司进行了×××号行政处罚,原因是××× 行政机关认为原告公司存在×××行为,但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告公司存在×××行为。
三、×××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依法进行听证程序,也未向原告公司提供申辩的机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四、×××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严重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公司有权向贵庭提起上诉,并请求贵庭依法撤销×××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赔偿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并要求××× 行政机关公开道歉。
关于行政的上诉状范文
关于行政的上诉状范文关于行政的上诉状范文(一)上诉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天津市XXX人民政府,住所天津市XXXX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
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河西区人民法院(2012)西行初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本案依法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2013年XX月XX日,上诉人就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当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3年XX月XX日,河西区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2)西行初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是错误的裁定,本案依法应当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具体理由如下: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裁定认为:原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理由不成立,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认为,本案应该依法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第(三)项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因为被上诉人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并且被上诉人在财政、经济、人事方面对一审法院有利益影响,故一审法院不适宜本案的审理工作,因此该案一审应当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不应当由一审法院审理。
行政上诉状范文(精简版)
行政上诉状范文(精简版)
【你的姓名和地址】
【日期】
被告人/机构名称
地址
法院名称
地址
尊敬的法官:
我是【你的姓名】,在此向贵庭提出行政上诉,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一、案情概述:
【简要陈述被告人/机构的行为或决定,说明自己对此的异议和不满。
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
二、违法违规行为:
【列举被告人/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违反法律、规章或程
序规定等,并说明其对自己权益的影响。
】
三、权益受损情况:
【具体描述被告人/机构的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权益受损情况,包括经济损失、名誉受损、人身伤害等,并提供相关证据。
】
四、法律依据: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被告人/机构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并解释其与案情的关联。
】
五、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庭:
撤销被告人/机构的行政决定(或行为),恢复我的合法权益;
要求被告人/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其他与案情相关的请求。
六、证据清单:
【列举自己提供的证据清单,包括文件、照片、录音等,明确每一项证据的名称和证据编号。
】
七、陈述事项:
【列举你要陈述的重要事项,例如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明确
每一项事项的名称和陈述内容。
】
八、其他补充说明:
【在此可以补充其他相关的事实、理由或要求,以及其他补充证据等。
】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贵庭能够公正审理我的上诉请求,并对被告人/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合理、公正的判决。
此致
【你的姓名】。
行政上诉状举
行政上诉状举第一部分:引言尊敬的法院:我代表原告向贵庭递交这份行政上诉状,就下述事项向贵庭提起上诉。
本案涉及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侵犯,原告对此提出上诉,并恳请贵庭予以审理。
第二部分:事实陈述1. 原告的身份及权益我是原告,我是一个在这个社会中诚信工作并遵纪守法的公民。
我拥有合法的权益,依法享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人身权、姓名权和自由权等。
2. 我所遭受的行政违法行为我所面临的问题始于某政府机构的一项行政决定。
该决定对我个人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涉及到我的合法财产权、人身权和自由权等方面。
该行政决定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予以执行,严重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
3. 事实的经过和相关证据我在以下列举事实的同时,还附上了相关证据(见附件)。
事实一:某政府机构在处理我的案件时,未对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全面审查,以致对我的合法权益进行了错误的判断和不当的处理。
事实二:该决定的执行过程中,机构未通过合法程序对我进行通知、听证和申辩的机会,直接导致我的权益受到侵犯,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
事实三: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不公正行为,以及违反法律程序的事例。
这些行为直接导致我遭受了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我的心理和人身权利造成了轻微伤害。
根据上述事实,我将在下一部分详细说明我所要求的救济措施。
第三部分:救济请求1. 重新审理和撤销行政决定基于上述的事实和证据,我请求贵庭重新审理该决定,撤销该决定对我所造成的不当侵犯,并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2. 赔偿损失基于我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我要求被告赔偿我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我将递交相关证据以支持我的申诉,并期望法院给予公正和合理的赔偿决定。
3. 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请求贵庭依法采取其他可能的救济措施,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和恢复我的名誉。
第四部分:法律依据在行政上诉的过程中,我将参照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尊敬的法院:(正文)首先,我作为原告向贵院提出行政上诉状,目的是对下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被告”)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贵院依法予以纠正和审理。
