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设想

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设想
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设想

2011年大调解工作目标设想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有效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的有效衔接和互动,提高调解效率,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不断提高,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一般矛盾纠纷不出居,较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区,为实现河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体制

1、健全完善“大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对接、人员对接、程序对接、效力对接,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各部门及各调解组织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健全完善预防排查机制。司法所定期会同信访、公安、民政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功能和基层调解员的信息优势,及时发现矛盾并化解。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排查工作中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3、健全完善分析调处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召开分析会,做到预警在先、矛盾纠纷早化解,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工作在先、矛盾纠纷早调解,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部署。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排查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加强对群众心理、社会心态的掌握和研判,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对定期排查出来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对重点情况及时调处,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

4、健全完善联席会商机制。区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各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本级“大调解”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商讨个案解决对策。对于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根据矛盾性质,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负其责,共同调处,化解矛盾。

5、健全完善督办处置、督查保障、及时通报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实行督办制和领导包案制,做到明确单位、明确负责领导、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时限。加强对“大调解”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对典型案件和普遍性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采取分组督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

二、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好《人民调解法》。对全区调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和技能。采取多种形式,在全

区开展对《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制定《加强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规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依法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数据的搜集、统计和报送工作。积极争取协调解决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问题。同时,我们还将适时开展对调解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2、大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排查调解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排查手段并举的方式,实现矛盾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发挥三级网络优势,不拘泥形式和方法,加大民间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做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让领导满意,让群众认同。

3、做好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构建和运转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强化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作用。指导各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托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各种调解手段,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三、加强多方联动调解衔接配合,深化专业调解、行业调解

组织建设

1、强化衔接,搞好相互协调配合。要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并按照各自的职能相互协作和相互配合,指导委员会在检查指导中以各调解组织为中心、司法所为联络点,确定巡回调解日期,定期巡回调解,就地调解;法院与司法局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法庭建立指导民调办公室,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指导;建立预警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突出的矛盾共同分析,对隐患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各自工作目标,解决存在问题。

2、加强与信访综治的衔接配合。区信访办负责信访案件的接访受理、分流转办、交办督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出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提出工作建议;对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多发,以及突出信访问题不能及时化解的部门和单位,向区维稳领导小组、区信访联席会议和区综治委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区委、区政府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以及区司法机关要加强信访工作,及时接待和解决涉及本部门的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

区各街道依托综治信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街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直接到街道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进行疏导化解。

社区依托综治信访服务站,整合调委会、楼栋长、片长等力

量,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威望的党员、干部、群众担任调解员,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纠纷,并时刻与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保持密切联系。

要巩固完善原有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探索在不同所有制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反映矛盾纠纷和调解工作信息。在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聚集区、行政接边地区和医疗、房地产等行业,积极稳妥地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高全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3、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司法局在2010年向政府汇报了关于在我区创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意见报告,准备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为解决当前物业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等呈现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在吸取“道路事故人民调解室”的经验基础上,再创建物业纠纷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现已进入了筹划阶段。下决心一定要把专业性调解组织建好、用好,发挥出新形势下独特的调解作用。

三、切实加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保障

在搭建了良好的大调解基本构架后,按照开展大调解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增强干警对开展大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适合大调解的工作制度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1、提高认识,全员动员抓调解。要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重点,

变被动调解为主动服务,主动走出去化解矛盾,局领导要主动争取区委、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对司法局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局机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拆迁安置、治安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劳动争议、国土资源、企业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教管争议、运输管理等纠纷调解进行督促指导,依靠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形成多元解决纠纷的新观念,克服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和特权思想,把运用综合调控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己任。

2、抓好培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强化各级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大调解技能技巧,加强同法院、信访办等部门的衔接,在法律业务上,加强对民调人员、行政调解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依法尊重及确认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在调解中,邀请人民调解员及有关司法机关调解人员协助调解或诉讼内委托调解。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相互委托调解,或者邀请协助调解。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相互委托调解,或者邀请协助调解,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各司其职,明确职能、目标、任务。各级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对调解的数量、调解方式、成功率等主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人民调解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土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行政调

解的职能作用,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基层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说理、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4、加强督导,务求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对矛盾纠纷高处的日常监督,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确有问题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排查制度,强化对各种社会矛盾经常排查,热点难点问题专题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法律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制定调处方案,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预防功能。

