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审查合同(示范文本)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制定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制定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3篇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一、甲方(甲方名称)与乙方(乙方名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勘察设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二、合同背景1. 甲方拟开展(项目名称)工程项目,需进行勘察设计工作;2. 乙方具有从事勘察设计的资质和能力;3.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三、服务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开展地质勘探、水文水质调查等工作;(2)工程设计:进行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设计工作;(3)其他相关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合法合规地完成工作,并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四、服务费用1.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应预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2. 乙方应妥善使用预付的服务费用,按照约定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并在完成工作后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结算清单。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 如果因违反保密约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创作的所有设计成果和相关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发布或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计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因侵权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履行受中国法律约束,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2. 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变更1. 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履行;2. 变更后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等法规、规章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经审查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变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指导、监督,负责市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管工程建设项目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文件;若因政策调整、技术标准更新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修改的,其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和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符合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已销售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还须符合房屋销售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购房者利益。
第六条设计变更应当由建设单位提出,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
原勘察设计单位解体、设计变更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或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建设单位和负责变更的勘察设计单位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勘察设计文件因某个专业变更,涉及其他专业需要修改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同步变更到位。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涉及下列内容的属重大设计变更;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工程勘察合同范本5篇
工程勘察合同范本5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等)二、合同目的及工作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勘察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准确的地质勘察资料,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地质勘探、数据分析、编制勘察报告等。
三、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XX日内进场勘察。
2. 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3. 进度安排: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勘察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勘察任务。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工程勘察费用: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 支付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XX日内支付乙方总费用的XX%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勘察报告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3. 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费用。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 乙方提供的勘察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和要求。
2. 甲方在工程竣工后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勘察资料进行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勘察规范和要求执行。
六、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技术资料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本工程勘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勘察周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重庆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示范文本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签章)外业见证单位:(签章)签订时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外业见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勘察外业见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建设地点:1.2 预计外业见证工作量(总工日、总进尺):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1 提供已委托的本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勘察外业钻探单位及钻探人员、岩土测试人员等岗位培训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2 提供工程勘察有关技术资料:勘察合同(含钻探劳务合同)、任务委托书、勘察纲要(含勘察工作布置)、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测量控制点等资料。
第三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名(外业见证员名单见附表),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成果资料3份(一式三份)。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外业见证进场时间:预计于年月日进场;如不能确定进场时间,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预计于年月日提交外业见证成果资料。
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外业见证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 本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即按钻探进尺每延米元或按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算的勘察费总额的%计取,本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费预算总额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最终外业见证费用总额按实际钻探进尺或勘察费总额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怎样写5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怎样写5篇篇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一、甲方(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二、乙方(勘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四、勘察的内容、范围、任务及费用:(一)勘察项目名称:(二)勘察范围:(三)勘察报告提交时间:(四)勘察费用:1. 勘察费用总额:2. 付款方式:五、甲方提供的资料、资料格式:(一)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清单:(二)资料提供方式:(三)资料提供时间:六、乙方启动勘察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一)勘察方案:(二)勘察合同审查意见: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提供勘察所需的基础资料和资料清单;(二)支持和协助乙方开展勘察工作;(三)按时支付勘察费用;(四)确认勘察结果;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按照勘察方案开展工作;(二)按时提交勘察报告;(三)保护勘察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五)如有变更,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变更合同。
九、违约责任:(一)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必要资料,将导致勘察工作无法进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二)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勘察工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勘察报告提交后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的内容,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各项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顺利进行勘察工作。
希望本模板能对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
篇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文书之一,其编写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5篇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勘察设计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勘察设计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及勘察设计内容(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四)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工程设计等。
具体详见附件一《勘察设计任务清单》。
二、合同工期与进度安排(一)合同工期: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总工期为______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进度安排: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勘察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二《费用明细表》。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的费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支付定金;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支付余款。
四、质量要求与标准(一)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规范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设计的质量。
(二)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一)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勘察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一)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勘察设计任务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工程勘察合同范本(5篇)
工程勘察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_20______0204工程名称:_____工程地点:_____合同编号:_____(由承包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_____发包人:_____承包人:_____签订日期: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_____承包人:_____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_1.2工程地点:_____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1.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承接方式:_____1.8预订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第四条:工期本岩土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天。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8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勘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二、服务范围与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 勘察区域的现场踏勘。