一、案由和请求我作为原告,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为中受到了不当的损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特向贵院申请行政诉讼,并现提出以下请求:1. 取消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为;2. 依法恢复我应有的合法权益;3. 要求被告赔偿我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4. 其他应有的救济措施。
二、事实和理由1. 简要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在这一部分,你可以按照格式列出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用以支持你的上诉请求,尽量详细地叙述,包括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你受到的损害等。
需要注意的是,确保所列举的事实和理由客观真实,并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条和第×条的规定,本案应该适用××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这一部分,你需要引用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其与本案的关系,并说明为什么你的上诉请求应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四、其他事项(这一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列举其他与本案相关的事项,如补充证据、请求组织调查等)五、法定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我作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我的姓名是××,身份证号码是××,地址是××,联系电话是××。
故以上是我作为原告所提出的行政上诉状,请贵院依法处理本案,并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期待贵院的公正审理和合理判决。
敬礼!原告(签名)年月日。
法律文书之行政上诉状(精选)(一)2024
法律文书之行政上诉状(精选)(一)引言:行政上诉状是指行政复议程序完成后,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行政机关所对应的行政诉讼机关提起上诉的文书。
这种文书在行政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法律文书之行政上诉状进行概述,总结其主要特点和要点。
正文:一、行政上诉状的定义与作用1.1 定义:行政上诉状是当事人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上诉的书面材料。
1.2 作用:行政上诉状的提交,标志着行政复议程序的结束,开始了行政诉讼程序。
二、行政上诉状的基本要素2.1 上诉人基本信息2.1.1 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2.1.2 上诉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单位的设立证明等相关材料2.2 被上诉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2.2.1 被上诉行政机关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2.2.2 被上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文号、日期等相关信息2.3 上诉请求和诉讼请求理由2.3.1 上诉请求的明确陈述2.3.2 上诉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理由阐述三、行政上诉状的撰写要点3.1 行文要规范3.1.1 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3.1.2 注意书写语言的准确与简练3.2 事实与证据要充分3.2.1 列举具体的事实经过3.2.2 提供相关证据支持3.3 法律适用要严谨3.3.1 根据具体法律条文对案件进行分析3.3.2 结合相关判例进行合理的法律适用说明四、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要求4.1 行政上诉状的标题与格式4.1.1 行政上诉状的标题要明确并与案件相关4.1.2 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要符合法律文书的一般要求 4.2 行政上诉状的页码、装订等要求4.2.1 行政上诉状的页码的编排规则4.2.2 行政上诉状的装订方式及注意事项五、行政上诉状的附加材料5.1 相关法律法规、判决书等5.2 证据材料和事实依据的复印件5.3 行政复议决定书和相关函件的复印件总结:行政上诉状的撰写是行政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在撰写行政上诉状时,应该合理陈述上诉请求和诉讼请求理由,并且格式要求应当符合法律文书的规范要求。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行政上诉书,又称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有关行政上诉状格式范本,请参考下面行政上诉状格式范本【1】行政上诉书,又称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书面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要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这是制作行政上诉书的法律依据。
行政上诉与民事上诉及刑事上诉等具有同样的意义,上诉都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都是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一审可能出现的错误而设置的。
但三种上诉之间亦有一些差别:1、民事上诉启动的第二审程序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而刑事上诉与行政上诉启动的刑事和行政二审程序要对全案进行全面的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2、对民事上诉案件,应开庭审理。
刑事上诉案件,一般也应开庭审理。
而行政上诉案件,如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因此行政上诉书更应充分、详实地进行阐述。
3、在行政上诉案件中,无论上诉人是原审原告还是被告,原审被告在第二审期间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上诉的原审原告如因行政机关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当然,原审被告——即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上诉的,也不能撤回上诉。
行政上诉书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
被上诉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上述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诉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附:1、本状副本份2、书证份3,物证份4、证人证言份5、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行政上诉状范文【2】上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 ××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行政上诉状(案例)
行政上诉状(案例)行政上诉状(案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行政上诉状(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上诉状(案例)1上诉人:谭xx(原名:谭xx),男,汉族,xxx年9月13日生,xxxx市xx县人,住:xxxx市xx县xxx镇xxx村。