新开河司法所

2011年1月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促进邻里和睦,及时解决纠纷,预防各类纠纷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2、调解范围:婚姻关系、继承纠纷、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除外)。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4、调解工作应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5、及时调解耐心劝导,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掌握辖区重大不安定事件后,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6、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如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上应有二名在场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7、如调解不成,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纠纷当事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委托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提出申请、参加调解和订立人民调解协议;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要求调解人员回避的权利; 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 5、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权利; 6、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的权利; 7、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时参加调解庭的义务 2、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证明材料; 3、遵守调解规则; 4、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5、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综治工作副镇长、司法所长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目标要求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2、抓好村、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4、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1、镇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公安机关接警人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第一篇: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度,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绩,现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调解员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实际调解经验。作为我个人而言,自己从事调解工作时间并不长,法律基础也相对较为薄弱。为此,我在平时工作着重加强于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同事们请教,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的实质。同时,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我也经常虚心向同事们请教调解的经验与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确保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细心、热心、耐心,攻坚克难,尽心尽责。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我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根据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有针... 第二篇:劳动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协助邓律师、金律师进行日常工作中问题的解答、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烟"虹之彩"汤大辉工亡事件的后续处理。期间是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截止2014年12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区"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种种经历都是在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帮助下度过的。可以说没有大家的帮助,就没有我本年度一点一滴的进步。感谢华夏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 告 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 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下面就是YJBYS为大家整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 结报告,仅供参考! 篇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 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 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 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 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

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 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 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 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 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 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 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 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 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 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 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 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 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 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 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 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 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 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

人民调解法试题答案知识分享

人民调解法试题答案

人民调解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 1.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有_____。 A、公民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B、公民与法人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C、公民与其他组织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D、以上三项都对 2.关于调解主持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 A、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为主持人 B、当事人对人民调解主持人要求回避的,不予调换 C、不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D、由当事人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3.人民调解应当遵循____、平等自愿、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A、合理公平 B、合法合理 C、合情合理 D、公平合法 4.人民调解员任(聘)期为 _____年。 A、二 B、三 C、四 D、五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____。 A、五章三十五条 B、五章四十条 C、六章三十五条 D、六章四十条 6.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本原则的是____。 A、依法原则 B、自愿平等原则 C、不申请不受理原则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原则. 7.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_____负责。 A、派出所 B、基层法庭 C、综治办 D、司法所 8.对超出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但当事人坚持要求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 A、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 B、请求司法助理员帮助调解 C、可以受理 D、坚决拒绝 9.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 A、应当耐心做当事人工作 B、应当给予批评 C、可以予以更换 D、不予以更换 10.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下列调解协议内容,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是:____。

大调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团结乡人民政府矛盾纠纷 “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川司法发…2012?6号)和凉山州司法局相关文件、甘洛县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在全乡范围内切实搞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工作,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目标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观重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方法步骤 活动于2012年3月开始,至2012年11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天(3月10日至3月31日)。 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排查摸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组织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既要做好普遍排查,也要排查出现的新隐患。

调解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调解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 划 调解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区“大调解”体系工作会议精神,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往年行政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践行“调解”工作体系。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全面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省级平安区创建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2011年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因行政调解不到位引发的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有外排污染物的企业1176家,以造纸企业、泡菜食品企业和畜禽

养殖业为主。随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生存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区的污染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上半年共处理各类污染投诉200余起,环境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污染纠纷多是涉法、涉污问题,稍有不慎,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我局缺少必备的环境监察设备,只有1台监察车辆,污调、巡查人员严重不足,所以环境监管难度特别大。我局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顶着强大压力,能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用不到全市1/7的监管人员监督排查全市1/2以上的排污企业,用不到全市1/8的污调人员调解稳控了全市2/3以上的污染纠纷。通过我大队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第一线,及时化解稳控了不稳定隐患,2011年上半年辖区范围内实现了“零到京、少到省、不出事”的信访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保障 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