2. 编制勘察纲要及勘察工作计划。
3. 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4. 提供施工阶段的必要技术支持。
三、合同工期与进度安排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勘察工作并交付勘察成果。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期要求执行,确保勘察进度与质量。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技术标准与规范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的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规程等进行勘察工作。
如合同中有特殊要求,双方应明确约定并执行。
五、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1. 本工程勘察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该费用包括勘察费、报告编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勘察成果提交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具体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应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若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成果交付与验收标准(本栏以下空白)此为建筑工程勘察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实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篇2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勘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勘察范围和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程测量、地质勘察等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通用版模板5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通用版模板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发包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承包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就[具体工程名称]工程进行勘察设计,乙方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和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工程。
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
3. 工程规模:[具体规模描述]。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的需求,提供合理的勘察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成果质量符合规定。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三、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 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具体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X%作为预付款。
3. 乙方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余款。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期及进度安排1.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开始勘察设计工作,并于约定时间内完成。
2.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工程进度与甲方计划相符。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和支持。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样本5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样本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发包人):[甲方名称]乙方(承包人):[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需对位于[具体地址]的建设工程进行勘察与设计,现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高质量的勘察、设计服务。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
详细内容见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具体金额汉字大写])。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XX%作为预付款;(2)乙方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成果后,甲方应支付剩余款项。
3. 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应提供合法的发票。
四、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2. 进度安排:乙方应按照附件二《工程进度表》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进度安排。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勘察、设计服务。
2. 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甲方应在收到成果后的XX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书面反馈意见。
3. 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创作的勘察、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将相关成果用于其他项目或转让给第三方。
2.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乙方(勘察方):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为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规范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1.1 本合同的勘察项目为________(工程名称或地点)、勘察内容为________。
1.2 勘察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验收规程的要求,保证勘察数据和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3 本合同的勘察范围包括项目前期调查、测量、测定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地下水、地基条件、气候条件、资源环境条件等,并应编制相关技术报告。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根据勘察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乙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勘察,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开始施工。
2.2 勘察工作的资质认证和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勘察数据和成果,并配合甲方进行技术交流和验收,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
第三条协作方式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勘察场所、设备、设施和安全保障,并协助乙方开展勘察工作。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勘察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和勘察成果。
3.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分歧,共同推动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技术报告4.1 乙方应根据勘察项目的需要编制技术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勘察结果、数据分析、技术建议等,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2 技术报告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提交使用,乙方应负责报告的后续跟踪和解释。
第五条付款及发票5.1 甲方应按约定的进度和标准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用,并应及时开具发票。
5.2 勘察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具体金额为________元,发票抬头为________,税号为________。
2024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范本(5篇)
2024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范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样式通用版甲方(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位置和内容1.1 项目名称:____(以下简称“项目”)1.2 项目位置:1.3 勘察设计内容:___1.4 工作范围:____第二条工作期限2.1 开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2 完成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条材料和资料的提供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3.2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上述材料和资料,可能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费用支付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费、出差费用等。
4.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费用,并及时提供支付凭证。
第五条质量要求5.1 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勘察设计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5.2 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六条保密责任6.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复制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作完成且经双方确认验收后终止。
8.2 本合同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范本(2)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1)1. 一般约定 (11)1.1 词语定义与解释1.2 语言文字1.3 法律1.4 技术标准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 联络1.7 严禁贿赂1.8 保密2. 发包人 (18)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2 发包人代表2.3 发包人决定2.4 支付合同价款2.5 设计文件接收3. 设计人 (19)3.1 设计人一般义务3.2 项目负责人3.3 设计人人员3.4 设计分包3.5 联合体4. 工程设计资料 (23)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4.2 逾期提供的责任5. 工程设计要求 (24)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27)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 工程设计开始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4 暂停设计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31)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32)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34)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34)10.1 合同价款组成10.2 合同价格形式10.3 定金或预付款10.4 进度款支付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6 支付账户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37)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38)13. 知识产权 (39)14. 违约责任 (40)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15. 不可抗力 (41)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 合同解除 (43)17. 争议解决 (43)17.1 和解17.2 调解17.3 争议评审17.4 仲裁或诉讼17.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6)1. 一般约定 (46)2. 发包人 (48)3. 设计人 (49)5. 工程设计要求 (51)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51)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52)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53)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53)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53)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54)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55)13. 知识产权 (55)14. 违约责任 (55)15. 不可抗力 (56)16. 合同解除 (56)17. 争议解决 (57)18. 其他 (57)附件 (5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4.