电话:xxxxxxxxxxx.被上诉人:x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负责人:郑xx 所长案由:行政处罚及行政赔偿纠纷上诉请求:1、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市兴庆区人民法院xxx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xxx)兴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中的全部判决内容 ;2、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①撤销被上诉人车管所违法注销原告依法取得的汽车驾驶证的具体行政行为;②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赔偿因被上诉人车管所违法注销上诉人驾驶证而给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0640元;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
上诉理由:一、一审认为上诉人两次使用谭xx姓名办理驾照,“其过错责任在原告”的判决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审在本院认为部分论述:“原告在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明知其母亲将其姓名错误登记为其哥哥谭xx的姓名时,未及时更改,仍然以错误登记的其兄谭xx的姓名向被告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长期使用。
在换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时,仍然未予更改姓名,造成车管机关核发了原告兄弟二人同名即‘谭xx’的两本机动车驾驶证,其过错责任在原告。
”对此观点,上诉人不能苟同。
上诉人认为,使用姓名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起这样的名字,也可起那样的名字。
可以认同他人为自己起的名字,也可以不认同他人为自己起的名字而申请变更为自己认可的名字。
本案上诉人“在明知其母亲将其姓名错误登记为其哥哥谭xx的姓名时,未及时更改”,“长期使用”。
并没有错,这只能说明上诉人对谭xx这一姓名的认可,愿意和其哥同名,因为上诉人这样使用名字没有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更没有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而是自己行使私权的表现。
所以,并不违法,也不违犯社会公德,因为,上诉人虽与自己的哥哥起了相同的名字,但是公安机关为上诉人编制设定的`身份证号码是不一致的,这是极易区分界定两个相同姓名民事主体的法定标准。
行政上诉状范文(精选3篇)
行政上诉状范文(精选3篇)(如果一审原告、被告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则都列为上诉人)上诉人因xxxxx一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x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xx)字第xx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上诉理由:(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xxx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份xxx(签字或者盖章)x年x月x日离婚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民事起诉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起诉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
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
否则,如果上诉时,再将给原审的起诉状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法院所采纳。
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
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
人民法院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回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
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
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
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
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
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4、对原审适用程序法不当,因而影响正确审判的论证。
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精选行政上诉状范文导语:行政上诉状是对行政单位上诉而书写的法律文书。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精选行政上诉状范文,欢迎阅读。
精选行政上诉状范文(一)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晓蓉,女,生于1960年2月19日,汉族,驾驶员,住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末端41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区运管处)。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上诉理由:1、一审判决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向市政府请示,……重庆市人民政府对请示批复同意”,其审批程序合法。
上诉人认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按照国办发(2005)81号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审批程序”国办发(1999)94号早就有规定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别征得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由此可见“批准”和“同意”是不同的概念的行政程序,不能用“同意”代替“批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当是行使批准权,而不是同意。
因此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不合法。
2、一审法院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在2005年清理和规范本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即属于“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不属于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政策”。
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从被告出具的证据来看,万州区出台过三次出租车经营权政策,即第一次是1996年10月,出让期限是5年,出让金额是3万元,准入条件是:凡开业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第二次是2002年,出让时间是 1月1日起,出让期限是8年,出让价格5万元,准入条件是:出让给有资质的经营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次是2005年7月,出让方式是:在本区104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总量内,将2003年底前投放的每三个到期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和协议、承诺给公司尚未履行兑现的每3个经营权指标换取1个经营期限为24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每个经营权指标有偿使用费7万元。