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指导。我局签订了年度行政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逐级有人抓,层层能落实。按照功能齐备、便利群众、方便调解、利于工作的原则专门设立了1间行政调解室,并确定了3名专职行政调解人员。设立了行政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建立了行政调解“以奖代补”经费补贴标准。将调解人员个案补贴、设备采购资金、调解人员教育培训经费、宣传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行政调解经费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 我局广泛开展行政调解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宣传行政法与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增强群众申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1、受理纠纷

(1)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 (1)调解准备。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①直接调解。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搞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尽快熟悉和掌握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结合××镇基层司法行政、调解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年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代表”重要思想、×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人员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认真覆行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调解队伍更加专业,工作机制更加规范,调解能力更加强化,调解效果更加显著。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我镇区域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福清”、构筑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培训对象 巴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员 三、培训时间 自8月20日起到10月底为全面培训阶段,其中包括前期准备动员阶段。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培训方式分为集中学习、各村调委会观摩学习、实践等方式进行,根据各村实际而定。 四、培训内容 (一)思想素质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高服务意识。

(二)加强政策理论知识学习。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及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结合司法解释和部颁规章,学习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治安处罚条例。 五、培训要求 培训的重点是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心、主动性和甘于奉献的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解矛盾纠纷的技能和技巧。各村调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抓经验总结和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人民调解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民调解的地位、优势和作用,宣传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成效,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二0一0年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按照“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和“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和调解在先”的工作方法全面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和纠纷排查工作。全年组织调委会成员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班6次,调解矛盾纠纷8起,法制宣传活动10次,现总结全年调解工作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社区辖区面积大有2平方公里,有18个居民小区,有住宅楼203栋,常住居民3000人,总户数2500户,辖区国有企业87个,个体商店755家,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

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我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调委会结合各项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在今年我们开展了一次较大的入户访视活动,以小区为单元,开展拉式综治平安创建入户访视活动,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及宣传小礼品。对被盗被抢受害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的对象、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及高危人员开展重点回访,做到不漏一户,不留宣传死角。其次我社区高度关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小区居民之间的各种矛盾,召开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座谈会,协调解决各小区物业的管理事项,增强小区居民安全感,力创平安小区。我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社区在新兴街道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及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25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有住宅楼*栋,常住居民*人,总户数*户,辖区国商业网点*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

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因为是老社区,因水管破裂或者管道堵塞引起的邻里矛盾特别突出。调委会通过晓之有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起邻里矛盾。 *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 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 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 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5.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 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7. 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 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

社区人民调解实施方案

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实施方案 2012年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司法调解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此,为确保全年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完善和提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居民小组组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解和充实调解力量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社区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

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本年度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社区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二0一0年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按照“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和“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和调解在先”的工作方法全面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和纠纷排查工作。全年组织调委会成员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班6次,调解矛盾纠纷8起,法制宣传活动10次,现总结全年调解工作情况如下: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社区辖区面积大有2平方公里,有18个居民小区,有住宅楼203栋,常住居民3000人,总户数2500户,辖区国有企业87个,个体商店755家,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我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调委会结合各项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在今年我们开展了一次较大的入户访视活动,以小区为单元,开展拉网式综治平安创建入户访视活动,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及宣传小礼品。对被盗被抢受害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的对象、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及高危人员开展重点回访,做到 不漏一户,不留宣传死角。其次我社区高度关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小区居民之间的各种矛盾,召开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座谈会,协调解决各小区物业的管理事项,增强小区居民安全感,力创平安小区。我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

2020年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2020年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尊敬的xx、各位xx委员: 在即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之际,xx副主席一行来检查和调研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感谢县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健全机制,提升素质,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近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连年调解纠纷均在7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 ___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治安案件以及信访和集访苗头,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仅XX年1—8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81件,调解5154件,调解成功5058件;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67件1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28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9件1194人次。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___民调解,与各镇乡、县级各部门签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和“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四落实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企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到目前,建立镇乡调委会xx个,村(居)调委会xxxx个,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19个,在公安机关(派出所)、 ___(法庭)、信访等部门和其它行业设立调解室157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纠纷信息员)33019人,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四级一院调解网络体系。同时,在全县建立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636人。 3、加强指导力量。镇乡司法所具体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和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繁重任务。在争取国债投资182.6万元建立规范性司法所26个的基础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679.9万元,开展了44个司法所灾后重建。加强人员