建筑功能:、、等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1.1.1.7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1.1.2.2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5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1.2.7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1.3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1.1.3.1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1.1.3.2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1.3.3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1.1.3.4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1.1.3.5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6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 日期和期限1.1.4.1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1.4.2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1.1.4.3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5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 合同价格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 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 技术标准1.4.1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 联络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6.3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7 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 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 发包人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1.1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2.1.2 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2.3 发包人决定2.3.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2.3.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2.4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5 设计文件接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3. 设计人3.1 设计人一般义务3.1.1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3.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 设计人人员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3.3.2 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3.3.3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 设计分包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 设计分包管理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标准格式
2
xxx
2.1、xxx
回复:xxx
2.2、xxx
回复:xxx
2.3、xxx
回复:xxx
请逐条回复,并将更改内容用云线标出。
填写说明:1. 审查人、复审人应为手签名; 2. 违规类型中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用“*”符号注明; 3. 审查意见中涉及规范条文的应写明规范和条文;4.涉及安全工程特征与主体工程截然不同、规模较大的附属工程特别是边坡工程应单独填写审查记录表。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查记录表(一审)
共 1页,第1页Leabharlann 工程名称xxx审查编号
子项名称
专 业
审 查 人
复 审 人
序号
图号
审 查 意 见
违规类型
1
xxx
1.1、xxx。
回复:xxx
1.2、核xxx
回复:xxx
1.3、说xxx
回复:xxx。
1.4、停xxx
回复:xxx
1.5、Xxx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维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对《示范文本》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
二、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建时应将签订的合同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在《示范文本》施行过程,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市建委,以便于我们修订和完善。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五日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委托人(全称):代理人(全称):代理人资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 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工程规模:4、单项合同估算价:5、招标范围: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委托范围(在□中打√)□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编制评标报告□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其它事项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的权利(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重庆地质勘查合同范本
重庆地质勘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的地质勘查工作,乙方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条勘查范围
本次地质勘查范围包括__________,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第三条勘查工作内容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相关地质勘查工作,包括__________等。
第四条勘查期限
本次地质勘查工作的期限为__________,具体工作日历详见附件。
第五条合同价款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作为勘查工作的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详见附件。
第七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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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审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 设 单 位: (签章)审查机构: (签章)审查类别及范围:
签订时间: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审查机构:(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人大公告第33号)等。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等。
1.3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86号)等。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子项目名称:
2.3 工程规模:
2.4 审查范围:
第三条 审查内容
乙方应按照住建部和重庆市有关施工图审查管理文件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3.1 送审材料是否齐备;
3.2 是否满足国家和本市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3 是否满足勘察合同和设计使用需要;
3.4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5 勘察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 勘察文件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7 勘察范围、勘察阶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8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须审查的内容。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勘察文件资料: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一、勘察报告
1 勘察文字报告 1
2 岩、土、水试验测试成果(含物探、原位
测试、抽水试验等)
1
3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钻孔柱状图(含井槽探展示图)
1
4 工程场地内或其影响区边坡、基坑、填方
勘察资料
1
如有需
提供
5 光盘(含以上第1、3、4项) 1
二、附件
1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
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
1
2 勘察纲要 1
3 测量成果、数据表 1
4 勘察外业见证报告及岩芯照片 1
5 勘察外业原始记录 1 视审查情况提供
6 勘察单位资质(包括市外勘察单位入渝备
案登记证)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
书复印件
1
7 勘察合同(含边坡、基坑、填方勘察合同
以及钻探劳务合同)和勘察任务委托书
1
8 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 1
9 勘察费结算书及勘察项目自律备案单 1
第五条 审查工期及提交的审查成果
5.1 审查工期
在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要求的资料后,乙方不少于 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个工作日(不包括勘察文件的修改复核、复审时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审查工作。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乙方有权顺延审查工期。
5.2 乙方提交的审查成果如下:
5.2.1 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份;
5.2.2 按规定在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及扉页、勘探点平面布置图、见证报告扉页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6.1 本项目审查收费按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算的勘察费总额 元的 % 计取,审查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或以审查通过后的勘察收费结算书总金额按实计取审查费。
6.2 在乙方打印、提交审查合格书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审查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对报送乙方的审查资料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及时提供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不得要求审查机构违反或降低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7.1.2 甲方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费。
7.1.3 甲方同乙方签订合同且合同未终止的及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变更委托其他审查机构审查。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审查职责。
7.2.2 乙方应当在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及类别范围内进行施工图审查。
7.2.3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勘察文件及经济技术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审查费,若超期延误支付,按逾期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总额的0.5‰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8.2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审查合格书,按逾期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的0.5‰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8.3 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与工程直接损失部分审查费相等的赔偿金(赔偿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的审查费)。
第九条 其它事项
9.1 乙方提交合格书后,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
(一)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需要乙方进行重新审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二)因工程规模、功能变化等设计方案变化需重新进行勘察,甲方将重新勘察的勘察文件及批准部门同意修改、调整的批文送乙方重新审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审查合同。
9.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可采用第一种方式即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也可采用第二种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
方式处理。
9.4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提供审查合格
书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审查费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即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
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并报重庆市工程勘察市场自律委员会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盖章): 审查机构(勘察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合同代表(签字): 签合同代表(签字):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