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背景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就我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案件,现通过此上诉状寻求您的协助和公正裁决。
案件概述我于[日期]收到[行政机关名称]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决定书指称我[违反法规],并对我做出了[处罚决定]。
然而,我对该处罚决定存在严重异议,因此我决定提起行政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异议和理由我提出以下异议和理由:1.证据不足或错误解读: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没有充分调查搜集相关证据。
所提供的证据要么存在缺失,要么没有明确证明我违反了法规。
此外,行政机关还存在对证据错误的解读,导致了不准确的事实认定和处罚决定。
2.程序违规:行政机关在处理我的案件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行为。
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内通知我参加听证会,且听证会的过程并未被妥善记录。
此外,行政机关未能提供充分的听证材料,影响了我行使申辩权和辩护权的能力。
3.处罚不当:行政机关对我做出的处罚过于严厉和不当。
考虑到我在违反行为中的实际情况及其后果,所作出的处罚明显不适当。
该处罚决定既没有考虑到我的过错程度,也没有充分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在此,我要求法院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并撤销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以还我清白和权益。
请求基于上述理由,我要求尊敬的法院:1.撤销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宣告处罚决定无效;2.驳回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并恢复我的名誉和权益;3.如有必要,在新的听证会上重新审视相关证据;4.承担本次上诉的法律费用。
结语尊敬的法院,希望您能审慎和公正地审理我的案件。
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着充分的异议和理由,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和裁决。
谢谢您的时间和关注。
原告:[您的姓名]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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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徐静,女,1954年9月4日出生,天津公交一公司退休职工,住南开区城南家园1-301号
上诉人:谷富强,男,1952年6月21日出生,无业,住址同上。
被上诉人:天津市内环建设开发公司,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大路62号。
法定代表人,潘振光,总经理。
被上诉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法定代表人,薛新立,区长。
被上诉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法定代表人,吴延龙,局长。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09)北行初字第6号行政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裁定。
2,判令被上诉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3,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土地补偿金。
上诉理由:
位于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西街17号的房屋及院落系上诉人所有。
2001年7月,被上诉人以“金狮立交桥景观改造工程”的名目予以拆迁占用,但被上诉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致使上诉人不能得到合理补偿,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审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此,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裁判。
事实理由:河北区法院裁定上诉人本次起诉系重复起诉是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2002年北行初字第三号上诉人起诉河北区建委的核心是违反法定程序,侵占公民合法土地权,强拆上诉人两小间私产房屋为由,非法占用院落土地204.4平米作为临时绿地,剩余115.80平米房屋并未拆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还在原告手中持有,河北区建委在2003年7月第二次拆迁时作出津北拆裁字362号行政裁决,认定土地权被占用,强令上诉人必须配合拆迁,并采取给徐静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收回原件不正当的手段完成了未批先占,剥夺侵占公民未到使用期的204.4平米的土地用于物权(公章是河北区重点工程拆迁指挥部和内环分指挥部两个主体单位)新华社,北方网,中国改革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均发表批评文章,河北区法院立案后以天津情况特殊,须请示上级法院,对违法占地法律适用的问题终止审理600多天,被告利用时间差补充了对其有利的相关手续,第一中级法院行政庭经审理作出裁定,上诉人因拆迁致使其具有土地使用权的204.4平米被占用的法定文书,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违法赔偿的主体上诉人多年来向各部门要求补办征地手
续,与上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各部门相互推诿,职责交叉,互相包庇,新华社等媒体定义为维权进入怪圈死循环。
2008年7月18日上诉人到第一中级法院起诉三被告,7月20日第一中级法院责令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河北区法院2008年9月25日收取立案费,一直拖到2009年3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再次重复审查了拆迁的程序,相关部门早已补齐了相关手续,为各部门免除法律责任编制了一张天衣无缝的大网,法庭也没有支持纠正违法修建北斗公园违法行为及追加河北区园林局到庭的请求,掩盖了本次起诉核心利益。
上诉人是在王红卫以认定侵权占地事实成立的基础上起诉三被告,被告狡辩修建北斗公园合法,但是又拿不出法定程序规定的四个证书。
因为被告违法修建北斗公园,程序和实体证据是侵权的完整侵权链条,不能割裂审查,分而诉之。
三被告和法院强调上诉人程序违法,实体赔偿不能合并处理,误导上诉人进入记者批评的死循环怪圈。
河北区法院裁定书确认上诉人提供的证据4和5,新华社,中消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中央级新闻媒体的批评监督有法可依,证据确凿,三被告也对批评文章没有异议。
不理睬就是不作为。
中国改革报占地补偿难落实,依法行政受考验的文章经新华网转发,法院没有重视,其中一位副区长对记者公开表示没占地,不给补偿,这就是职务行为。
法院应按实体证据采信。
上诉人提供6,7,8三个证据一审法院认为不适用本市拆迁征地是错判,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不合理,不公平,违反上位法的裁定应改判。
天津至今没有通过听证人大立法制定拆迁条例地方法规,还在用红头文件大拆大迁。
用比较法看哪个更人道,更人性,更符合国家法律。
又是哪个盘剥老百姓,损害群众利益!