人民调解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设专人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档案。 二、调解文书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三、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一般保管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后销毁。 四、调阅调解文书档案要进行登记,登记档案的案卷号,档案的页数等内容。 五、保管文书档案的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内容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如违反保密原则,按照相应违纪制度处理。 人民调解工作纠纷登记制度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三、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对调解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四、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五、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人民调解员管理及例会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每月3日上午(10:00点)在调委会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例会。 二、参会人员,乡镇调委会主任、村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特聘调解员、各调解室负责人。 三、由调委会主任对上月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小结,并在共同研讨的基础上,对本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部署。 四、工作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调解员出席情况和会议内容。 人民调解案件讨论制度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矛盾纠纷调解须知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处中心受理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纠纷;继承、赡养、抚养、抚养纠纷;邻里、房屋宅基地纠纷、生产经营、债务、赔偿纠纷;其他纠纷等。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组织不予受理: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相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进入诉讼程序的; 5、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不涉及赔偿的; 6、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7、其他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调解程序 一、调解开始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调解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调解纪律; 二、调解开始后,有调解人员货真首席调解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调解员、书记员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进行纠纷调查,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双方当事人陈述(一般先申请人,后被申请人);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事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四、进行纠纷辩论,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2、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3、相互辩论;

4、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及有关单位代表发言。 五、进行纠纷调解,讲明有关法律、政策,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双方互谅互让; 六、达成调解协议,遵照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平等协商,达成合情合理的。双方认可的协调协议; 七、宣布调解结束,或下一次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如果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须知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品; 二、如实陈述纠纷经过,要求合情合理,不得捏造扭曲事实,不得诬陷他人; 三、提供证据要真实可靠,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四、请求法律援助或者其他事项,认真听取接待人员的咨询作答和法律指导; 五、遵守接待秩序,遵守射虎公德,守纪律,讲文明,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高声喧闹; 六、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向接待人员送礼、吃请。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不受压制胁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划;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篇:20XX年 司法局司法所 20XX 年 上半年,我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乡司法调解中心为核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遍布全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所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 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干部工作职责,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有干部在调解中心办公室值班,实行司法所、综治办人员联动联调,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 三、严格规范调处流程

按照受理、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司法、综治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处程序。 四、完善基层调解网络 第一,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明确专人负责,并与调委会 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 第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一是要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加大对大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调整的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条例》,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狠抓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二是要狠抓民间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要做到:一般纠纷当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一周之内调结,对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重点分析、及时上报、联合调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人民调解卷宗不规范、受理的案件久拖不办等现象,镇司法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抓责任和制度落实,构建责任格局,规范调委会建设,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在排查工作中,办事处调解中心采取领导分工负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近几年来,咸丰县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实施五个“推行”,创新工作机制,以“组织机构网络化,制度建设规范化,调解队伍业务化,工作措施创新化,调解结果满意化”为工作目标,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人民调解已成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促进了和谐咸丰的健康发展。这五个“推行”是: 一、推行持证上岗,培养高素质民调队伍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工作程序和技巧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该县在工作中推行“持证上岗、亮证调解”的

工作模式。自2003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256期,培训人员达3万人次,在乡镇,每月坚持一次业务培训学习制度,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全县,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检验每一个人民调解员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的业务知识水平,并对每个调解员的政治思想、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进行考核,严把“入口”关,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择优聘用,颁发《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通过严格认真地考试考核,全县5229名人民调解员,有3560名调解员获得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有的人民调解员是通过两次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取得资格。 二、推行“大调解”模式,形成民调工作大网络 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该县推行大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全县的民调工作网络。一是县乡各级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应

所有的县直、乡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管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调处化解,互不推诿扯皮,并制定了民间纠纷调处工作预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改变了过去那种“调处民间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2005年,丁寨司法所共受理56起民间纠纷,其中有38起是由司法所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有效的缓解了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人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各乡镇将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选拔调整充实到调解主任位置上,全县共选拔充实调解主任211名,其中县直单位27名,乡镇184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建立起了民调工作三级网络,成立纠纷信息网点5229个,选配纠纷信息员5229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捕捉纠纷信息,避免重大纠纷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四是抓好联防联调。与重庆市黔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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