上诉人提供的证据9是依法按当时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总价28万元的百分
之一交给国土局作为土地出让金(当时房管局与国土局分立)。
上诉人以28万元合法财产被侵占要求合理赔偿;2003年6月16日的评估报告土地价值是38.6万元.并不涉及土地出让金退不退的问题。
法院以津政发(2003)70号文件中出让金不退的规定,与土地使用权立体价值混为一谈,驳回原告合理补偿的请求是偷换概念;1999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规定了依法征收土地使用权并给予未到使用期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国务院第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见附件证据材料)。
经天津市人大批准执行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见附件证据材料)也明确规定由现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了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使用者评估的原则。
一审说对本案不适用是错判!!!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17、有关部门作出的补偿安置裁决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作为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见附件证据材料)!
2003年6月2日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再次确定土地实行“有偿转让、有偿使用”。
天津市政府津政发【1998】45号第七条、第八条对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给予相应补偿的规定并未废止,为什么不依法行政?
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法规司联合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了细则释义(第七十八页见附件证据材料),而侵占土地使用权部门无视法律规定,即不纠正错误,也不采取补救办法。
诉至法院,河北区法院本应即时开庭确认侵权事实,责令被告依法给予原告补偿和由此产生的国家赔偿,法院却以“法律适用”问题及没有补偿标准的法条中止审理(18个多月)。
尚差67年到期的公民土地使用权被侵占,被告无视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互推委至今,法理何在?
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什么公民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得不到补偿?
法学专家指出津高法(2003)79号以出让金不退答复法律适用问题是错误的,根据国家上位相关法律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以及《物权法》等法律规定,津高法(2003)79号文件和津政发(2003)70号文件的答复误导法官判错案,一审法官对70号文件里的45号文件的第八条的理解认识有误断章取义;天津市政府津政发【1998】45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见附件证据材料):对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给予相应补偿的规定并未废止,我认定只要没与上诉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上诉人的204.4平米合法权益就应该按照国家土地法解决合理赔偿问题的年度计算赔偿金额。
上诉人提供的证据11《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见附件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当时2001
年度的原告70年土地使用证北民(99更2)字第36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49。
1㎡市场价值是38。
6万元,由此可见,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远远大于土地出让金,两者是两本帐,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另有实体证据证明。
关于三被告提供的证据和一审法官的错判完全是断章取义、偷换概念,对抗国家上位法,掩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东西不值一驳。
本次起诉三被告与上次起诉区建委从主体、程序、事实、实体都有本质的区别,河北区法院没有认真审查三被告在2008年被占用的土地上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利用现状,修建北斗公园的违法行为中各自应承担的法定职责,亦没有支持上诉人追加实际施工,控制、使用、受益北斗公园的单位——河北区园林局到庭的请求。
故河北区法院裁定上诉人本次起诉系重复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原告不服一审判决。
此致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徐静谷富强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